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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那天,我在热水商店吃午饭。我骑着大熊赶了一上午路,整整六个小时,早已饿得头晕眼花,耳根嗡嗡响。我让杨本加给我做点能顶饱的东西。
“有刚出笼的包子,”他说,“本来是自己吃的。”
“那就来二十个。有粉汤吗?”我说,“包子就粉汤,最好。”
“那个简单。你先吃着包子,我分分钟做出来。”他说,“你有一阵子没来了,干什么呢?”
“我还能干什么,你知道的。”
“你应该把生活搞简单点。”
“还不够简单嘛,我都只剩下这么几件事情了。”
“你不懂。简单是心里面的东西,你还是不懂。”他说。
“我也不想懂。”我说,“我的很多事情你哪里会明白,人人都有难处啊。”
“可不是。”他说。他一边跟我聊天一边就把粉汤做好了。粉条是早就已经泡好的,他只需要做出汤,再把粉条放进去滚一滚就好了。他给粉汤里放了十几片好肉。我心一热,“杨本加,你是一个实惠的人。”
他莞尔一笑,说:“看你饿坏了,就让你高兴高兴,一般人我才不会这样做。”
我说:“我知道。谢谢!”
“快吃吧。”他说完去外屋。商店里有人来了。很快那人走进来。他一进来就把厚重的标志性的黑色皮夹克脱掉了。他热得脸上全是密密麻麻的汗水。
“你好。”我说,“你怎么来了?”
他说:“嗯。”
我说:“你在干吗?”
他说:“你管得倒挺宽。”
于是我就不再说话了。我专心致志地吃包子,喝粉汤。
“给我也来一份。”他对杨本加说。
“你连夜赶路了?”杨本加说。
他一直看着我。我装作不知道,因为我惹不起他。我后悔刚才鲁莽。我根本不想和他打交道,但我刚才却那么跟他说话,实在傻得可以。现在我只想赶紧吃完离开,多一分钟都不想待了。我喝完最后一口汤,抹抹嘴站起来,拿起桌上的手套。“给我拿两瓶饮料。”我说。
“我先走了,你慢慢吃。”我对他说。我覺得要是一句话不说就走可能不是很妥当。
“嗯。”他说。
我心里咯噔一下,他气势这么强,显然是不满意我。我真后悔刚才失言。还真真应验了“言多必失,祸从口出”的老话。杨本加给我拿饮料的时候爱莫能助地摇摇头,无声地说了一句“小心点”。我也回复,没事。大不了被凑一顿。我想。难道被他打破脑袋的人还少吗?他那么喜欢打人而后又自由自在地活着,一点也没受到过惩罚。这就是最难以理解之处。他为什么可以这样?难道派出所是冷冻着的吗?看来还是被打的人自己的问题,他们不愿意去报警,不愿意被他时时惦记着。要是换作我也同样的想法,因为被他时时惦记实在太过恐怖,我想象得到恐惧会如何疯长,直到再也控制不住,只能眼睁睁看着被它吞噬。那样的生活谁受得了?我打了个冷战,看见我的大熊在六月的骄阳下汗流浃背,看见我出来立刻痛苦地嘶鸣一声。我从拴马柱上解下缰绳。这条缰绳是我最心爱的一条,由赤橙红绿蓝五种颜色扭织而成,长一丈五,尾部有两溜红蓝色的大穗子,我骑在马上的时候特别喜欢甩动它。而我的大熊也喜欢看穗子在空中划出的残影。每次见到这条缰绳我都会难以抑制地想起那会儿花在它上面的时间和努力。我饱尝了无数次返工的折磨,好几次差一点点就放弃了,最后都是被灵魂深处令人惊异的执着给阻止并奴役着继续干。现在想来,那真是古怪得可以,总有一些时候,事情的发展会出乎你的意料,因为你并不是一个了解自己的人。根本没有真正了解自己的人,这是一个大问题。但我不打算做什么,因为我什么也做不了。一个人对自己干不了的事情总会报以平常心,并且心安理得地看其接下来的发展。所以我的缰绳在完成的那一刻,幸福就理所当然地冲进了我的身体,我有一种做爱到最关键时刻的快感。我揣测,这或许就是因为我投入的感情和其他的东西的比例恰到好处的缘故吧。我一边甩动着斑斓的穗子,一边牵着大熊往青海湖方向走。这一条断裂严重的混凝土路,每走十几步就会出现斩断路面的裂缝,有大有小。汽车在这条路上开不快。我走了两百多米,找到那处水源。我解下大熊的咬环让它喝水。大熊是一匹令人费解的壮马,天生不是能跑的马,因此它永远不用到比赛场上去,这点估计是它最大的好运了。但在赛场之外的广阔天地中,它才是最有用的好马,什么样的山路也难不倒它,而且看上去还那么轻松,所以我在远足的日子里就只骑它。只有大熊才能给我感全感,让我有心思去想其他的事情,不然我总是担心胯下的坐骑力有不逮,半路上给我掉链子。大熊就没有这方面的隐患。但这也是它逃不掉的悲哀。就像一个人默默地干了大部分活却得不到赏识一样,它出不了名。只有我偶尔会夸赞夸赞它,像例行公事一样。它喝水的时间很长,喉咙在滑动,水进入喉咙的声音十分动感,而且还惹人嘴馋。我拧开可乐盖子往嘴里倒的时候拉真朝我走过来,像是一头熊一步步靠近我。我一口气喝了半瓶可乐,小心翼翼地打了个嗝。大熊见有人过来就抬起头颅警惕地看着。中午的阳光太强烈了,混凝土路反射着白光,这些白光被眼睛无可奈何地吸纳,刺激着流出泪来。那边的商店和挨着的几座建筑物看不清了,它们正好处在最亮的光线下。拉真的身影也变得既模糊又高大,愈加气势惊人。这会儿他距离我有五十步远,我拽了拽缰绳,大熊就迈开步子跟上我。拉真在朝我招手,然后跳下混凝土路,他找了个干净的草地坐下。他身后的边际处是夏牧场连绵不断的青色山峦,山脚下是犹如平静的海面的热水大滩。这里没有一丝风,又干又热。整个平原处在浓烟滚滚的焦灼之中。拉真的脸因为常年不戴帽子而晒得十分均匀,到处都是紫黑色,连嘴唇也是。他里里外外估计都是这种颜色。我忍不住腹诽,他的老二肯定也是这种颜色。
“你找什么?”他说,“有没有烟?”
我把只抽了一根的整包烟都给了他,他叼了一根,很自然地装进兜里。然后他要打火机。我给了。我没说要去哪里,因为现在,我已经压根儿不想去了。但他一边抽烟,一边看着我,我蹲下来,说:“找马。”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撒谎。 “那正好,順便把我的也找一找。”
“你的马和我的怎么会在一起?”
“那可说不准。”他说,“马嘛,跑得快,而地方就这么大。”
“哦。”我说。
“我等你电话。”他掏出手机,让我把号码存进他的手机里。我接过手机,有一种甩出去的冲动。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仿佛在考教我。我输入了11个数字,存上自己的名字,然后拨了号码。几秒钟后我的手机响了,“我一有消息就给你打电话。”
“那你最好快点,我还等着换马骑呢。”拉真很认真地说。
“你怎么不去找了?”
“我累了。你看这天,这热。”他说。
“本来我也是不想去找的。”我说。
“现在呢?”他说。
“现在,既然你这么说了,我只好去了。但我……”
“你心里不爽?”他站起来。当他和我站在一起的时候,才能够真正展示出他的高大。但这不是身体上的,而是气势和精神上的,和热浪裹挟在一处缠绕着他,压迫着我。我没办法让自己的目光长久与他对视。他就那么平静地看着我。
“也不是。”我说。
“好。我等你消息。”他说,“但也不急于这一会儿,我们去喝点。”
“我不能喝。”
“走。”他说。
2
拉真坐在我刚才坐着的位置上,将身子整个儿靠着沙发,仰头对杨本加说:“你这儿有什么好酒?”
“你要喝什么酒?”杨本加这回脸色很不好看,他既不看拉真也不看我。
拉真玩味地咧嘴一笑,说:“来一瓶红瓶子的天佑德,四星的。”
“一百块。”杨本加拿来一个红盒子的酒,放在茶几上。
拉真很干脆地淘了一百块给他,“再来一包烟。”
“什么烟?”
“随便吧。”他说,“过来坐,我们喝几杯,你就走吧。”
“我还真不能喝。”我说。但我还是过去坐在他旁边。
“你媳妇不让你喝?”
“我动了手术,胆囊切掉了,所以现在不能喝酒了。”
“胆囊没有了有什么影响?”
“有很多,而且很麻烦,基本上吃喝方面都有影响。”
拉真“哦”了一下,在小龙碗里倒了半碗酒,一口就喝干了。然后他看着我,“那么你是想现在走了?”
“争取今天找到,明天我有事情。”我说。
“打电话给我。”他说。
我无声地点点头,出了商店。我松了一口气,身子也软和了。杨本加在外面靠着墙抽烟,他在看对面的女人。那个女人我见过很多次,她因为长得不赖而生意兴隆,比杨本加更会做买卖。而且我也知道杨本加和她关系暧昧。有人说杨本加的商店就是这个女人出钱给他开的,大多数人都相信这个说法,因为他没有什么钱,而她却很有钱。她的钱大部分是亡夫留下的遗产,那是六百多只羊、四十几匹马和将近两百头牦牛。她富得不像话,但很快她便不富有了,因为她抛弃了它们。她一个人顾不过来,就把羊和马全卖了,剩下省心的牦牛。她开了这样一个饭店。然后杨本加出现了,他是带着缠绵病榻的老婆来温泉治疗的,来了后就不走了。他的出现是及时的,而且还显得那么有缘分。他们从认识到勾搭在一起的时间不会超过十天,就是说他们刚认识就相互对上眼了。这么想着的工夫,我已经走到他近前。杨本加努努嘴,我摇摇头。他拍拍我肩头,我一下子就明白他貌似是安慰我但实则心里是瞧不起我,他可能还在鄙视我,因为我的懦弱让他感到十分优越。虽然事实如此,但我心里不是滋味,和他聊几句的兴头顿时消散,我敷衍一句便转身朝大熊走去。它正在和拉真骑的那匹著名的长银鬃母马耳鬓厮磨,我的火气一下子窜到脑子里来了,脚步匆忙之间被一颗小石头绊倒,整个人忽悠一下便服服帖帖地趴在地上了,我顾不上疼痛,因为杨本加在看着,拉真看着,那个女人也在偷看着。一阵难言的羞愧和憋屈一股脑地涌上心头,我眼眶里顷刻间蓄满泪水。我背对着他们,趁拍打身上的尘土之际快快让泪水流出去,它们必须离开我,不然我会哭出来。也许我已经哭了,自己不知道,我有那么一些时候就会那么不靠谱,也纳闷为什么做过的事情别人记得而自己却忘得一干二净?我认为这根本不是病,事实上也不是病。也许是我不愿意记住不好的事情。我骑着大熊离开,走了老长的一段路。在一个岔路口往左拐去,又走了有一公里,出现了九条龙。一字排开气势十足的九个雕塑,黄灿灿的煞是好看。九龙后面是一个巨大的院子,里面有十几间空荡荡孤零零的房子,这是一家生产矿泉水的厂子,几年前一眨眼的工夫建立起来,但也一眨眼间倒闭了,估计是连一瓶矿泉水都没有生产过吧。关闭的大门里面有一条狗听见我的动静,叫了起来。通过一尺宽的门缝弄清楚了里面的是一条大黄狗,披着厚厚的锈成一团一团的旧毛兀自尽忠职守。它声音因为有如此空旷的院子加持而极为洪亮,一副精力充沛的样子。但其实是一只吃不饱饭跟不上营养的可怜的家伙。可怜的家伙。我的手掌被划破的地方火烧一样疼痛难忍,更疼的是膝盖,我隔着裤子感觉到已经血肉模糊了,而且还有点肿。我想这是一个好借口,对拉真说谎的好借口。我摔惨了,要去看病治疗……再一想,不行,他才不会听我解释,他只会说,哦,今天你能找到我的马吗?嗯?我不想再干傻事了。我又不是超人。我也没有那种一直梦想拥有的本事。这些年在他手里吃亏的人多得数也数不清,比他家的羊群都多,我不必在意。对自己这么一解释我终于将一直憋着的怨气恨意放了出去,像屁一样从身体上出去了,我能感受到离开的声音,我感到立刻变轻松了,连大熊也感觉到了,它跟我打了一声招呼,走得又快又轻巧。
3
再接着走了三公里,便是热水神泉那个大门。那个十分土气的大门上写着这几个字。为什么要带上“神”?热水泉有什么神奇之处?没有。根本什么都没有。但旅游局非要这么干,因为现在所有的地方都这么干,你要是不干,就显得很另类。古人都说了,还是平常一点、中庸一点好。现在连做事也怕出头。但我却在破坏这个规矩(这是谁定的规矩?),我就是在出头,不管是强迫的还是自愿的。我在出头。过不了多久人们便会说,是闹洛像哈巴狗一样将拉真的马找回来的。他像小狗一样听话……要是找不到马,也许就是一顿揍的事情。没什么大不了的。那为什么还要去找呢?我想的和我做的是两回事,因为说和干事本来就是两回事。我不可能明知道要挨揍就傻乎乎地去挨揍,我可以换一种方法把事情办好。最好是找到马,找不到就是找不到,因为我去找了,我付诸行动了。他可不是一个不讲理的人,只要我真的去做了事情……我便有底气说话。底气是自己争取的。 我和大熊走得很快,不知不覺就到大门那里了。有一群牛堵在那里。有人家在转场,我远远一看就知道是谁了,是和拉真一个村的人,还真是巧了。
“你好老哥。”我说,“辛苦了你。”
普华是一个差不多四十岁的憔悴男人,他的眼珠那么黄,一看就知道有肝病和胆囊炎病。他骑着的马和大熊比起来像一只小鸡站在大狗前面,我得探出头去说话。他的这匹马是正在调教的两岁小马,瘦成了一张黄皮子,简直不忍心去想它今后的遭遇。
“你有啥事?”他直截了当地问。
“我在找马。”我说。
他盯着大熊的鼻孔,因为大熊在一个劲儿地喷鼻涕,它好像感冒了。
“我什么马也没看见。这条道上没有。”他十分笃定地说,“你可以去别的地儿找了。”
“是两拨马。”我说。
“反正只要是马,这条道上就没有。”
“我看我们还是可以互留一下电话号码。”我说,“要是你在上面的路上看见了就给我打电话,要是你有什么需要我的也打电话。”
“我快到了。我不知道自己的号码,忘了。”
“我想我们以后相互都用得上。”
“那是的。但我先记住你的号码。我的号码我老婆知道。”他回头找老婆,他老婆正在赶着牛,她骑着一匹红色的好马。他叫她过来。
“把我的电话号码告诉他。”他对她说。
他老婆好奇地盯着我看。她只有一双眼睛是动着的。
我存了号码,拨打。他怀里的手机在他拿出来的时候响了,铃声是“拉伊”。我早就猜到了。
“看见马群我会打电话的。你的马群什么样子?”他说。
“有一匹花马,黑肚子。另一群全是枣溜马,十匹。是拉真的马。”
“拉真?他在哪儿?”他显得有点吃惊。
“枣溜马就是他的。”我说,“他在热水商店里。”
“哦。”他说:“他在哪儿?”
“在热水商店。”
“热水商店杨本加也在吗?”
“在啊。”
“那他们会打起来的。”
“不会。”我说。
“会的。”他说,“他们一定会打起来。”
“为什么?”我说。
“这就不好说了,他们早就相互看不顺眼了。杨本加会忍不住的。”
“我看他们挺和谐。”我说。
“拉真在喝酒?”
“是喝酒呢。”
“那他们绝对会打起来的。”他坚定地说。
“说得好像你见了似的。”我说,“他们爱怎么着就怎么着。你的营地在哪儿啊?”
“查拉河对面。”
“第几个湾里?”
“第六个。”
“那就是小新垭口对面啊。”我说。
“就是。”
“我的营地就在小新山垴里呢,我天天上垭口看见你家。”我说,“你家是不是三个帐篷,一个是黑色的?”
“就是。你是谁家的?”
“我是华日登家的。”
“哦,老书记家的。”
“我是老四。”我说,“你怎么不走那边?”
“那边很少走,它们不太习惯那条路。”
“难怪我一直就没见过你。”
“我估计他们现在已经打了一架,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我说,“那是他们的事,又不是你和我的事。”
“要不我们去看看?”
“为什么?”我知道当他知道拉真在那里的时候,他就一定会去的。
“我也要去买东西,顺便瞧瞧。”
“你干吗那么好奇?这会害死你。”我说。
“我就是瞧瞧热闹,我已经很久没看见他打人了。”
“说不定是杨本加赢了。”
“你觉得可能吗?”他说。
4
他嘱咐好老婆,我们从来路返回。我抱着侥幸心理想要是他挨了打,估计就无暇顾及我了。要是他赢了,估计这会儿已经喝酒喝高兴了,我可以解释这边没有马,普华就是最有力的证人。牧道两边是十分平整的草地,右边盛放着蔓延开去的华丽丽的狼毒花。这片草地的草连三寸的高度也没有,因此这些狼毒花看上去又大又鲜艳,倒是把整片草地装扮得妖娆多姿起来;而左边有红山嘴的那片草却是另一番光景。查拉河在这片草地上滑来滑去,像一条大蛇一样蜿蜒曲折,隔着两公里我都能看见它身上碎碎叠叠的鳞片一样的水波折射而出后汇聚的银光。这边因为水流在地下散布湿气而草势茂盛,大团大团去年没有吃完的剩草夹在青草中,斑驳又沧桑,仿佛时间只在这里来来去去踉踉跄跄。时间在走,已经是下午光景。我对普华说时间就是这么叫人心慌,我才动了三次帽子,三个小时就没了。我们打那有狗的大门前经过,我评论那条狗。
“它少说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我说,“可以肯定的是,要是换作你我,早就饿死了,但它依然这么忠心,你听听它的叫声。”
“我的狗更忠心。”他说。
“忠心只是一种表象,关键还是要看内心的真实活动。”
“这话说得我听不懂,你再说一遍。”
“你认为拉真怎么样?”我说。
“我不熟。”
“你不熟?你们一个部落。”我说。
“我们不熟。”他坚持地说。
“我们今天是第三次见面,他就给我安排了这个活儿。你也看见了,我正在干活。等会儿他要是问起来——是你叫我和你一起回热水商店的。你保证你来的路上没有马?”
“没有,我保证没有,我又不是瞎子。”
“那就好了,你照这样跟他说。”
我不得不嘱咐他几句。我怕拉真见到我不给解释的机会,也许他再也不给我机会了。我不是怕,是因为一旦我出点什么事,便会连累一大片人,都是一些关心我的人,他们遭罪我于心不忍,但我也不是吃素的。谁又是呢?所以在见到拉真之前,我先要做好普华的思想工作。他是一个装傻充愣的妙人,我越来越喜欢和他说话了。他的妙趣在于明知道别人知道了他还是要把那些话一本正经地说出来。我刚才差点笑喷,但表面上我若无其事地和他搭话聊天,受益匪浅。按照他的意思,从生活这头到那头十分漫长,而且危机重重,他得万分小心才行。 “不然不行。”他比喻道,“事情会多到用头发都数不过来,全是不用心弄出来的事情。”
我们四目相对。我说:“你说的是犯错误,但你认为小心翼翼就不会犯错了?”
“至少可以少一点,慢一点。这条路这么长,少犯错就会走快一点。”
“你是说认知。你说的有道理,但我从来不想这些。”
“那你想什么?”
“一个人只要手脚灵活就不会想那么多事情,他会把精力花在手脚上面。”
“我也有手有脚。”
“可你为什么想那么多?你越想不是越烦恼吗?”
“你说反了,是多思考,越这样,就越会把不用的剔除掉,要不然那些东西还是你的。”
“没必要,我用不着亲自去干。”我说,“那样会显得太傻,因为时间就是干那个事情的,所以你干吗非要自己干一遍?”
“因为我只有自己干了,才觉得那是我的事情。”
“算了,随你,反正是你的事情。你看,”我指着远处的一排房子,“他的马。”我说的是他骑着的马。他的马孤零零地站在小广场正中央的拴马柱旁,颇有一副遗世独立的样子。广场那么小,所以这匹马就显得那么大。老远看见的就是它,以至于我产生了它是和拉真一样恶毒的错觉。事实上它也是受害者之一,而且它是一个悲催的命运注定的受害者,它比我们可怜多了。这样一想我对它的同情心就泛滥了,尤其是当我们靠近它,站在它眼前,看到它纹丝不动,一副快要饿死的样子时,连普华也看不下去了。“拉真为什么不对自己的马好一点?”他说,“他在给自己的家族蒙羞,一个好牧人绝对不会干出这样残忍愚蠢的事情。”
“他才不在乎。他是出了名的——。”
“那也不能自私到眼里没有自己的马,换句话说这也是他的腿啊,也是他身体的一半。”
“只要感觉不到,他就不在乎。”我说,“我早就看透他了,他的人性也差不多没了。”
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
“马这东西生来便是受苦受难的。”他说,假如我们当中有一个也是如此,你猜会是谁?”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猜他是想说你别想逃脱拉真的手掌心,你和这匹马一样注定是受苦受难的。但他不会这么说,他绕弯子让我明白努力是徒劳的。他还有可能不想说我一句好话了。我意识到他真有可能是这样想的。
“我建议你朝着阿尼博让山的方向去找。十有八九,它们就在那里。”他一边下马,一边观察周围。四周空无一人,下午的热水商店安静得仿佛被世界遗弃了。那些终年驱赶不散的流浪狗一条也看不见,它们栖息的墙角屋檐下空荡荡的。因为没有它们,我感觉这里死气沉沉,一点活力都没有。我开始讨厌这里,以前我挺稀罕热水商店的,每次路过都会进去看看。现在我开始讨厌了,这是因为拉真的缘故。但就算拉真以后不来这里,我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喜欢热水商店了,因为拉真在这里给我难堪羞辱我,现在我再一次要去见他。我不情不愿地思考了一下,觉得我抗拒的不是拉真,是别的什么东西。到底是什么呢?我们走进商店,带着独特的气味的空气充满房间,隔着透明的塑料帘子,能看见里面的沙发上的人,不是拉真。杨本加坐在那儿打盹儿,或者是在沉思。“杨本加。”普华说。
“哦,所以你找到马了?”杨本加费了一番功夫才搭理我们。他想起来,但随即就说服自己坐着。
“杨本加,”普华说,“拉真哪儿去了?”
杨本加似乎想到了什么,又羞又怒地盯着普华,“你找他干吗?你叫什么名字?”
“普华,”他说,“我是普华。拉真哪儿去了?”
“哦,你就是普华。”杨本加眨着眼睛不断地喘气,而后精神百倍地站起来,仿佛普华这个名字有莫大的能力,“他呀,去对面了。”
普华和我同时诧异地看着他。
“去吃饭了?”普华小心翼翼地问。
杨本加不置可否地站着,“你找他是来听候吩咐的?”
“我在搬家。”普华说,“你什么意思?”
“你是拉真真正的走狗,别以为我们不知道。”杨本加一点不掩饰鄙视之意,他将普华从头到脚看了三遍,“听说你女儿出嫁前是陪拉真睡觉的?”
普华居然没有动怒,这不是说他没有怒气,而是常常被人这样讽刺习惯了。我觉得是这样,这让我感到一阵舒心。
“你知不知道他是拉真的狗?”杨本加看向我。
“知道啊,我试探了一下,他居然跟我玩起了捉迷藏。他想方设法要将我带回这里来,他以为我不知道。”我说。我知道这样说的后果,但我看到杨本加这个样子,就一点不后悔。
“真是忠心又听话的小狗。”杨本加说。
“可不是,我故意借助礦泉水厂里的那条狗谈起忠心问题,他居然还没反应过来,也许他意识到了,但他抱着优越感不放。我感觉得出来。”我和拉真的事情根本没解决,除非出现奇迹,否则我逃不掉这一劫,但在此刻,我的冲动是屈辱酝酿而来的,我不敢阻止,我怕一旦我那样做了,今后便再也没有机会了。
“你究竟想从他那儿得到什么?”杨本加问他。
“杨本加你不用羞辱我,他去了对面,你却不敢干啥。有种你去找他。你在他面前说这话我才佩服你。”普华想必用这激将法对付过不少人,他说得很溜,不带一丝情绪地说出这番话是不容易的,但他做到了。
“可惜,刚才你不在。”杨本加意有所指地说,“如果你愿意将他叫过来,我倒是可以再说一次。”
“你明知道这样做是什么后果才这样说的吧?我看出来了,你不敢。”
“不是你说了算的。”杨本加说,“而且除了自己的事儿,或者是你的事儿,其他的也不是他说了算的。”
我觉得杨本加不顾一切地装逼也是大有苦衷,真要是那样为什么刚才不替我出头?怎么现在不过去?他没有我想的那么有种。他毫无意义的和普华纠缠着着实不明智,他这会也确实明智不了。房间里的潮湿气息让我浑身难受,我几次想叫他们停嘴,但都失败了。他们似乎动了一点真火,有点誓不罢休的意思。于是我悄悄退开,走了出去。广场对面是三间宽敞的大砖房,只有一扇很小的门,看着就很别扭,如同一个很胖的人有一双很小的脚。这是一个很有味道的饭店,这里除了夏季和前半个秋天,基本上没有什么人。那个女人的丈夫本来是有的,后来失踪了。是一夜之间消失了,他是悄然离开了还是真的从世界上消失了就没人知道了,谁在乎呢。女人没离开,夏天继续开着饭店,冬天了便坐在炕上整日里看电视,要不就靠着窗户发呆,看外面的荒凉和对面的杨本加。她很少出现在外面,因此她又白又丰满,除了眼睛小,她哪儿哪儿都不赖。而且她还那么逆来顺受。我想杨本加就是看中了这点才得逞了的。此刻拉真却在对面屋里。一个窗户上的窗帘是拉着的,所以他们应该就在她的卧室里,十有八九正在做爱。他是第一次这么做,还是经常如此?而杨本加却在和一个没有意义的人展开着没有意义的争吵。
他们两个吵得越来越凶,从房里走到外面。杨本加的叫嚷声不断拔高。他出来后便不再管普华,他鼓着腮帮,疾步走向对面,他叫喊拉真出来,他去推门,但门从里面锁着。杨本加一脚踢在铁门上,然后走过去,猛烈地敲击拉着帘子的窗户。他说拉真,我要宰了你。
看到杨本加的疯狂,我知道我也该走了。接下来的热闹,不是我能看的。
责编:周朝军
那天,我在热水商店吃午饭。我骑着大熊赶了一上午路,整整六个小时,早已饿得头晕眼花,耳根嗡嗡响。我让杨本加给我做点能顶饱的东西。
“有刚出笼的包子,”他说,“本来是自己吃的。”
“那就来二十个。有粉汤吗?”我说,“包子就粉汤,最好。”
“那个简单。你先吃着包子,我分分钟做出来。”他说,“你有一阵子没来了,干什么呢?”
“我还能干什么,你知道的。”
“你应该把生活搞简单点。”
“还不够简单嘛,我都只剩下这么几件事情了。”
“你不懂。简单是心里面的东西,你还是不懂。”他说。
“我也不想懂。”我说,“我的很多事情你哪里会明白,人人都有难处啊。”
“可不是。”他说。他一边跟我聊天一边就把粉汤做好了。粉条是早就已经泡好的,他只需要做出汤,再把粉条放进去滚一滚就好了。他给粉汤里放了十几片好肉。我心一热,“杨本加,你是一个实惠的人。”
他莞尔一笑,说:“看你饿坏了,就让你高兴高兴,一般人我才不会这样做。”
我说:“我知道。谢谢!”
“快吃吧。”他说完去外屋。商店里有人来了。很快那人走进来。他一进来就把厚重的标志性的黑色皮夹克脱掉了。他热得脸上全是密密麻麻的汗水。
“你好。”我说,“你怎么来了?”
他说:“嗯。”
我说:“你在干吗?”
他说:“你管得倒挺宽。”
于是我就不再说话了。我专心致志地吃包子,喝粉汤。
“给我也来一份。”他对杨本加说。
“你连夜赶路了?”杨本加说。
他一直看着我。我装作不知道,因为我惹不起他。我后悔刚才鲁莽。我根本不想和他打交道,但我刚才却那么跟他说话,实在傻得可以。现在我只想赶紧吃完离开,多一分钟都不想待了。我喝完最后一口汤,抹抹嘴站起来,拿起桌上的手套。“给我拿两瓶饮料。”我说。
“我先走了,你慢慢吃。”我对他说。我覺得要是一句话不说就走可能不是很妥当。
“嗯。”他说。
我心里咯噔一下,他气势这么强,显然是不满意我。我真后悔刚才失言。还真真应验了“言多必失,祸从口出”的老话。杨本加给我拿饮料的时候爱莫能助地摇摇头,无声地说了一句“小心点”。我也回复,没事。大不了被凑一顿。我想。难道被他打破脑袋的人还少吗?他那么喜欢打人而后又自由自在地活着,一点也没受到过惩罚。这就是最难以理解之处。他为什么可以这样?难道派出所是冷冻着的吗?看来还是被打的人自己的问题,他们不愿意去报警,不愿意被他时时惦记着。要是换作我也同样的想法,因为被他时时惦记实在太过恐怖,我想象得到恐惧会如何疯长,直到再也控制不住,只能眼睁睁看着被它吞噬。那样的生活谁受得了?我打了个冷战,看见我的大熊在六月的骄阳下汗流浃背,看见我出来立刻痛苦地嘶鸣一声。我从拴马柱上解下缰绳。这条缰绳是我最心爱的一条,由赤橙红绿蓝五种颜色扭织而成,长一丈五,尾部有两溜红蓝色的大穗子,我骑在马上的时候特别喜欢甩动它。而我的大熊也喜欢看穗子在空中划出的残影。每次见到这条缰绳我都会难以抑制地想起那会儿花在它上面的时间和努力。我饱尝了无数次返工的折磨,好几次差一点点就放弃了,最后都是被灵魂深处令人惊异的执着给阻止并奴役着继续干。现在想来,那真是古怪得可以,总有一些时候,事情的发展会出乎你的意料,因为你并不是一个了解自己的人。根本没有真正了解自己的人,这是一个大问题。但我不打算做什么,因为我什么也做不了。一个人对自己干不了的事情总会报以平常心,并且心安理得地看其接下来的发展。所以我的缰绳在完成的那一刻,幸福就理所当然地冲进了我的身体,我有一种做爱到最关键时刻的快感。我揣测,这或许就是因为我投入的感情和其他的东西的比例恰到好处的缘故吧。我一边甩动着斑斓的穗子,一边牵着大熊往青海湖方向走。这一条断裂严重的混凝土路,每走十几步就会出现斩断路面的裂缝,有大有小。汽车在这条路上开不快。我走了两百多米,找到那处水源。我解下大熊的咬环让它喝水。大熊是一匹令人费解的壮马,天生不是能跑的马,因此它永远不用到比赛场上去,这点估计是它最大的好运了。但在赛场之外的广阔天地中,它才是最有用的好马,什么样的山路也难不倒它,而且看上去还那么轻松,所以我在远足的日子里就只骑它。只有大熊才能给我感全感,让我有心思去想其他的事情,不然我总是担心胯下的坐骑力有不逮,半路上给我掉链子。大熊就没有这方面的隐患。但这也是它逃不掉的悲哀。就像一个人默默地干了大部分活却得不到赏识一样,它出不了名。只有我偶尔会夸赞夸赞它,像例行公事一样。它喝水的时间很长,喉咙在滑动,水进入喉咙的声音十分动感,而且还惹人嘴馋。我拧开可乐盖子往嘴里倒的时候拉真朝我走过来,像是一头熊一步步靠近我。我一口气喝了半瓶可乐,小心翼翼地打了个嗝。大熊见有人过来就抬起头颅警惕地看着。中午的阳光太强烈了,混凝土路反射着白光,这些白光被眼睛无可奈何地吸纳,刺激着流出泪来。那边的商店和挨着的几座建筑物看不清了,它们正好处在最亮的光线下。拉真的身影也变得既模糊又高大,愈加气势惊人。这会儿他距离我有五十步远,我拽了拽缰绳,大熊就迈开步子跟上我。拉真在朝我招手,然后跳下混凝土路,他找了个干净的草地坐下。他身后的边际处是夏牧场连绵不断的青色山峦,山脚下是犹如平静的海面的热水大滩。这里没有一丝风,又干又热。整个平原处在浓烟滚滚的焦灼之中。拉真的脸因为常年不戴帽子而晒得十分均匀,到处都是紫黑色,连嘴唇也是。他里里外外估计都是这种颜色。我忍不住腹诽,他的老二肯定也是这种颜色。
“你找什么?”他说,“有没有烟?”
我把只抽了一根的整包烟都给了他,他叼了一根,很自然地装进兜里。然后他要打火机。我给了。我没说要去哪里,因为现在,我已经压根儿不想去了。但他一边抽烟,一边看着我,我蹲下来,说:“找马。”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撒谎。 “那正好,順便把我的也找一找。”
“你的马和我的怎么会在一起?”
“那可说不准。”他说,“马嘛,跑得快,而地方就这么大。”
“哦。”我说。
“我等你电话。”他掏出手机,让我把号码存进他的手机里。我接过手机,有一种甩出去的冲动。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仿佛在考教我。我输入了11个数字,存上自己的名字,然后拨了号码。几秒钟后我的手机响了,“我一有消息就给你打电话。”
“那你最好快点,我还等着换马骑呢。”拉真很认真地说。
“你怎么不去找了?”
“我累了。你看这天,这热。”他说。
“本来我也是不想去找的。”我说。
“现在呢?”他说。
“现在,既然你这么说了,我只好去了。但我……”
“你心里不爽?”他站起来。当他和我站在一起的时候,才能够真正展示出他的高大。但这不是身体上的,而是气势和精神上的,和热浪裹挟在一处缠绕着他,压迫着我。我没办法让自己的目光长久与他对视。他就那么平静地看着我。
“也不是。”我说。
“好。我等你消息。”他说,“但也不急于这一会儿,我们去喝点。”
“我不能喝。”
“走。”他说。
2
拉真坐在我刚才坐着的位置上,将身子整个儿靠着沙发,仰头对杨本加说:“你这儿有什么好酒?”
“你要喝什么酒?”杨本加这回脸色很不好看,他既不看拉真也不看我。
拉真玩味地咧嘴一笑,说:“来一瓶红瓶子的天佑德,四星的。”
“一百块。”杨本加拿来一个红盒子的酒,放在茶几上。
拉真很干脆地淘了一百块给他,“再来一包烟。”
“什么烟?”
“随便吧。”他说,“过来坐,我们喝几杯,你就走吧。”
“我还真不能喝。”我说。但我还是过去坐在他旁边。
“你媳妇不让你喝?”
“我动了手术,胆囊切掉了,所以现在不能喝酒了。”
“胆囊没有了有什么影响?”
“有很多,而且很麻烦,基本上吃喝方面都有影响。”
拉真“哦”了一下,在小龙碗里倒了半碗酒,一口就喝干了。然后他看着我,“那么你是想现在走了?”
“争取今天找到,明天我有事情。”我说。
“打电话给我。”他说。
我无声地点点头,出了商店。我松了一口气,身子也软和了。杨本加在外面靠着墙抽烟,他在看对面的女人。那个女人我见过很多次,她因为长得不赖而生意兴隆,比杨本加更会做买卖。而且我也知道杨本加和她关系暧昧。有人说杨本加的商店就是这个女人出钱给他开的,大多数人都相信这个说法,因为他没有什么钱,而她却很有钱。她的钱大部分是亡夫留下的遗产,那是六百多只羊、四十几匹马和将近两百头牦牛。她富得不像话,但很快她便不富有了,因为她抛弃了它们。她一个人顾不过来,就把羊和马全卖了,剩下省心的牦牛。她开了这样一个饭店。然后杨本加出现了,他是带着缠绵病榻的老婆来温泉治疗的,来了后就不走了。他的出现是及时的,而且还显得那么有缘分。他们从认识到勾搭在一起的时间不会超过十天,就是说他们刚认识就相互对上眼了。这么想着的工夫,我已经走到他近前。杨本加努努嘴,我摇摇头。他拍拍我肩头,我一下子就明白他貌似是安慰我但实则心里是瞧不起我,他可能还在鄙视我,因为我的懦弱让他感到十分优越。虽然事实如此,但我心里不是滋味,和他聊几句的兴头顿时消散,我敷衍一句便转身朝大熊走去。它正在和拉真骑的那匹著名的长银鬃母马耳鬓厮磨,我的火气一下子窜到脑子里来了,脚步匆忙之间被一颗小石头绊倒,整个人忽悠一下便服服帖帖地趴在地上了,我顾不上疼痛,因为杨本加在看着,拉真看着,那个女人也在偷看着。一阵难言的羞愧和憋屈一股脑地涌上心头,我眼眶里顷刻间蓄满泪水。我背对着他们,趁拍打身上的尘土之际快快让泪水流出去,它们必须离开我,不然我会哭出来。也许我已经哭了,自己不知道,我有那么一些时候就会那么不靠谱,也纳闷为什么做过的事情别人记得而自己却忘得一干二净?我认为这根本不是病,事实上也不是病。也许是我不愿意记住不好的事情。我骑着大熊离开,走了老长的一段路。在一个岔路口往左拐去,又走了有一公里,出现了九条龙。一字排开气势十足的九个雕塑,黄灿灿的煞是好看。九龙后面是一个巨大的院子,里面有十几间空荡荡孤零零的房子,这是一家生产矿泉水的厂子,几年前一眨眼的工夫建立起来,但也一眨眼间倒闭了,估计是连一瓶矿泉水都没有生产过吧。关闭的大门里面有一条狗听见我的动静,叫了起来。通过一尺宽的门缝弄清楚了里面的是一条大黄狗,披着厚厚的锈成一团一团的旧毛兀自尽忠职守。它声音因为有如此空旷的院子加持而极为洪亮,一副精力充沛的样子。但其实是一只吃不饱饭跟不上营养的可怜的家伙。可怜的家伙。我的手掌被划破的地方火烧一样疼痛难忍,更疼的是膝盖,我隔着裤子感觉到已经血肉模糊了,而且还有点肿。我想这是一个好借口,对拉真说谎的好借口。我摔惨了,要去看病治疗……再一想,不行,他才不会听我解释,他只会说,哦,今天你能找到我的马吗?嗯?我不想再干傻事了。我又不是超人。我也没有那种一直梦想拥有的本事。这些年在他手里吃亏的人多得数也数不清,比他家的羊群都多,我不必在意。对自己这么一解释我终于将一直憋着的怨气恨意放了出去,像屁一样从身体上出去了,我能感受到离开的声音,我感到立刻变轻松了,连大熊也感觉到了,它跟我打了一声招呼,走得又快又轻巧。
3
再接着走了三公里,便是热水神泉那个大门。那个十分土气的大门上写着这几个字。为什么要带上“神”?热水泉有什么神奇之处?没有。根本什么都没有。但旅游局非要这么干,因为现在所有的地方都这么干,你要是不干,就显得很另类。古人都说了,还是平常一点、中庸一点好。现在连做事也怕出头。但我却在破坏这个规矩(这是谁定的规矩?),我就是在出头,不管是强迫的还是自愿的。我在出头。过不了多久人们便会说,是闹洛像哈巴狗一样将拉真的马找回来的。他像小狗一样听话……要是找不到马,也许就是一顿揍的事情。没什么大不了的。那为什么还要去找呢?我想的和我做的是两回事,因为说和干事本来就是两回事。我不可能明知道要挨揍就傻乎乎地去挨揍,我可以换一种方法把事情办好。最好是找到马,找不到就是找不到,因为我去找了,我付诸行动了。他可不是一个不讲理的人,只要我真的去做了事情……我便有底气说话。底气是自己争取的。 我和大熊走得很快,不知不覺就到大门那里了。有一群牛堵在那里。有人家在转场,我远远一看就知道是谁了,是和拉真一个村的人,还真是巧了。
“你好老哥。”我说,“辛苦了你。”
普华是一个差不多四十岁的憔悴男人,他的眼珠那么黄,一看就知道有肝病和胆囊炎病。他骑着的马和大熊比起来像一只小鸡站在大狗前面,我得探出头去说话。他的这匹马是正在调教的两岁小马,瘦成了一张黄皮子,简直不忍心去想它今后的遭遇。
“你有啥事?”他直截了当地问。
“我在找马。”我说。
他盯着大熊的鼻孔,因为大熊在一个劲儿地喷鼻涕,它好像感冒了。
“我什么马也没看见。这条道上没有。”他十分笃定地说,“你可以去别的地儿找了。”
“是两拨马。”我说。
“反正只要是马,这条道上就没有。”
“我看我们还是可以互留一下电话号码。”我说,“要是你在上面的路上看见了就给我打电话,要是你有什么需要我的也打电话。”
“我快到了。我不知道自己的号码,忘了。”
“我想我们以后相互都用得上。”
“那是的。但我先记住你的号码。我的号码我老婆知道。”他回头找老婆,他老婆正在赶着牛,她骑着一匹红色的好马。他叫她过来。
“把我的电话号码告诉他。”他对她说。
他老婆好奇地盯着我看。她只有一双眼睛是动着的。
我存了号码,拨打。他怀里的手机在他拿出来的时候响了,铃声是“拉伊”。我早就猜到了。
“看见马群我会打电话的。你的马群什么样子?”他说。
“有一匹花马,黑肚子。另一群全是枣溜马,十匹。是拉真的马。”
“拉真?他在哪儿?”他显得有点吃惊。
“枣溜马就是他的。”我说,“他在热水商店里。”
“哦。”他说:“他在哪儿?”
“在热水商店。”
“热水商店杨本加也在吗?”
“在啊。”
“那他们会打起来的。”
“不会。”我说。
“会的。”他说,“他们一定会打起来。”
“为什么?”我说。
“这就不好说了,他们早就相互看不顺眼了。杨本加会忍不住的。”
“我看他们挺和谐。”我说。
“拉真在喝酒?”
“是喝酒呢。”
“那他们绝对会打起来的。”他坚定地说。
“说得好像你见了似的。”我说,“他们爱怎么着就怎么着。你的营地在哪儿啊?”
“查拉河对面。”
“第几个湾里?”
“第六个。”
“那就是小新垭口对面啊。”我说。
“就是。”
“我的营地就在小新山垴里呢,我天天上垭口看见你家。”我说,“你家是不是三个帐篷,一个是黑色的?”
“就是。你是谁家的?”
“我是华日登家的。”
“哦,老书记家的。”
“我是老四。”我说,“你怎么不走那边?”
“那边很少走,它们不太习惯那条路。”
“难怪我一直就没见过你。”
“我估计他们现在已经打了一架,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我说,“那是他们的事,又不是你和我的事。”
“要不我们去看看?”
“为什么?”我知道当他知道拉真在那里的时候,他就一定会去的。
“我也要去买东西,顺便瞧瞧。”
“你干吗那么好奇?这会害死你。”我说。
“我就是瞧瞧热闹,我已经很久没看见他打人了。”
“说不定是杨本加赢了。”
“你觉得可能吗?”他说。
4
他嘱咐好老婆,我们从来路返回。我抱着侥幸心理想要是他挨了打,估计就无暇顾及我了。要是他赢了,估计这会儿已经喝酒喝高兴了,我可以解释这边没有马,普华就是最有力的证人。牧道两边是十分平整的草地,右边盛放着蔓延开去的华丽丽的狼毒花。这片草地的草连三寸的高度也没有,因此这些狼毒花看上去又大又鲜艳,倒是把整片草地装扮得妖娆多姿起来;而左边有红山嘴的那片草却是另一番光景。查拉河在这片草地上滑来滑去,像一条大蛇一样蜿蜒曲折,隔着两公里我都能看见它身上碎碎叠叠的鳞片一样的水波折射而出后汇聚的银光。这边因为水流在地下散布湿气而草势茂盛,大团大团去年没有吃完的剩草夹在青草中,斑驳又沧桑,仿佛时间只在这里来来去去踉踉跄跄。时间在走,已经是下午光景。我对普华说时间就是这么叫人心慌,我才动了三次帽子,三个小时就没了。我们打那有狗的大门前经过,我评论那条狗。
“它少说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我说,“可以肯定的是,要是换作你我,早就饿死了,但它依然这么忠心,你听听它的叫声。”
“我的狗更忠心。”他说。
“忠心只是一种表象,关键还是要看内心的真实活动。”
“这话说得我听不懂,你再说一遍。”
“你认为拉真怎么样?”我说。
“我不熟。”
“你不熟?你们一个部落。”我说。
“我们不熟。”他坚持地说。
“我们今天是第三次见面,他就给我安排了这个活儿。你也看见了,我正在干活。等会儿他要是问起来——是你叫我和你一起回热水商店的。你保证你来的路上没有马?”
“没有,我保证没有,我又不是瞎子。”
“那就好了,你照这样跟他说。”
我不得不嘱咐他几句。我怕拉真见到我不给解释的机会,也许他再也不给我机会了。我不是怕,是因为一旦我出点什么事,便会连累一大片人,都是一些关心我的人,他们遭罪我于心不忍,但我也不是吃素的。谁又是呢?所以在见到拉真之前,我先要做好普华的思想工作。他是一个装傻充愣的妙人,我越来越喜欢和他说话了。他的妙趣在于明知道别人知道了他还是要把那些话一本正经地说出来。我刚才差点笑喷,但表面上我若无其事地和他搭话聊天,受益匪浅。按照他的意思,从生活这头到那头十分漫长,而且危机重重,他得万分小心才行。 “不然不行。”他比喻道,“事情会多到用头发都数不过来,全是不用心弄出来的事情。”
我们四目相对。我说:“你说的是犯错误,但你认为小心翼翼就不会犯错了?”
“至少可以少一点,慢一点。这条路这么长,少犯错就会走快一点。”
“你是说认知。你说的有道理,但我从来不想这些。”
“那你想什么?”
“一个人只要手脚灵活就不会想那么多事情,他会把精力花在手脚上面。”
“我也有手有脚。”
“可你为什么想那么多?你越想不是越烦恼吗?”
“你说反了,是多思考,越这样,就越会把不用的剔除掉,要不然那些东西还是你的。”
“没必要,我用不着亲自去干。”我说,“那样会显得太傻,因为时间就是干那个事情的,所以你干吗非要自己干一遍?”
“因为我只有自己干了,才觉得那是我的事情。”
“算了,随你,反正是你的事情。你看,”我指着远处的一排房子,“他的马。”我说的是他骑着的马。他的马孤零零地站在小广场正中央的拴马柱旁,颇有一副遗世独立的样子。广场那么小,所以这匹马就显得那么大。老远看见的就是它,以至于我产生了它是和拉真一样恶毒的错觉。事实上它也是受害者之一,而且它是一个悲催的命运注定的受害者,它比我们可怜多了。这样一想我对它的同情心就泛滥了,尤其是当我们靠近它,站在它眼前,看到它纹丝不动,一副快要饿死的样子时,连普华也看不下去了。“拉真为什么不对自己的马好一点?”他说,“他在给自己的家族蒙羞,一个好牧人绝对不会干出这样残忍愚蠢的事情。”
“他才不在乎。他是出了名的——。”
“那也不能自私到眼里没有自己的马,换句话说这也是他的腿啊,也是他身体的一半。”
“只要感觉不到,他就不在乎。”我说,“我早就看透他了,他的人性也差不多没了。”
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
“马这东西生来便是受苦受难的。”他说,假如我们当中有一个也是如此,你猜会是谁?”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猜他是想说你别想逃脱拉真的手掌心,你和这匹马一样注定是受苦受难的。但他不会这么说,他绕弯子让我明白努力是徒劳的。他还有可能不想说我一句好话了。我意识到他真有可能是这样想的。
“我建议你朝着阿尼博让山的方向去找。十有八九,它们就在那里。”他一边下马,一边观察周围。四周空无一人,下午的热水商店安静得仿佛被世界遗弃了。那些终年驱赶不散的流浪狗一条也看不见,它们栖息的墙角屋檐下空荡荡的。因为没有它们,我感觉这里死气沉沉,一点活力都没有。我开始讨厌这里,以前我挺稀罕热水商店的,每次路过都会进去看看。现在我开始讨厌了,这是因为拉真的缘故。但就算拉真以后不来这里,我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喜欢热水商店了,因为拉真在这里给我难堪羞辱我,现在我再一次要去见他。我不情不愿地思考了一下,觉得我抗拒的不是拉真,是别的什么东西。到底是什么呢?我们走进商店,带着独特的气味的空气充满房间,隔着透明的塑料帘子,能看见里面的沙发上的人,不是拉真。杨本加坐在那儿打盹儿,或者是在沉思。“杨本加。”普华说。
“哦,所以你找到马了?”杨本加费了一番功夫才搭理我们。他想起来,但随即就说服自己坐着。
“杨本加,”普华说,“拉真哪儿去了?”
杨本加似乎想到了什么,又羞又怒地盯着普华,“你找他干吗?你叫什么名字?”
“普华,”他说,“我是普华。拉真哪儿去了?”
“哦,你就是普华。”杨本加眨着眼睛不断地喘气,而后精神百倍地站起来,仿佛普华这个名字有莫大的能力,“他呀,去对面了。”
普华和我同时诧异地看着他。
“去吃饭了?”普华小心翼翼地问。
杨本加不置可否地站着,“你找他是来听候吩咐的?”
“我在搬家。”普华说,“你什么意思?”
“你是拉真真正的走狗,别以为我们不知道。”杨本加一点不掩饰鄙视之意,他将普华从头到脚看了三遍,“听说你女儿出嫁前是陪拉真睡觉的?”
普华居然没有动怒,这不是说他没有怒气,而是常常被人这样讽刺习惯了。我觉得是这样,这让我感到一阵舒心。
“你知不知道他是拉真的狗?”杨本加看向我。
“知道啊,我试探了一下,他居然跟我玩起了捉迷藏。他想方设法要将我带回这里来,他以为我不知道。”我说。我知道这样说的后果,但我看到杨本加这个样子,就一点不后悔。
“真是忠心又听话的小狗。”杨本加说。
“可不是,我故意借助礦泉水厂里的那条狗谈起忠心问题,他居然还没反应过来,也许他意识到了,但他抱着优越感不放。我感觉得出来。”我和拉真的事情根本没解决,除非出现奇迹,否则我逃不掉这一劫,但在此刻,我的冲动是屈辱酝酿而来的,我不敢阻止,我怕一旦我那样做了,今后便再也没有机会了。
“你究竟想从他那儿得到什么?”杨本加问他。
“杨本加你不用羞辱我,他去了对面,你却不敢干啥。有种你去找他。你在他面前说这话我才佩服你。”普华想必用这激将法对付过不少人,他说得很溜,不带一丝情绪地说出这番话是不容易的,但他做到了。
“可惜,刚才你不在。”杨本加意有所指地说,“如果你愿意将他叫过来,我倒是可以再说一次。”
“你明知道这样做是什么后果才这样说的吧?我看出来了,你不敢。”
“不是你说了算的。”杨本加说,“而且除了自己的事儿,或者是你的事儿,其他的也不是他说了算的。”
我觉得杨本加不顾一切地装逼也是大有苦衷,真要是那样为什么刚才不替我出头?怎么现在不过去?他没有我想的那么有种。他毫无意义的和普华纠缠着着实不明智,他这会也确实明智不了。房间里的潮湿气息让我浑身难受,我几次想叫他们停嘴,但都失败了。他们似乎动了一点真火,有点誓不罢休的意思。于是我悄悄退开,走了出去。广场对面是三间宽敞的大砖房,只有一扇很小的门,看着就很别扭,如同一个很胖的人有一双很小的脚。这是一个很有味道的饭店,这里除了夏季和前半个秋天,基本上没有什么人。那个女人的丈夫本来是有的,后来失踪了。是一夜之间消失了,他是悄然离开了还是真的从世界上消失了就没人知道了,谁在乎呢。女人没离开,夏天继续开着饭店,冬天了便坐在炕上整日里看电视,要不就靠着窗户发呆,看外面的荒凉和对面的杨本加。她很少出现在外面,因此她又白又丰满,除了眼睛小,她哪儿哪儿都不赖。而且她还那么逆来顺受。我想杨本加就是看中了这点才得逞了的。此刻拉真却在对面屋里。一个窗户上的窗帘是拉着的,所以他们应该就在她的卧室里,十有八九正在做爱。他是第一次这么做,还是经常如此?而杨本加却在和一个没有意义的人展开着没有意义的争吵。
他们两个吵得越来越凶,从房里走到外面。杨本加的叫嚷声不断拔高。他出来后便不再管普华,他鼓着腮帮,疾步走向对面,他叫喊拉真出来,他去推门,但门从里面锁着。杨本加一脚踢在铁门上,然后走过去,猛烈地敲击拉着帘子的窗户。他说拉真,我要宰了你。
看到杨本加的疯狂,我知道我也该走了。接下来的热闹,不是我能看的。
责编:周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