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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的转型,各类群体性事件频发,其规模和形式也不断升级,可以说,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制约我国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受经济、生存环境、宗教、文化和教育等因素的影响,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更大。频发的群体性事件,不仅会对政府治理和公共秩序产生冲击,还会对社会经济的整体环境产生多维度的负面影响,甚至波及社会总体的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风险社会视域下重视并做好民族地区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工作,具有现实性、急迫性和重要性。
一、风险社会管理的理论
德国社会学家卢曼说,我们生活在一个"除了冒险别无选择的社会"。①现实生活中,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只有理解了风险,才能正确认识风险社会。在不同领域,对于风险的定义也是不同的。本文对风险的理解主要是基于风险社会视域下。
"风险社会"理论最早是由德国社会学家贝克提出的,这一概念的产生是基于他对"简单现代性"的反思和总结,他强调了随着全球化和经济市场化的推动,社会公众能切身体会到"市场经济、先进科技、官僚行政"等现代性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巨大挑战。他认为,新的风险具有政治反思性,能对社会制度变革产生推动。这种反思性体现为:⑴风险不同于财富,它们不是物质存在,而是由社会定义和建构的。这主要是指风险的不可见性。⑵风险的分配与增长对不同的人影响程度不同。⑶风险的扩散和商业化没有完全摆脱资本主义发展的逻辑,相反,使之进入了一个新阶段。⑷一个人可以拥有财富,但只能被风险影响。⑸在风险社会,一直被认为是非政治性的事情变成了政治性事情。规避风险也包括了对权力和权威的重组。②随着全球化的推进,贝克又提出了"全球风险社会"的概念,进一步强调了制度性风险,这与吉登斯的理论相近。
吉登斯对风险的理解也是制度主义的,与贝克相比,他除了强调制度性风险,还意识到风险社会对个人日常生活也会有很大的影响。他认为风险是人为不确定性带来的问题,其发生以及影响更加无法预测,而其后果可能是全球性的,其影响可能会波及到全球几乎每一个人,甚至是人类整体的存在。
近年来,很多学者都对风险社会进行了研究,通过对这些研究的总结,我们可以发现风险社会里的"风险"有其独有的特征:全球性;人为性;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多元化;两面性。
二、民族地区可能会出现的风险
民族地区有其独有的传统及风俗习惯,民众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本民族文化的影响,在与其他民族相处的过程中,在社会大融合的进程中,受民族性的影响,群体性事件在民族地区的发生性是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必将阻碍民族地区的发展、影响社会的正常秩序。
(一)民族地区群体性事件的性质与特点
民族地区群体性事件是指在民族地区,受某种特定情景的影响,由一定数量的人组成的特定群体或偶合群体,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或表达某种诉求,或发泄不满情绪,采取的超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政府管理和社会秩序产生冲击的集群行为。虽然发生在民族地区,其仍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是一种非法的政治参与。
当前民族地区的群体性事件多以维权为目的,规模较大,暴力性强,往往"无直接利益苗头",政治诉求强,还易受到宗教矛盾等的影响。
(二)基于PEST模型的民族地区群体性事件易发原因分析
民族地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既是历史长期因素的影响,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矛盾的体现。尽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有多种原因,但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产生、发展、演化仍是有规律可循的。
PEST分析是指宏观环境的分析,P是政治(Political System),E是经济(Economic),S是社会(Social),T是技术(Technological)。③下面是基于此模型对民族地区群体性事件易发原因的简要分析。
1、政治原因
政治参与渠道的缺失导致群众无法合理地表达利益诉求,只能在制度外寻求解决途径;民族地区基层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不足,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社会矛盾或利益冲突,造成事态扩大化、严重化;境内境外企图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敌对组织尚存;民族地区政策往往缺乏科学论证,很多政策止步于群众阻力,降低了政策的权威性;干部的官僚主义和腐败行为,使得政府的公信力下降。
2、经济原因
民族地区大多地处边陲偏远的山区、牧区及沙漠地区,生态环境恶劣,资源承载力差,经济比较落后。国家虽然对民族地区有很多的财政支持和优惠政策,但是力度不够,再者仅靠国家从宏观上去统筹东中西部的协调发展是不现实的,民族经济的自身发展才是民族地区发展的关键。经济的落后和差距会让少数民族群众产生不公平感,对政策产生怀疑,诱发很多矛盾和问题。
3、社会原因
在社会总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各利益群体不可避免地会相互竞争甚至发生冲突;民族地区消息比较闭塞,群众法律知识匮乏、意识单薄,不了解正当的维权途径和程序,遇事时,往往采取野蛮、激烈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4、技术原因
民族地区虽然有各种资源,但是人才引进不足,缺少必要技术支持。民族地区传统人才存量很多,但是高技术性人才不足,信息技术的相对封闭严重影响了科技进步和新知识、新技术的应用。
三、民族地区群体性事件预防的对策
群体性事件的预防是指预先或事前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和淡化引发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各种因素,或者在群体性事件出现某种迹象时即设法减缓或削弱其演进过程。群体性事件的有效预防,是治理群体性事件的核心和目的。正如阿尔文·托夫勒所说,"由于不去预先考虑未来的问题和机会,我们正从危机走向危机"。因此,无论是民众、还是各级政府都应重视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工作,做到以防为先,健全群体性事件预防体系。
(一)民众的作为
民众既可能是群体性事件的发动者、参与者,同时也可能是群体性事件的受害者,这种双重身份决定了在群体性事件的预防中必须重视民众的作用,因此,民众在日常生活中应提高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风险观,当风险出现时,能理性认知,不偏信、不盲从;努力学法、用法,提高法制意识,在自身的利益得到侵犯时,能理性地寻求合法有效的解决途径,而不是偏执、极端地采取过激行为将事态严重化、扩大化。
(二)政府的作为
政府作为公权力的执行者,在群体性事件的治理中,更应居安思危,做好预防工作。
1、考虑民众的基本利益,构建公平合理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
现代社会,群众都有较强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也很重视对家庭和个人利益的维护。当利益受损时,如果有制度化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来进行利益的表达、沟通与协调,政府就能了解民众的诉求和动向,妥善解决民众的诉求和动向后,民众的不满情绪就会消除,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也会降低。因此,政府在执政过程中,应把民众的基本利益放在首位,树立群众导向的服务型理念,构建公平合理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及时解决已暴露出的问题。
一道"减压阀"作用
基层政府在防范群体性事件中,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可以说,基层政府及其成员能否在第一时间妥善地处理已发问题,直接关系到事态扩大的可能性。因此,基层政府能否及时地了解到风险信息并作出评估、解决,将影响到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概率。
3、科学合理地设定民族地区的风险警戒线
对民族地区社会态势的研判,要建立在总结研究已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基础上,科学地设定形势变化警戒值,时刻监测民众的思想、情绪导向,甄别社会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做好群体性事件的信息收集与预警工作,可以及时地消除群体性事件的诱发苗头,有助于防止矛盾和问题的激化。
4、建立科学完备的预防机制,预防与应急并重
通过反思已发生的民族地区群体性事件,分析应急的成功经验,总结出民族地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机制,将预防与应急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注释:
①N.Luhmann.1993.Risk:A Sociological Theory.Berlin:de Gruyter:218
②杨雪冬,等.风险社会与秩序重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33~34.
③百度百科.PEST分析法:http://baike.baidu.com/view/298057.htm.
参考文献:
[1]杨雪冬.风险社会与秩序重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2][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
[3]冯昀.论民族地区群体性事件的应对策略[J].黑龙江民族丛刊,2009,(6).
作者简介:尚静(1987.2-),女,山东莱芜人,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2010级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公共管理与决策分析研究;饶泽欢(1986.3-),男,江西上饶人,西南民族大学政治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011级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一、风险社会管理的理论
德国社会学家卢曼说,我们生活在一个"除了冒险别无选择的社会"。①现实生活中,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只有理解了风险,才能正确认识风险社会。在不同领域,对于风险的定义也是不同的。本文对风险的理解主要是基于风险社会视域下。
"风险社会"理论最早是由德国社会学家贝克提出的,这一概念的产生是基于他对"简单现代性"的反思和总结,他强调了随着全球化和经济市场化的推动,社会公众能切身体会到"市场经济、先进科技、官僚行政"等现代性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巨大挑战。他认为,新的风险具有政治反思性,能对社会制度变革产生推动。这种反思性体现为:⑴风险不同于财富,它们不是物质存在,而是由社会定义和建构的。这主要是指风险的不可见性。⑵风险的分配与增长对不同的人影响程度不同。⑶风险的扩散和商业化没有完全摆脱资本主义发展的逻辑,相反,使之进入了一个新阶段。⑷一个人可以拥有财富,但只能被风险影响。⑸在风险社会,一直被认为是非政治性的事情变成了政治性事情。规避风险也包括了对权力和权威的重组。②随着全球化的推进,贝克又提出了"全球风险社会"的概念,进一步强调了制度性风险,这与吉登斯的理论相近。
吉登斯对风险的理解也是制度主义的,与贝克相比,他除了强调制度性风险,还意识到风险社会对个人日常生活也会有很大的影响。他认为风险是人为不确定性带来的问题,其发生以及影响更加无法预测,而其后果可能是全球性的,其影响可能会波及到全球几乎每一个人,甚至是人类整体的存在。
近年来,很多学者都对风险社会进行了研究,通过对这些研究的总结,我们可以发现风险社会里的"风险"有其独有的特征:全球性;人为性;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多元化;两面性。
二、民族地区可能会出现的风险
民族地区有其独有的传统及风俗习惯,民众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本民族文化的影响,在与其他民族相处的过程中,在社会大融合的进程中,受民族性的影响,群体性事件在民族地区的发生性是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必将阻碍民族地区的发展、影响社会的正常秩序。
(一)民族地区群体性事件的性质与特点
民族地区群体性事件是指在民族地区,受某种特定情景的影响,由一定数量的人组成的特定群体或偶合群体,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或表达某种诉求,或发泄不满情绪,采取的超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政府管理和社会秩序产生冲击的集群行为。虽然发生在民族地区,其仍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是一种非法的政治参与。
当前民族地区的群体性事件多以维权为目的,规模较大,暴力性强,往往"无直接利益苗头",政治诉求强,还易受到宗教矛盾等的影响。
(二)基于PEST模型的民族地区群体性事件易发原因分析
民族地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既是历史长期因素的影响,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矛盾的体现。尽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有多种原因,但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产生、发展、演化仍是有规律可循的。
PEST分析是指宏观环境的分析,P是政治(Political System),E是经济(Economic),S是社会(Social),T是技术(Technological)。③下面是基于此模型对民族地区群体性事件易发原因的简要分析。
1、政治原因
政治参与渠道的缺失导致群众无法合理地表达利益诉求,只能在制度外寻求解决途径;民族地区基层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不足,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社会矛盾或利益冲突,造成事态扩大化、严重化;境内境外企图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敌对组织尚存;民族地区政策往往缺乏科学论证,很多政策止步于群众阻力,降低了政策的权威性;干部的官僚主义和腐败行为,使得政府的公信力下降。
2、经济原因
民族地区大多地处边陲偏远的山区、牧区及沙漠地区,生态环境恶劣,资源承载力差,经济比较落后。国家虽然对民族地区有很多的财政支持和优惠政策,但是力度不够,再者仅靠国家从宏观上去统筹东中西部的协调发展是不现实的,民族经济的自身发展才是民族地区发展的关键。经济的落后和差距会让少数民族群众产生不公平感,对政策产生怀疑,诱发很多矛盾和问题。
3、社会原因
在社会总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各利益群体不可避免地会相互竞争甚至发生冲突;民族地区消息比较闭塞,群众法律知识匮乏、意识单薄,不了解正当的维权途径和程序,遇事时,往往采取野蛮、激烈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4、技术原因
民族地区虽然有各种资源,但是人才引进不足,缺少必要技术支持。民族地区传统人才存量很多,但是高技术性人才不足,信息技术的相对封闭严重影响了科技进步和新知识、新技术的应用。
三、民族地区群体性事件预防的对策
群体性事件的预防是指预先或事前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和淡化引发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各种因素,或者在群体性事件出现某种迹象时即设法减缓或削弱其演进过程。群体性事件的有效预防,是治理群体性事件的核心和目的。正如阿尔文·托夫勒所说,"由于不去预先考虑未来的问题和机会,我们正从危机走向危机"。因此,无论是民众、还是各级政府都应重视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工作,做到以防为先,健全群体性事件预防体系。
(一)民众的作为
民众既可能是群体性事件的发动者、参与者,同时也可能是群体性事件的受害者,这种双重身份决定了在群体性事件的预防中必须重视民众的作用,因此,民众在日常生活中应提高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风险观,当风险出现时,能理性认知,不偏信、不盲从;努力学法、用法,提高法制意识,在自身的利益得到侵犯时,能理性地寻求合法有效的解决途径,而不是偏执、极端地采取过激行为将事态严重化、扩大化。
(二)政府的作为
政府作为公权力的执行者,在群体性事件的治理中,更应居安思危,做好预防工作。
1、考虑民众的基本利益,构建公平合理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
现代社会,群众都有较强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也很重视对家庭和个人利益的维护。当利益受损时,如果有制度化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来进行利益的表达、沟通与协调,政府就能了解民众的诉求和动向,妥善解决民众的诉求和动向后,民众的不满情绪就会消除,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也会降低。因此,政府在执政过程中,应把民众的基本利益放在首位,树立群众导向的服务型理念,构建公平合理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及时解决已暴露出的问题。
一道"减压阀"作用
基层政府在防范群体性事件中,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可以说,基层政府及其成员能否在第一时间妥善地处理已发问题,直接关系到事态扩大的可能性。因此,基层政府能否及时地了解到风险信息并作出评估、解决,将影响到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概率。
3、科学合理地设定民族地区的风险警戒线
对民族地区社会态势的研判,要建立在总结研究已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基础上,科学地设定形势变化警戒值,时刻监测民众的思想、情绪导向,甄别社会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做好群体性事件的信息收集与预警工作,可以及时地消除群体性事件的诱发苗头,有助于防止矛盾和问题的激化。
4、建立科学完备的预防机制,预防与应急并重
通过反思已发生的民族地区群体性事件,分析应急的成功经验,总结出民族地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机制,将预防与应急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注释:
①N.Luhmann.1993.Risk:A Sociological Theory.Berlin:de Gruyter:218
②杨雪冬,等.风险社会与秩序重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33~34.
③百度百科.PEST分析法:http://baike.baidu.com/view/298057.htm.
参考文献:
[1]杨雪冬.风险社会与秩序重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2][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
[3]冯昀.论民族地区群体性事件的应对策略[J].黑龙江民族丛刊,2009,(6).
作者简介:尚静(1987.2-),女,山东莱芜人,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2010级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公共管理与决策分析研究;饶泽欢(1986.3-),男,江西上饶人,西南民族大学政治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011级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