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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法律地位、标准与规范、监理的目的与主要任务、监理对象、内容、范围和依据、监理作用等方面对工程环境监理和工程监理做了详细比较。
关键词:工程环境监理;工程监理;比较
在近20年的时间内,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和交通、建筑等事业的发展,我国的工程监理也得到了巨大的发展,无论是在理论内容方面,还是在业务及工作程序上都已经发展到了较为成熟的底部,理论体系非常完整、完善。但是,我国的工程环境监理还处于起步阶段,理论方面虽有一些成就,但还比较空白,仍然需要花大力气对业务内容及工作流程进行深入研究。工程环境监理和工程监理之间有许多不同之处,本文在对工程环境监理工作试点的基础之上,总结了工程环境监理的一些工作经验,并与工程监理进行了比较。
1、工程环境监理与工程监理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当前,还没有完全确定是独立的设置环境监理机构单位还是归属于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体系,有的地区还一直在商榷探讨。在现阶段,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开展方法和工作内容与工程监理工作的一些经验和做法有些相似,所以,二者在很多工作内容及业务流程方面有相似之处,管理方式方面二者采取的都是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相关的监理单位对施工建设的一些工程项目开展具体的管理,工程环境监理和工程监理具有针对性、专业性、独立性,二者在监理所遵循的原则、监理程序、机构组织、监理手段和方法、监理模式等各个方面具有相同性。但是,因为外部环境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工程环境监理有些要求又比较特殊,和工程监理之间存在一些区别,在业务流程和工作内容上既密切联系又相对独立。
1.1二者在法律地位方面的区别
在我国颁布实施的《建筑法》中,规定了所有的建设工程必须实施工程监理制度,同时,在相关的标准规范中明确了实施工程监理的范围,确定了建设工程实施工程监理能够有法可依,对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进行了明确定位。
在《建筑法》及相关的管理规定中,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必须有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但是没有明确安全管理、工程监理及环境监督所具有的具体职责,在监理的范围中没有明确涵盖环境保护的内容。在《环境保护法》中,针对建设工程的一些项目在建设运营的过程中,如何进行环境保护、环境治理及污染防治制订了“三同时”制度,但是,在工程施工建设期间对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的破坏或污染等问题没有针对性要求。在我国相关部门颁布实施的《环境监理工作暂行办法》中,明确了政府部门环境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通常是调查污染环境的事故原因和产生纠纷的原因,征收废气、废水、噪声、放射性物质、固体废弃物等等超标排污费,征收排污水费,处罚排污超标行为和催缴相关费用等。因此来讲,在我国所有的法律法规中,还没有明确工程环境监理的地位,工程环境监理工作还需要在法律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1.2 二者在标准与规范方面的区别
当前,每个行业的工程项目都制定了完善的施工规范、预算金额、质量标准要求、考核标准、工程监理要求标准等,因此,在开展工程监理工作的过程中,可以依据相关的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可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定性描述或定量分析,确保监理工作顺利开展。
但工程环境监理的工作开展,相对于工程监理工作,就没有完善的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可以参考,不存在相关行业的质量标准要求、验收考核标准、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等。因为标准没有完全统一,量化指标不齐备,所以就难以在环境监理工作过程中定性或定量的对存在问题进行表述,难以准确的指出工程在质量、进度、费用花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能准确的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导致工程各方工作人员理解程度不同,导致处理方法也会不同,引起对一些问题的争议,难以使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1.3 二者在监理的主要任务及目的方面的区别
在监理的主要任务方面,工程监理是从组织机构、技术落实、经济及合同方面采取一些方法,对工程的进度和质量、预算开展监理工作,实现工程建设目标,目的是帮助工程建设单位依据施工计划方案完成工程项目建设。
但对于工程环境监理而言,主要任务是对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生态污染、环境破坏的行为开展监理工作,对与建设工程项目相互配套的环保工程项目实施监理。目的是确保有效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确保关于环境保护的每个合同条款有效落实,确保工程建设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恶劣,符合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标准。
1.4 二者在监理对象方面的区别
在监理对象方面,工程监理主要是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投入、主体工程本身等;而工程环境监理主要是包含于主体工程内的环保工程,还包括被工程影响到的外界环境,例如污水处理工程、如绿化工程、景观、噪音等。
1.5 二者在监理内容方面的区别
对工程监理而言,监理的主要内容一是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二是做好工程相关信息管理和工程合同管理;三是协调好业主、设计单位、承包商、建筑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对于工程环境监理而言,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好施工过程中的污染问题,实施有效措施促进主体工程周围的环境恢复,同时做好业主、设计单位、承包商、施工单位及人民大众的利益协调工作。
1.6 二者在监理范围和依据方面的区别
在监理范围方面,工程监理主要包括工程的施工区域;工程环境监理主要是施工区域及周围受工程影响的区域。在监理依据方面,工程监理主要依据的是工程建设项目的法律、政策、法规、规范、合同、实施方案;工程环境监理主要依据的是与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合同、水土保持方案和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报告书等。
1.7二者在监理作用方面的区别
开展工程监理的主要作用是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投资收益,提高管理水平。开展工程环境监理的主要作用是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现人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
2、总结
工程环境监理和工程监理既有着密切联系,也有着一定的区别,在法律地位、标准与规范、监理的目的与主要任务、监理对象、内容、范围和依据、监理作用等方面都有着区别,要实现工程环境监理的有效落实,就要从理论、法律法规等方面进一步探索,进一步充实完善。
参考文献:
[1]张长波,罗启仕.我国工程环境监理的发展态势及其前景展望[J].环境科学与技术.2010(S2)
[2]蒋云霞,蒋坤正.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存在的问题、行业机会及发展建议[J].建筑经济.2012(07)
[3]高翔.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山西建筑.2014(21)
[4]周休平.关于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若干问题的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3(08)
关键词:工程环境监理;工程监理;比较
在近20年的时间内,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和交通、建筑等事业的发展,我国的工程监理也得到了巨大的发展,无论是在理论内容方面,还是在业务及工作程序上都已经发展到了较为成熟的底部,理论体系非常完整、完善。但是,我国的工程环境监理还处于起步阶段,理论方面虽有一些成就,但还比较空白,仍然需要花大力气对业务内容及工作流程进行深入研究。工程环境监理和工程监理之间有许多不同之处,本文在对工程环境监理工作试点的基础之上,总结了工程环境监理的一些工作经验,并与工程监理进行了比较。
1、工程环境监理与工程监理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当前,还没有完全确定是独立的设置环境监理机构单位还是归属于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体系,有的地区还一直在商榷探讨。在现阶段,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开展方法和工作内容与工程监理工作的一些经验和做法有些相似,所以,二者在很多工作内容及业务流程方面有相似之处,管理方式方面二者采取的都是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相关的监理单位对施工建设的一些工程项目开展具体的管理,工程环境监理和工程监理具有针对性、专业性、独立性,二者在监理所遵循的原则、监理程序、机构组织、监理手段和方法、监理模式等各个方面具有相同性。但是,因为外部环境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工程环境监理有些要求又比较特殊,和工程监理之间存在一些区别,在业务流程和工作内容上既密切联系又相对独立。
1.1二者在法律地位方面的区别
在我国颁布实施的《建筑法》中,规定了所有的建设工程必须实施工程监理制度,同时,在相关的标准规范中明确了实施工程监理的范围,确定了建设工程实施工程监理能够有法可依,对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进行了明确定位。
在《建筑法》及相关的管理规定中,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必须有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但是没有明确安全管理、工程监理及环境监督所具有的具体职责,在监理的范围中没有明确涵盖环境保护的内容。在《环境保护法》中,针对建设工程的一些项目在建设运营的过程中,如何进行环境保护、环境治理及污染防治制订了“三同时”制度,但是,在工程施工建设期间对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的破坏或污染等问题没有针对性要求。在我国相关部门颁布实施的《环境监理工作暂行办法》中,明确了政府部门环境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通常是调查污染环境的事故原因和产生纠纷的原因,征收废气、废水、噪声、放射性物质、固体废弃物等等超标排污费,征收排污水费,处罚排污超标行为和催缴相关费用等。因此来讲,在我国所有的法律法规中,还没有明确工程环境监理的地位,工程环境监理工作还需要在法律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1.2 二者在标准与规范方面的区别
当前,每个行业的工程项目都制定了完善的施工规范、预算金额、质量标准要求、考核标准、工程监理要求标准等,因此,在开展工程监理工作的过程中,可以依据相关的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可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定性描述或定量分析,确保监理工作顺利开展。
但工程环境监理的工作开展,相对于工程监理工作,就没有完善的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可以参考,不存在相关行业的质量标准要求、验收考核标准、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等。因为标准没有完全统一,量化指标不齐备,所以就难以在环境监理工作过程中定性或定量的对存在问题进行表述,难以准确的指出工程在质量、进度、费用花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能准确的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导致工程各方工作人员理解程度不同,导致处理方法也会不同,引起对一些问题的争议,难以使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1.3 二者在监理的主要任务及目的方面的区别
在监理的主要任务方面,工程监理是从组织机构、技术落实、经济及合同方面采取一些方法,对工程的进度和质量、预算开展监理工作,实现工程建设目标,目的是帮助工程建设单位依据施工计划方案完成工程项目建设。
但对于工程环境监理而言,主要任务是对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生态污染、环境破坏的行为开展监理工作,对与建设工程项目相互配套的环保工程项目实施监理。目的是确保有效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确保关于环境保护的每个合同条款有效落实,确保工程建设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恶劣,符合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标准。
1.4 二者在监理对象方面的区别
在监理对象方面,工程监理主要是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投入、主体工程本身等;而工程环境监理主要是包含于主体工程内的环保工程,还包括被工程影响到的外界环境,例如污水处理工程、如绿化工程、景观、噪音等。
1.5 二者在监理内容方面的区别
对工程监理而言,监理的主要内容一是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二是做好工程相关信息管理和工程合同管理;三是协调好业主、设计单位、承包商、建筑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对于工程环境监理而言,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好施工过程中的污染问题,实施有效措施促进主体工程周围的环境恢复,同时做好业主、设计单位、承包商、施工单位及人民大众的利益协调工作。
1.6 二者在监理范围和依据方面的区别
在监理范围方面,工程监理主要包括工程的施工区域;工程环境监理主要是施工区域及周围受工程影响的区域。在监理依据方面,工程监理主要依据的是工程建设项目的法律、政策、法规、规范、合同、实施方案;工程环境监理主要依据的是与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合同、水土保持方案和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报告书等。
1.7二者在监理作用方面的区别
开展工程监理的主要作用是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投资收益,提高管理水平。开展工程环境监理的主要作用是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现人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
2、总结
工程环境监理和工程监理既有着密切联系,也有着一定的区别,在法律地位、标准与规范、监理的目的与主要任务、监理对象、内容、范围和依据、监理作用等方面都有着区别,要实现工程环境监理的有效落实,就要从理论、法律法规等方面进一步探索,进一步充实完善。
参考文献:
[1]张长波,罗启仕.我国工程环境监理的发展态势及其前景展望[J].环境科学与技术.2010(S2)
[2]蒋云霞,蒋坤正.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存在的问题、行业机会及发展建议[J].建筑经济.2012(07)
[3]高翔.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山西建筑.2014(21)
[4]周休平.关于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若干问题的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