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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规定,土地归国家所有或归农民集体所有,民事主体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建筑、生产或其他法律容许的用途,这决定了我国实行的是房产和土地相分离的产权安排体制。另外,我国采取现代地上权思想,即土地与房产的关系准则是“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其具体表现为:房地产主体一致原则和房地产一同处分原则。本文从我国不动产登记存在的问题之分析和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基本思路两大方面来探讨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