【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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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人工智能主要应用于信息的收集与转换、裁判决策辅助和审判监督管理三类司法场景之中.司法人工智能具有提高司法效率、提升审判质量、规范办案流程之功效.司法人工智能的技术效应存在限度,对内,存有法律内在实质正义实现的隐忧;对外,存在质高量足数据收集的壁垒.究其原因,从法理维度来看,司法理性与技术理性之间的矛盾难获弥合;从实践维度来看,司法工作人员主体性的导向与智能技术的应用难寻平衡;从技术维度来看,机器的算法黑箱障碍难以攻克.基于此,有必要设计优化司法人工智能的应用边界,在基本立场层面,尊重司法价值功效,司
【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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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于民事二审判决书的法官裁判影响因素实证研究"(项目编号:17CFX064);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违约金酌减预测研究"(项目编号:CX201813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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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人工智能主要应用于信息的收集与转换、裁判决策辅助和审判监督管理三类司法场景之中.司法人工智能具有提高司法效率、提升审判质量、规范办案流程之功效.司法人工智能的技术效应存在限度,对内,存有法律内在实质正义实现的隐忧;对外,存在质高量足数据收集的壁垒.究其原因,从法理维度来看,司法理性与技术理性之间的矛盾难获弥合;从实践维度来看,司法工作人员主体性的导向与智能技术的应用难寻平衡;从技术维度来看,机器的算法黑箱障碍难以攻克.基于此,有必要设计优化司法人工智能的应用边界,在基本立场层面,尊重司法价值功效,司法逻辑主导算法逻辑;在路径选择层面,智能辅助人类,强调司法工作人员的主体地位;在技术保障层面,以算法和数据为着力点,改良司法人工智能整体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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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贫困成为解决绝对贫困后的贫困治理主战场.传统的社会排斥视角、脆弱性视角和可持续生计视角从宏观制度、外部环境及内部资源分析了相对贫困的生成,相对忽视了链接宏观与微观的基本公共服务因子.基本公共服务作为一项基本权利构筑了发展机会基础,通过人力资本机制,形成可行能力即发展能力,进而塑造主体自觉,激发发展动力,成为构筑脱贫内生动力的关键机制.由此,农村相对贫困是因基本公共服务不足而带来的发展机会、发展能力与发展动力相对不足的发展型贫困.构建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在于构建以基本公共服务为主的脱贫内生动力机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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