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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听证制度作为完善我国政治制度的内容之一,自引入之后在我国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其重要性作用也日益凸显。通过对听证定义的界定、功能作用的判断,总结听证制度在我国在现实中的运用存在的不足,从而提出完善我国听证制度的出路。
[关键词]听证制度;民主;完善
一、听证的定义解读
在相关的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中,通过公民的有效参与,按照相关的法律和程序听取与该政策相关的利益群体之间的意见和建议的法律制度。从上述定义不难看出,听证制度一方面要依法进行,一方面还要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为听取各方意见提供平台,同时确保对决策进行科学论证,是“听”与“证”的统一体。
二、听证制度的功能和意义
(1)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公共政策的形成过程就是利益相关者的博弈过程,是就各方利益的公共政策论辩过程,反映了一定程度的公共政策民主。听证制度一方面能够有效的将与政策相关的利益群体利益进行凝聚,保证公民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参与从而实现民主决策;另一方面通过广泛的有代表性的公民参与,畅通信息的传播渠道,决策的科学性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保障。我国学者丁煌认为,听证的目的主要是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2)完善我国的民主制度,保证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有学者认为听证制度:一方面能较大程度上克服上述代议民主制度的缺陷;另一方面更亟需用听证制度来构建现代民主,以提高我国公民的政治素质和增强公民参与意识,并进一步加速我国社会民主化进程。
三、听证制度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的不足
(1)听证代表的选择不规范,致使听证代表缺乏广泛的代表性。听证制度是政府决策前听取利益相关者和各方面意见的~种制度安排,只有听证代表具备足够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才能够切实有效地传达民意,听证制度才能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成为政府了解公民利益诉求的桥梁与纽带。在实际运作中,听证代表选择不规范,在社会公众积极报名的情况下,仍然由内部指定、自上而下挑选出来的现象时常发生。(2)听证透明度不高。听证的关键和核心就是公开透明的制度安排,听证的公开,即要求听证内容的公开,又要求听证的程序公开,包括听证会之前的代表选拔名单的公开、听证会代表发言与辩论会的公开、听证结果的公布与质询等。但是,相当多的听证会存在着“秘密保护”、“信息隔离”的现象,存在着“暗箱操作”、“民主作秀”的嫌疑。(3)听证结论的有效影响小,听证会只开花不结果。在一些媒体报道中,往往主要是报道在听证会举行的过程中各位听证代表发言以及辩论,对听证代表的意见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最终决策却鲜有报道,决策部门对听证代表意见的取舍过程和依据更罕有公布,许多昕证会只开花不结果,或者没有及时向公众公布对听证结果的采用情况,对采纳和未采纳的听证意见,没有阐明合理的理由。
四、完善公共政策听证制度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各级决策机关都要完善重大公共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民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听证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这是我国公共决策听证制度的重要指导思想。(1)规范听证代表的选取方式,提高听证代表的代表性。听证主持机关要确保利益相关的所有群体都有代表参加,在筛选听证代表时,要尽可能广泛选择反映各种不同立场的听证代表。听证代表还可以依托民间组织、行业协会等组织产生,如价格听证会中可以依托消费者协会产生消费者代表,依托行业协会产生经营者代表。(2)提高昕证的透明度,确保听证实施作用的实现。公开透明是听证制度的核心要求,透明性也是众多问题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不管哪一层级和何种性质的公共听证会,一般都不应该以某种借口秘密举行,应该在开会之前的一定时间内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方案和有关材料,让公民通过各种途径有直接或间接表达意见的机会;明确规定听证代表在接到听证方案后应进行一定范围的社会调查,以保证他们在听证会上的发言能够真正代表其背后的利益群体;昕证会的举行应允许一定数量的普通公民旁听,重大的听证会甚至可以通过电视、广播作现场直播。(3)公开听证结果和决策结果,建立对听证代表意见的回应机制。鉴于听证制度在我国公共政策制定领域处于政策咨询的地位,听证制度的意义只有通过对最终决策的影响才能显现,为了提高听证结果对决策的影响力,防止听证制度流于形式,有必要同时公开听证结果和最终决策结果,并建立对听证代表意见的回应机制,注明对听证结果的采用情况,对于采纳和未采纳的听证意见都应当说明理由。
参考文献
[1]王清玲,听证制度的引入对公共政策执行的意义分析[J],前沿,2007(8)
[2]丁煌,听证制度: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重要保证[J],政治学研究,1999(1)
[3]陆斌,公共政策视角浅析我国听证制度[J],知识经济,2010(2)
[关键词]听证制度;民主;完善
一、听证的定义解读
在相关的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中,通过公民的有效参与,按照相关的法律和程序听取与该政策相关的利益群体之间的意见和建议的法律制度。从上述定义不难看出,听证制度一方面要依法进行,一方面还要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为听取各方意见提供平台,同时确保对决策进行科学论证,是“听”与“证”的统一体。
二、听证制度的功能和意义
(1)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公共政策的形成过程就是利益相关者的博弈过程,是就各方利益的公共政策论辩过程,反映了一定程度的公共政策民主。听证制度一方面能够有效的将与政策相关的利益群体利益进行凝聚,保证公民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参与从而实现民主决策;另一方面通过广泛的有代表性的公民参与,畅通信息的传播渠道,决策的科学性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保障。我国学者丁煌认为,听证的目的主要是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2)完善我国的民主制度,保证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有学者认为听证制度:一方面能较大程度上克服上述代议民主制度的缺陷;另一方面更亟需用听证制度来构建现代民主,以提高我国公民的政治素质和增强公民参与意识,并进一步加速我国社会民主化进程。
三、听证制度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的不足
(1)听证代表的选择不规范,致使听证代表缺乏广泛的代表性。听证制度是政府决策前听取利益相关者和各方面意见的~种制度安排,只有听证代表具备足够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才能够切实有效地传达民意,听证制度才能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成为政府了解公民利益诉求的桥梁与纽带。在实际运作中,听证代表选择不规范,在社会公众积极报名的情况下,仍然由内部指定、自上而下挑选出来的现象时常发生。(2)听证透明度不高。听证的关键和核心就是公开透明的制度安排,听证的公开,即要求听证内容的公开,又要求听证的程序公开,包括听证会之前的代表选拔名单的公开、听证会代表发言与辩论会的公开、听证结果的公布与质询等。但是,相当多的听证会存在着“秘密保护”、“信息隔离”的现象,存在着“暗箱操作”、“民主作秀”的嫌疑。(3)听证结论的有效影响小,听证会只开花不结果。在一些媒体报道中,往往主要是报道在听证会举行的过程中各位听证代表发言以及辩论,对听证代表的意见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最终决策却鲜有报道,决策部门对听证代表意见的取舍过程和依据更罕有公布,许多昕证会只开花不结果,或者没有及时向公众公布对听证结果的采用情况,对采纳和未采纳的听证意见,没有阐明合理的理由。
四、完善公共政策听证制度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各级决策机关都要完善重大公共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民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听证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这是我国公共决策听证制度的重要指导思想。(1)规范听证代表的选取方式,提高听证代表的代表性。听证主持机关要确保利益相关的所有群体都有代表参加,在筛选听证代表时,要尽可能广泛选择反映各种不同立场的听证代表。听证代表还可以依托民间组织、行业协会等组织产生,如价格听证会中可以依托消费者协会产生消费者代表,依托行业协会产生经营者代表。(2)提高昕证的透明度,确保听证实施作用的实现。公开透明是听证制度的核心要求,透明性也是众多问题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不管哪一层级和何种性质的公共听证会,一般都不应该以某种借口秘密举行,应该在开会之前的一定时间内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方案和有关材料,让公民通过各种途径有直接或间接表达意见的机会;明确规定听证代表在接到听证方案后应进行一定范围的社会调查,以保证他们在听证会上的发言能够真正代表其背后的利益群体;昕证会的举行应允许一定数量的普通公民旁听,重大的听证会甚至可以通过电视、广播作现场直播。(3)公开听证结果和决策结果,建立对听证代表意见的回应机制。鉴于听证制度在我国公共政策制定领域处于政策咨询的地位,听证制度的意义只有通过对最终决策的影响才能显现,为了提高听证结果对决策的影响力,防止听证制度流于形式,有必要同时公开听证结果和最终决策结果,并建立对听证代表意见的回应机制,注明对听证结果的采用情况,对于采纳和未采纳的听证意见都应当说明理由。
参考文献
[1]王清玲,听证制度的引入对公共政策执行的意义分析[J],前沿,2007(8)
[2]丁煌,听证制度: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重要保证[J],政治学研究,1999(1)
[3]陆斌,公共政策视角浅析我国听证制度[J],知识经济,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