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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部,来宾市武宣县和律村。3年前,3个13到15岁的幼女,就是在这个村下属的两个自然村里经历了她们可怕的噩梦——被多名70岁老人以零花钱为诱饵“性侵”,而且时间长达一年多。
诱奸幼女
在和律村下属的自然村新兴村村口下车右拐200多米,就到了“性侵幼女”的当事人之一韦世尝家。他家门上布满了蜘蛛网,拍门许久,没人应声。
见到有人拍门,聚集在附近榕树下看别人小赌的两个女人慵懒地走来,“他有两年多没回了,听说跟儿女去了广东”。南方电网在村口张贴的电费公示单也显示,韦世尝家的电费,确实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用电量都是零。
如果不是因为诱奸幼女被抓,72岁的韦世尝现在或许还在延续以前的生活:放牛、种地、玩幼女。这个老人3年前的罪行轰动全村:一天中午,韦世尝在家里诱奸了和律村下属的自然村司律村的小玲(13岁),在此之后,又诱奸了司律村的小红(14岁)和小青(15岁)。
韦世尝和这些女童以及她们的父母并非不认识,其诱奸的女童中,就有称呼他为“四叔”的,但他还是下手了。成功诱奸的利器,是糖果和零花钱。法院的判决书显示,诱奸的地点为鱼塘边的小房内、自家房间内、本村旧村山脚下和烂泥房内。
在钱越来越显得很重要的乡村生活中,没有人注意到韦世尝“性格的变化”;更没有人知道,他已经将目标锁定在那些不谙世事的女童身上。
像韦世尝这么干的,还有司律村的黄在理。平时,老头一起放牛,其间会向对方透露“几块钱就搞定了(幼女)”之类的信息。
在司律村的山脚下,69岁的黄在理也诱奸上述女童,更多时候,诱奸是在他家进行,他先后奸淫这3名小女孩时,也和韦世尝一样,有时玩一个,有时同时玩两个。“他平时在家播放一些小孩喜欢看的歌碟,给小孩糖果和零花钱,以此诱奸了她们。”负责跟进此案的民警黄山辉说道,被奸淫的女孩和黄在理都属司律村,她们平时叫他“四公”。
被性侵的这3名女孩,下体都出现了“处女膜陈旧性裂伤”。最后,县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韦世尝、黄在理有期徒刑6年、5年。
韦世尝因年纪大,身体不好,关后不久就监外执行了。而黄在理目前仍在服刑,按照判决,他要等到2015年4月20日才刑满出狱。
变化最大的是人心
对于韦世尝、黄在理等老人为何如此“不要脸”,很多村民并没有去想,或者没有想明白。但村民韦保官似乎想到了点什么。站在村口,看着眼前一栋栋拔地而起的楼房,他大发感慨:“和村貌的巨大变化相比,这些年,变化最大的还是人心。”
韦保官指着村里几栋较陈旧的楼房说,这几栋房子1993年开始建时,他从地基到楼顶封顶,全程参与,但分文不收,房主就是请吃点东西。
但20年后的今天,轮到韦保官起房子时,没人愿帮他,以前乡邻互助的那种传统,再也寻不回了。韦保官帮过的那几户人家,他们只帮他干了一天的活。第二天,韦保官再喊他们去帮工时,他们问他“包吃,给多少钱”?韦保官当时就愣住了,他说,“以前我帮你建房时,我也没喊你要钱啊。”“以前是以前,现在帮人家做工一天都是100多块钱了,你不给钱,哪个帮你做?”闻此,韦保官无语,他只好花钱请人盖房。不过他说他不请那些他曾帮过,但不懂得报恩的人。
目前,尽管家庭不富裕,韦保官咬咬牙也要建一栋平房。他的理由是:你家穷,和别人打招呼,别人都不应你。在这里,房子还是撑起门面、让别人看得起自己的重要招牌。韦保官说,比如秋收晒玉米、谷子、花生,你要到人家的楼顶去晒,客气一点的人家会对他说,“上面晒满东西了。”可韦保官推门上楼顶一看,楼顶空荡荡的。
不客气的村民则说,“我懒得回去开门。”其实,那不过几步路的问题。
上世纪90年代,乡村互助的美好场景,目前只活在韦保官的记忆里了。那时,村里保持着村民间的互助传统,比如你家今年盖房子出几个劳工、帮几天忙,村民会记下,来年你需要帮忙时,他们不管多忙,也会抽出相应劳力返还。如果恰好当天需要帮忙的涉及多户人家,就需要协调劳力或推迟对某家的帮忙,但先要取得对方的谅解和同意。频繁的互助中,心怀感恩的村民保持着对彼此的信任。
这种感恩和信任,维系着乡村小共同体的存在。这个乡村小共同体以血缘、伦理、人情等为媒介而获得凝聚,金钱在其中并不能居于主要位置。也因此,那种乡村共同体自然地形成保护幼女的社会机制,伦理约束迫使老人必须注重维护自己的“脸皮”,而打工潮还没兴起,则使家庭、社区都构成庇护幼女的强大力量。
金钱至上
但这一切,随着村里人外出打工,慢慢就终结了。邻里关系,甚至亲情关系不知不觉间货币化,伦理和人情越来越淡漠。比如在秋收、耕地、建房等活动中,货币化的对接更频繁。干活前谈钱,完事收钱,雇佣双方的目的性很强,每一次结合后,也两不相欠。
以金钱来重构人际和社会关系使金钱显得唯我独尊,并使村民们充满了心理竞争的焦虑。
由是,占有幼女,就像占有金钱一样,成为一些活了一辈子突然间觉得失意的老人的“补偿”。伦理约束的解除,金钱的压倒性力量,整个社会所弥漫的争夺稀缺资源的焦虑,使性侵幼女的大门突然被打开。
被诱奸的3名女童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家庭贫病交加、宗族势力弱、父母老实巴交,这正是失去伦理和人情约束的人可以欺凌的对象。
在接受采访时,几个受害者的家长只是不断哀叹“家贫受人欺”“没办法”等,他们的责骂更多地集中在自己不谙世事的女儿身上,并没有去指责那些活了大半辈子、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的老人。
其他村民,尽管同为社会底层,但更多时候依旧表现出对更弱者的攻击。即使像韦庆兰这样曾读过高中的人,在对女童被诱奸一事,她更多地将责任归咎于这些孩子“没家教、嘴馋”“没事乱跑”。
事实上,她们不过是些十三四岁的孩子。但话语间,韦庆兰对这些被诱奸女孩及其家庭,还是充满鄙夷。
同时,结合自家的儿女,她打开了话匣子。她说,“我家小孩从不乱去别人家吃东西,在家吃完饭就随我下地干活了,我女儿在学校已是老团员了……”说着说着,她爽朗地笑了。以前,她曾经沉浸在自己“家穷被人看不起”的伤感中。而现在,她像换了个人一样,开心快乐。
熟人的危机
在城市打工的异地务工人员,都隐约感到让子女留守在农村,既有教育的问题,同时也不安全。但女童跟随父母,就没有风险了吗?2012年4月,广东省妇联和广东省检察院所联合发布的《女童遭受性侵害情况的调研报告》显示,在城市里,遭受性侵害的女童,以流动女童居多,而侵害者多是“熟人”,比例高达65.74%。
报告中,这些被重点提及的“熟人”是:邻居、朋友、同事、亲属、老师等。换句话说,和农村中的老人、老师等社会角色一样,流动女童也出现在这些社会角色的视线范围内,就像是待捕的猎物。
广东省妇联权益部部长杨世强说:“这些‘熟人’一般都是利用女童心智不成熟、缺乏分辨力、防范意识差等弱点,通过小恩小惠诱骗、施以轻微胁迫达到性侵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