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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刑法对实施或者意图实施重罪发生死亡结果的以谋杀罪论之。为防止过度使用,以“固有危险”对法定重罪进行实质限定,以“可预见性规则”“自然而可能的结果”“近因说”等严格限定重罪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结果加重犯与重罪谋杀罪存在众多相似之处,同样面临着刑罚过重与处罚范围过宽问题。这使得两者具有许多可借鉴之处:以具有引起加重结果的固有危险破解基本行为之法定形式界限;以可预见性规则与合乎自然规律严格基本行为与加重结果之因果关系;以罪过、因果关系、加重结果系违反刑法规范之结果限定非犯罪人造成死亡结果成立结果加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