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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以来,不屈的中华民族面对自然灾害的重重考验,展示了民族的凝聚力与政府的领导力,而灾害过后我们总结反思救援实践,仍有可改进之处。通过分析救灾跟踪报道以及官方应急预案、救援工作纪实等文本,我们审视救援工作的视角落在自然灾害的伴生危机——心理危机上,对心理危机的救援应是贯穿救援工作的始终,所以在此意义上,我们结合案例来探索政府应对自然灾害思路的优化之法,势必要提高我国心理救援工作的地位,加强心理救援能力,最终形成生命救援与心理救援并重的双核心救援机制。
[关键词]自然灾害;心理危机;政府救灾思路;心理救援
[中图分类号]D63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1)03 — 0019 — 03
当自然界的异变对人类社会造成不可承受的损失时,便可将其称之为灾害。①长期来看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因此,最大限度降低危机带来的损失、恢复为灾害事件所打破的社会平衡,将有效提高社会满意度、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感,反之则可能导致危机进一步扩散,引起公众对政府的不满与质疑,危及国家的长治久安。而应对思路是构建自然灾害管理机制的基石,在具体的自然灾害处置与救助工作中发挥着巨大的指导性作用。在当前提倡以人为本、推进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背景下,从更为全面、更为系统、更为人性化的角度审视自然灾害应对工作、优化自然灾害应对思路,无疑有助于我国政府在今后更有效解决地自然灾害事件,从而塑造政府在民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巩固政府合法性基础。
一、自然灾害受灾群众的心理危机分析
被誉为“现代危机干预之父”的美国心理学家卡普兰提出“当一个人面临突然或重大生活困境时,他先前的危机处理方式和惯常的支持系统无法应对眼前的处境,就会产生暂时的心理困扰。”②发生前鲜有征兆的自然灾害,迫使受灾群众脱离了日常的生活环境,被置于一种自身无法控制的情景中,必然会产生强烈的无助感,陷入心理危机。心理危机作为自然灾害无法避免的伴生危机,虽然不会造成现实中的物质损失和人员伤亡,但会引起受灾群众个体产生一系列不良的身心反应,主要包括:情绪反应异常、认知障碍、生理反应异常、行为异常、交往异常等五个方面。③心理危机所带来的非常态高度压力,不仅严重损害了受灾群众个人的身心健康,而且会使受灾群众做出某些非理性选择乃至过激行为,从而影响政府灾害应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心理危机会在短时期内极大地冲击受灾个体原有的价值观念,如果放任其发展或处置不当,这种负面能量会经由公众媒体、人际网络等渠道向未受灾地区蔓延,影响外界群众的心理状态,干扰公众对政府的自然灾害处理过程及结果做出适当的评价,威胁政府公信力的确立与提升,最终导致社会基本价值判断体系的动摇。因此,笔者认为解决自然灾害所引发的心理危机,是政府应对自然灾害过程中无法回避的任务,从受灾群众心理危机视角探究如何优化政府应对自然灾害的思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个体心理危机
在危机事件的强烈刺激下,受灾群众个体将出现严重的应激反应。根据临床心理学,应激(stress)是个体在生活过程中,为适应或应对某种意外的重大环境刺激,而产生的涉及身心两方面的紧张状态,这种紧张状态是通过多种多样的生理和心理反应表现出来的。从“过程”角度加以分析,应激是由应激源、中介因素和应激反应三部分构成。应激源指向个体提出适应与应对要求的各种环境刺激物,中介因素主要包括“个体的认知评价、应对方式、社会支持、自控性、个性特征以及个体的健康状况等”④,应激反应则是应激源同中介因素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结果。由应激而引发的个体心理危机主要包括,急性应激障碍(Acute Stress Disorder, ASD)、创伤后应激障碍(Post 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PTSD)、负面情绪反应等。
1.急性应激障碍
急性应激障碍(ASD)又称急性应激反应(Acute Stress Reaction),是指的个体遭受剧烈、严重应激因素后产生的一种瞬时或短暂的异常心理反应,通常在遭受刺激后一小时出现。灾害事件中,个体如果目击到死亡或受到死亡的威胁,将出现急性应激反应。初期呈现为“茫然”状态,即对周围事物不能清晰感知,注意力范围变得狭窄,出现定向障碍,无法对外界刺激做出有效回应。随后个体会出现诸如:极度悲哀、愤怒、恐惧性焦虑,乃至于呼吸急促、心动过速、出汗、面色潮红,甚至短暂意识丧失等多种症状。我们尤其需要注意,儿童由于身心发育尚不完全,缺乏应对非常态事件的能力,一旦暴露于灾害环境中,即可能导致严重的急性应激障碍。
2.创伤后应激障碍
创伤后应激障碍,指由灾难性应激因素引起的,个体延迟出现并长期持续的精神障碍,通常直接起因为早期急性应激未得到及时有效地干预。其典型临床表现分别为:再度体验创伤,即个体在应激源消除后依然会不由自主地反复重现创伤体验,具体包括,生活中任何与创伤事件相关事物都会引发个体触景生情的痛苦回忆、不断出现有创伤经历内容的噩梦;保护性反应,即个体极力回避同创伤有关的刺激,甚至对周围环境表现出漠然麻木的态度;高警觉症状,通常表现为过分担惊害怕、情绪易波动、难以入睡或无法进入深度睡眠、注意力难以集中、易产生惊跳反射。而长期的精神紧张与睡眠障碍加重了个体的生理负荷,会增加诸如高血压,冠心病,消化性溃疡,肿瘤和其他躯体疾病的发病风险。创伤后应激障碍患者由于长期(存在终生患病的可能性)承受巨大的身心痛苦,其社交、工作或其他重要社会功能将遭到破坏,从而造成患者及其家人的生活质量严重下降、甚至无法继续正常生活。
3.负面情绪反应
在自然灾害事件的巨大冲击下,个体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心理失衡,从而导致各种消极情绪的产生。同ASD与PTSD不同,负面情绪反应几乎会在所有危机情境经历者中出现,其中抑郁、恐惧、焦虑、愤怒是存在较为普遍的负面情绪。
抑郁是以心境消沉为主要特征的一种情感障碍,通常具体表现为悲哀、沮丧、无助、孤独、悲观、失望、冷漠等一系列消极情绪。突然降临的灾害景象使个体出现悲哀、沮丧等消极情绪,并将逐渐演化为无助、绝望等典型抑郁状态。此时处在危机情境中的个体认为已经失去了控制和改变现状的可能性,选择放弃对外部环境的适应,沉浸在恶劣情绪之中。对于自然灾害受灾群众而言,家园毁坏、亲人离散的惨痛经历使其难以顺利摆脱抑郁,而持续的抑郁情绪体验将发展为抑郁症,导致个体产生更严重的身心不适,甚至于精神崩溃做出某些极端消极行为。
恐惧是个体试图摆脱或逃避已经切实存在的特定危险而出现的剧烈心理波动,适度恐惧有助于人们保护自身安全。但是在破坏力极强的自然灾害中,受灾群众由于自身无力解除来自外界环境的威胁,恐惧将不断加剧直至发展为心理危机,严重者可出现回避行为、思维与行动失控,并可能伴随恶心呕吐等生理反应。而且恐惧心理具有强烈的感染力,不加以控制的话,将在一定范围内引发群体性恐慌,阻碍灾害应对工作的正常进行。焦虑与恐惧的内心体验相近,不同之处在于,焦虑是因预感到某种危险或不利情况将要来临而产生的不愉快情绪。对于受灾群众而言,其生活的物质环境因自然异变而急剧恶化,周围充斥着日常经验无法应对的潜在危机,这些都可能导致个体极度缺乏安全感,对未来充满担忧,从而出现高度警觉、紧张不安、烦躁激越等焦虑症状。
愤怒是基于不满而产生的一种情绪反应,经常伴随着某些发泄行为。在灾害事件中,个体产生愤怒情绪多是因为,难以接受灾难带来的巨大改变与创伤,于是在自我防御机制的作用下,将内心不可名状的痛苦转化为不同程度的愤怒,从而释放积聚的负面能量;或出于恐惧、焦虑无处发泄而迁怒他人,产生灾害本是可以避免的、政府救援工作不及时、救助工作人员针对自己等想法。愤怒作为一种的强烈负面情绪,虽然发生迅猛,但是如果加以适时有效的疏导能够使其迅速得以平复。反之,不断积累的愤怒将进一步发展为怨恨和敌意,甚至导致报复、攻击行为。
(二)心理危机的恶化——由个体到群体
在自然灾害的背景下,个体心理危机广泛出现,并经由受灾群众彼此间的互动不断加强,在一定区域内形成群体性的应激氛围。处于其中的大量个体在环境压力及相关刺激下形成集体性的心理危机与共同的行为反应。这种反应通常是冲动的、非理智的,可称为群体非理性行为。常见的群体非理性行为除了前文提到的群体性恐慌外,还包括混乱无序的逃生行为、流言与谣言的传播,聚众闹事和冲击行为等。群体心理危机与群体非理性行为,不仅造成物质层面的直接损害,还威胁着社会稳定、乃至于政治安全。具体而言,导致心理危机恶化的原因主要包括:
1.正式信息渠道阻塞
正式信息渠道阻塞是导致心理危机恶化的重要外部因素。灾害事件的发生会严重干扰受灾地区正常的信息沟通,甚至会在一段时间内完全中断某区域的信息交流。在信息渠道减少的同时,瞬息万变的灾情与外界群众对于危机的集中关注,使得正式信息渠道承受的压力急剧上升,最终出现不同程度的阻塞。正式信息渠道的阻塞,使得的非正式渠道成为受灾地区内部主要的信息来源,公众在一段时间内无法获取可靠的相关信息,从而大大增加了流言的产生几率与影响力。而来自于非正式渠道的流言尽管传递着不完整的、甚至是不真实的信息,但是因为其简单、直观,更符合受灾者对危机的感性认知,所以全面、理性的较之官方信息,更容易为公众所接受。流言的广泛传播,不仅会导致公众难以正确认知危机,而且在传递着各种负面情绪的同时,降低公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推动心理危机的恶化。
2.行为趋同效应
在重大自然灾害事件中,某处群众接二连三地选择错误避难方式导致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受灾群众处在极不稳定的环境中,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模式失去了指导作用,周围人的行为信息成为个体选择行动策略的唯一参考。
3.情绪感染效应
情绪感染是个体心理危机演化为群体心理危机主要途径。情绪感染,是指个体在通过言论、行为、表情等展现自身情绪的过程中对他人行为、思想、情绪产生了影响。情绪感染既可以通过情绪展现者与情绪感知者的直接交互作用实现,也可以通过间接的方式完成,即与注意到情绪展现者第三方发生交互影响,随着现代通信技术的发展、人们沟通渠道的增加,情绪感染的影响范围得以无限制的扩大,增加了预防心理危机恶化的难度。除此之外,因为个体很难在短时间内对充满不确定因素的灾害事件做出合理判断,所以人们在情绪展现中会不自觉地夸大灾害事件的影响与危害,从而使某种情绪在多人间交互感染过程中被反复加强。在人员聚集的空间里,情绪感染可以急剧提升情绪的激烈程度,削弱在场者的理性分析判断能力,使之卷入一种近乎无意识的情绪状态中,令原本无组织的人们成为一个具有共同心理状态的松散公共体,此时,任何细小的暗示或鼓动信号,都将使这一情绪立即转变为行动,引发冲动的偏激行为。
4.责任扩散效应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拉特纳和达利在实验中发现,当人们陷入困境需要帮助时,在场人数越多,愿意提供援助者反而越少,这是责任扩散效应的典型表现。在灾害事件中,大多数受灾者的脱离了正常的生活轨道,灾民成为其首要的社会身份,其肩负的公共责任由整个灾民群体及外界共同分担,从而降低了个体的责任意识。易出现灾民面对突发状况,选择积极自保、冷漠观望,而任由局面进一步恶化的现象。更为严重的是,责任压力的减轻,削弱了个体的自我约束力,责任扩散作用和消极从众心理成为对其进行冒险行为的变相鼓励,借助群体的掩护恣意妄为,释放潜意识中的本能欲望,趁乱做出打、砸、抢、烧等破坏性行为,破坏当地治安环境,严重干扰正常的救援秩序。
二、我国政府应对自然灾害思路的反思及对策分析
我国政府在长期应对自然灾害的实践中,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救灾思路,其中心理危机干预作为医疗救援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受重视程度与相关制度建设都日趋加强。但是不同于直观的实质性创伤与损失,心理危机受多种外界因素影响,难以量化且呈现症状复杂,需要通过科学、全面、系统化的工程予以解决。而在我国当下,以促进社会稳定为前提进行的心理干预几乎成为当下解决心理危机的唯一方式。在高效工作原则的指导下,如此难免导致急功近利,出现问题解决不到位或有所偏颇的现象。
在笔者看来,优化思路之根本在于丰富以人为本思想的内涵。人类是身体生命与心灵自我紧密结合的高等生物,如果心理平衡被打破将直接影响个体的正常生活,甚至使其成为一具行尸走肉。作为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终极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指导各项工作的以人为本思想,无疑是建立在人民物质需求与心智健全双重维度之上的。在应对自然灾害的工作中,围绕以人为本的救灾核心,需要我们把心理援助工作置于和生命救援、物质救援同等重要的地位,确立在满足灾民物质生活需要的同时,充分考虑其内心感受,将人道主义关怀融入每一项救灾工作当中的基本思路。而思路应用于具体工作之中,离不开制度方面的保障,本文尝试就制度建设提出如下建议,希望有助于推进我国政府应对自然灾害思路的优化:
在个体心理危机方面,援助重点在于治疗,即为出现心理失衡的受灾群众提供专业、及时、长效的心理干预。首先,完善心理援助工作当中政府同NGO组织及志愿者的联合行动模式,在统一组织调动、避免干扰救灾秩序的基础上,保证NGO组织及志愿者行动的灵活性。这些来自民间与国际方面的力量,不仅可以缓解当前专业人员紧张的问题,而且其富于针对性的服务能够有效填补官方心理干预工作中的空白点。其次,建立心理专家随队制度,确保除了救援人员、医疗工作者、新闻工作者之外,心理工作者也能第一时间到达灾难现场开展心理救助,及时化解恐惧、焦虑等多发于灾难发生初期的负面情绪。第三,健全心理援助责任机制,干预实施者与被干预者之间形成固定救助关系,为干预对象建立追踪档案,定期由第三方独立机构对干预效果进行验收。从而避免由于救助提供单位承担新的心理援助任务造成干预中断,保障心理援助的持续性。
在心理危机恶化方面,援助重点在于预防,即通过各种途径安抚灾民,防止群体心理危机与群体非理性行为的出现。一方面,灾难发生时,在行为趋同、责任扩散的影响下,可能会发生无序逃生、哄抢日常用品等紧急群体非理性事件。为此,公共场所应建立科学的疏散预案,基层社区应建立缜密的责任机制,以防止在灾难发生后到政府救援到达之前这个时间段内,受灾地区,特别是公众聚集场所发生混乱。另一方面,通过以下两项制度降低群体性心理危机的发生几率。其一,以大型单位、社区、医疗机构为结点,以救援工作队伍为纽带,在心理专家的指导下打造灾区内部的“信息网络”。该网络可以在顾及受灾群众心理承受力的前提下,向其传递完整准确的灾情与救援信息,起到稳定民心的作用;同时能成为政府获取灾区切实需求的双向沟通媒介,方便其及时调整救援部署回应灾民诉求。其二,在心理危机高发地区(包括重灾区群众安置地)设立常驻监测点,采取综合措施对负面情绪感染现象进行干预,发现自杀率升高等心理危机爆发的预兆,及时向上级报告请求增派专业心理救援人员,同时结合志愿者与当地社区的力量进行先期抚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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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程学军〕
[关键词]自然灾害;心理危机;政府救灾思路;心理救援
[中图分类号]D63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1)03 — 0019 — 03
当自然界的异变对人类社会造成不可承受的损失时,便可将其称之为灾害。①长期来看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因此,最大限度降低危机带来的损失、恢复为灾害事件所打破的社会平衡,将有效提高社会满意度、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感,反之则可能导致危机进一步扩散,引起公众对政府的不满与质疑,危及国家的长治久安。而应对思路是构建自然灾害管理机制的基石,在具体的自然灾害处置与救助工作中发挥着巨大的指导性作用。在当前提倡以人为本、推进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背景下,从更为全面、更为系统、更为人性化的角度审视自然灾害应对工作、优化自然灾害应对思路,无疑有助于我国政府在今后更有效解决地自然灾害事件,从而塑造政府在民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巩固政府合法性基础。
一、自然灾害受灾群众的心理危机分析
被誉为“现代危机干预之父”的美国心理学家卡普兰提出“当一个人面临突然或重大生活困境时,他先前的危机处理方式和惯常的支持系统无法应对眼前的处境,就会产生暂时的心理困扰。”②发生前鲜有征兆的自然灾害,迫使受灾群众脱离了日常的生活环境,被置于一种自身无法控制的情景中,必然会产生强烈的无助感,陷入心理危机。心理危机作为自然灾害无法避免的伴生危机,虽然不会造成现实中的物质损失和人员伤亡,但会引起受灾群众个体产生一系列不良的身心反应,主要包括:情绪反应异常、认知障碍、生理反应异常、行为异常、交往异常等五个方面。③心理危机所带来的非常态高度压力,不仅严重损害了受灾群众个人的身心健康,而且会使受灾群众做出某些非理性选择乃至过激行为,从而影响政府灾害应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心理危机会在短时期内极大地冲击受灾个体原有的价值观念,如果放任其发展或处置不当,这种负面能量会经由公众媒体、人际网络等渠道向未受灾地区蔓延,影响外界群众的心理状态,干扰公众对政府的自然灾害处理过程及结果做出适当的评价,威胁政府公信力的确立与提升,最终导致社会基本价值判断体系的动摇。因此,笔者认为解决自然灾害所引发的心理危机,是政府应对自然灾害过程中无法回避的任务,从受灾群众心理危机视角探究如何优化政府应对自然灾害的思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个体心理危机
在危机事件的强烈刺激下,受灾群众个体将出现严重的应激反应。根据临床心理学,应激(stress)是个体在生活过程中,为适应或应对某种意外的重大环境刺激,而产生的涉及身心两方面的紧张状态,这种紧张状态是通过多种多样的生理和心理反应表现出来的。从“过程”角度加以分析,应激是由应激源、中介因素和应激反应三部分构成。应激源指向个体提出适应与应对要求的各种环境刺激物,中介因素主要包括“个体的认知评价、应对方式、社会支持、自控性、个性特征以及个体的健康状况等”④,应激反应则是应激源同中介因素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结果。由应激而引发的个体心理危机主要包括,急性应激障碍(Acute Stress Disorder, ASD)、创伤后应激障碍(Post 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PTSD)、负面情绪反应等。
1.急性应激障碍
急性应激障碍(ASD)又称急性应激反应(Acute Stress Reaction),是指的个体遭受剧烈、严重应激因素后产生的一种瞬时或短暂的异常心理反应,通常在遭受刺激后一小时出现。灾害事件中,个体如果目击到死亡或受到死亡的威胁,将出现急性应激反应。初期呈现为“茫然”状态,即对周围事物不能清晰感知,注意力范围变得狭窄,出现定向障碍,无法对外界刺激做出有效回应。随后个体会出现诸如:极度悲哀、愤怒、恐惧性焦虑,乃至于呼吸急促、心动过速、出汗、面色潮红,甚至短暂意识丧失等多种症状。我们尤其需要注意,儿童由于身心发育尚不完全,缺乏应对非常态事件的能力,一旦暴露于灾害环境中,即可能导致严重的急性应激障碍。
2.创伤后应激障碍
创伤后应激障碍,指由灾难性应激因素引起的,个体延迟出现并长期持续的精神障碍,通常直接起因为早期急性应激未得到及时有效地干预。其典型临床表现分别为:再度体验创伤,即个体在应激源消除后依然会不由自主地反复重现创伤体验,具体包括,生活中任何与创伤事件相关事物都会引发个体触景生情的痛苦回忆、不断出现有创伤经历内容的噩梦;保护性反应,即个体极力回避同创伤有关的刺激,甚至对周围环境表现出漠然麻木的态度;高警觉症状,通常表现为过分担惊害怕、情绪易波动、难以入睡或无法进入深度睡眠、注意力难以集中、易产生惊跳反射。而长期的精神紧张与睡眠障碍加重了个体的生理负荷,会增加诸如高血压,冠心病,消化性溃疡,肿瘤和其他躯体疾病的发病风险。创伤后应激障碍患者由于长期(存在终生患病的可能性)承受巨大的身心痛苦,其社交、工作或其他重要社会功能将遭到破坏,从而造成患者及其家人的生活质量严重下降、甚至无法继续正常生活。
3.负面情绪反应
在自然灾害事件的巨大冲击下,个体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心理失衡,从而导致各种消极情绪的产生。同ASD与PTSD不同,负面情绪反应几乎会在所有危机情境经历者中出现,其中抑郁、恐惧、焦虑、愤怒是存在较为普遍的负面情绪。
抑郁是以心境消沉为主要特征的一种情感障碍,通常具体表现为悲哀、沮丧、无助、孤独、悲观、失望、冷漠等一系列消极情绪。突然降临的灾害景象使个体出现悲哀、沮丧等消极情绪,并将逐渐演化为无助、绝望等典型抑郁状态。此时处在危机情境中的个体认为已经失去了控制和改变现状的可能性,选择放弃对外部环境的适应,沉浸在恶劣情绪之中。对于自然灾害受灾群众而言,家园毁坏、亲人离散的惨痛经历使其难以顺利摆脱抑郁,而持续的抑郁情绪体验将发展为抑郁症,导致个体产生更严重的身心不适,甚至于精神崩溃做出某些极端消极行为。
恐惧是个体试图摆脱或逃避已经切实存在的特定危险而出现的剧烈心理波动,适度恐惧有助于人们保护自身安全。但是在破坏力极强的自然灾害中,受灾群众由于自身无力解除来自外界环境的威胁,恐惧将不断加剧直至发展为心理危机,严重者可出现回避行为、思维与行动失控,并可能伴随恶心呕吐等生理反应。而且恐惧心理具有强烈的感染力,不加以控制的话,将在一定范围内引发群体性恐慌,阻碍灾害应对工作的正常进行。焦虑与恐惧的内心体验相近,不同之处在于,焦虑是因预感到某种危险或不利情况将要来临而产生的不愉快情绪。对于受灾群众而言,其生活的物质环境因自然异变而急剧恶化,周围充斥着日常经验无法应对的潜在危机,这些都可能导致个体极度缺乏安全感,对未来充满担忧,从而出现高度警觉、紧张不安、烦躁激越等焦虑症状。
愤怒是基于不满而产生的一种情绪反应,经常伴随着某些发泄行为。在灾害事件中,个体产生愤怒情绪多是因为,难以接受灾难带来的巨大改变与创伤,于是在自我防御机制的作用下,将内心不可名状的痛苦转化为不同程度的愤怒,从而释放积聚的负面能量;或出于恐惧、焦虑无处发泄而迁怒他人,产生灾害本是可以避免的、政府救援工作不及时、救助工作人员针对自己等想法。愤怒作为一种的强烈负面情绪,虽然发生迅猛,但是如果加以适时有效的疏导能够使其迅速得以平复。反之,不断积累的愤怒将进一步发展为怨恨和敌意,甚至导致报复、攻击行为。
(二)心理危机的恶化——由个体到群体
在自然灾害的背景下,个体心理危机广泛出现,并经由受灾群众彼此间的互动不断加强,在一定区域内形成群体性的应激氛围。处于其中的大量个体在环境压力及相关刺激下形成集体性的心理危机与共同的行为反应。这种反应通常是冲动的、非理智的,可称为群体非理性行为。常见的群体非理性行为除了前文提到的群体性恐慌外,还包括混乱无序的逃生行为、流言与谣言的传播,聚众闹事和冲击行为等。群体心理危机与群体非理性行为,不仅造成物质层面的直接损害,还威胁着社会稳定、乃至于政治安全。具体而言,导致心理危机恶化的原因主要包括:
1.正式信息渠道阻塞
正式信息渠道阻塞是导致心理危机恶化的重要外部因素。灾害事件的发生会严重干扰受灾地区正常的信息沟通,甚至会在一段时间内完全中断某区域的信息交流。在信息渠道减少的同时,瞬息万变的灾情与外界群众对于危机的集中关注,使得正式信息渠道承受的压力急剧上升,最终出现不同程度的阻塞。正式信息渠道的阻塞,使得的非正式渠道成为受灾地区内部主要的信息来源,公众在一段时间内无法获取可靠的相关信息,从而大大增加了流言的产生几率与影响力。而来自于非正式渠道的流言尽管传递着不完整的、甚至是不真实的信息,但是因为其简单、直观,更符合受灾者对危机的感性认知,所以全面、理性的较之官方信息,更容易为公众所接受。流言的广泛传播,不仅会导致公众难以正确认知危机,而且在传递着各种负面情绪的同时,降低公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推动心理危机的恶化。
2.行为趋同效应
在重大自然灾害事件中,某处群众接二连三地选择错误避难方式导致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受灾群众处在极不稳定的环境中,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模式失去了指导作用,周围人的行为信息成为个体选择行动策略的唯一参考。
3.情绪感染效应
情绪感染是个体心理危机演化为群体心理危机主要途径。情绪感染,是指个体在通过言论、行为、表情等展现自身情绪的过程中对他人行为、思想、情绪产生了影响。情绪感染既可以通过情绪展现者与情绪感知者的直接交互作用实现,也可以通过间接的方式完成,即与注意到情绪展现者第三方发生交互影响,随着现代通信技术的发展、人们沟通渠道的增加,情绪感染的影响范围得以无限制的扩大,增加了预防心理危机恶化的难度。除此之外,因为个体很难在短时间内对充满不确定因素的灾害事件做出合理判断,所以人们在情绪展现中会不自觉地夸大灾害事件的影响与危害,从而使某种情绪在多人间交互感染过程中被反复加强。在人员聚集的空间里,情绪感染可以急剧提升情绪的激烈程度,削弱在场者的理性分析判断能力,使之卷入一种近乎无意识的情绪状态中,令原本无组织的人们成为一个具有共同心理状态的松散公共体,此时,任何细小的暗示或鼓动信号,都将使这一情绪立即转变为行动,引发冲动的偏激行为。
4.责任扩散效应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拉特纳和达利在实验中发现,当人们陷入困境需要帮助时,在场人数越多,愿意提供援助者反而越少,这是责任扩散效应的典型表现。在灾害事件中,大多数受灾者的脱离了正常的生活轨道,灾民成为其首要的社会身份,其肩负的公共责任由整个灾民群体及外界共同分担,从而降低了个体的责任意识。易出现灾民面对突发状况,选择积极自保、冷漠观望,而任由局面进一步恶化的现象。更为严重的是,责任压力的减轻,削弱了个体的自我约束力,责任扩散作用和消极从众心理成为对其进行冒险行为的变相鼓励,借助群体的掩护恣意妄为,释放潜意识中的本能欲望,趁乱做出打、砸、抢、烧等破坏性行为,破坏当地治安环境,严重干扰正常的救援秩序。
二、我国政府应对自然灾害思路的反思及对策分析
我国政府在长期应对自然灾害的实践中,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救灾思路,其中心理危机干预作为医疗救援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受重视程度与相关制度建设都日趋加强。但是不同于直观的实质性创伤与损失,心理危机受多种外界因素影响,难以量化且呈现症状复杂,需要通过科学、全面、系统化的工程予以解决。而在我国当下,以促进社会稳定为前提进行的心理干预几乎成为当下解决心理危机的唯一方式。在高效工作原则的指导下,如此难免导致急功近利,出现问题解决不到位或有所偏颇的现象。
在笔者看来,优化思路之根本在于丰富以人为本思想的内涵。人类是身体生命与心灵自我紧密结合的高等生物,如果心理平衡被打破将直接影响个体的正常生活,甚至使其成为一具行尸走肉。作为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终极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指导各项工作的以人为本思想,无疑是建立在人民物质需求与心智健全双重维度之上的。在应对自然灾害的工作中,围绕以人为本的救灾核心,需要我们把心理援助工作置于和生命救援、物质救援同等重要的地位,确立在满足灾民物质生活需要的同时,充分考虑其内心感受,将人道主义关怀融入每一项救灾工作当中的基本思路。而思路应用于具体工作之中,离不开制度方面的保障,本文尝试就制度建设提出如下建议,希望有助于推进我国政府应对自然灾害思路的优化:
在个体心理危机方面,援助重点在于治疗,即为出现心理失衡的受灾群众提供专业、及时、长效的心理干预。首先,完善心理援助工作当中政府同NGO组织及志愿者的联合行动模式,在统一组织调动、避免干扰救灾秩序的基础上,保证NGO组织及志愿者行动的灵活性。这些来自民间与国际方面的力量,不仅可以缓解当前专业人员紧张的问题,而且其富于针对性的服务能够有效填补官方心理干预工作中的空白点。其次,建立心理专家随队制度,确保除了救援人员、医疗工作者、新闻工作者之外,心理工作者也能第一时间到达灾难现场开展心理救助,及时化解恐惧、焦虑等多发于灾难发生初期的负面情绪。第三,健全心理援助责任机制,干预实施者与被干预者之间形成固定救助关系,为干预对象建立追踪档案,定期由第三方独立机构对干预效果进行验收。从而避免由于救助提供单位承担新的心理援助任务造成干预中断,保障心理援助的持续性。
在心理危机恶化方面,援助重点在于预防,即通过各种途径安抚灾民,防止群体心理危机与群体非理性行为的出现。一方面,灾难发生时,在行为趋同、责任扩散的影响下,可能会发生无序逃生、哄抢日常用品等紧急群体非理性事件。为此,公共场所应建立科学的疏散预案,基层社区应建立缜密的责任机制,以防止在灾难发生后到政府救援到达之前这个时间段内,受灾地区,特别是公众聚集场所发生混乱。另一方面,通过以下两项制度降低群体性心理危机的发生几率。其一,以大型单位、社区、医疗机构为结点,以救援工作队伍为纽带,在心理专家的指导下打造灾区内部的“信息网络”。该网络可以在顾及受灾群众心理承受力的前提下,向其传递完整准确的灾情与救援信息,起到稳定民心的作用;同时能成为政府获取灾区切实需求的双向沟通媒介,方便其及时调整救援部署回应灾民诉求。其二,在心理危机高发地区(包括重灾区群众安置地)设立常驻监测点,采取综合措施对负面情绪感染现象进行干预,发现自杀率升高等心理危机爆发的预兆,及时向上级报告请求增派专业心理救援人员,同时结合志愿者与当地社区的力量进行先期抚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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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程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