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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模糊语言是自然语言的一种。本文以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大量使用模糊性语言创作的诗歌《雪夜林边》为例,分析了文学语言的模糊性特征在诗歌中的文学表现功能。
关键词:罗伯特·弗罗斯特 《雪夜林边》 模糊
中图分类号:I106文献标识码:A
文学语言,尤其是诗歌,它不同于一般的科技文章,不是针对具体事物作出科学阐释。诗歌创作是一种通过精心挑选的语言并按其意义、声音和节奏组合起来的文学形式,以此激发人们对某种情感的反映或对某种经验的幻想和感知。从这个意义上讲,诗歌创作的艺术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而加深和延长这种审美感知过程也恰恰是诗人追求的目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诗歌蕴涵的信息量,而蕴涵如此丰富的美只能用模糊性方式表达出来,使诗歌更富有表现张力。20世纪60年代中期,美国的L·A·Zedeh(查德)教授提出了著名的模糊理论:“现实物质世界中存在的客观事物,一般没有精确划分规定的界限,这就导致那些没有精确规定的事物类别在思维过程中,特别是在模式识别、信息传播和抽象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诗歌创作的传达阶段,诗人为了使情感更含蓄、深刻,常常使用带有模糊性特征的艺术表现手法,向读者传达一种美的意境,从而表现诗歌的意象,以取得意在意外,情在辞外之效。
美国著名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是美国工业时代的田园诗人的代表人物,他的诗歌散发着浓郁的田园生活气息,不具有任何的神秘色彩和宗教意义,许多诗歌极具象征性,富有哲理,有较深的寓意。本文以罗伯特·弗罗斯特的《雪夜林边》为例,试图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诗人如何通过运用带有模糊特征的表现形式更好地实现文学的表现功能,达到意想不到的艺术效果。
一 诗歌用词的模糊表达
文学语言与普通语言在遣词方面具有明显的差异:普通语言要符合现实生活的逻辑,经得住客观生活的检验,不能有半点模糊;反之,文学语言是文学作品的载体符号,它直接指向作品本身,它无需符合现实生活中的逻辑,只要符合艺术世界、合乎作者的情感逻辑就可以了。当文学语言用来描写人物的心理活动、抒发情感时,它不必像日常生活中的普通语言那么直白明确,无不充满着模糊的现象。模糊语言是自然语言的一种必然属性,它是语言中普遍存在的现象。这种模糊性缘于客观事物本身具有的不确定、不分明、不准确的状态以及人们对客观世界认知的多样性。在诗歌作品中,这种模糊语言同样得到广泛的应用。诗人往往通过双关、委婉、暗示等表现手法的运用,故设模糊性语言,以此构建某种情境,从而达到语言模糊美的艺术效果。在《雪夜林边》这首诗中,作者巧妙运用了大量的模糊性语言增加诗歌的语言魅力。从语言功能分析《雪夜林边》,我们可以看出创作思维的模糊最终导致语言运用上的模糊性。诗人运用一些看似不确定的模糊语言进行渲染,将诗人的模糊思维和诗歌意境传达出来,在模糊中求得诗意的妥贴,这在一定程度上更好地突出了语言文学的表现功能。
例如:His house is in the village though(他家就在那边的村子里),诗人也只给出一个模糊的地理位置用词,“在那边的村子里”,并无确定的具体方位。在“The darkest evening of the year(一年中最黑暗的一个夜晚)”中,诗人模糊了“我”所处的确切的旅行时间,黑夜具体是哪年哪月,读者无从知晓。But I have promises to keep(但我必须去赶赴一个约会),诗人同样未指明到底有什么重要的约会必须令“我”离开那令人陶醉、神往的雪林。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还要走完好多里路才能安睡),究竟还要走多少里路,作者在诗中也没有直接点明。
综上所述,《雪夜林边》在用词的选择上使用不确定的模糊化的处理手法,造成了读者阅读上的障碍,从而引起读者的思索和关注,把读者的阅读意识从麻木状态中唤醒,并调动他们的审美能力和想象力,以此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阅读视野读者的需求。
二 诗歌中旅行者身份的模糊性表达
罗伯特·弗罗斯特在这首诗中使用第一人称进行描述,但读者对旅行者“我”的身份的界定是非常模糊的。通读全诗,我们发现诗人对于“讲述者”身份的安排并非信手拈来、随意为之。诗人自身的立场和态度恰恰借助这个“讲述者”的言行表达出来。开篇提及的“我”或许只是一个一般意义上的旅行者亦或匆匆的过客,“我”路过一片雪林时被眼前的美景吸引驻足遐思,继而又继续踏上自己的旅途,直到找到投宿的客栈小憩。
随后诗人的笔锋一转,诗中“我”又顿时化为被生活中的种种无奈现实羁绊的旅行者。虽为眼前美景叹为观止、流连忘返,但又不得不策马疾行。因为“我”必须去履行自己承担的社会责任,作者有意重复了最后一行,“还要走完好多里路才能安睡”,眼前绵延崎岖的道路俨然已经成为漫漫生活之途的象征。
“我”又有可能是一个插足他人婚姻的“第三者”身份。因为诗中的第一节的开头提到“我认识这片树林的主人是谁,‘他’就住在林边的村子里”,试想在全年最深沉的雪夜里谁会驻足于雪林和冰湖之间呢?就连马儿也感到奇怪,因为附近没有农舍或客栈可以投宿,原来那里住着让自己魂牵梦绕的情人。诗中的最后一节提到树林可爱,但又“幽暗”,无处不潜伏着某种危险,其中“树林”象征着婚外情或“第三者”,“第三者”正如眼前的树林一样神秘,具有很强的诱惑力,但其深邃又表明了它的危险性。最后,“我”意识到应该决然地重新回到现实生活中来,恪守自己对婚姻和家庭的诺言和责任。
可见,诗中“我”的身份随着诗人表达情感世界的需要以及诗歌意境的递进发展,也在随之发生变化。这种不确定的身份表述,恰到好处地烘托出诗人抒发内心情感的模糊性。我们可以看到诗人情感是复杂的,甚至连诗人自身也不能主宰确定自己的情感导向。简言之,创造主体情感的模糊性,直接影响了创作思维的精确性。因此,模糊语言的运用使文学作品中的艺术形象和生活画面具有一定的模糊性,令诗歌中旅行者的身份扑朔迷离,同时也使读者对诗歌中旅行者的身份充满猜度和遐想,延伸了读者对诗歌的审美诉求。
三 诗歌主旨的模糊性表达
诗歌既可围绕一个主旨进行深入探讨,也可同时对多个主题进行表达,优秀作品的主旨往往是错综复杂的,其主旨在某种程度上始终是含混的,不可简化为某个终极解释。《雪夜林边》运用传统的四行诗的创作手法,采用新英格兰乡村的朴实口语,虽然措词言简意赅、行文较短,但整首诗却深入浅出,蕴含着深刻的主旨。例如:“树林”在这里更多的是一种含义不确定的隐喻。在这首诗中,被白雪覆盖的树林虽然幽静但也是一个神秘的、充满可能性的存在,让疲倦的旅人驻足不前。此外,它也可能代表了人生的诱惑,亦或是人生的最后归宿——死亡的化身,但无论作何理解,在树林面前,一个赶路的行人要做出自己的选择、自己的判断。弗罗斯特在这首诗中使用隐喻、暗喻和象征主义等多种手法来阐释其主旨,但对诗歌爱好者和学者而言,其主旨至今莫衷一是。具体而言,这首诗的主题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种理解:
1 对生命意义的自问和不懈追求
诗人本能地感觉到未来的不可避免的归宿,他不愿就此在雪夜的林边永远驻足,生命的路程远未完结,强烈的使命感使诗人不能安睡。死亡——这种极其严肃、沉重的主题——在这里被淡化,诗人以一种近乎超然的人生态度面对它,并不断探索生命的意义,不因生命的瞬忽飘逝而惆怅莫名。若非有“承诺”,他也许会长此沉睡林边!对生命意义的拷问使诗人最终选择了面对现实,为了曾经许下的诺言,鼓足勇气直面人生苦旅,诠释其对生命意义的思索和追逐,即生命的意义恰恰体现在对其不懈的追求过程中。
2 映射经济社会中人们内心和现实生活之间的矛盾
诗中的主人公忙里偷闲,驻足欣赏雪景,耳边只有风声和铃声,却又不得不继续赶路,追逐世俗生活的名利。正如现代经济社会中的人们为尘世的物质需求所累,却没有足够的时间来享受现代科技所带来的舒适和安逸。在现实社会随波逐流的漩涡中苦苦挣扎而又无法获得内心深处的宁静。在每日的喧嚣中,人们内心日益呼唤昔日心灵的那份平静,渴望聆听自己内心深处的声音。现实生活追名逐利的躁动始终无法使人们在无止尽的欲望和内心那份安宁之间找寻平衡,如何处理好工作和安宁之间的矛盾一直困扰着人们。
3 呼唤现代人回归自然,亲近自然
诗中的旅行者尽管旅途疲惫,但当他置身于幽邃的树林、昏暗的雪夜中,风声与铃声交响时,在这万籁俱寂的雪夜,心中泯灭了的对大自然美的欣赏能力逐步恢复和苏醒过来。这正如现代工业文明一方面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捷,但另一方面也无情地摧残了人们探寻大自然美景的渴望,都市生活的“钢筋水泥”在不知不觉中禁锢了人们向往大自然的身心,使我们逐步丧失了欣赏大自然美的能力。诗人似乎在暗示人们应该走近大自然,只有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我们身心俱疲的灵魂才能得到彻底的解脱与抚慰,才能够真正获得心灵期盼已久的那份宁静祥和,这与田园派诗歌所表达的主题不谋而合。
4 警示人们应该承担家庭和婚姻的社会责任,恪守传统道德规范
旅行者伫立在雪林和冰湖之间,远远地看着住在林边村子里的情人,婚外恋正如这树林幽暗、神秘、令人神往,但又处处潜伏着危险,诗中的旅行者做出了艰难而又正确的抉择,毅然选择了后者。与其说是旅行者做出了选择不如说是作者表达了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经济多元化的今天,人们似乎日益漠视那些支撑着社会道德大厦的传统的家庭观念,对婚姻家庭不愿承担责任。作者似乎意在警醒人们应该重视家庭,恪守道德约束,悬崖勒马,回归家庭。
综上所述,该诗所反映的主题模糊不定。那么,诗人究竟想表达怎样的思想呢?罗伯特·弗罗斯特曾经说过:“我所讲的事情只不过是另外一件事情的边缘”,于是不同的读者对于“另外一件事情的边缘”一定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观点。换言之,文本所表达的意义是开放的,它的意义完全取决于万千读者对文本的不同注解之中。对文本的解读和误读均可看做是读者的二度创造。从这一意义来看,文学作品呼唤读者的参与。一个经典文学文本不仅能满足广大读者的审美需求,还应能刺激读者的阅读兴趣及认知欲望。随着全民文化素质提高,人们艺术潜能提升的空间不断扩大,作家与读者的创造鸿沟逐步消失。模糊性特征的文学表现功能正是文学文本召唤读者的形式之一。学者和诗歌的爱好者们一直以来孜孜以求地探讨罗伯特·弗罗斯特的《雪夜林边》所隐含的主题意义,这也正是诗歌模糊美的魅力之所在。
在文学作品欣赏的过程中,读者只有通过深刻领悟语言的隐喻义和内涵,才能建构一种审美认识活动的文学欣赏。然而,语言隐喻义和内涵的艺术效果的实现又离不开“模糊”性的表达方式。因此,诗歌的模糊性表现手法为读者欣赏作品提供了广阔的审美和再创造的空间。富有魅力的作品是“言有尽,意无穷”的,有点含蓄,有点余韵,让读者自己去品味并在他们心灵中激起无穷的情思。正如文坛巨匠莎士比亚所说:“只要世人气息尚存,还有眼力,只要这首诗还存在,这首诗就永远能给你生命。”
参考文献:
[1] 江滨、宗文举:《模糊语言的生成应用与创新思考》,《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期。
[2] 胡和平:《论文学语言的模糊性》,《济南大学学报》,2002年第5期。
[3] 罗选民:《英美文学赏析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 石平、朱晓婧:《模糊性语言在教学和交际中的表现与作用》,《外语教学》,2006年第2期。
[5] 吴伟仁:《美国文学史及宣读》,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7年版。
作者简介:朱玉清,女,1976—,河北廊坊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英美文学,工作单位:廊坊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关键词:罗伯特·弗罗斯特 《雪夜林边》 模糊
中图分类号:I106文献标识码:A
文学语言,尤其是诗歌,它不同于一般的科技文章,不是针对具体事物作出科学阐释。诗歌创作是一种通过精心挑选的语言并按其意义、声音和节奏组合起来的文学形式,以此激发人们对某种情感的反映或对某种经验的幻想和感知。从这个意义上讲,诗歌创作的艺术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而加深和延长这种审美感知过程也恰恰是诗人追求的目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诗歌蕴涵的信息量,而蕴涵如此丰富的美只能用模糊性方式表达出来,使诗歌更富有表现张力。20世纪60年代中期,美国的L·A·Zedeh(查德)教授提出了著名的模糊理论:“现实物质世界中存在的客观事物,一般没有精确划分规定的界限,这就导致那些没有精确规定的事物类别在思维过程中,特别是在模式识别、信息传播和抽象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诗歌创作的传达阶段,诗人为了使情感更含蓄、深刻,常常使用带有模糊性特征的艺术表现手法,向读者传达一种美的意境,从而表现诗歌的意象,以取得意在意外,情在辞外之效。
美国著名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是美国工业时代的田园诗人的代表人物,他的诗歌散发着浓郁的田园生活气息,不具有任何的神秘色彩和宗教意义,许多诗歌极具象征性,富有哲理,有较深的寓意。本文以罗伯特·弗罗斯特的《雪夜林边》为例,试图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诗人如何通过运用带有模糊特征的表现形式更好地实现文学的表现功能,达到意想不到的艺术效果。
一 诗歌用词的模糊表达
文学语言与普通语言在遣词方面具有明显的差异:普通语言要符合现实生活的逻辑,经得住客观生活的检验,不能有半点模糊;反之,文学语言是文学作品的载体符号,它直接指向作品本身,它无需符合现实生活中的逻辑,只要符合艺术世界、合乎作者的情感逻辑就可以了。当文学语言用来描写人物的心理活动、抒发情感时,它不必像日常生活中的普通语言那么直白明确,无不充满着模糊的现象。模糊语言是自然语言的一种必然属性,它是语言中普遍存在的现象。这种模糊性缘于客观事物本身具有的不确定、不分明、不准确的状态以及人们对客观世界认知的多样性。在诗歌作品中,这种模糊语言同样得到广泛的应用。诗人往往通过双关、委婉、暗示等表现手法的运用,故设模糊性语言,以此构建某种情境,从而达到语言模糊美的艺术效果。在《雪夜林边》这首诗中,作者巧妙运用了大量的模糊性语言增加诗歌的语言魅力。从语言功能分析《雪夜林边》,我们可以看出创作思维的模糊最终导致语言运用上的模糊性。诗人运用一些看似不确定的模糊语言进行渲染,将诗人的模糊思维和诗歌意境传达出来,在模糊中求得诗意的妥贴,这在一定程度上更好地突出了语言文学的表现功能。
例如:His house is in the village though(他家就在那边的村子里),诗人也只给出一个模糊的地理位置用词,“在那边的村子里”,并无确定的具体方位。在“The darkest evening of the year(一年中最黑暗的一个夜晚)”中,诗人模糊了“我”所处的确切的旅行时间,黑夜具体是哪年哪月,读者无从知晓。But I have promises to keep(但我必须去赶赴一个约会),诗人同样未指明到底有什么重要的约会必须令“我”离开那令人陶醉、神往的雪林。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还要走完好多里路才能安睡),究竟还要走多少里路,作者在诗中也没有直接点明。
综上所述,《雪夜林边》在用词的选择上使用不确定的模糊化的处理手法,造成了读者阅读上的障碍,从而引起读者的思索和关注,把读者的阅读意识从麻木状态中唤醒,并调动他们的审美能力和想象力,以此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阅读视野读者的需求。
二 诗歌中旅行者身份的模糊性表达
罗伯特·弗罗斯特在这首诗中使用第一人称进行描述,但读者对旅行者“我”的身份的界定是非常模糊的。通读全诗,我们发现诗人对于“讲述者”身份的安排并非信手拈来、随意为之。诗人自身的立场和态度恰恰借助这个“讲述者”的言行表达出来。开篇提及的“我”或许只是一个一般意义上的旅行者亦或匆匆的过客,“我”路过一片雪林时被眼前的美景吸引驻足遐思,继而又继续踏上自己的旅途,直到找到投宿的客栈小憩。
随后诗人的笔锋一转,诗中“我”又顿时化为被生活中的种种无奈现实羁绊的旅行者。虽为眼前美景叹为观止、流连忘返,但又不得不策马疾行。因为“我”必须去履行自己承担的社会责任,作者有意重复了最后一行,“还要走完好多里路才能安睡”,眼前绵延崎岖的道路俨然已经成为漫漫生活之途的象征。
“我”又有可能是一个插足他人婚姻的“第三者”身份。因为诗中的第一节的开头提到“我认识这片树林的主人是谁,‘他’就住在林边的村子里”,试想在全年最深沉的雪夜里谁会驻足于雪林和冰湖之间呢?就连马儿也感到奇怪,因为附近没有农舍或客栈可以投宿,原来那里住着让自己魂牵梦绕的情人。诗中的最后一节提到树林可爱,但又“幽暗”,无处不潜伏着某种危险,其中“树林”象征着婚外情或“第三者”,“第三者”正如眼前的树林一样神秘,具有很强的诱惑力,但其深邃又表明了它的危险性。最后,“我”意识到应该决然地重新回到现实生活中来,恪守自己对婚姻和家庭的诺言和责任。
可见,诗中“我”的身份随着诗人表达情感世界的需要以及诗歌意境的递进发展,也在随之发生变化。这种不确定的身份表述,恰到好处地烘托出诗人抒发内心情感的模糊性。我们可以看到诗人情感是复杂的,甚至连诗人自身也不能主宰确定自己的情感导向。简言之,创造主体情感的模糊性,直接影响了创作思维的精确性。因此,模糊语言的运用使文学作品中的艺术形象和生活画面具有一定的模糊性,令诗歌中旅行者的身份扑朔迷离,同时也使读者对诗歌中旅行者的身份充满猜度和遐想,延伸了读者对诗歌的审美诉求。
三 诗歌主旨的模糊性表达
诗歌既可围绕一个主旨进行深入探讨,也可同时对多个主题进行表达,优秀作品的主旨往往是错综复杂的,其主旨在某种程度上始终是含混的,不可简化为某个终极解释。《雪夜林边》运用传统的四行诗的创作手法,采用新英格兰乡村的朴实口语,虽然措词言简意赅、行文较短,但整首诗却深入浅出,蕴含着深刻的主旨。例如:“树林”在这里更多的是一种含义不确定的隐喻。在这首诗中,被白雪覆盖的树林虽然幽静但也是一个神秘的、充满可能性的存在,让疲倦的旅人驻足不前。此外,它也可能代表了人生的诱惑,亦或是人生的最后归宿——死亡的化身,但无论作何理解,在树林面前,一个赶路的行人要做出自己的选择、自己的判断。弗罗斯特在这首诗中使用隐喻、暗喻和象征主义等多种手法来阐释其主旨,但对诗歌爱好者和学者而言,其主旨至今莫衷一是。具体而言,这首诗的主题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种理解:
1 对生命意义的自问和不懈追求
诗人本能地感觉到未来的不可避免的归宿,他不愿就此在雪夜的林边永远驻足,生命的路程远未完结,强烈的使命感使诗人不能安睡。死亡——这种极其严肃、沉重的主题——在这里被淡化,诗人以一种近乎超然的人生态度面对它,并不断探索生命的意义,不因生命的瞬忽飘逝而惆怅莫名。若非有“承诺”,他也许会长此沉睡林边!对生命意义的拷问使诗人最终选择了面对现实,为了曾经许下的诺言,鼓足勇气直面人生苦旅,诠释其对生命意义的思索和追逐,即生命的意义恰恰体现在对其不懈的追求过程中。
2 映射经济社会中人们内心和现实生活之间的矛盾
诗中的主人公忙里偷闲,驻足欣赏雪景,耳边只有风声和铃声,却又不得不继续赶路,追逐世俗生活的名利。正如现代经济社会中的人们为尘世的物质需求所累,却没有足够的时间来享受现代科技所带来的舒适和安逸。在现实社会随波逐流的漩涡中苦苦挣扎而又无法获得内心深处的宁静。在每日的喧嚣中,人们内心日益呼唤昔日心灵的那份平静,渴望聆听自己内心深处的声音。现实生活追名逐利的躁动始终无法使人们在无止尽的欲望和内心那份安宁之间找寻平衡,如何处理好工作和安宁之间的矛盾一直困扰着人们。
3 呼唤现代人回归自然,亲近自然
诗中的旅行者尽管旅途疲惫,但当他置身于幽邃的树林、昏暗的雪夜中,风声与铃声交响时,在这万籁俱寂的雪夜,心中泯灭了的对大自然美的欣赏能力逐步恢复和苏醒过来。这正如现代工业文明一方面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捷,但另一方面也无情地摧残了人们探寻大自然美景的渴望,都市生活的“钢筋水泥”在不知不觉中禁锢了人们向往大自然的身心,使我们逐步丧失了欣赏大自然美的能力。诗人似乎在暗示人们应该走近大自然,只有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我们身心俱疲的灵魂才能得到彻底的解脱与抚慰,才能够真正获得心灵期盼已久的那份宁静祥和,这与田园派诗歌所表达的主题不谋而合。
4 警示人们应该承担家庭和婚姻的社会责任,恪守传统道德规范
旅行者伫立在雪林和冰湖之间,远远地看着住在林边村子里的情人,婚外恋正如这树林幽暗、神秘、令人神往,但又处处潜伏着危险,诗中的旅行者做出了艰难而又正确的抉择,毅然选择了后者。与其说是旅行者做出了选择不如说是作者表达了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经济多元化的今天,人们似乎日益漠视那些支撑着社会道德大厦的传统的家庭观念,对婚姻家庭不愿承担责任。作者似乎意在警醒人们应该重视家庭,恪守道德约束,悬崖勒马,回归家庭。
综上所述,该诗所反映的主题模糊不定。那么,诗人究竟想表达怎样的思想呢?罗伯特·弗罗斯特曾经说过:“我所讲的事情只不过是另外一件事情的边缘”,于是不同的读者对于“另外一件事情的边缘”一定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观点。换言之,文本所表达的意义是开放的,它的意义完全取决于万千读者对文本的不同注解之中。对文本的解读和误读均可看做是读者的二度创造。从这一意义来看,文学作品呼唤读者的参与。一个经典文学文本不仅能满足广大读者的审美需求,还应能刺激读者的阅读兴趣及认知欲望。随着全民文化素质提高,人们艺术潜能提升的空间不断扩大,作家与读者的创造鸿沟逐步消失。模糊性特征的文学表现功能正是文学文本召唤读者的形式之一。学者和诗歌的爱好者们一直以来孜孜以求地探讨罗伯特·弗罗斯特的《雪夜林边》所隐含的主题意义,这也正是诗歌模糊美的魅力之所在。
在文学作品欣赏的过程中,读者只有通过深刻领悟语言的隐喻义和内涵,才能建构一种审美认识活动的文学欣赏。然而,语言隐喻义和内涵的艺术效果的实现又离不开“模糊”性的表达方式。因此,诗歌的模糊性表现手法为读者欣赏作品提供了广阔的审美和再创造的空间。富有魅力的作品是“言有尽,意无穷”的,有点含蓄,有点余韵,让读者自己去品味并在他们心灵中激起无穷的情思。正如文坛巨匠莎士比亚所说:“只要世人气息尚存,还有眼力,只要这首诗还存在,这首诗就永远能给你生命。”
参考文献:
[1] 江滨、宗文举:《模糊语言的生成应用与创新思考》,《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期。
[2] 胡和平:《论文学语言的模糊性》,《济南大学学报》,2002年第5期。
[3] 罗选民:《英美文学赏析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 石平、朱晓婧:《模糊性语言在教学和交际中的表现与作用》,《外语教学》,2006年第2期。
[5] 吴伟仁:《美国文学史及宣读》,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7年版。
作者简介:朱玉清,女,1976—,河北廊坊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英美文学,工作单位:廊坊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