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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渝北区委组织部在深化和拓展“树组工干部形象”活动中,结合实际,认真整改。他们在干部任免工作中已经形成了一系列硬规矩。谁违了“规”,就得“拿话来说”。
2000年7月,中专刚毕业的李某就进入了渝北区一个“有油水”的部门。原因很简单,因为李的舅舅是这个部门的“一把手”。不到3年,李便当上了该部门一个科的科长。这件事在单位干部中引起了极大不满,但由于李的关系“硬”,许多人敢怒不敢言。虽然在党委会讨论时班子其他成员反映李某工作平平,并且在任职条件上也不符合要求,建议暂不任用。但由于“一把手”的坚持,班子成员碍于面子,只好“顺水推舟”了。
2003年底,接到群众对此事的反映,区委非常重视,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黄宗华立即派人到该单位调查核实。然而,调查中,一些干部职工却心存疑虑。因为他们知道“个中情况复杂”,更知道“一把手”的个性,由他决定的事情不是什么人轻易就能更改的。果然,调查开始不久,说情的、打招呼的纸条就出现在了黄宗华的办公桌上。当时他心里很矛盾,如果按规定撤消这位科长的职务、对那位领导进行通报批评的话,就既得罪了这位“有特殊关系”的领导,还要面对方方面面的压力;但如果视而不见,组工干部的形象,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又如何维护?
最后,他抱着坚持规矩、对群众负责、对组织负责的责任感,主持召开了部务会议,会议决定按规定撤消李某的科长职务,该单位主要领导也受到了组织的严肃批评。
长期以来,有一个问题总是困扰着组织部门,就是在选人用人方面放不下情面。
区委组织部有一个卷宗:里面既有作为某镇“一把手”的余某受贿的调查材料和违纪事实,又有该镇50余名干部群众代表按了手印的“请愿书”,他们恳请纪委、组织部酌情考虑从轻处理。
干部群众给违纪犯错误的“一把手”说情,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原来,在两年前,30出头的余某,由于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从副镇长提拔为某镇党委书记。短短两年,他带领干部群众团结拼搏,实现了全镇公路村村通,解决了群众的饮水问题。同时,结合当地优势,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使当地农民的收入连年增加,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受到干部群众的肯定。但在一个项目建设完工后,余心存侥幸,接受了承包老板数千元“感谢费”,被知情人举报,正被停职接受处理。
在无情的纪律处分与群众“刀下留人”要求的两难选择中,经过深入调查,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选择了前者,上报区委对余某按规定进行了撤职处理。黄宗华说:“对干部做出的成绩,我们要充分肯定,但如果超越规矩,我们绝不能念及情面讲妥协。”
谁不认真履行职责当“庸官”就让谁“下课”。这在过去是让人难以接受的事,如今在渝北区已经开始形成“规矩”。
“其实不干事的干部早就应该被撤下来。”最近,渝北区某镇的群众对区委作出的撤销袁某的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的决定无不拍手称快。
说起来,袁某还是3年前由干部群众公选出来的干部。然而,他上任以来由于工作没有抓出成效,群众不满意了。其所驻的村,3年来没有新的变化和发展。进村还是那条烂泥路,雨天连货车进入都非常困难;村里有着上万亩连片的荒山资源,但他不去引导、发动村民把资源利用起来;村里多年的遗留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农业税年年完不成任务;对村民们反映的村干部贪污公款、横行霸道等问题不处理,群众意见非常大;所分管的纪检工作3年来没有得过一次先进,每次考核都是勉强过关。
区委在接到群众反映后,责成组织部深入调查核实,结果证明群众反映属实,区委决定免除袁某的职务。这一坚决打破干部一旦任命、终身保险、能上不能下现象的决定在全区各级党员干部中引起了很好的反响。区里的一些干部说:“这是一个新规矩,更是一个好规矩。让那些平庸无为却占着位置,不干事,干不了事的干部‘下课’,让有能有为者上去,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我们更加有奔头了!”
2000年7月,中专刚毕业的李某就进入了渝北区一个“有油水”的部门。原因很简单,因为李的舅舅是这个部门的“一把手”。不到3年,李便当上了该部门一个科的科长。这件事在单位干部中引起了极大不满,但由于李的关系“硬”,许多人敢怒不敢言。虽然在党委会讨论时班子其他成员反映李某工作平平,并且在任职条件上也不符合要求,建议暂不任用。但由于“一把手”的坚持,班子成员碍于面子,只好“顺水推舟”了。
2003年底,接到群众对此事的反映,区委非常重视,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黄宗华立即派人到该单位调查核实。然而,调查中,一些干部职工却心存疑虑。因为他们知道“个中情况复杂”,更知道“一把手”的个性,由他决定的事情不是什么人轻易就能更改的。果然,调查开始不久,说情的、打招呼的纸条就出现在了黄宗华的办公桌上。当时他心里很矛盾,如果按规定撤消这位科长的职务、对那位领导进行通报批评的话,就既得罪了这位“有特殊关系”的领导,还要面对方方面面的压力;但如果视而不见,组工干部的形象,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又如何维护?
最后,他抱着坚持规矩、对群众负责、对组织负责的责任感,主持召开了部务会议,会议决定按规定撤消李某的科长职务,该单位主要领导也受到了组织的严肃批评。
长期以来,有一个问题总是困扰着组织部门,就是在选人用人方面放不下情面。
区委组织部有一个卷宗:里面既有作为某镇“一把手”的余某受贿的调查材料和违纪事实,又有该镇50余名干部群众代表按了手印的“请愿书”,他们恳请纪委、组织部酌情考虑从轻处理。
干部群众给违纪犯错误的“一把手”说情,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原来,在两年前,30出头的余某,由于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从副镇长提拔为某镇党委书记。短短两年,他带领干部群众团结拼搏,实现了全镇公路村村通,解决了群众的饮水问题。同时,结合当地优势,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使当地农民的收入连年增加,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受到干部群众的肯定。但在一个项目建设完工后,余心存侥幸,接受了承包老板数千元“感谢费”,被知情人举报,正被停职接受处理。
在无情的纪律处分与群众“刀下留人”要求的两难选择中,经过深入调查,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选择了前者,上报区委对余某按规定进行了撤职处理。黄宗华说:“对干部做出的成绩,我们要充分肯定,但如果超越规矩,我们绝不能念及情面讲妥协。”
谁不认真履行职责当“庸官”就让谁“下课”。这在过去是让人难以接受的事,如今在渝北区已经开始形成“规矩”。
“其实不干事的干部早就应该被撤下来。”最近,渝北区某镇的群众对区委作出的撤销袁某的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的决定无不拍手称快。
说起来,袁某还是3年前由干部群众公选出来的干部。然而,他上任以来由于工作没有抓出成效,群众不满意了。其所驻的村,3年来没有新的变化和发展。进村还是那条烂泥路,雨天连货车进入都非常困难;村里有着上万亩连片的荒山资源,但他不去引导、发动村民把资源利用起来;村里多年的遗留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农业税年年完不成任务;对村民们反映的村干部贪污公款、横行霸道等问题不处理,群众意见非常大;所分管的纪检工作3年来没有得过一次先进,每次考核都是勉强过关。
区委在接到群众反映后,责成组织部深入调查核实,结果证明群众反映属实,区委决定免除袁某的职务。这一坚决打破干部一旦任命、终身保险、能上不能下现象的决定在全区各级党员干部中引起了很好的反响。区里的一些干部说:“这是一个新规矩,更是一个好规矩。让那些平庸无为却占着位置,不干事,干不了事的干部‘下课’,让有能有为者上去,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我们更加有奔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