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老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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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林子安因说话太直得罪了太医院的掌事,被穿小鞋关进了大狱。
  他牢房的隔壁关着一个瞎子。那是个十七八岁的姑娘,只是性子阴郁,十分不讨喜。林子安无聊时喜欢给她讲外面的事,她心情好时便听一听,心情不好便将脑袋歪倒在墙上,懒懒地打着呵欠。
  姑娘是个比较特殊的犯人,除了一位常年照顾着她的老狱卒外,其他人连她的牢门都不敢靠近。林子安理解他们,因为这姑娘着实有些古怪——自与她相识之日起,他便从未见这姑娘吃过任何东西。
  她对世事看得平淡,只对老狱卒带给她的药酒感兴趣,她说那有她夫君身上的味道。
  林子安嗅了嗅药酒中的药草香,忍不住问:“你夫君是大夫?”
  她将脑袋歪在墙上,再不愿多言。
  后来,林子安出狱了,可他却没能回到太医院。掌事安排他留在牢狱中给那些受了刑的罪人处理伤势。这是费力不讨好的工作,不但拿不到报酬,还得不到患者的谢意。因为那些得他相救的犯人,并不想活下去。
  有一天,那瞎子姑娘被狱卒抬到他的面前。
  看她浑身是血的模样,他生了恻隐之心:“看在你我往日为邻的情面上,我可以不救你。”
  痛痛快快地死,总好过如今的生不如死。
  “可我还不能死啊。”她懒懒地挑起嘴角,“我的罪还没有赎完,我等的人还没有回来,我得继续活下去。”
  一
  不过半炷香的时间,瞎子姑娘身上的伤便痊愈了。林子安抱着药箱,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
  他忍不住向那个一直照顾她的老狱卒打探她的身世。老狱卒喝了口酒,有些神秘地告诉他道:“她姓方,名千颜,是将门方家的后人。可说是后人也不全对,毕竟没有哪个人类可以不吃不喝地活这么多年。”
  林子安曾在史书上看到过“方千颜”这个名字,将门方家的幺女,因父兄早逝,年仅十二岁便随方老太公上了战场。她与戎军对抗十载有余,战功显赫,胜仗无数。后因不抵戎军诱惑,有通敌叛国之举。方家被抄,方老太公为表忠心撞柱而亡。方千颜被捕入狱,至死不肯招认同党。
  若如史书所载,她应该已经死了。纵然未死,方家叛乱之事已过五十年,她实不该还是现在这副少女的模样。如此看来,她早已不算人类,难道她是……妖?
  “既然是妖,为何要留在这里?为何不逃?”林子安忍不住自言自语道。
  老狱卒皱眉低语:“她说她在等人,等的似乎是她的夫君。”
  她夫君说一定会来救她,可五十年过去了,那人却至今杳无音信。
  林子安仍是不懂方千颜留在这里任人折磨的理由,在她第三次血淋淋地被抬到自己面前时,他忍不住劝她快些逃。明明是妖,为何要留在人类的牢笼里作践自己?
  林子安这些话说得认真,可千颜突然笑出声来。她侧过身来,懒懒地问道:“你为何这么关心我?难道你喜欢我?”
  林子安涨红了脸。
  “可我不喜欢你。”她轻轻翻了个身,“你知道啊,我有夫君。告诉你一件很巧的事,你和他的名字是一样的,他也叫子安。可他没有姓氏,因为他是妖。”
  他没好气地“哼”了一声:“你是妖,你夫君自然也是妖。”
  “谁说我是妖?”她坐起身子,似是提起了讲述往事的兴致,“我是人类,关于这一点你不必怀疑。我这不老不死的身子是夫君给我的,他还给了我一双海蓝色的眼睛。只可惜,眼睛被苏岫挖了去,便是她现在还日日戴在耳上的那对镶了金丝的珍珠耳环。都五十年了,她戴着也不嫌烦。”
  苏岫,乃当朝太后。五十年前,景帝离世,十八岁的她力排众议辅幼帝登基。垂帘听政,杀伐决断,听闻至今未曾放权。史书记载,方家叛乱是由太后一手镇压的。
  林子安突然很想捂住自己的耳朵,他怕自己知道的太多,会活不过明天。
  二
  方千颜初见子安是在战场上。
  彼时,她为缓解阵前压力,特地绕到后方去烧敌军粮草。谁料天降大雨,气得她牙龈发颤,只能在心底大骂老天厚此薄彼。眼下阵势不容多想,只能暂且离去。突然,一道明雷从天空劈下,竟引得大火在这暴雨中熊熊燃烧起来。
  戎军的粮草,竟然就这么没了。
  千颜头脑一热,便跑过去想要一探究竟。而后,她与子安就这样遇见了。
  那时的子安不是什么翩翩佳公子,而是一匹狼。帐篷般大小,一身雪白的皮毛。让人尤其记忆深刻的,是它的那双蔚蓝色的眼。像大海,像星辰,真的很漂亮。
  它在杀人,尖锐的爪子划破戎军的颈子,模樣有些凶残,可更多的还是优雅。人命在它的手中有如草芥,它不惜脏了自己的爪子来夺取他们的性命,已是对人类最大的慈悲。这种生物,该称之为妖。人类见了它,该跑。
  可千颜的双脚却像是被钉子钉住了一般,完全无法移动。她怔怔地看着它的双眸,莫名其妙地哭出了声。
  它终于看到了她。
  暴雨中,一个小姑娘哭得眼睛嘴巴拧到了一处,丑得像一只被野狗欺负了的猫。
  它拍死最后一个戎兵后缓缓向她走来,用一双蔚蓝色的眸子冷冷地注视了她半晌。千颜在畏惧与好奇中擦干了眼泪,而后张口问它道:“我现在的样子是不是特别丑?”
  丑,应该快要丑死了。所以它才不愿多看她,转身便走了。
  千颜又哭了:“真的……有那么丑吗?”
  狼妖停下脚步,默默回头看了她一眼。从眼神来分析,它的心情应该是很不好。千颜怯怯地往后退了两步,嘴角堆着还算礼貌的笑。狼妖伸了伸爪子,化了人形。从某种角度来说,这才能算是他们的初见,白衣墨发的少年,在雨夜中眨动着他那双蓝色的眼。
  虽然是妖,可他的头发也同千颜一般被这暴雨湿了个彻底。他皱眉抱怨道:“明知我来此处有任务,却偏偏下这么大的雨。雨神那女人,怕不是与我有仇?”
  话音未落,雨下得更大了。
  千颜壮着胆子拉扯他进了营帐,还很是谄媚地找来军士的棉被给他披上。她怯生生地问道:“你们妖……会生病吗?”   “妖?”他皱眉反问,转又释然而笑,“天生万物,自然都会生病,只是病得不同罢了。”
  千颜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又小心翼翼地往他身边凑了凑。
  “你叫什么?”
  “子安。”
  “我叫千颜……别看我名字比较小家子气,其实我是个将军。”
  子安皱了皱眉,忍不住反问道:“哭成那样的将军?”
  千颜委屈地把自己往被子塞了塞,气得不想说话。
  外面的雨很大,两个人在营帐内听着外间的雨水滴答。千颜刚刚被打击过的心情转眼便好,她又满是好奇地伸出手指戳了戳子安的头发:“你的皮毛是白色的,可头发为什么是黑的呢?”
  闻言,子安想踹她。
  他不再理她,撑着下巴歪着身子沉沉睡去。这倒是给了千颜以好奇为名对其上下其手的好机会,妖怪的眼眸是蓝色的,闭上眼时睫毛又弯又长,像鸽子的羽毛;妖怪的皮肤可真白,让她这受尽塞外风霜的女人既羡慕又嫉妒;妖怪的嘴唇有些薄,摸起来凉凉的,像用冰镇过的糯米糕。妖怪突然睁开了眼,并抓住了她的手!
  千颜说:“对不起,你不用说话,我马上就离你远一点!”
  他没有说话,动了妖法,迷她睡去。
  再次睁开眼时,千颜已置身于自己的军帐之中。主帅方荀也就是她的爷爷,正吼着军医让他们快些救她。她晃了晃自己有些迷糊的脑袋,想不起与子安的相逢是现实还是梦境。
  “是现实吧。”她戳着自己触摸过子安的手指,轻笑出声。
  她再次与子安相遇,是在两年后。
  方千颜十六岁生辰的晚宴是在军中举办的。酒过三巡,她便丢下满营帐的士兵,独自跑去后山看星星。她倚在树上,双手合十,也不知在对着哪路神明许愿:“我想再见那人一眼,至少也该让我知道与他相遇是不是我在做梦。”
  “你要见的人是我吗?”
  刚刚还空荡荡的树梢上不知何时多出一个人来。白衣墨发,蓝眸如海,正是她心心念念的狼妖子安。她激动地转了好几圈:“刚刚许下愿望竟这么快便成真了,老天此番待我倒好。”
  “不是老天待你有多好,而是我正在树上隐身小憩,恰好听到你在树下吵吵闹闹。”子安从树上飞下,白衣夹带着桃花。他拍了拍千颜的脑袋,懒懒地笑道,“许久未见,你倒是长高了不少。”
  她点了点头:“我十六岁了。”
  子安不知她此言何意,便也点了点头。
  “按人类的年龄计算,我可以成亲了。”
  子安皱起眉头:“所以呢?”
  “你要娶我吗?”她抓着他的小臂,满是憧憬地问道。
  子安转身要走,却被千颜死死抱住了大腿。她又软语求道:“今日是我生辰,你来都来了,也该送我一件生辰贺礼吧。”
  “你要什么?”
  “要你常来看我。”
  紧接着,子安将千颜从自己的大腿上扯了下去,转身便已消失不见。
  只有那一瞬间,千颜才能意识到他是妖,身为人类的自己与他注定是不同的。
  她与子安的第三次见面,是在塞外荒漠之中。她与大军走散,误入荒漠,失了方向。缺水加上阳光的暴晒,她很快便晕倒在地。濒死之际,她看到了子安。他着一身白衣,在这荒漠中仍旧不染纤尘。
  千颜以为这个子安是自己的幻觉,便壮着胆子抱住了他的腰身。子安拍了拍她的脑袋,拦腰将她抱了起来:“这是你的生辰贺礼……我来看你了。”
  后来,千颜有危险,子安便会出现。意识到这一点的千颜开始故意将自己置于险地,子安虽知这是她的把戏,却还是一遍又一遍地赶来。
  “我有危险你一定会来救我是不是?”她恃宠而骄地问道。
  他没有回答,算是默认。她还不满意,便一直缠着他。直到他亲口对她说:“你说得对,只要你有危险,我就一定会来救你。”
  回忆至此,方千颜轻轻笑出声来:“后来,我被圣上赐婚,指给了誉王。我逃不出去,就在轿子里哭着喊子安的名字,他果然来了。刮着妖风吓跑了所有人,顺理成章地将我抢走了。我们私自成了亲,他成了我的夫君。那时我才知,原来妖族成亲的规矩与人类一样,都是要拜天地的。”
  “后来呢?”
  后来子安突然不见了,不管千颜怎么找都找不到。
  方家出了事,被人构陷通敌卖国,千颜被抓到这儿来,被苏岫逼问她想要知道的事情。
  千颜没有反抗,也没有逃。她在等子安来。他说过,只要她遇到危险,他就会来救她。
  子安對她从不食言。
  她的故事还没有讲完,比如她是如何得到了这副不老不死的身体,比如她的夫君究竟去了何方……
  三
  林子安将自己听到的故事整合在一处呈给了太后,太后看完,冷笑着将那奏折撕成了碎片:“五十年了,她还是不肯承认那个妖怪不爱她。”
  林子安缓缓抬起头来,心下好奇,却也不敢多言。
  他原本就是太后的人,所谓“得罪掌事被关进牢狱”都只是提前排练好的苦肉计而已。太后说他长得像极了那人,便为他改名子安,并将他送到千颜的身边。太后想要利用他从千颜口中套出她想要知道的秘密——以人类之躯,如何能够长生不死。
  “五十年了,哀家的白发是怎么藏都藏不住了,可她还是那副年轻貌美的模样。”太后拿起镜子,似笑非笑地看着镜中如今被她厌恶至极的这张脸,“你很好奇哀家为何说那只妖怪不爱她?左右今日无事,哀家便告诉你好了。”
  狼妖子安在遇见方千颜之前,喜欢过一个女孩儿。
  女孩儿是人类与妖族交合所生的半妖,弱小却又骄傲。人类不喜欢她,妖族更容不下她。她孤身在世间流浪,不管是谁,都能随意欺辱于她。一次偶然,她在山间救下一只刚刚经过雷劫的狼妖。狼妖醒来后,想要感谢她。她也没什么要求,只是想要跟在狼妖的身边。她说自己可以照顾他,希望他也能保护她。
  狼妖与半妖在一起生活了五年,后来,他们就相爱了。   三年后,狼妖有事前往东海,无法将半妖少女带在身边。当他回来后,却只见居所内留有一摊黑红色的骨血。少女死了,被人类的道士所伤,尸骨无存。狼妖疯了,不知该寻谁给少女报仇。他开始四处杀人,并在那暴雨之夜闯入戎军的营帐。
  故事从这里开始,才是他与方千颜的相遇。
  “他喜欢的是那半妖姑娘,他们的爱情中并没有方千颜的存在。一切都只是那丫头的一厢情愿罢了,否则子安也不会离开她,也不会放任她在牢中受尽折磨而不闻不问。”苏岫懒懒地打了个呵欠,“我讨厌她,一厢情愿的女人最令人讨厌了,你说对吗?”
  林子安皱起眉心:“太后,小人有一言不知当不当问。”
  苏岫冷冷地瞪了他一眼:“你觉得呢?”
  林子安便乖觉地闭上了嘴。
  他想问的是,太后娘娘难不成便是当年那半妖姑娘?
  太后懒懒地挑起林子安的下巴,由衷赞叹道:“若非性子太多,你又全然是个人类。哀家当真会以为,你便是他。五十年了,若得转世为人,他也的确该有你这么大了。”
  四
  这件事办得成,加官进爵,永享富贵。若是办不成,太后得不到长生,自然也不会让他好过。太后想知道方千颜长生不老的秘密,可她耗尽五十年都没能问出口的事情,他林子安又怎能问的出来?都说“杀人诛心,才是上策”,既然方千颜一门心思在等那狼妖,那他就要让她明白狼妖永远也不会回来了。心若是死了,便也没什么好僵持的了。
  于是,他旁敲侧击地将从太后苏岫那儿听来的真相告诉给了千颜。
  转述过后,他还不忘添油加醋地道:“既然他爱的人不是你,那他为何又要娶你?”
  她缩在墙角,一言不发。
  他不爱她,她其实是知道的。
  那日他将她从花轿中劫走,私奔的名分就此达成。二人索性当晚便成了亲。嫁衣绯红,喜烛摇曳。在他用妖力变出的婚房中,他掀开她的盖头,笑得温柔而疏离。
  “千颜,如今我们成了夫妻,有些事情便该告诉你。”他认真地道,“比如我是谁,从哪里来,为何要娶你。”
  世人说它是妖,可千年前,人们却奉他为神。司掌药庐的神明,掌世人生老病死祸福疾病。
  天界的神明很多,除却天帝及其直系的各位血亲外,所有的神都需依靠人类的信仰而生存。人们需要你,便給为你修建庙宇,上香供奉。因为这些信仰,神明会长长久久地活下去。可如果某个神明被人类遗忘,那他就会烟消云散,融入亘古洪荒。子安已不记得自己目送了多少位神明离去,可他从不认为这种事情会降临到自己的身上。因为对人类来讲,他是一个有用的神明。
  他的药庐很忙,天帝体谅他,特意给他派来一个打杂的小童。
  小童长得很小,子安走路不看地面时,生怕自己会把她踩到。小童做事很认真,日日趴在药庐添柴扇火,弄得自己灰头土脸。小童很听话,只要是子安的命令,她都会尽力去完成。小童偶尔也会有些调皮,比如偷吃药庐中的丹药,偷练那些所谓长生不死的禁术。
  子安发现了,随意瞪了她一眼。她便被吓得大哭出声:“我是个一点用都没有的神明,没有人类会为我修建庙堂。如果不依靠上仙的丹药,小童就会死。小童不想死,小童还想一直伺候上仙,直到上仙再不需要小童为止。”
  他叹了口气,转身离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此事就算过去了。
  有了他的纵容,小童的胆子愈发大了起来,偷拿他的仙药不说,竟还对天帝的贡品起了心思。
  那日天宫晚宴,她竟偷偷潜入了天帝的藏宝阁。“永生丹”,药如其名,服下便可长生不老。她怯生生地将手伸过去,而后便惊动了藏宝阁的守护神女。
  事情败露,她被押送至天帝的面前。
  子安也在,他负手站在一边,冷冷地看着她,显然有了怒意。她害怕了,没有跪在天帝面前求饶,反而抱住了他的大腿:“上仙,对不起。你原谅我,你一定要原谅我。”
  无论理由如何,她终归是触怒了天条,被贬下凡尘。诛仙台旁,她站在他面前,怯怯地说道:“上仙,我怕死,是因为我不想离开你……是因为我喜欢你。”
  他心下触动,可她却已被贬入凡尘。
  他心中担忧,下凡相护。在她遭受危险时,他失手杀了那欲对她图谋不轨的凡人。以神明之身杀凡人者,当处极刑。他背负着天罚给予的诅咒堕入妖道,成了那白皮狼妖。
  天罚给予他的诅咒是他会不老不死,可他爱的人会一次又一次为他而死。他不信命,拼命护了她五世……也眼睁睁地看着她在自己面前死了五次。第六世,她投生成半妖,只留一摊骨血在他面前。子安认命了,既然不能同生,他选择同死。
  为此,他将不知从何处拿出的匕首刺入千颜的胸口。在对她下了杀手的同时,他还不忘温柔地在她耳边解释:“天罚的诅咒是可以解的。寻一个爱我的人,将匕首插入她的心脏,我不老不死的诅咒就可以承继到她的身上,这样,我就可以像普通人类那般生老病死。”
  千颜的心有些疼。
  她含着腔子里的一口血,傻傻地问道:“如果你的诅咒没解开,是说我不够爱你吗?”
  “是。”
  “如果我不够爱你怎么办?”
  “那你就会死,而我只好去找别人。”
  她挣扎着向前抱住了他的身子,任凭匕首又在自己的心口里深了几分。她有些没出息地笑道:“你的诅咒我替你担着,你喜欢别人便去喜欢吧。我现在有些困,我只求你,等我睁开眼时你还能在我身边。我们才刚成亲……我们……”
  我们的日子还有很长很长。
  五
  “可等我睁开眼时,他已经不在了,只留给我这副不老不死的身子,还有他那双蔚蓝色的眼睛。再后来,我无处可去,只好重回战场。”
  他说过如果她遇到危险他一定会出现,她记得他的诺言。所以,她无数次让自己身陷险境。可无论是身陷重围被万箭穿心也好,还是惨遭活捉被砍下头颅也罢,他都没有出现过。而她,也一直活得好好的。   渐渐地,方千颜成了边关的传说——不老不死的蓝瞳女将军,是上苍派来守护大姜的战神。戎军逃了,再不敢越雷池一步。方家军得以班师回朝,再不必受塞外苦寒。
  皇帝摆下的庆功宴上,一直居于深宫的太后娘娘缓缓走了出来。她亲自举杯敬了方千颜一杯酒:“久闻方将军不老不死,是上苍赐给我大姜的神将。可哀家看你这双眼睛,却觉得像极了妖邪。”
  千颜嗅了嗅太后身上那若有若无的妖气,突然笑出声来:“他爱极了的那个人,也是个半妖。”
  太后的脸瞬间黑了下来,那日的庆功宴不欢而散。
  再后来,方家被人搜出与戎国私通的书信,祖上传下的英名就此毁于一旦。方老爷子接受不了这个打击,在朝堂之上撞柱而亡。千颜的母亲不堪受辱,自缢于梁上。方千颜则被押进大牢,被逼问“谋逆的同党”。烙铁烫在身上,她感觉不到什么疼,反而突然笑出了声:“我会不老不死,我爱的人会因我而死。是我害惨了爷爷和阿娘。”
  这是子安送给她的诅咒,她应该恨他吧。但是,已经五十年了,她依旧没有学会该怎样恨他,反倒是愈发思念。她想再见他一面,问他解开诅咒后,过得可还开心。
  太后凤驾亲临地牢,将一只黑木盒子丢到千颜面前。千颜摸索着打开,取出放置在其间的两颗珠子来。她知道,这是当年苏岫挖走她的那双眼。蔚蓝色的,似星星,像大海。子安还是狼身时,她便爱上了这双眼。
  这双眼后来生在她的眼眶中,日日为她带来循环往复的噩梦。梦中,子安用匕首刺穿了她的心脏,并对她说“我不爱你,我要为我喜欢的姑娘杀了你”。所以,当苏岫以为这眼睛便是她长生不老的根源时,她想也没想便任凭其挖走了它。
  千颜不知,苏岫为何要将这眼睛还给她。
  “所爱之人就在眼前,可你却瞧不见。哀家可怜你,特将眼睛还给你,让你见一见你心心念念的好夫君。”
  话音落下,牢内一片死寂。林子安也好,一直在旁侍奉的老狱卒也罢,都紧张得不敢呼吸。
  方千颜慌忙将那已经死了的眼睛放进眼眶,它们渐渐活了过来,在昏暗中闪过柔和的光。她睁开眼,看到了林子安的模样。原来,他和子安像的不是只有名字与声音,他们的脸也这般相像。
  可她却觉得他不是子安。明明是相差无几的容颜,可他偏偏就没有她印象中的子安长得好看。
  “子安死了,五十年过后,转世投胎的他再一次站在你我的面前。容颜、声音与姓名通通未变,你为什么认不出他?”苏岫转而命守卫抓住林子安,并将兵刃抵在他的脖颈间。她冷声威胁道,“不想看他再一次死在你面前,便将长生不老之法告诉我。”
  林子安不敢置信地看着苏岫,显然,他并不知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地步。指望苏岫看在以往他尽心尽力的情面上放他一马几乎是不可能了,他只能将希望寄托到千颜的身上:“方姑娘,求求你,救救我。”
  她的眉头皱得愈发深了些,印象里的子安,绝对不会说出这种话。
  僵持不下中,地面突然传来一阵晃动。千颜在空气中嗅到一股火药味,苏岫显然也察觉到了,忙忙带人跑了出去。
  狭窄的地牢内,只有方千颜和那老狱卒还是一副不紧不慢的样子。她回头看了那不起眼的老人一眼:“我不逃,是因为知道自己不会死。你不逃,莫不是也因为不会死?”
  “老朽只是年岁大了,不想逃了。”
  “炸药是你放的?”
  “老朽不知姑娘在說什么。”
  “是为了制造混乱让我逃出去?”方千颜默默落下泪来,“子安,五十年了,你终于来救我了。”
  六
  爱一个人,便是无论他变成什么样,你都能一眼便认出他来。
  就像现在,他站在自己的面前,脊背佝偻,头发花白,他低沉着嗓子否认着自己的身份,可她还是很清楚,他是她爱的那个子安。而刚刚那个长的与子安一模一样的人却不是。皮囊一样,骨子却相差甚远。
  这个老狱卒在这里整整陪了她五十年。他给她的药酒有子安身上的药草香,她喜欢得不得了。她喜欢给他一遍又一遍地讲述她与子安的相遇,他默默听着,露出过来人的笑意,说:“年轻真好。”
  泪眼朦胧中,她似乎看到了他们的新婚之夜……
  没有皇帝的赐婚,没有誉王的花轿。她在战场上被戎军包围,伤了心脉与眼睛。子安将她救回自己的居所。她什么也看不见,周身软得像小儿喜食的糯米糍糖。她紧紧抱着他,连哭带喊地许下生命中最后的愿望:“子安,我就要死了。你可以不可以娶我,让我在生命的最后做你的新娘?”
  他说:“好。”
  后来,子安给她吃了自己的妖丹,给她安上了自己的双眼。他又寻来旧友天帝之子少白改写了她的记忆,便走了,千颜则揣着那虚假的故事怨天尤人地活了整整五十年。
  她抓着子安的手,想要问他些什么。不知谁在她颈后给她一记手刀,砸得她当场晕倒在他的怀中。原本空荡荡的地牢中平白多出一个少年,白衣白发,还有一双黑曜石般的眼。他的脸生得极好看,若是让千颜来评判,应该只是稍稍比子安差了一点。
  子安看了白衣少年一眼:“枉你身为天帝之子,少白,你竟连一个凡人的记忆都改写不好。”
  “意外,这是意外。”少白咂了咂舌,“念着旧友的情分,我再送你一次更改她记忆的机会。最后一次,请务必珍惜。”
  “在她的记忆中将我彻底抹去吧。从前是我太自私,总不想让她彻底忘了我。”他用苍老的手小心翼翼地抚摸着千颜的额头,“免得再让你来编故事,编得像人类最喜传阅的禁书。”
  七
  千颜问少白,自己的记忆哪部分是真,哪部分是假。
  少白回答:“他爱你是真,他伤你是假。”
  子安来到人界并非因为苏岫,他只是听到了人类的祈祷来救死扶伤罢了。苏岫曾经是他的药童,他只是随手帮她一把。无关爱情,只是同情。那日,他在戎军杀戮,是奉天帝之命惩治那些擅自在人界挑起战火的人类。然后,他看到了一个女孩儿,在暴雨中哭得很丑很丑。丑得让他移不开步,满脑子想的都是她到底在哭什么。   她不哭了,眉心舒展。不丑了,还很好看。
  所以,他动心了。
  她说他是妖,他便默认了。她给他拿了棉被,他忍着洁癖没有拒绝她的好意。她对他好奇,他就故意装睡,任她对自己戳来戳去。做神,不能这样放纵自己。于是,他以仙法迷晕了她,将她送了回去。
  他毕竟是个上仙,为了面子不敢直言喜欢。直到千颜在树下祈愿,说想再见他一面。他是神,为了回应人类的愿望,终于光明正大地出现在她的面前。
  少白继续说道:“你受伤了,生命垂危。为了救你,他将自己的内丹与眼睛通通给了你。失去这些,他不再是神。他会老,会死,而你却可以依靠着他内丹的仙力长长久久地活下去。”
  千颜怔怔地问道:“那他为何要让你来篡改我的记忆?”
  “如果他为你而你死,你会如何?”
  “自然是随他而去。”
  “这就是缘由。”
  她呆怔半晌,突然笑道:“便是篡改我的记忆,你编的故事也未免太狗血了一些。”
  少白有些头疼,这故事是他妹妹少惜写给他的。少惜身子弱,平日最大的乐趣便是躺在藤椅上看人类的话本子。她耳濡目染地学了些创作的技巧,写出的故事就被少白拿来改写祈愿之人的记忆。
  当然,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受子安所托,要抹除千颜头脑中所有关于他的记忆。谁料他走了下神,千颜便逃走了。他忙忙运气使出仙法,追上前去。
  千颜知道自己逃不过,便跪下来恳求道:“你让我去找他,让我把这条命和这双眼还给他。”
  “还不回去你待如何?”
  自该随他而去。
  可她不能这样说,她只能解释道:“我不会寻死,会带着有他的记忆好好活下去。”
  “人类,你何必在神的面前说谎?可即便你喜欢说谎,身为神明,我也该告诉你一个事实。五十年来,你在那地牢之中饱受酷刑折磨,可感受到了一点伤痛?”少白缓步走近,冷冷地说道,“因为他将那份伤痛转到了自己身上,以普通人类之躯,通通替你受了。”
  她顿时怔住了,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少白的手轻轻拂过她的眼眸:“别怪我,我也是受人之托。”
  尾声
  太后离世那天,方千颜正在街边喝茶。
  听闻太后一直在寻求长生之法,如今却也已仙去,看来人类注定无法得到长生。送葬队伍走过,道路对面跪伏的人们渐渐走散,只留下一个长相俊美的少年。那少年也看到了千顏,脸色突然变得有些难看。
  千颜皱了皱眉,下意识地抓住那个茶楼老板问少年的身份。
  “他是太医院的林太医,虽说年纪轻轻,却颇得太后喜欢。”
  千颜点了点头,转而望向那个年过花甲的茶楼老板,由衷地赞叹道:“先生家的茶,有我喜欢的味道。这是,药草香吗?”
  老者笑了笑,灰白的双眸似乎有些寂寞,看得千颜心疼得揪在一处,默默哭出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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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真的爱上一个人,拿他的钱是痛,看见与他相关的东西是痛,连提到他的名字都痛。  二审:这个故事结局太阴暗了。结尾改得正能量一点,美好一点,男主不要死,要表现司法公正,最后男主积极改造,出狱了。然后去寻找女主,追求爱情。表现爱情美好的一面。  楔子  闫皓然大宴宾客,为着李宓的二十五岁生辰。  旋转餐厅,浩浩荡荡八十桌,凡是能想得起名字的人,基本上都发了请柬。  李宓穿着浅金色的真丝小礼服,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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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振高岗,一派溪山千古秀”  “门朝大海,三合河水万年流”  横批“这是谁家暗号?”——答曰“陈总舵主率领的天地会是也。”  明人不说暗话,江湖人爱说隐语,又名江湖春典。除了用说的,他们还会搭配手势,甚至摆桃园结义阵、四大忠贤阵之类的茶阵来验证身份,甚至斗法。纵使路人身高二米八,眼能观六路耳能听八方,轻易也是听不懂江湖人的调侃儿的。毕竟是江湖行话,江湖人又“宁赠一锭金,不传一句春”,稀罕得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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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俗话说,每逢佳节胖三斤,一个年过完,编辑部的小伙伴们都不约而同的月半了,而导致编辑部集体月半的“罪魁祸首”就是——火锅!罗胖胖沉迷于四川火锅无法自拔,林阿饭与团子是羊肉火锅的忠实粉丝,川贝带着弟弟在泰国被冬阴功火锅种草,小沐和爸妈在广州愉快地涮着打边炉,至于晴子,她也不知道自己吃的什么锅,总之是乱炖也好吃!  火锅如此好吃,大家有没有想过火锅是怎么来的呢?本期《博物馆奇妙夜》,讲讲关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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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所做的一切都是自私地为了自己,却不知道那个人会因为她偶尔的一句称赞,会在私下拼命努力  001.我又不是他妈  整整两个小时的演唱会,寇妃妃差点被歌迷疯狂的尖叫声刺破了耳膜。她望着站在舞台边缘正彬彬有礼地鞠躬答谢歌迷的纪柏乔,只盼着他快点结束。  这是纪柏乔出道以来开的第七场演唱会,每一次都以歌迷意犹未尽的热烈掌声和呼喊而结束。除了公司宣传做得好之外,纪柏乔本身的音乐才华也发挥得淋漓尽致。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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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一棵小红桑(https://weibo.com/u/6120650506)  我是从小看武侠片长大的。  那时候电视里经常播放很多至今仍是经典的武侠片——《射雕英雄传》《天龙八部》《笑傲江湖》……每天放学后,我和小伙伴们都会准时守在电视机前,看完每天播出的剧集之后,平时的娱乐活动也就又多了一项:把大大的浴巾披在身后,想象成侠客们身上在风中猎猎作响的斗篷,拿着几把奇形怪状的木劍,握在手里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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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和你有什么仇  六月的玉良山,百花齐放,草木葱郁。今日阳光极好,暖暖地穿透云层,一看就知道是一个适合做些正义之事的天气。  此时此刻的我正叼着一根狗尾巴草,跷着二郎腿在山上悠闲地晒着太阳,当我眯着眼睛快要睡着之际听见一个高八度的声音传来:“老大,他们过来啦!”  我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我家老三还真的是一如既往地没脑子。这么大大咧咧地喊着,是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这山上猫着打家劫舍的劫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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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wa芥末绿  飞言情人气作者芥末绿华丽回归,《他迷心竅》再续虐爱经典。  天气依然阴冷,风也大,她今天穿得比较少,不像昨天一样全副武装,所以一下车就情不自禁打了个冷战。  黑色豪车内正在讲电话的徐霆舟瞥见她,简短地结束了通话,下了车步履从容地朝她走来。  戚星望着身姿挺拔的男人,他一身细格纹深灰色西装,外搭了件保暖的黑色大衣,一贯的低调内敛,却依旧气质出众,让人难以忽视。  徐霆舟走到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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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在写这篇故事的时候,我在的地方正在下雪,雪大的好像要把万物都埋葬了一样。然后女主角的形象就忽然出现在了我脑子里。我想要写一个固执的姑娘,想要写一个别扭的男主,于是就有了这篇故事。  一  建隆十四年,正月。  才过新春,吹过南熏殿的风刺骨寒凉。岑柏走出殿门,随行的宦官便急忙为他撑伞。但他却停在南熏殿门口没动,远远眺望,不知在看什么。  身旁小宦官冻得瑟瑟发抖,岑柏索性将拢在斗篷里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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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月初八,宜掘井,宜安葬,不宜出行。  薛蘅娘幽幽地叹气。今岁开年,天子诏下,令各地甄选良家子以充后庭。她遂不得不随吏役离家去乡,入宫待选。谁知经过这淮城地界,在当地神君的庙中歇脚时,右额錾着翎纹的庙祝忽然抬起一双勾魂摄魄的眼,缓涩的老妪声音响起:“前路难行,小姐何不在此盘桓几日?”  她吓了一跳,又忙低头拒绝。只是,刚要启程,突然有差役赶来报告,前方河流不知何故水势暴涨,竟将新修不久的石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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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b作者有话说 鹿聘:我很想改这篇的结局的!但是又无从下手,因为男主角的性格是傲娇的呀,让他急吼吼地表明心意有些突兀,可我还是觉得前面一口气憋到最后不释怀很不爽,想告诉女主角:他是喜欢你的,过年时的鞭炮炸了多少响,他就有多喜欢你。  楔子  我替王姐复仇成功的消息传遍了四野,攻下虞国都城的那一日,我在大殿上提着那位国君的头颅,仰首轻声说:“王姐,弟弟救驾来迟。”  这场救驾迟了十四年,但终于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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