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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修订)第53条规定:“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按其公有和私有性质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公房租赁和私房租赁.本文所指的是城市私有住宅用房租赁.目前在我国大中城市可供租赁的住宅用房主要是居民空闲的私有住宅用房。据调查.2007年全北京市常住居民中.20%的本地户籍家庭租房住.而在外地户籍人口中80%的家庭租房住.年轻人、低收入、低学历家庭中租赁居住的比例较高。由于相当一部分私有住宅用房租赁当事人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