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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天琴弹唱艺术是壮族最富有特色的民族民间艺术形态,主要流传于广西中越边境的龙州、宁明等地,多年来,它一直在乡土社会中传承,自2007年天琴弹唱艺术被列为广西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后,天琴艺术的发展便由民间走进了校园,成为广西地方学校本土音乐教育的重要课程,这对我们壮族天琴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关键词】天琴艺术 学校教育 传承与创新
一、天琴历史源远流长
天琴是壮族最古老的弹拨乐器,据可靠记载至今天琴已经有上千年历史。天琴最初是师公巫婆在做法事时所使用的专门的仪式乐器,除了宗教祭祀活动外,天琴平时是不能随便触动,使用时还要敬香后方能取下,且对天琴的使用也有限制,只有在红白事及一些节庆仪式,如小孩满月或周岁、死者祭日、过桥仪式、结婚仪式、田魂节等方能使用,可见,天琴在壮族民间习俗中是多么的神圣。多年以前天琴已在南疆十万大山南麓的壮族支系布偏人中流传,布偏语称“叮叮”。关于天琴,壮族广为流传的民间传说《妈勒访天边》中,百越壮民先祖“妈勒”就是弹着天琴去天边寻找太阳,为壮乡带来了光明和欢乐。即使在十年浩劫中,天琴被当作“四旧”对象砸烂,不少宗教者因“私藏”天琴而被划为 “牛鬼蛇神”挨批挨斗,但是,天琴始终没有因此而在民间消踪灭迹,壮族天琴也和大多数少数民族乐器一样在技艺传承方面以师带徒或父带子的方式学习。这种方式好处是得到“真传”,不利之处是受众面窄。由于曲目方面仍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所以曲目流传少,后经一些壮文化专家学者以及各方有识人士进行全面抢救、发掘、整理、传播,使其从一度濒临失传的穷困中脱颖而出。
二、天琴艺术在学校的传承优势
1.人才优势。学校集中了丰富的人才资源,既有雄厚的师资队伍,又有富有青春活力、充满朝气的学生,他们是传承和创造发展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通过一代代老师的传、帮、带,一批批学生投身到传统文化艺术的学习、表演和研究,充分利用其独特的历史价值、鲜明的艺术价值来陶冶学生的艺术情操,使我们的壮族本土传统文化 “天琴彈唱”艺术得到原汁原昧的保护和发扬。目前广西各中小学以及一些高职院校对于天琴文化艺术的研究时间虽然不长,但在短短的几年间,就有数十篇相关方面的论文问世,远远大于天琴艺术传承人自己的研究成果。而民间个人虽然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但是有的缺少必要的文化知识,即使经过很长时间也难以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局限了天琴文化艺术的发展; 2.资源优势。学校是教育教学资源的集结地。随着高科技的迅速发展,学校拥有较为完备的的多媒体设备和丰富的图书资源,学校可用本校特有的先进设备,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使天琴艺术处于一种活态的文化环境中,为本土传统文化天琴弹唱艺术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物理空间。
三、天琴艺术在学校教育中的传承与创新
首先,我们必须对传统有一个比较全面、正确的认识。我们只有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创新才能得到长足的发展。广西著名音乐家天琴的挖掘者范西姆先生从发现天琴到创作天琴弹唱曲目《唱天谣》历时近20年,这期间就进行了大量的调查采风工作。像天琴这类有着悠久历史的少数民族乐器,其背后必定积淀着厚重的少数民族文化,其潜藏的艺术价值还没有完全被发掘,这需要有专业人士继续挖掘整理,这种专业人士应具备以下素质:以音乐为专业、热爱本民族独有的音乐,了解民族传统、民族习俗、民族心理和民族审美意识,对本民族文化的地位有充分的认识;对收集来的资料做到尽可能还原其面目,在此基础上剔除糟粕,进一步推陈出新;其次,创造经验,积累推广,从少数民族音乐的普及来看,可以采用多元化的教育模式。1、可以改编学校音乐教材,充实本土民族的音乐内容,提倡每个少数民族青少年会唱一首本民族的歌曲;增设少数民族器乐课,把少数民族乐器搬到音乐课上。在 1992年版的中小学的音乐教学大纲明确提出了增加器乐教学内容,但由于种种原因(主要是经费和师资),很多学校并未能将器乐引入课堂。在广西,像天琴,购置费用不多,不至于给学校增加财务负担;另外,乐器演奏技法容易掌握,便于学生组织学习。我们可利用假期培训方式培训各校的音乐教师,解决师资问题。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更应该将本土民族乐器引入音乐课堂。少数民族地区政府更应从民族文化传承出发,拨出一定经费在中小学建立民族音乐基地。这方面云南省、贵州省的做法值得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借鉴。贵州大学艺术学院是第一个把少数民族的一种器乐演奏形式和一种声乐艺术形式作为专业院校的一个专业来办的高等艺术院校。1982年,该院开办了“芦笙班”;1988年,又办了“侗歌班”;1996年,在全省招收苗、布依、侗、彝等民族的学生,均以本民族音乐艺术的某个方面为自己的专业;2、少数民族音乐可以通过讲座、选修课等方式逐渐进入了学校音乐课堂,增加本土有代表性的乐种、增加少数民族音乐的视唱曲目,并配以介绍、讲解与曲目有关的历史、文化背景等等。相信,通过本土音乐的教育,会激发学生学习民族音乐的兴趣和热情,并由此培养了学生热爱中国音乐文化的情感和音乐思维。当前,在对过去的探索经验加以总结、提高,使之逐渐系统化的同时,应当加强音乐教学改革的力度,继续进行有益的教学探索。逐渐建立富有特色的中国音乐教材体系;3、加强舆论宣传、创造良好的社会音乐环境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不仅仅在学校,还应该积极利用大众传媒传达自己的声音,寻求机会出现在广播、电视、各类艺术节中展演、传播本民族的音乐,以达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例如“壮族在线”网站的出现就是很好的注脚,该网站正日益成为传播本民族音乐文化的重要阵地。另外,我们的民族音乐教育不仅要求“走出去”,而且还应当经常“请进来”,民间艺人尽管他们只是某个地方某个民族的歌(乐)手,但他们的演唱(奏)风格是正宗的、地道的、原汁原味的,都是我们的老师。我们应当拜民间艺人为师,要经常地分别请他们到学校来表演(上课)。从另一角度讲,“请进来”可能比“走出去”效果更好,“请进来”可使更多学生都能亲自聆听他们的歌(乐)声,目睹他们的表演(这和听录音的效果是不会一样的)。所以,在保证能“走出去”的情况下,考虑多多以“请进来”作为传播教学手段的一个补充,这可能又是个有益的尝试。由此看来,在多样化的传播模式下,少数民族民间音乐必定出现越来越多的受众群,一定会逐渐形成并开拓出自身生存发展的空间。
【关键词】天琴艺术 学校教育 传承与创新
一、天琴历史源远流长
天琴是壮族最古老的弹拨乐器,据可靠记载至今天琴已经有上千年历史。天琴最初是师公巫婆在做法事时所使用的专门的仪式乐器,除了宗教祭祀活动外,天琴平时是不能随便触动,使用时还要敬香后方能取下,且对天琴的使用也有限制,只有在红白事及一些节庆仪式,如小孩满月或周岁、死者祭日、过桥仪式、结婚仪式、田魂节等方能使用,可见,天琴在壮族民间习俗中是多么的神圣。多年以前天琴已在南疆十万大山南麓的壮族支系布偏人中流传,布偏语称“叮叮”。关于天琴,壮族广为流传的民间传说《妈勒访天边》中,百越壮民先祖“妈勒”就是弹着天琴去天边寻找太阳,为壮乡带来了光明和欢乐。即使在十年浩劫中,天琴被当作“四旧”对象砸烂,不少宗教者因“私藏”天琴而被划为 “牛鬼蛇神”挨批挨斗,但是,天琴始终没有因此而在民间消踪灭迹,壮族天琴也和大多数少数民族乐器一样在技艺传承方面以师带徒或父带子的方式学习。这种方式好处是得到“真传”,不利之处是受众面窄。由于曲目方面仍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所以曲目流传少,后经一些壮文化专家学者以及各方有识人士进行全面抢救、发掘、整理、传播,使其从一度濒临失传的穷困中脱颖而出。
二、天琴艺术在学校的传承优势
1.人才优势。学校集中了丰富的人才资源,既有雄厚的师资队伍,又有富有青春活力、充满朝气的学生,他们是传承和创造发展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通过一代代老师的传、帮、带,一批批学生投身到传统文化艺术的学习、表演和研究,充分利用其独特的历史价值、鲜明的艺术价值来陶冶学生的艺术情操,使我们的壮族本土传统文化 “天琴彈唱”艺术得到原汁原昧的保护和发扬。目前广西各中小学以及一些高职院校对于天琴文化艺术的研究时间虽然不长,但在短短的几年间,就有数十篇相关方面的论文问世,远远大于天琴艺术传承人自己的研究成果。而民间个人虽然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但是有的缺少必要的文化知识,即使经过很长时间也难以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局限了天琴文化艺术的发展; 2.资源优势。学校是教育教学资源的集结地。随着高科技的迅速发展,学校拥有较为完备的的多媒体设备和丰富的图书资源,学校可用本校特有的先进设备,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使天琴艺术处于一种活态的文化环境中,为本土传统文化天琴弹唱艺术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物理空间。
三、天琴艺术在学校教育中的传承与创新
首先,我们必须对传统有一个比较全面、正确的认识。我们只有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创新才能得到长足的发展。广西著名音乐家天琴的挖掘者范西姆先生从发现天琴到创作天琴弹唱曲目《唱天谣》历时近20年,这期间就进行了大量的调查采风工作。像天琴这类有着悠久历史的少数民族乐器,其背后必定积淀着厚重的少数民族文化,其潜藏的艺术价值还没有完全被发掘,这需要有专业人士继续挖掘整理,这种专业人士应具备以下素质:以音乐为专业、热爱本民族独有的音乐,了解民族传统、民族习俗、民族心理和民族审美意识,对本民族文化的地位有充分的认识;对收集来的资料做到尽可能还原其面目,在此基础上剔除糟粕,进一步推陈出新;其次,创造经验,积累推广,从少数民族音乐的普及来看,可以采用多元化的教育模式。1、可以改编学校音乐教材,充实本土民族的音乐内容,提倡每个少数民族青少年会唱一首本民族的歌曲;增设少数民族器乐课,把少数民族乐器搬到音乐课上。在 1992年版的中小学的音乐教学大纲明确提出了增加器乐教学内容,但由于种种原因(主要是经费和师资),很多学校并未能将器乐引入课堂。在广西,像天琴,购置费用不多,不至于给学校增加财务负担;另外,乐器演奏技法容易掌握,便于学生组织学习。我们可利用假期培训方式培训各校的音乐教师,解决师资问题。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更应该将本土民族乐器引入音乐课堂。少数民族地区政府更应从民族文化传承出发,拨出一定经费在中小学建立民族音乐基地。这方面云南省、贵州省的做法值得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借鉴。贵州大学艺术学院是第一个把少数民族的一种器乐演奏形式和一种声乐艺术形式作为专业院校的一个专业来办的高等艺术院校。1982年,该院开办了“芦笙班”;1988年,又办了“侗歌班”;1996年,在全省招收苗、布依、侗、彝等民族的学生,均以本民族音乐艺术的某个方面为自己的专业;2、少数民族音乐可以通过讲座、选修课等方式逐渐进入了学校音乐课堂,增加本土有代表性的乐种、增加少数民族音乐的视唱曲目,并配以介绍、讲解与曲目有关的历史、文化背景等等。相信,通过本土音乐的教育,会激发学生学习民族音乐的兴趣和热情,并由此培养了学生热爱中国音乐文化的情感和音乐思维。当前,在对过去的探索经验加以总结、提高,使之逐渐系统化的同时,应当加强音乐教学改革的力度,继续进行有益的教学探索。逐渐建立富有特色的中国音乐教材体系;3、加强舆论宣传、创造良好的社会音乐环境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不仅仅在学校,还应该积极利用大众传媒传达自己的声音,寻求机会出现在广播、电视、各类艺术节中展演、传播本民族的音乐,以达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例如“壮族在线”网站的出现就是很好的注脚,该网站正日益成为传播本民族音乐文化的重要阵地。另外,我们的民族音乐教育不仅要求“走出去”,而且还应当经常“请进来”,民间艺人尽管他们只是某个地方某个民族的歌(乐)手,但他们的演唱(奏)风格是正宗的、地道的、原汁原味的,都是我们的老师。我们应当拜民间艺人为师,要经常地分别请他们到学校来表演(上课)。从另一角度讲,“请进来”可能比“走出去”效果更好,“请进来”可使更多学生都能亲自聆听他们的歌(乐)声,目睹他们的表演(这和听录音的效果是不会一样的)。所以,在保证能“走出去”的情况下,考虑多多以“请进来”作为传播教学手段的一个补充,这可能又是个有益的尝试。由此看来,在多样化的传播模式下,少数民族民间音乐必定出现越来越多的受众群,一定会逐渐形成并开拓出自身生存发展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