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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重译是文学作品翻译的一种特殊现象。文学及文学语言的性质决定了重译的必要性和意义。而成功重译的标准在于其在传输原著的语言风格、艺术效果和意境等方面是否超越了旧译,是否更具有艺术魅力和美学价值。
关键词:文学作品;重译;必要性和意义;成功重译的标准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831(2011)09-0172-3doi:10.3969/j.issn.1006-2831.2011.03.047
词典对“重复”通常释义为“同一件事再次出现:再次做或提及同一件事”。除了用于修辞目的及起强调作用外,更多的情况下带消极含义,有“啰嗦”、“炒冷饭”之嫌,被认为是多此一举。一篇文章、一部著作发表、出版后,便极少重写。但重译却是种常见的现象,往往被冠以有积极意义,有价值之举,能使译本趋于完美、准确,渐渐走向定本,可以提高翻译水平,促进翻译事业的发展。
1. 重译是文学作品翻译的一种特殊现象
论著、研究报告、法律文书、科技文献资料、公函、契约等文本重译情况较为鲜见,大量重译的属文学作品,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名著。在我国,最早期的当属佛经文学的重译。佛典文学翻译最早始于汉明帝,至唐称极盛,历经(1)外国人主译期、(2)中外人主译期、(3)本国人主译期三个时期,其间不少佛典被一再重译。如《毗婆沙》,经两次口授,两次笔受,而始成立:由僧伽澄口诵经本,昙摩难提笔受为梵文,佛图罗刹宣译,秦沙门敏智笔受为晋本,后又经唐代玄装再译为二百卷(梁启超,1984: 53, 56)。
其后为《圣经》文学的重译。最早可追溯到635年,即唐太宗九年基督教一分支——景教(Nestorian Christianity)始传于中国时。当时,由波斯传教士阿罗本(Rabban Olopen)译出了“旧法”(即“旧约”)、“真经”(即“新约”)共27章,后由另一波斯传教士景净译了叙利亚文的《尊经》(《圣经》的旧称)32部。16世纪以来,开始出现由传教士主译的天主教著作《圣经》汉译本,其中较有影响的人物有法国天主教传教士冯秉正、贺清泰等;后来,由英国传教士马礼逊、郭士位等陆续译出了各种《圣经》改译版本;最后,由狄考文、王宣忱以马礼逊翻译的《圣经》为蓝本,进一步加工、完善译成的《官话和合本圣经》成了汉译《圣经》的权威版本,因而其实际上是无数中西学者心血和智慧的结晶(蒋骁华,2003: 301-303)。
接着,则为纯文学作品,尤其名著的重译越发普遍,以至外国文学名著一译再译,每种至少有两种译本,有的多达十余种甚至三、四十种译本,如小仲马的《茶花女》、司汤达的《红与黑》、巴尔扎克的《欧也妮·葛朗台》、狄更斯的《大卫·科彼菲尔德》、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和《爱玛》、斯陀的《汤姆叔叔的小屋》等。另一方面,汉译英也存在类似现象。我国四大古典名著《红楼梦》、《水浒传》、《西游记》、《三国演义》,李白、杜甫、李清照等的著名古代诗词,现代作家鲁迅、巴金等许多作品在西方世界均有不同译本。再从国外看,也有大量文学作品重译情况。如,前苏联20世纪80年代初便有30种《哈姆雷特》俄文译本(奥泽罗夫,1983),说明文学作品重译是一种世界现象(蔡毅等,2000: 292)。
2. 文学作品重译的必要性和意义
为什么重译具有如此广泛的吸引力和强大的生命力?为什么主要是文学作品尤其是名著一译再译?这是值得认真探讨的重要课题,它有助于认识重译的必要性和意义。
笔者认为,文学作品尤其是名著重译具有广泛的市场而且经久不衰,其根本原因与文学及文学语言的基本性质密切相关。
理论、科学等方面文体传达信息、概念,起解释、说明、报导等作用,功能单一、明确,而文学则是“用语言塑造形象、反映社会生活,表达作者思想感情的艺术(《辞海》,1979: 1534)”,它以情动人,给人以美的享受,具有强烈的感人力量和永恒的价值,功能丰富多彩,内容认识上含个体性、综合性、虚构性、想象性等特点,表现出鲜明的民族色彩、时代烙印、历史背景以及作家个性表现,包括创作手法和个人风格等。文学这些复杂的性质使得同一文本对于不同读者(包括译者),由于智力水平、审美能力、倾向、生活阅历等迥异,可导致不同的透视观照、知觉感受,不同的阐释表意以及错误认知、误释等情况,因而也就使文学作品重译显得非常必要,很有意义。尤其是名著,由于其丰富的文化信息、深邃的思想、独特的创作手法、特定的历史和社会背景等,往往不是一次翻译就能产生和原著一样的效果,而是需要多次重译,不断加深对原文理解,减少损失。
文学的基本性质也决定了文学语言的特征和作用。总的来说,文学语言是文学的艺术语言,文学作品的形象,直接与语言相关,建立在一定的语言范畴之上。“语言是文学的第一要素(胡有清,1999: 100)”,“是作家、诗人用来描绘人生图画的特殊的工具,是集中传达人们审美意识的物质手段(李润新,1994: 7)”。这便决定了文学作品中内容和形式的关系与理论著作、科技论著等不同。后者的语言形式主要为了表达概念,因此所起的作用不大;而文学作品中,语言形式与形象内容却非常积极地相互作用,相互统一,密切相关。
其次,文学语言传情达意,富有形象性、含类象、标志、象征等特点,鲜明,生动,精炼;具有丰富的内涵,蕴藉隽永,并且表现出多样性:一是功能多样,包括叙述、描写、抒情等;二是形式多样,如口语、书面语、成语、谚语、外来语等;三是修辞手法多样,具有五光十色的语言变体,加之作者语言风格的多样性,所有这些都使得文学语言色彩斑斓,绚丽夺目,变化万千。
此外,理论科技语言是直指式的,要求语言符号与指称对象一一吻合,具有单一、简捷、明了的特点,类似数学或符号逻辑学那种标志系统(such a system of signs as mathematics or symbolic logic),属于“世界性文字”(characteristica universalis)(Wellek, 1977: 23)。而文学语言却带模糊性,存在多种歧义,由此扩大了作品的思想内容,在作品的字里行间留下了无数个空白点,为读者(包括译者)带来不同的思维天地。如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名句“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a question”,正是由于该言语的模糊逻辑,为这句话增添了艺术魅力,产生了扑朔迷离的奇特效果,导致了不同解读、诠释。如卞之琳先生译为“活下去还是不活”;朱生豪先生译为“生存还是毁灭”;张庆路先生认为应译为“妥协呢还是斗争呢”(见《中国翻译》1990年第3期)等等。
最后,语言尤其是文学语言还表现为多变量的。不同思维角度导致不同参照点的选取和不同焦点、信息的传达;大量同义词以及同一语义层次相关词的运用和语言中,尤其文学语言中存在的变异现象;语法同义结构的运用等,使得一种思维内容往往可有多种表达形式。而作为用一种语言传递另一种语言的思维内容的翻译,由于双语思维方式、用语、修辞方式、语言结构、审美视角等不一致,其表达手段更加具有多元性特点。
概言之,文学语言深深地植根于语言的历史结构中,强调对符号本身的注意(it stresses the awareness of the sign itself)(Wellek, 1977: 23)及其富有形象性、情感性、多样性、模糊性、多变量等特点,凸显出文学翻译中语言的作用和意义,阐释的艰巨性和多重性,从而也就进一步说明了文学作品尤其是名著重译的必要性和价值,同时也为成功重译的标准提供了内在启示。
3. 文学作品成功重译的标准
鉴于语言在文学中的突出地位和价值,文学翻译说到底是一种语言行为,语言是文学翻译的基本因素。译者通过语言来了解作品的思想内涵、感情色彩、艺术形象、文体风格,同时也运用语言传情达意,进行艺术再创造。翻译毋需构思,从基本意义上看,文学翻译的艺术是语言的艺术,其成功与否,基本上在语言方面见功夫。一部文学著作是否成功重译或是否超越了旧译,一方面固然要看对原著思想内涵是否有更准确的领悟和把握,即内容上是否更贴近原著。一部几十万字的文学作品,译者尤其是初译者难免有误译、漏译之处,重译时能否发现、是否修正了固然是衡量重译是否有所改进的一方面准则。但除极少数译者不负责任胡乱翻译以及个别译者(如清代末年林纾)不谙外语外,大量误译、漏译情形较为鲜见。因此,重译成功与否更重要的是体现在语言文字上。新译本是否比原译更好地达到了原著的语言风格、艺术效果和意境?语言表达和梳理上是否更胜一筹?是否更具有艺术魅力和美学价值?这是重译者超越旧译的一个主要突破口和值得大展身手的方面。
纵观我国重译本,不少仅限于修修补补,订正一些错译、漏译之处,而对译文文字只是个别地方改动只言片语,也就是作所谓的“微调”、“小调”,大量句式、结构、措辞基本上照搬旧译。这样的重译显然没有多少意义,与其这样拼凑一个大部头,还不如撰写一篇评论文更有价值。
进行重译时,无疑应该尊重旧译,认真研究旧译,学习旧译的长处。但是,尊重旧译并不意味着按旧译的蓝本稍加修改就行了,更不是重复、抄袭旧译,而是要在借鉴、融会旧译的基础上,进行自己的艺术再创造(郑海凌,2000: 4),译出自己的水平、自己的风格,创造出让人感到耳目一新的译本。笔者非常赞成罗国林先生在《名著重译刍议》(见《中国翻译》1995年第2期)一文中提出的一个很有见地的认识:重译中,“容易处理的是旧译错了的地方;难处理的是旧译译得好,甚至译得精彩的地方,因为你必须千方百计比它译得更好,更精彩。”(1995: 38)
超越旧译,应特别注意原著中那些极其精彩的部分,即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深厚的文字表达功夫的部分,注意那些富有鲜明的民族成分以及与译入语措辞、语言结构、表达手法等大相径庭的语句。这些往往是抗译性明显、最难翻译的地方,也是最见译者功力,相互挑战、竞赛、见真章的地方。
重译要有所发展,有所前进。这便对重译者的水平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要求他在研究原著、旧译中有新的感受、体会,新的发现,并有独到的见解;其次,要有深厚的艺术造诣、文学修养和语言功底,即要求重译者一方面应是位学者、研究者,更主要的是应具备文学家的素质。否则,重译出来的东西便很难超过旧译甚至达到旧译的水平,不可能有新的建树和贡献。
4. 结语
总之,文学在根本上表现为语言艺术,它诉诸于丰富生动的文学语言,塑造形象,描写客观世界,表达思想感情,产生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文学性质和文学语言这种传情达意的作用及其富有形象性、含类象、标志、象征、多变量、多样性、模糊性等特点,决定了重译在文学翻译中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并揭示重译应重在语言文字传情达意、艺术效果、意境、文学价值等方面超越旧译,以期追求文学翻译尽可能完美的定本。
参考文献
Wellek, Rene. Theory of Literature[M]. New York and London: 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 Inc, 1977: 23.
蔡毅、段京华. 苏联翻译理论[M]. 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292.
辞海编辑委员会. 辞海[M]. 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1534.
胡有清. 文艺学论纲[M].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100.
蒋骁华.《圣经》汉译及其对汉语的影响[J]. 外语教学与研究,2003(4):301-303.
李润新. 文学语言概论[M]. 北京: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4:7.
梁启超. 翻译文学与佛典[A]. 翻译论集[C]. 罗新璋编.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53,56.
罗国林. 名著重译刍议[J]. 中国翻译,1995(2):38.
郑海凌. 文学翻译学[M]. 郑州:文心出版社,2000:4.
关键词:文学作品;重译;必要性和意义;成功重译的标准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831(2011)09-0172-3doi:10.3969/j.issn.1006-2831.2011.03.047
词典对“重复”通常释义为“同一件事再次出现:再次做或提及同一件事”。除了用于修辞目的及起强调作用外,更多的情况下带消极含义,有“啰嗦”、“炒冷饭”之嫌,被认为是多此一举。一篇文章、一部著作发表、出版后,便极少重写。但重译却是种常见的现象,往往被冠以有积极意义,有价值之举,能使译本趋于完美、准确,渐渐走向定本,可以提高翻译水平,促进翻译事业的发展。
1. 重译是文学作品翻译的一种特殊现象
论著、研究报告、法律文书、科技文献资料、公函、契约等文本重译情况较为鲜见,大量重译的属文学作品,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名著。在我国,最早期的当属佛经文学的重译。佛典文学翻译最早始于汉明帝,至唐称极盛,历经(1)外国人主译期、(2)中外人主译期、(3)本国人主译期三个时期,其间不少佛典被一再重译。如《毗婆沙》,经两次口授,两次笔受,而始成立:由僧伽澄口诵经本,昙摩难提笔受为梵文,佛图罗刹宣译,秦沙门敏智笔受为晋本,后又经唐代玄装再译为二百卷(梁启超,1984: 53, 56)。
其后为《圣经》文学的重译。最早可追溯到635年,即唐太宗九年基督教一分支——景教(Nestorian Christianity)始传于中国时。当时,由波斯传教士阿罗本(Rabban Olopen)译出了“旧法”(即“旧约”)、“真经”(即“新约”)共27章,后由另一波斯传教士景净译了叙利亚文的《尊经》(《圣经》的旧称)32部。16世纪以来,开始出现由传教士主译的天主教著作《圣经》汉译本,其中较有影响的人物有法国天主教传教士冯秉正、贺清泰等;后来,由英国传教士马礼逊、郭士位等陆续译出了各种《圣经》改译版本;最后,由狄考文、王宣忱以马礼逊翻译的《圣经》为蓝本,进一步加工、完善译成的《官话和合本圣经》成了汉译《圣经》的权威版本,因而其实际上是无数中西学者心血和智慧的结晶(蒋骁华,2003: 301-303)。
接着,则为纯文学作品,尤其名著的重译越发普遍,以至外国文学名著一译再译,每种至少有两种译本,有的多达十余种甚至三、四十种译本,如小仲马的《茶花女》、司汤达的《红与黑》、巴尔扎克的《欧也妮·葛朗台》、狄更斯的《大卫·科彼菲尔德》、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和《爱玛》、斯陀的《汤姆叔叔的小屋》等。另一方面,汉译英也存在类似现象。我国四大古典名著《红楼梦》、《水浒传》、《西游记》、《三国演义》,李白、杜甫、李清照等的著名古代诗词,现代作家鲁迅、巴金等许多作品在西方世界均有不同译本。再从国外看,也有大量文学作品重译情况。如,前苏联20世纪80年代初便有30种《哈姆雷特》俄文译本(奥泽罗夫,1983),说明文学作品重译是一种世界现象(蔡毅等,2000: 292)。
2. 文学作品重译的必要性和意义
为什么重译具有如此广泛的吸引力和强大的生命力?为什么主要是文学作品尤其是名著一译再译?这是值得认真探讨的重要课题,它有助于认识重译的必要性和意义。
笔者认为,文学作品尤其是名著重译具有广泛的市场而且经久不衰,其根本原因与文学及文学语言的基本性质密切相关。
理论、科学等方面文体传达信息、概念,起解释、说明、报导等作用,功能单一、明确,而文学则是“用语言塑造形象、反映社会生活,表达作者思想感情的艺术(《辞海》,1979: 1534)”,它以情动人,给人以美的享受,具有强烈的感人力量和永恒的价值,功能丰富多彩,内容认识上含个体性、综合性、虚构性、想象性等特点,表现出鲜明的民族色彩、时代烙印、历史背景以及作家个性表现,包括创作手法和个人风格等。文学这些复杂的性质使得同一文本对于不同读者(包括译者),由于智力水平、审美能力、倾向、生活阅历等迥异,可导致不同的透视观照、知觉感受,不同的阐释表意以及错误认知、误释等情况,因而也就使文学作品重译显得非常必要,很有意义。尤其是名著,由于其丰富的文化信息、深邃的思想、独特的创作手法、特定的历史和社会背景等,往往不是一次翻译就能产生和原著一样的效果,而是需要多次重译,不断加深对原文理解,减少损失。
文学的基本性质也决定了文学语言的特征和作用。总的来说,文学语言是文学的艺术语言,文学作品的形象,直接与语言相关,建立在一定的语言范畴之上。“语言是文学的第一要素(胡有清,1999: 100)”,“是作家、诗人用来描绘人生图画的特殊的工具,是集中传达人们审美意识的物质手段(李润新,1994: 7)”。这便决定了文学作品中内容和形式的关系与理论著作、科技论著等不同。后者的语言形式主要为了表达概念,因此所起的作用不大;而文学作品中,语言形式与形象内容却非常积极地相互作用,相互统一,密切相关。
其次,文学语言传情达意,富有形象性、含类象、标志、象征等特点,鲜明,生动,精炼;具有丰富的内涵,蕴藉隽永,并且表现出多样性:一是功能多样,包括叙述、描写、抒情等;二是形式多样,如口语、书面语、成语、谚语、外来语等;三是修辞手法多样,具有五光十色的语言变体,加之作者语言风格的多样性,所有这些都使得文学语言色彩斑斓,绚丽夺目,变化万千。
此外,理论科技语言是直指式的,要求语言符号与指称对象一一吻合,具有单一、简捷、明了的特点,类似数学或符号逻辑学那种标志系统(such a system of signs as mathematics or symbolic logic),属于“世界性文字”(characteristica universalis)(Wellek, 1977: 23)。而文学语言却带模糊性,存在多种歧义,由此扩大了作品的思想内容,在作品的字里行间留下了无数个空白点,为读者(包括译者)带来不同的思维天地。如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名句“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a question”,正是由于该言语的模糊逻辑,为这句话增添了艺术魅力,产生了扑朔迷离的奇特效果,导致了不同解读、诠释。如卞之琳先生译为“活下去还是不活”;朱生豪先生译为“生存还是毁灭”;张庆路先生认为应译为“妥协呢还是斗争呢”(见《中国翻译》1990年第3期)等等。
最后,语言尤其是文学语言还表现为多变量的。不同思维角度导致不同参照点的选取和不同焦点、信息的传达;大量同义词以及同一语义层次相关词的运用和语言中,尤其文学语言中存在的变异现象;语法同义结构的运用等,使得一种思维内容往往可有多种表达形式。而作为用一种语言传递另一种语言的思维内容的翻译,由于双语思维方式、用语、修辞方式、语言结构、审美视角等不一致,其表达手段更加具有多元性特点。
概言之,文学语言深深地植根于语言的历史结构中,强调对符号本身的注意(it stresses the awareness of the sign itself)(Wellek, 1977: 23)及其富有形象性、情感性、多样性、模糊性、多变量等特点,凸显出文学翻译中语言的作用和意义,阐释的艰巨性和多重性,从而也就进一步说明了文学作品尤其是名著重译的必要性和价值,同时也为成功重译的标准提供了内在启示。
3. 文学作品成功重译的标准
鉴于语言在文学中的突出地位和价值,文学翻译说到底是一种语言行为,语言是文学翻译的基本因素。译者通过语言来了解作品的思想内涵、感情色彩、艺术形象、文体风格,同时也运用语言传情达意,进行艺术再创造。翻译毋需构思,从基本意义上看,文学翻译的艺术是语言的艺术,其成功与否,基本上在语言方面见功夫。一部文学著作是否成功重译或是否超越了旧译,一方面固然要看对原著思想内涵是否有更准确的领悟和把握,即内容上是否更贴近原著。一部几十万字的文学作品,译者尤其是初译者难免有误译、漏译之处,重译时能否发现、是否修正了固然是衡量重译是否有所改进的一方面准则。但除极少数译者不负责任胡乱翻译以及个别译者(如清代末年林纾)不谙外语外,大量误译、漏译情形较为鲜见。因此,重译成功与否更重要的是体现在语言文字上。新译本是否比原译更好地达到了原著的语言风格、艺术效果和意境?语言表达和梳理上是否更胜一筹?是否更具有艺术魅力和美学价值?这是重译者超越旧译的一个主要突破口和值得大展身手的方面。
纵观我国重译本,不少仅限于修修补补,订正一些错译、漏译之处,而对译文文字只是个别地方改动只言片语,也就是作所谓的“微调”、“小调”,大量句式、结构、措辞基本上照搬旧译。这样的重译显然没有多少意义,与其这样拼凑一个大部头,还不如撰写一篇评论文更有价值。
进行重译时,无疑应该尊重旧译,认真研究旧译,学习旧译的长处。但是,尊重旧译并不意味着按旧译的蓝本稍加修改就行了,更不是重复、抄袭旧译,而是要在借鉴、融会旧译的基础上,进行自己的艺术再创造(郑海凌,2000: 4),译出自己的水平、自己的风格,创造出让人感到耳目一新的译本。笔者非常赞成罗国林先生在《名著重译刍议》(见《中国翻译》1995年第2期)一文中提出的一个很有见地的认识:重译中,“容易处理的是旧译错了的地方;难处理的是旧译译得好,甚至译得精彩的地方,因为你必须千方百计比它译得更好,更精彩。”(1995: 38)
超越旧译,应特别注意原著中那些极其精彩的部分,即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深厚的文字表达功夫的部分,注意那些富有鲜明的民族成分以及与译入语措辞、语言结构、表达手法等大相径庭的语句。这些往往是抗译性明显、最难翻译的地方,也是最见译者功力,相互挑战、竞赛、见真章的地方。
重译要有所发展,有所前进。这便对重译者的水平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要求他在研究原著、旧译中有新的感受、体会,新的发现,并有独到的见解;其次,要有深厚的艺术造诣、文学修养和语言功底,即要求重译者一方面应是位学者、研究者,更主要的是应具备文学家的素质。否则,重译出来的东西便很难超过旧译甚至达到旧译的水平,不可能有新的建树和贡献。
4. 结语
总之,文学在根本上表现为语言艺术,它诉诸于丰富生动的文学语言,塑造形象,描写客观世界,表达思想感情,产生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文学性质和文学语言这种传情达意的作用及其富有形象性、含类象、标志、象征、多变量、多样性、模糊性等特点,决定了重译在文学翻译中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并揭示重译应重在语言文字传情达意、艺术效果、意境、文学价值等方面超越旧译,以期追求文学翻译尽可能完美的定本。
参考文献
Wellek, Rene. Theory of Literature[M]. New York and London: 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 Inc, 1977: 23.
蔡毅、段京华. 苏联翻译理论[M]. 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292.
辞海编辑委员会. 辞海[M]. 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1534.
胡有清. 文艺学论纲[M].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100.
蒋骁华.《圣经》汉译及其对汉语的影响[J]. 外语教学与研究,2003(4):301-303.
李润新. 文学语言概论[M]. 北京: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4:7.
梁启超. 翻译文学与佛典[A]. 翻译论集[C]. 罗新璋编.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53,56.
罗国林. 名著重译刍议[J]. 中国翻译,1995(2):38.
郑海凌. 文学翻译学[M]. 郑州:文心出版社,2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