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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形能力强是儿童骨骼具有的特点之一,儿童骨折后主要考虑保守治疗方法。但儿童股骨骨折具有多种不同的治疗方法,包括牵引、直接石膏固定、牵引后石膏固定、螺钉、钢板、克氏针固定、外固定和髓内钉固定,到底哪种治疗方法最适用于儿童股骨骨折,不同的儿童骨科医师仍持有不同意见。治疗方法的选择受到患儿年龄,骨折的类型和程度的影响,更广的说,受到地区性的,制度上的,或者骨科医师偏好的影响。一个经过系统研究的文献表明,并没有哪种方法比另一种方法更好的证据。总体来说,各种不同治疗方法的效果及原理都基本一致。
1 新生儿股骨骨折治疗
新生儿骨质特点为水分多而固体无机物等成分较少,骨骼硬度较低,受伤后易变形,成骨细胞和破骨细胞丰富,血管丰富,因而骨再生能力强,骨折愈合时间比成人短,目前新生儿股骨骨折原因主要是产伤所致。一般认为,新生儿股骨骨折复位后骨折短缩在1-2cm内,重叠<2cm,成角<25°,旋转<15°者[1,2],日后在生长过程中会逐渐纠正,不会遗留股骨成角及畸形。而段戡等认为在治疗新生儿股骨骨折中,应将公认的儿童股骨骨折治疗标准大大放宽,不应为争取解剖复位而行多次手法复位,更不主张手术治疗[3]。治疗上主要采用小夹板治疗,Bryant 牵引及Crede法(又称腹部固定),亦有文献报道对4个月以下股骨中1/3股骨骨折重叠在2cm以內,采用佩戴Pavlik支具治疗[4],该方法具有较石膏裤护理方便,较皮牵引并发症少等优点,但临床上目前少用。临床上目前常用小夹板治疗及Bryant牵引,虽有文献报道说Bryant牵引易导致皮肤坏死脱落,更严重会导致Volkman缺血挛缩等多种并发症,但只要骨折治疗结束后及时拆除皮牵引,皮肤坏死便会好转,而牵引之前交代患儿家属每天注意观察患儿双足趾血运情况及注意日常护理,便可避免Volkman缺血挛缩的发生可能。
2 儿童骨折治疗
2.1保守治疗
治疗原则也以保守治疗为主,目前主要的治疗方法是Bryant牵引、水平皮肤牵引、踝套牵引、骨牵引术。有学者认为2岁以内的幼儿可采用悬吊皮牵引,亦有观点认为对1至5岁儿童来说,Bryant牵引可行,但对于个别发育较同龄人早,体重偏大,以及对胶布过敏者宜慎重。对于股骨肌肉不发达的儿童,2-6岁者采用水平皮肤牵引,大于6岁的患儿,采用胫骨上端骨牵引,不宜采用胫骨结节骨牵引,以免破坏胫骨干骺端,影响胫骨发育。亦有学者认为骨牵引治疗常用于5-7岁患者,一般行跟骨牵引。笔者工作的医院(遵义医学院小儿矫形外科)还采取踝套牵引治疗及管形石膏固定法,不管何种方法,其目的主要是保持股骨断端对位对线良好。
2.2股骨手术治疗
2.2.1弹性髓内钉 20世纪80年代弹性髓内钉的出现使小儿骨科的治疗发生了变革。弹性髓内钉具有的优势是:1.手术切口小,属微创手术,愈合快,损伤小,皮肤表面留疤小,不影响美观,不影响患儿心理健康;2.髓内针不穿过骺板,不影响骨骼发育;3.无需切开复位,不损伤内外骨膜和骨膜来源的骨骺血供,为骨折愈合建立良好的血供,有利于骨折愈合;4.术后无需外固定,方便日常活动及护理;5.取出内固定方便,仅需皮下切开拔出即可。当然其也有一些不足之处:1.钉尾刺激症状,为钉尾弯曲过多或钉尾遗留过长所致;对此,有研究者认为,钉尾不应当弯曲,以免产生“激惹反应”,其认为钉尾长度应保持在1.0cm-1.5cm,过短则会出现日后取出困难,甚至滑入髓腔[5];2.畸形愈合,旋转、成角及短缩畸形,可能与针偏细,骨折不稳定及未使用外固定有关,由于弹性髓内钉本身不具有纠正旋转畸形能力,因此术中要认为纠正旋转畸形;3.感染,有报告表示约0.2%的患者会发生迟发型骨髓炎[6],因此术中药严格无菌,术后如发现感染可能,排除其他感染可能因素后,要及时拔除髓内针;4.Corkscrew 现象: 两针缠绕, 旋转和轴向稳定性均消失, 一旦发现应取出重新固定。
2.2.2 钢板内固定:目前常用的钢板种类主要有普通钢板及锁定钢板,而普通钢板又分为解剖钢板、重建钢板及加压钢板。解剖钢板一般用在干骺端,其形状与干骺端相似,不需要较大的塑形;重建钢板即可以根据骨折情况任意塑形,适用于用一般钢板不能固定的较小的骨折部;加压板可以对骨折两端加压,一般用在骨干骨折;锁定钢板是在普通钢板的基础上改进钢板和螺钉的结合方式;钢板主要的优点迅速稳定骨折,解剖对位,固定坚强,允许早期活动。缺点是切口较大,需剥离软组织,有钢板折断和在骨折危险,且需手术取出内固定。
2.2.3 根据骨折部位的不同和特殊,还可能使用到空心钉、克氏针及外固定器等。空心钉适用于Ⅰ型股骨颈骨折(股骨头骨骺分离),年龄较大的Ⅱ型股骨颈骨折(经颈型骨折),对于Ⅲ型股骨颈骨折(经颈转子型骨折),由于骨折位置距骺板较远,可能影响空心钉的把持力,导致再移位和内翻,因此应使用人字石膏裤加强固定;10岁以下的股骨远端骨骺Salter-HarrisⅡ型损伤、Salter-HarrisⅢ、Salter-HarrisⅣ亦可使用;外固定器适用于开放骨折、软组织损伤严重、多发伤、严重粉碎骨折需经关节固定者。
对于儿童股骨骨折,总体来说,各种不同治疗方法的效果及原理都基本一致,但也需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相应的治疗方法,对于可以保守治疗的骨折,就应该避免手术;对于可以微创的手术,就不应该使用大切口进行手术,儿童处于成长过程中,体表疤痕会对儿童心理产生影响,总的来说,作为一名儿童骨科大夫,不仅要熟悉各种年龄及各种不同类型骨折的手术指征,更应该考虑到疾病对儿童心理产生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金鸿宾,主编,骨科急症学,第1版.北京:北京科技出版社,1994.349-370.
[2] 蔡迎,孙永胜,戴祥麒.儿童股骨干骨折的治疗.中华骨科杂志,1999,19:185-186.
[3] 曾裴,戴祥麒.新生儿股骨骨折 [J].中华骨科杂志,2002,22:307-308.
[4] Stannard JP,Christensen KP,Wilkins KE. Femur fractures in infants:a new therapeutic approach.J Pediatr Orthop,1995,15:461-466.
[5] 李东,顾章平,陈晖,弹性髓内钉治疗小儿长骨骨折27例,实用骨科杂志,2011,17:941-944.
[6] Lascombes P,Haumont T,Journeau P.Use and abuse of flexible intramedullary nailing in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J].J Pediatr Orthop,2006,26(6):827-834.
1 新生儿股骨骨折治疗
新生儿骨质特点为水分多而固体无机物等成分较少,骨骼硬度较低,受伤后易变形,成骨细胞和破骨细胞丰富,血管丰富,因而骨再生能力强,骨折愈合时间比成人短,目前新生儿股骨骨折原因主要是产伤所致。一般认为,新生儿股骨骨折复位后骨折短缩在1-2cm内,重叠<2cm,成角<25°,旋转<15°者[1,2],日后在生长过程中会逐渐纠正,不会遗留股骨成角及畸形。而段戡等认为在治疗新生儿股骨骨折中,应将公认的儿童股骨骨折治疗标准大大放宽,不应为争取解剖复位而行多次手法复位,更不主张手术治疗[3]。治疗上主要采用小夹板治疗,Bryant 牵引及Crede法(又称腹部固定),亦有文献报道对4个月以下股骨中1/3股骨骨折重叠在2cm以內,采用佩戴Pavlik支具治疗[4],该方法具有较石膏裤护理方便,较皮牵引并发症少等优点,但临床上目前少用。临床上目前常用小夹板治疗及Bryant牵引,虽有文献报道说Bryant牵引易导致皮肤坏死脱落,更严重会导致Volkman缺血挛缩等多种并发症,但只要骨折治疗结束后及时拆除皮牵引,皮肤坏死便会好转,而牵引之前交代患儿家属每天注意观察患儿双足趾血运情况及注意日常护理,便可避免Volkman缺血挛缩的发生可能。
2 儿童骨折治疗
2.1保守治疗
治疗原则也以保守治疗为主,目前主要的治疗方法是Bryant牵引、水平皮肤牵引、踝套牵引、骨牵引术。有学者认为2岁以内的幼儿可采用悬吊皮牵引,亦有观点认为对1至5岁儿童来说,Bryant牵引可行,但对于个别发育较同龄人早,体重偏大,以及对胶布过敏者宜慎重。对于股骨肌肉不发达的儿童,2-6岁者采用水平皮肤牵引,大于6岁的患儿,采用胫骨上端骨牵引,不宜采用胫骨结节骨牵引,以免破坏胫骨干骺端,影响胫骨发育。亦有学者认为骨牵引治疗常用于5-7岁患者,一般行跟骨牵引。笔者工作的医院(遵义医学院小儿矫形外科)还采取踝套牵引治疗及管形石膏固定法,不管何种方法,其目的主要是保持股骨断端对位对线良好。
2.2股骨手术治疗
2.2.1弹性髓内钉 20世纪80年代弹性髓内钉的出现使小儿骨科的治疗发生了变革。弹性髓内钉具有的优势是:1.手术切口小,属微创手术,愈合快,损伤小,皮肤表面留疤小,不影响美观,不影响患儿心理健康;2.髓内针不穿过骺板,不影响骨骼发育;3.无需切开复位,不损伤内外骨膜和骨膜来源的骨骺血供,为骨折愈合建立良好的血供,有利于骨折愈合;4.术后无需外固定,方便日常活动及护理;5.取出内固定方便,仅需皮下切开拔出即可。当然其也有一些不足之处:1.钉尾刺激症状,为钉尾弯曲过多或钉尾遗留过长所致;对此,有研究者认为,钉尾不应当弯曲,以免产生“激惹反应”,其认为钉尾长度应保持在1.0cm-1.5cm,过短则会出现日后取出困难,甚至滑入髓腔[5];2.畸形愈合,旋转、成角及短缩畸形,可能与针偏细,骨折不稳定及未使用外固定有关,由于弹性髓内钉本身不具有纠正旋转畸形能力,因此术中要认为纠正旋转畸形;3.感染,有报告表示约0.2%的患者会发生迟发型骨髓炎[6],因此术中药严格无菌,术后如发现感染可能,排除其他感染可能因素后,要及时拔除髓内针;4.Corkscrew 现象: 两针缠绕, 旋转和轴向稳定性均消失, 一旦发现应取出重新固定。
2.2.2 钢板内固定:目前常用的钢板种类主要有普通钢板及锁定钢板,而普通钢板又分为解剖钢板、重建钢板及加压钢板。解剖钢板一般用在干骺端,其形状与干骺端相似,不需要较大的塑形;重建钢板即可以根据骨折情况任意塑形,适用于用一般钢板不能固定的较小的骨折部;加压板可以对骨折两端加压,一般用在骨干骨折;锁定钢板是在普通钢板的基础上改进钢板和螺钉的结合方式;钢板主要的优点迅速稳定骨折,解剖对位,固定坚强,允许早期活动。缺点是切口较大,需剥离软组织,有钢板折断和在骨折危险,且需手术取出内固定。
2.2.3 根据骨折部位的不同和特殊,还可能使用到空心钉、克氏针及外固定器等。空心钉适用于Ⅰ型股骨颈骨折(股骨头骨骺分离),年龄较大的Ⅱ型股骨颈骨折(经颈型骨折),对于Ⅲ型股骨颈骨折(经颈转子型骨折),由于骨折位置距骺板较远,可能影响空心钉的把持力,导致再移位和内翻,因此应使用人字石膏裤加强固定;10岁以下的股骨远端骨骺Salter-HarrisⅡ型损伤、Salter-HarrisⅢ、Salter-HarrisⅣ亦可使用;外固定器适用于开放骨折、软组织损伤严重、多发伤、严重粉碎骨折需经关节固定者。
对于儿童股骨骨折,总体来说,各种不同治疗方法的效果及原理都基本一致,但也需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相应的治疗方法,对于可以保守治疗的骨折,就应该避免手术;对于可以微创的手术,就不应该使用大切口进行手术,儿童处于成长过程中,体表疤痕会对儿童心理产生影响,总的来说,作为一名儿童骨科大夫,不仅要熟悉各种年龄及各种不同类型骨折的手术指征,更应该考虑到疾病对儿童心理产生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金鸿宾,主编,骨科急症学,第1版.北京:北京科技出版社,1994.349-370.
[2] 蔡迎,孙永胜,戴祥麒.儿童股骨干骨折的治疗.中华骨科杂志,1999,19:185-186.
[3] 曾裴,戴祥麒.新生儿股骨骨折 [J].中华骨科杂志,2002,22:307-308.
[4] Stannard JP,Christensen KP,Wilkins KE. Femur fractures in infants:a new therapeutic approach.J Pediatr Orthop,1995,15:461-466.
[5] 李东,顾章平,陈晖,弹性髓内钉治疗小儿长骨骨折27例,实用骨科杂志,2011,17:941-944.
[6] Lascombes P,Haumont T,Journeau P.Use and abuse of flexible intramedullary nailing in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J].J Pediatr Orthop,2006,26(6):827-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