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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危机事件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普遍问题,因其破坏性大、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且难以预测和控制,成为考验各国政府政治治理的一道现实难题。可以说政府危机管理是对政府的管理能力和效力的全面考察与综合鉴定,是衡量和反映政府统治能力的重要方面,特别是体现出各级政府决策机构及其领导的执政能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就对各级政府危机管理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方政府作为公共管理的主体,需要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挑战,其危机管理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了社会稳定程度,而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地方政府的危机管理现状不容乐观,危机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危机管理手段较为单一、危机识别评估预警预防水平较低、善后与学习环节较薄弱等问题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本文对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分析,总结为以下六个方面。
1.地方政府危机管理领导体系建设落后
危机管理的组织领导体系主要是指主管公共安全事务,直接负责危机防范、检测、控制的独立职能部门或机构。由于危机管理中的决策具有超前性、快速性、果断性、信息不对称性带来的高风险性、强制性等特征,因此对危机管理决策机构和决策者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能否在危机管理的总目标内实现最优化的决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危机的解决。目前我国地方政府的危机管理机构多是临时性、非常设、非专业的,它们依赖于各级地方政府的现行行政机构,在危机发生时主要由地方政府的行政领导决策,难免出现形式主义、地方保护主义、隐瞒重大事故的现象。
2.地方政府危机识别评估预警预防水平较低
危机的识别评估、预警预防都可以看作危机管理过程系统的子系统,正确识别危机并及时做好预防预警工作能够减小危机的冲击损害能力。危机的识别与评估、预防和预警则依赖于长期的资料搜集整理和结果分析,需要信息系统的支持,更需要通过制定预案、开展演习来检测危机的管理是否到位。“非典”危机后,中央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非常重视,出台了一些列专项应急预案,但是地方政府在危机管理的预案建设方面还比较滞后,多数地方政府持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落后观念,把危机管理的重点过多地放在危机爆发时的控制上。
3.地方政府的危机控制处理能力不足
这里的“危机控制”是指危机发生时的同期控制,即对正在进行的管理活动按预定计划要求、程序方法给予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避免重大损失。这就要求危机管理者要尽快确认危机,保持冷静决策,迅速做出反应。然而某些地方政府在危机前缺乏预警预案预演,在措手不及的危机面前,其管理活动根本毫无计划、程序、方法可言,这种情况下的指导和监督是否有效需被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还有些地方政府面对危机时的第一反映,往往采取“家丑不可外扬”的态度,为了地方政绩、领导形象和官帽子拼命回避问题隐瞒真相,非但不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处理,还千方百计阻挠上一级政府介入,这一点在某些生产性事故如各地矿难上表现得非常明显。
4.地方政府的危机善后与学习环节比较薄弱
地方政府在危机管理善后上重视的是物质的安抚和地区的重建,比如给予受到危机损害的地区和人民以慰问品、慰问金,帮助他们重新开始生活,这固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危机留下的影响,但危机发生后社会心态的变化更值得关注。此时,社会公众的心态往往呈现低落状态,被心理专家称为“创伤后紧张综合症”,需要政府加以积极的正面的引导;同时,危机也可能造成社会结构和功能不同程度的失调,特别是那些由于社会政治原因引起的灾难。总之,地方政府并没有意识到,危机后的反馈调整对改进危机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5.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系统协调保障不健全
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离不开职能部门的协调和支持,这些职能部门包括:公安、交通、通訊、卫生、工商、建设、消防等等。它们的具体职责是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食品物资供应、通信保障、交通运输保障等等。特别是在面对比较复杂的“复合型”危机时,这些部门的协同合作对政府的危机管理做了非常有力的支撑。但由于我国地方政府多年来形成了分部门、分灾种、分别救援的危机管理体制,在面对单一的危机如洪涝灾害时,这一体制能较好发挥作用;而面对涉及社会生活多个方面的综合性的危机比如 SARS 时,就出现了协调速度偏慢、协调成本偏高、职能部门出现相互推委责任、管理缺位或者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的情况。
6.地方政府危机公关体系不成熟
公共关系策略是现代政府危机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我国地方政府在此方面还很不成熟。例如在SARS危机前期,由于我国政府没有及时公布疫情和传统媒体缺位,在网络和手机等新媒体的推波助澜下,一时间关于“非典”的谣言满天飞,公众表现出了极度的恐慌,很多日常用品被抢购一空;同时,国外公众对中国的SARS疫情也投入了极大的关注,但由于无法从中国媒体和政府方面得到即时报道。就只能通过非正规渠道了解事态发展,在报道中存在着许多事实夸大之处,使得我国政府形象陷入危机。SARS危机后,我国政府加强了政府危机公关的制度建设,各级政府普遍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和政务公开制度,可是在危机公关时仍然存在拖延迟缓、引导不力等问题,导致舆论逐步失控,陷入非常被动的局面。
1.地方政府危机管理领导体系建设落后
危机管理的组织领导体系主要是指主管公共安全事务,直接负责危机防范、检测、控制的独立职能部门或机构。由于危机管理中的决策具有超前性、快速性、果断性、信息不对称性带来的高风险性、强制性等特征,因此对危机管理决策机构和决策者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能否在危机管理的总目标内实现最优化的决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危机的解决。目前我国地方政府的危机管理机构多是临时性、非常设、非专业的,它们依赖于各级地方政府的现行行政机构,在危机发生时主要由地方政府的行政领导决策,难免出现形式主义、地方保护主义、隐瞒重大事故的现象。
2.地方政府危机识别评估预警预防水平较低
危机的识别评估、预警预防都可以看作危机管理过程系统的子系统,正确识别危机并及时做好预防预警工作能够减小危机的冲击损害能力。危机的识别与评估、预防和预警则依赖于长期的资料搜集整理和结果分析,需要信息系统的支持,更需要通过制定预案、开展演习来检测危机的管理是否到位。“非典”危机后,中央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非常重视,出台了一些列专项应急预案,但是地方政府在危机管理的预案建设方面还比较滞后,多数地方政府持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落后观念,把危机管理的重点过多地放在危机爆发时的控制上。
3.地方政府的危机控制处理能力不足
这里的“危机控制”是指危机发生时的同期控制,即对正在进行的管理活动按预定计划要求、程序方法给予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避免重大损失。这就要求危机管理者要尽快确认危机,保持冷静决策,迅速做出反应。然而某些地方政府在危机前缺乏预警预案预演,在措手不及的危机面前,其管理活动根本毫无计划、程序、方法可言,这种情况下的指导和监督是否有效需被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还有些地方政府面对危机时的第一反映,往往采取“家丑不可外扬”的态度,为了地方政绩、领导形象和官帽子拼命回避问题隐瞒真相,非但不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处理,还千方百计阻挠上一级政府介入,这一点在某些生产性事故如各地矿难上表现得非常明显。
4.地方政府的危机善后与学习环节比较薄弱
地方政府在危机管理善后上重视的是物质的安抚和地区的重建,比如给予受到危机损害的地区和人民以慰问品、慰问金,帮助他们重新开始生活,这固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危机留下的影响,但危机发生后社会心态的变化更值得关注。此时,社会公众的心态往往呈现低落状态,被心理专家称为“创伤后紧张综合症”,需要政府加以积极的正面的引导;同时,危机也可能造成社会结构和功能不同程度的失调,特别是那些由于社会政治原因引起的灾难。总之,地方政府并没有意识到,危机后的反馈调整对改进危机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5.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系统协调保障不健全
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离不开职能部门的协调和支持,这些职能部门包括:公安、交通、通訊、卫生、工商、建设、消防等等。它们的具体职责是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食品物资供应、通信保障、交通运输保障等等。特别是在面对比较复杂的“复合型”危机时,这些部门的协同合作对政府的危机管理做了非常有力的支撑。但由于我国地方政府多年来形成了分部门、分灾种、分别救援的危机管理体制,在面对单一的危机如洪涝灾害时,这一体制能较好发挥作用;而面对涉及社会生活多个方面的综合性的危机比如 SARS 时,就出现了协调速度偏慢、协调成本偏高、职能部门出现相互推委责任、管理缺位或者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的情况。
6.地方政府危机公关体系不成熟
公共关系策略是现代政府危机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我国地方政府在此方面还很不成熟。例如在SARS危机前期,由于我国政府没有及时公布疫情和传统媒体缺位,在网络和手机等新媒体的推波助澜下,一时间关于“非典”的谣言满天飞,公众表现出了极度的恐慌,很多日常用品被抢购一空;同时,国外公众对中国的SARS疫情也投入了极大的关注,但由于无法从中国媒体和政府方面得到即时报道。就只能通过非正规渠道了解事态发展,在报道中存在着许多事实夸大之处,使得我国政府形象陷入危机。SARS危机后,我国政府加强了政府危机公关的制度建设,各级政府普遍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和政务公开制度,可是在危机公关时仍然存在拖延迟缓、引导不力等问题,导致舆论逐步失控,陷入非常被动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