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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尊重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尊重患者、关爱患者、方便患者、服务患者的人文精神,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不断满足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其目的是:①便于患者了解医院,合理选择医疗机构,放心就医,增强对医疗机构的信任度和就医安全感,减轻社会医疗服务负担。②增加医疗服务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医院之间的相互比较和学习,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③激励医院逐步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改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引导医院建立“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发展模式。
实行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是大势所趋 ,并将受到广大群众及政府的欢迎和支持。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对医院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使病人就医流向进一步发生变化,促进医院之间的公平竞争,增加医院及医生的压力。为此 ,医院应采取相应的对策:①以病人为中心 ,树立优质服务的意识;②加快进行内部机制改革,提供优质、高效、低耗的医疗服务;③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④加强医院内部信息及数据的统计、分析;⑤建立降低医疗风险的有效机制,保护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⑥加强医院的宣传工作,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1 各基层单位在填报报表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
1.1 填报单位和小数点问题
现在需要直报的报表很多,“单位”又不统一,“元”、“千元”、“万元”为单位的都有,填报数据时一定要看清。经济收入指标、信息公示和医院管理年的综合指标均要求是“千元”,有些医院在填写时没看清楚单位,以“元”填报,就会出现与医院规模不相匹配的收入。单病种医疗费用,单位是“元”,但是有些医院小数点忘输了,就出现了天价医疗费用或不可能出现的费用。这就要求统计人员在填报时认真、准确,做完核查,对医院的财务数据和单病种费用要做到心中有数,有疑问的一定要找财务、病历核实,向有关科室人员请教。
1.2 率的计算
省厅在汇总基层数据时发现:有些医院上报的率超过100%,如入出院诊断符合率,其公式为:入出院诊断符合率=入出院诊断符合数/(出院病人数-入院诊断不肯定人数)×100%,他们认为分母实际上是“入出院诊断符合数+诊断不符合数”,分子小于分母,所以不可能超过100%。實际工作中不难出现下面这种情况:比如一个科室出院病人数为100人,其中不肯定数为5人,没有出现不符合的,那么95/(100-95)×100%=100%。 这就出现了100%的情况。
首先统计人员应加强对这个率的审核工作,对临床医师填写的内容加强审核和判断;针对小医院就诊的病人情况比较单纯,疑难杂症比较少的问题,笔者认为这个公式是不是可以用:入出院诊断符合率=入出院诊断符合数/出院病人数×100%;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数/手术病人数×100%好些。
1.3 合并症
在今年省卫生组织的统计信息专项检查、医院评审检查、医院管理年检查等多项检查中发现,有些医院为了降低医疗费用,将高费用的病例通过“未纳入判断”中以“并发症”原因而剔除。我们知道,并发症是指本次住院期间由于疾病或手术或麻醉引起新的病症,而不是伴随疾病,如剖宫产与脐带绕颈,有些医院因为有脐带绕颈等疾病就计入了未纳入,剖宫产本身就有无指征剖宫产和有指征的剖宫产,就是因为有脐带绕颈等疾病而选择剖宫产,所以不能利用“未纳入判断”而加以剔除。同时也可以认为,单病种并发症较多,反映了该医院诊治该病种的医疗技术水平不高。
1.4 上报例数
应该按国际疾病分类编码,将各病种例数全导入到或输入到上报系统,然后再作未纳入判断,因为有些指标是根据全部病例数计算的,而且患病例数也是分析指标之一。
未如实上报单病种存在三种情况:①有些医院将纳入的病例输入或导入上报系统,未纳入单病种资料未导入或输入上报系统;②有医院为了降低医疗费用,只将部分病例上报,将高费用病例剔除;③由于疾病分类不准,未进入单病种质控范围。
1.5 医疗费用为零
从单病种报表来看,有些医院单病种的最低医疗费用为零,药费为零,需补齐,消费了不可能没费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在“未纳入判断‘其它’”里剔除。
2 医疗费用、平均住院天均有最高、最低和平均值
最高值与平均值相差较远,往往代表不是单纯诊治该种疾病,可能同时有次要疾病和次要手术,需要查找病历进行核实。
最低值与平均值相差较多,也说明可能存在有特殊情况,如内部职工看病、住院天仅一天等情况,也需调病历核查,可在“未纳入判断”里剔除。
以多种方式,定期、定向采集医疗服务信息,密切配合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上报的信息须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有关医疗机构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实。确认医疗服务信息结果后,由负责人审签后按规定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后如有不当或错误信息的,应当及时更正或撤消。
实行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是大势所趋 ,并将受到广大群众及政府的欢迎和支持。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对医院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使病人就医流向进一步发生变化,促进医院之间的公平竞争,增加医院及医生的压力。为此 ,医院应采取相应的对策:①以病人为中心 ,树立优质服务的意识;②加快进行内部机制改革,提供优质、高效、低耗的医疗服务;③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④加强医院内部信息及数据的统计、分析;⑤建立降低医疗风险的有效机制,保护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⑥加强医院的宣传工作,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1 各基层单位在填报报表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
1.1 填报单位和小数点问题
现在需要直报的报表很多,“单位”又不统一,“元”、“千元”、“万元”为单位的都有,填报数据时一定要看清。经济收入指标、信息公示和医院管理年的综合指标均要求是“千元”,有些医院在填写时没看清楚单位,以“元”填报,就会出现与医院规模不相匹配的收入。单病种医疗费用,单位是“元”,但是有些医院小数点忘输了,就出现了天价医疗费用或不可能出现的费用。这就要求统计人员在填报时认真、准确,做完核查,对医院的财务数据和单病种费用要做到心中有数,有疑问的一定要找财务、病历核实,向有关科室人员请教。
1.2 率的计算
省厅在汇总基层数据时发现:有些医院上报的率超过100%,如入出院诊断符合率,其公式为:入出院诊断符合率=入出院诊断符合数/(出院病人数-入院诊断不肯定人数)×100%,他们认为分母实际上是“入出院诊断符合数+诊断不符合数”,分子小于分母,所以不可能超过100%。實际工作中不难出现下面这种情况:比如一个科室出院病人数为100人,其中不肯定数为5人,没有出现不符合的,那么95/(100-95)×100%=100%。 这就出现了100%的情况。
首先统计人员应加强对这个率的审核工作,对临床医师填写的内容加强审核和判断;针对小医院就诊的病人情况比较单纯,疑难杂症比较少的问题,笔者认为这个公式是不是可以用:入出院诊断符合率=入出院诊断符合数/出院病人数×100%;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数/手术病人数×100%好些。
1.3 合并症
在今年省卫生组织的统计信息专项检查、医院评审检查、医院管理年检查等多项检查中发现,有些医院为了降低医疗费用,将高费用的病例通过“未纳入判断”中以“并发症”原因而剔除。我们知道,并发症是指本次住院期间由于疾病或手术或麻醉引起新的病症,而不是伴随疾病,如剖宫产与脐带绕颈,有些医院因为有脐带绕颈等疾病就计入了未纳入,剖宫产本身就有无指征剖宫产和有指征的剖宫产,就是因为有脐带绕颈等疾病而选择剖宫产,所以不能利用“未纳入判断”而加以剔除。同时也可以认为,单病种并发症较多,反映了该医院诊治该病种的医疗技术水平不高。
1.4 上报例数
应该按国际疾病分类编码,将各病种例数全导入到或输入到上报系统,然后再作未纳入判断,因为有些指标是根据全部病例数计算的,而且患病例数也是分析指标之一。
未如实上报单病种存在三种情况:①有些医院将纳入的病例输入或导入上报系统,未纳入单病种资料未导入或输入上报系统;②有医院为了降低医疗费用,只将部分病例上报,将高费用病例剔除;③由于疾病分类不准,未进入单病种质控范围。
1.5 医疗费用为零
从单病种报表来看,有些医院单病种的最低医疗费用为零,药费为零,需补齐,消费了不可能没费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在“未纳入判断‘其它’”里剔除。
2 医疗费用、平均住院天均有最高、最低和平均值
最高值与平均值相差较远,往往代表不是单纯诊治该种疾病,可能同时有次要疾病和次要手术,需要查找病历进行核实。
最低值与平均值相差较多,也说明可能存在有特殊情况,如内部职工看病、住院天仅一天等情况,也需调病历核查,可在“未纳入判断”里剔除。
以多种方式,定期、定向采集医疗服务信息,密切配合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上报的信息须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有关医疗机构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实。确认医疗服务信息结果后,由负责人审签后按规定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后如有不当或错误信息的,应当及时更正或撤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