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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厦门市思明区存留相当数量的近代洋楼,近年来进行了多种方式的保护再利用实践。本文通过对思明区近代洋楼实地调查,将保护再利用实践分类分析,对改造情况进行评价,探讨更合理的近代洋楼保护再利用的工作办法。
关键词 思明区,近代洋楼,保护再利用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a number of modern western-style buildings retained in Siming District of Xiamen have been being protected and reused in various ways. The thesis classifys and analyses the conservation and reuse of these modern western-style buildings in Siming District by field research. Meanwhile the thesis evaluates results of the reconstruction and discusses more reasonable methods of the conservation and reuse of these modern western-style buildings.
Keywords Siming District modern western-style buildings the conservation and reuse
鴉片战争以后,外国领事人员、传教士、商人就在厦门建起了别墅式小洋房。20世纪前后,随着海外移民潮兴起,很多华侨从海外归来后定居厦门,在当地兴建了大量以欧式洋楼为主的近代建筑。但由于没有专业设计人员,设计意向一般都来自侨民回忆或者参考图册,加上建筑工匠都为本地人,建成的洋楼并不完全是西式的,其中杂糅了很多中式的雕花图案或者平面布局。直至今日,思明区(不包含鼓浪屿)仍有相当数量的洋楼存留,这些洋楼散乱分布,其中大部分经过改造再利用后各方面价值保存情况良好,另外有极少数洋楼出现了大面积的破损、坍塌现象,建筑被废弃或者不合理利用是造成这种情况的最主要原因。
1 保护再利用方式调查与分类
近年来,厦门很多近代洋楼都发生了功能的转变,大致分为居住、商业、展览三种功能。笔者选取了19栋居住建筑、6栋公共建筑共25栋具有代表性的洋楼进行调查,有10栋居住建筑延续其功能,2栋办公建筑被改造为展览馆,剩下的13栋建筑都被改造为商业功能。根据这些建筑的保护再利用方法将它们分为内部改造型,功能置换型,整体改造型,原样保护型四类(表1)。
表1:厦门洋楼修复改造再利用分类
保护利用方式
典型案例
建筑外观
建筑内部装修
建筑平面布局
其他案例
原功能
现功能
内部改造
洪怀仁宅
基本不变
各部分使用人自行装修
根据使用情况变动
丹霞宫巷59号
天一楼
保生堂
居住
居住
功能置换
威士顿7号会所
基本不变
重新装修
基本不变
中兴路40号
同安里3号
思明东路65号
居住
办公
商业
整体改造
古歌书苑
改变
重新装修,布局改变
改变
半山别墅
公园南路9号
老别墅西餐厅
居住
商业
办公
原样保存
总工会旧址
修旧如旧
修缮更新
尽可能保留
基本不变
台湾工会
总工会旧址
办公
展览
内部改造型是指建筑保持原有外观风貌,经过修复与改造再利用后延续原功能的改造方式。采用内部改造手段进行修复与改造再利用的建筑一般都是居住建筑,这类建筑被改造时,保留建筑价值的同时尽量满足使用人的舒适度,是改造的重要目的。
功能置换型和整体改造型很相似,改造后的建筑都发生了功能的改变。前者不改变建筑外部结构,内部布局改变可以被还原。后者发生了结构上的改变,不可以被还原,但改造后的平面布局和立面装饰风格往往比前者更能适合当前功能。
原样保存型针对有重要历史价值的建筑,经过专业指导,在修缮更新中秉承修旧如旧原则并在完成后用于展览功能进一步放大历史价值。
2 典型实例分析
评价保护再利用结果的优劣,需要分析并建立一套完整的评价方法,我们将评价体系分为“保护修复角度”和“改造再利用角度”两部分。其中保护修复角度是从洋楼本身价值出发,评价建筑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损失度,并衡量改造再利用过程的合理性。改造再利用角度则从洋楼再利用后功能出发,探讨建筑新功能使用上的合理性和产生的社会价值,并加入可持续发展的观点评价建筑的保护再利用结果(图1)。
2.1 内部改造型:洪怀仁宅
小走马路1号是一栋居住建筑,为洪怀仁一家所有,其子孙于20世纪移居国外,将建筑稍加改造仍作为居住建筑出租使用。建筑为水泥砂浆墙面,平立面中都杂糅了中西特色(图2)。建筑虽然内部被分割增设房间以便更多人使用,但是由于业主良好的建筑保护意识,外立面没有变动,依然延续了相当的历史建筑风貌。 建筑在改建过程中除在二楼公共区域内增设房间,围合小部分区域外,并没有过多的变动。改建后的建筑容纳9户人家,每户人家拥有一至两个房间,基本可以满足各户人家对于使用面积的需求。居民共用起居室,集合了厨炊、盥洗、储藏、交通等各种功能,这种生活模式加强了住户之间的交流度。而建筑的低人口密度和适当的公共空间面积也制约了过多交流对于私密性的破坏。因此,住户对于交流度和私密感满意度都表示满意。而建筑未被破坏的外观同适当的交流度也成为了住户对建筑产生归属感的来源。
2.2 功能置换型:威士顿7号会所
新华路7号建于1937年,是抗日名将吴克仁的官邸,有主副2座小楼组成。建筑采用砖混结构,部分外墙覆以水泥砂浆,与2012年下半年被改造为会所,之前已经被闲置3年以上。建筑修复改造的过程中,业主力图保留原建筑的相关生活环境,最大限度的保留原建筑风貌。原建筑外立面清洗修复后,没有任何改动,还原了建筑风貌(图3)。建筑平面布局没有改变,添加吧台、沙发等家具适应新功能(图4)。
建筑的修复过程中,破损部分采用与原建筑可以完全区分的同一材质材料修补,完全符合《雅典宪章》中的“在对纪念物的修复中可以使用现代新技术新材料,但应尽量隐蔽以不影响其原建筑外观,当新材料的使用能够避免建筑解体时,赞同使用新材料进行建筑修复,但新材料的使用必须可以识别。” [1]。这种改造再利用方式既保留了原建筑价值,和新功能又非常契合,是功能置换型保护再利用方式十分有代表性的案例。
2.3 整体改造型:公园南路9号
公园南路9号,建于二十世纪初,地上两层。外墙用大面积烟炙砖,梁柱山花等用白灰粉刷,红白的对比显得十分清晰和谐。建筑一层大幅改造后用作咖啡厅的经营,二层平面布局不变,暂时用作办公功能。改造后的建筑外墙面的烟炙砖部分清洗,抹灰部分刷白。由于希望扩大建筑使用面积,增加采光,一层外廊被玻璃隔墙围合至室内,和内部拆除墙体形成的大空间一起形成咖啡室(图5)。
建筑改动较大,一层拆除部分已经不能还原,破坏了建筑的原真性。但是改造后的建筑平面更加适合咖啡馆的功能,加上洋楼的风貌,给业主带来了很高的经济价值和人文价值。
2.4 原样保存型:厦门总工会旧址
厦门总工会旧址位于大同路中段土堆巷68号,建于1927年,是厦门总工会成立的象征。建筑又名“红楼”,于1961年被公布为第一批省级文保单位,并与2006年本着“修旧如旧”的原则重新整修作为厦门工人运动陈列馆免费向市民开放。
建筑原本用来办公,现作为展览建筑,新功能尽量迎合原布局(图6),并不改变原有建筑,修复的过程中将原先不属于建筑的部分拆除,恢复外廊的通透性,将破损窗户进行修复,并对墙体重新清洗,修补,油漆。内部空间重新装修,添置展板、展柜、雕像等物件,用作展览空间(图7)。但在修复过程中,墙面用红黑两色油漆依照砖墙纹路上色,遮蔽了原有墙面,破坏了建筑的原真性。
3 洋楼修复改造存在的问题和展望
虽然历史建筑保护再利用優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具体手段的实施,但不同保护再利用方式对于建筑的保护和利用的结果也不同。其中原样保护型对建筑的原真性,价值的完整性保护程度最高,但对于建筑本身价值的要求也相对苛刻。内部改造型和功能置换型对于建筑原真性、价值的完整性保护程度相近。但前者作为居住建筑,希望容纳更多人口所产生的加建势必会造成建筑价值的损失,如何平衡还需进一步探讨。而后者在合理的设计和施工后,业主希望寻求的经济效益和建筑价值的保护程度往往是一致的,较容易形成“保护-收益-保护”的良性循环。整体改造类的建筑改造后的布局结构和建筑功能最为贴切,但对于建筑的改造往往是不可逆的,对于建筑原真性、价值的完整性保护程度也最低。同时,我们还发现思明区洋楼保护改造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1)历史建筑保护改造缺少条例规范
虽然厦门政府针对鼓浪屿颁布了《厦门市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但并没有针对厦门岛内近代建筑保护再利用颁布一定条例。目前岛内历史建筑的保护再利用无章可循,保护改造的质量参差不齐,部分洋楼在改造中采取的破坏性手段使如鹦哥楼等一些近代建筑丧失了大量的艺术、历史价值。
(2)历史建筑改造再利用缺少针对性
目前思明区洋楼再利用后功能主要为三类:居住、商业、展览。其中位于深巷中的建筑由于没有合理开发利用手段,全部延续居住功能甚至被废置。而沿街的洋楼由于所处地理位置价值高,均被开发为商业功能。少数历史价值极高的建筑作为展览馆被利用。这种定式的开发方式使得很多被隐没在深巷中的高价值洋楼无法发挥其应有价值,而沿街作为商业功能的洋楼也由于使用人的频频更换,在频繁的改造中逐渐丧失其文化历史价值和原真性。针对这种情况,应提倡分级进行保护再利用,“先评价,后利用”的改造模式,以求历史建筑再利用功能的精细化合理化,合理有效的利用洋楼的各方面价值。
另外,当前洋楼的修复与改造实践中,因方式手段不合理产生的破坏时候发生。对此,在今后的实践中,我们应注意:
(1)对于各方面价值不高,因闲置缺少维护而破损的建筑,当务之急是修复与改造建筑,赋予建筑一定功能。归根结底,恢复建筑的生命力才是建筑保护的最终目的。
(2)居住建筑容纳的人口应予以一定的限制,在修复与改造利用时关注基础设施的健全和居住环境质量。商业功能建筑在改造时应尽量利用建筑本身的历史、艺术价值,创造更多经济、文化价值的同时保护建筑原有价值。展览功能建筑修复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建筑的原真性、可识别性,不影响后代人对于建筑的解读。
(3)建筑在使用中需要定期维护,应制定详细规划分摊维护责任,做到使用人、业主、政府三者共同负责,互相监督。目前,大部分建筑,特别是居住建筑所损失的艺术价值,都是因为缺少维护而产生的。
(4)在目前思明区洋楼改造没有条例约束的状态下,业主的历史建筑保护意识往往决定着修复与改造结果。提高市民历史建筑保护意识需要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通力合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
4.结语
厦门思明区近代洋楼建筑的修复改造再利用,在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历史价值得到保护的同时,产生了新的社会价值和生命力。但是,在保护与再利用两者的关系处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需要全社会参与、进行多元化探讨,在社区重建、旅游商业、文化产业等方面协调发展,对不同的建筑类型采取不同的措施,使思明区近代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再利用更趋向于可持续发展,同时为今后福建各地历史建筑保护与再利用提供有益的借鉴。
注释
[1] 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雅典宪章).第四条. 张松编.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宪章与国内法规选编.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35-38
图片来源
均为作者拍摄及绘制
参考文献
[1] 《建筑的生与死:历史性建筑再利用研究》 陆地著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4
[2] 《世界遗产视野中的历史街区》阙维民著 中华书局 2010
[3] 《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宪章与国内法规选编》 张松著 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
[4] 《聚焦外滩》 常青 同济大学出版社 2009年
[5]《闽南近代洋楼民居与侨乡社会变迁》 陈志宏;贺雅楠 《华中建筑》2010年06期
[6] 《近代泉州侨乡外廊式建筑的演变探析》 杨思声;王珊 《华中建筑》2009年第07期
[7] 《延续_更新_近代建筑遗产修复再利用策略研究》 辛同升;杨昌鸣;邓庆坦 《新建筑》2011年02期
[8] 《鼓浪屿近代洋楼保护与再利用调查研究》 丁树瑞;陈志宏 《南方建筑》2011年01期
关键词 思明区,近代洋楼,保护再利用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a number of modern western-style buildings retained in Siming District of Xiamen have been being protected and reused in various ways. The thesis classifys and analyses the conservation and reuse of these modern western-style buildings in Siming District by field research. Meanwhile the thesis evaluates results of the reconstruction and discusses more reasonable methods of the conservation and reuse of these modern western-style buildings.
Keywords Siming District modern western-style buildings the conservation and reuse
鴉片战争以后,外国领事人员、传教士、商人就在厦门建起了别墅式小洋房。20世纪前后,随着海外移民潮兴起,很多华侨从海外归来后定居厦门,在当地兴建了大量以欧式洋楼为主的近代建筑。但由于没有专业设计人员,设计意向一般都来自侨民回忆或者参考图册,加上建筑工匠都为本地人,建成的洋楼并不完全是西式的,其中杂糅了很多中式的雕花图案或者平面布局。直至今日,思明区(不包含鼓浪屿)仍有相当数量的洋楼存留,这些洋楼散乱分布,其中大部分经过改造再利用后各方面价值保存情况良好,另外有极少数洋楼出现了大面积的破损、坍塌现象,建筑被废弃或者不合理利用是造成这种情况的最主要原因。
1 保护再利用方式调查与分类
近年来,厦门很多近代洋楼都发生了功能的转变,大致分为居住、商业、展览三种功能。笔者选取了19栋居住建筑、6栋公共建筑共25栋具有代表性的洋楼进行调查,有10栋居住建筑延续其功能,2栋办公建筑被改造为展览馆,剩下的13栋建筑都被改造为商业功能。根据这些建筑的保护再利用方法将它们分为内部改造型,功能置换型,整体改造型,原样保护型四类(表1)。
表1:厦门洋楼修复改造再利用分类
保护利用方式
典型案例
建筑外观
建筑内部装修
建筑平面布局
其他案例
原功能
现功能
内部改造
洪怀仁宅
基本不变
各部分使用人自行装修
根据使用情况变动
丹霞宫巷59号
天一楼
保生堂
居住
居住
功能置换
威士顿7号会所
基本不变
重新装修
基本不变
中兴路40号
同安里3号
思明东路65号
居住
办公
商业
整体改造
古歌书苑
改变
重新装修,布局改变
改变
半山别墅
公园南路9号
老别墅西餐厅
居住
商业
办公
原样保存
总工会旧址
修旧如旧
修缮更新
尽可能保留
基本不变
台湾工会
总工会旧址
办公
展览
内部改造型是指建筑保持原有外观风貌,经过修复与改造再利用后延续原功能的改造方式。采用内部改造手段进行修复与改造再利用的建筑一般都是居住建筑,这类建筑被改造时,保留建筑价值的同时尽量满足使用人的舒适度,是改造的重要目的。
功能置换型和整体改造型很相似,改造后的建筑都发生了功能的改变。前者不改变建筑外部结构,内部布局改变可以被还原。后者发生了结构上的改变,不可以被还原,但改造后的平面布局和立面装饰风格往往比前者更能适合当前功能。
原样保存型针对有重要历史价值的建筑,经过专业指导,在修缮更新中秉承修旧如旧原则并在完成后用于展览功能进一步放大历史价值。
2 典型实例分析
评价保护再利用结果的优劣,需要分析并建立一套完整的评价方法,我们将评价体系分为“保护修复角度”和“改造再利用角度”两部分。其中保护修复角度是从洋楼本身价值出发,评价建筑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损失度,并衡量改造再利用过程的合理性。改造再利用角度则从洋楼再利用后功能出发,探讨建筑新功能使用上的合理性和产生的社会价值,并加入可持续发展的观点评价建筑的保护再利用结果(图1)。
2.1 内部改造型:洪怀仁宅
小走马路1号是一栋居住建筑,为洪怀仁一家所有,其子孙于20世纪移居国外,将建筑稍加改造仍作为居住建筑出租使用。建筑为水泥砂浆墙面,平立面中都杂糅了中西特色(图2)。建筑虽然内部被分割增设房间以便更多人使用,但是由于业主良好的建筑保护意识,外立面没有变动,依然延续了相当的历史建筑风貌。 建筑在改建过程中除在二楼公共区域内增设房间,围合小部分区域外,并没有过多的变动。改建后的建筑容纳9户人家,每户人家拥有一至两个房间,基本可以满足各户人家对于使用面积的需求。居民共用起居室,集合了厨炊、盥洗、储藏、交通等各种功能,这种生活模式加强了住户之间的交流度。而建筑的低人口密度和适当的公共空间面积也制约了过多交流对于私密性的破坏。因此,住户对于交流度和私密感满意度都表示满意。而建筑未被破坏的外观同适当的交流度也成为了住户对建筑产生归属感的来源。
2.2 功能置换型:威士顿7号会所
新华路7号建于1937年,是抗日名将吴克仁的官邸,有主副2座小楼组成。建筑采用砖混结构,部分外墙覆以水泥砂浆,与2012年下半年被改造为会所,之前已经被闲置3年以上。建筑修复改造的过程中,业主力图保留原建筑的相关生活环境,最大限度的保留原建筑风貌。原建筑外立面清洗修复后,没有任何改动,还原了建筑风貌(图3)。建筑平面布局没有改变,添加吧台、沙发等家具适应新功能(图4)。
建筑的修复过程中,破损部分采用与原建筑可以完全区分的同一材质材料修补,完全符合《雅典宪章》中的“在对纪念物的修复中可以使用现代新技术新材料,但应尽量隐蔽以不影响其原建筑外观,当新材料的使用能够避免建筑解体时,赞同使用新材料进行建筑修复,但新材料的使用必须可以识别。” [1]。这种改造再利用方式既保留了原建筑价值,和新功能又非常契合,是功能置换型保护再利用方式十分有代表性的案例。
2.3 整体改造型:公园南路9号
公园南路9号,建于二十世纪初,地上两层。外墙用大面积烟炙砖,梁柱山花等用白灰粉刷,红白的对比显得十分清晰和谐。建筑一层大幅改造后用作咖啡厅的经营,二层平面布局不变,暂时用作办公功能。改造后的建筑外墙面的烟炙砖部分清洗,抹灰部分刷白。由于希望扩大建筑使用面积,增加采光,一层外廊被玻璃隔墙围合至室内,和内部拆除墙体形成的大空间一起形成咖啡室(图5)。
建筑改动较大,一层拆除部分已经不能还原,破坏了建筑的原真性。但是改造后的建筑平面更加适合咖啡馆的功能,加上洋楼的风貌,给业主带来了很高的经济价值和人文价值。
2.4 原样保存型:厦门总工会旧址
厦门总工会旧址位于大同路中段土堆巷68号,建于1927年,是厦门总工会成立的象征。建筑又名“红楼”,于1961年被公布为第一批省级文保单位,并与2006年本着“修旧如旧”的原则重新整修作为厦门工人运动陈列馆免费向市民开放。
建筑原本用来办公,现作为展览建筑,新功能尽量迎合原布局(图6),并不改变原有建筑,修复的过程中将原先不属于建筑的部分拆除,恢复外廊的通透性,将破损窗户进行修复,并对墙体重新清洗,修补,油漆。内部空间重新装修,添置展板、展柜、雕像等物件,用作展览空间(图7)。但在修复过程中,墙面用红黑两色油漆依照砖墙纹路上色,遮蔽了原有墙面,破坏了建筑的原真性。
3 洋楼修复改造存在的问题和展望
虽然历史建筑保护再利用優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具体手段的实施,但不同保护再利用方式对于建筑的保护和利用的结果也不同。其中原样保护型对建筑的原真性,价值的完整性保护程度最高,但对于建筑本身价值的要求也相对苛刻。内部改造型和功能置换型对于建筑原真性、价值的完整性保护程度相近。但前者作为居住建筑,希望容纳更多人口所产生的加建势必会造成建筑价值的损失,如何平衡还需进一步探讨。而后者在合理的设计和施工后,业主希望寻求的经济效益和建筑价值的保护程度往往是一致的,较容易形成“保护-收益-保护”的良性循环。整体改造类的建筑改造后的布局结构和建筑功能最为贴切,但对于建筑的改造往往是不可逆的,对于建筑原真性、价值的完整性保护程度也最低。同时,我们还发现思明区洋楼保护改造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1)历史建筑保护改造缺少条例规范
虽然厦门政府针对鼓浪屿颁布了《厦门市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但并没有针对厦门岛内近代建筑保护再利用颁布一定条例。目前岛内历史建筑的保护再利用无章可循,保护改造的质量参差不齐,部分洋楼在改造中采取的破坏性手段使如鹦哥楼等一些近代建筑丧失了大量的艺术、历史价值。
(2)历史建筑改造再利用缺少针对性
目前思明区洋楼再利用后功能主要为三类:居住、商业、展览。其中位于深巷中的建筑由于没有合理开发利用手段,全部延续居住功能甚至被废置。而沿街的洋楼由于所处地理位置价值高,均被开发为商业功能。少数历史价值极高的建筑作为展览馆被利用。这种定式的开发方式使得很多被隐没在深巷中的高价值洋楼无法发挥其应有价值,而沿街作为商业功能的洋楼也由于使用人的频频更换,在频繁的改造中逐渐丧失其文化历史价值和原真性。针对这种情况,应提倡分级进行保护再利用,“先评价,后利用”的改造模式,以求历史建筑再利用功能的精细化合理化,合理有效的利用洋楼的各方面价值。
另外,当前洋楼的修复与改造实践中,因方式手段不合理产生的破坏时候发生。对此,在今后的实践中,我们应注意:
(1)对于各方面价值不高,因闲置缺少维护而破损的建筑,当务之急是修复与改造建筑,赋予建筑一定功能。归根结底,恢复建筑的生命力才是建筑保护的最终目的。
(2)居住建筑容纳的人口应予以一定的限制,在修复与改造利用时关注基础设施的健全和居住环境质量。商业功能建筑在改造时应尽量利用建筑本身的历史、艺术价值,创造更多经济、文化价值的同时保护建筑原有价值。展览功能建筑修复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建筑的原真性、可识别性,不影响后代人对于建筑的解读。
(3)建筑在使用中需要定期维护,应制定详细规划分摊维护责任,做到使用人、业主、政府三者共同负责,互相监督。目前,大部分建筑,特别是居住建筑所损失的艺术价值,都是因为缺少维护而产生的。
(4)在目前思明区洋楼改造没有条例约束的状态下,业主的历史建筑保护意识往往决定着修复与改造结果。提高市民历史建筑保护意识需要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通力合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
4.结语
厦门思明区近代洋楼建筑的修复改造再利用,在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历史价值得到保护的同时,产生了新的社会价值和生命力。但是,在保护与再利用两者的关系处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需要全社会参与、进行多元化探讨,在社区重建、旅游商业、文化产业等方面协调发展,对不同的建筑类型采取不同的措施,使思明区近代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再利用更趋向于可持续发展,同时为今后福建各地历史建筑保护与再利用提供有益的借鉴。
注释
[1] 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雅典宪章).第四条. 张松编.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宪章与国内法规选编.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35-38
图片来源
均为作者拍摄及绘制
参考文献
[1] 《建筑的生与死:历史性建筑再利用研究》 陆地著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4
[2] 《世界遗产视野中的历史街区》阙维民著 中华书局 2010
[3] 《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宪章与国内法规选编》 张松著 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
[4] 《聚焦外滩》 常青 同济大学出版社 2009年
[5]《闽南近代洋楼民居与侨乡社会变迁》 陈志宏;贺雅楠 《华中建筑》2010年06期
[6] 《近代泉州侨乡外廊式建筑的演变探析》 杨思声;王珊 《华中建筑》2009年第07期
[7] 《延续_更新_近代建筑遗产修复再利用策略研究》 辛同升;杨昌鸣;邓庆坦 《新建筑》2011年02期
[8] 《鼓浪屿近代洋楼保护与再利用调查研究》 丁树瑞;陈志宏 《南方建筑》2011年0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