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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 我国在改革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取得了重要进展, 但也遇到了保障体系不健全、覆盖面窄、水平低、管理体系不合理等问题。因此改革农村社会保障是适应当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问题;对策
伴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也处于改革探索阶段,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中国广大农村的社保体系建设还比较滞后,能够真正享受到国家社会保障政策的农村人口还较少,这制约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快速进步。
一、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不够科学与规范
首先,管理体制不顺,表现为政出多门,管理多头。民政部门、计生委、基金会等机构涉及了农村社会保障,导致相互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状况。其次,有些地方的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难以保证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再次,国内尚未立法,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由于多家分割,条块分割,职权不分,缺乏监督,使本来已经够乱的管理体制更加混乱。在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农村社会保障法的制定长期被忽略。
2.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整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由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四部分组成,四部分保障主体各不相同,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不同的功能,对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保险是核心,它具有强制性,强调责、权、利对等,具有分散社会风险的功能。社会保障体系的其他三个组成部分是国家财政的单方面转移,不强调责、权、利的对等,具有福利性、普遍性特点,分散社会风险的能力较弱。我国现存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最重要的社会保险几乎缺失,绝大部分农民几乎没有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包容的对象也非常有限。因此,对农民而言,普遍享受社会保障还比较遥远。
3.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不尽合理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部分:一是国家承担的社会保障金,主要来自税收拨款,让税、让利以及资金运营的增值。二是集体负担的社会保障金,主要来自乡镇、村办企业利润及乡统筹和村提留的集体经济积累。三是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障金,主要是个人支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为社会保障所作的个人捐赠。三部分中除国家承担的社会保障金外,其他两部分都面临难以支付的困境。我国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是以农民个人缴纳为主,集体次之,国家为补充。这使国家和集体所体现的社会责任过小,不仅造成了资金来源的不足,降低了保障标准,而且也影响了农村参加养老和医疗等保障的积极性,加大了保障工作的难度。所以我国应尽快改变目前这种资金来源方式,寻找适合我国贫困地区实际情况的多渠道的来源方式。
二、构建中国特色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
1.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与法律制度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及其相关体系的建立,首先要在科学调查研究,充分认识国情、民情的基础上,借鉴世界各国成功经验,制定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依据法律和社会实际制定有关的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然后严格依照执行。这将为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行科学的管理,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制度基础。从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历史与现状看,加快农村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主要应该抓好以下两项工作:其一是要抓好单项法规的建设,如农民养老社会保险法、农民医疗社会保险法、农村工伤社会保险法、农村扶贫与灾害救济、社会保险法和农村残疾人保险法等等;其二是要抓好地方性法规的建设,鼓励与提倡各地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保障办法。
2. 加快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民收入水平低,是制约农村社会保障能力的最重要因素。因此,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是增强农村社会保障能力的首要途径。从长远来看,决定农民收入水平高低的主要因素仍然是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是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根本。对大多数农村地区而言,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处于重要的地位,是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也是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大力发展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对发展农村经济以及提高农民收入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可以充分发挥农村劳动力富余的比较优勢和原材料(即农产品) 供给充足、价格便宜的优势,回避其资本稀缺的劣势,使资源获得最大限度的利用。还可以推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就地转移,同时实现农民收入的增加。
3. 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意识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居民一般认为社会保障是对一部分人的特殊待遇,而不是所有社会成员的权利,社会保障的权利不被看作是普遍人权。由于社会保障更多地被看作是“待遇”而非权利,待遇享受者并没有相应的义务。我国原有的社会保障费用全部由国家和集体单位包下,没有个人的参与、积累,或者虽有一点点却无法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因为没有个人的参与和积累,全社会缺乏社会保障意识,至于农村居民,由于社会保障长期与他们几乎无缘,许多农民根本不知道社会保障是何含义。观念滞后和认识上的偏差是制约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的主观原因。
4.拓宽农村社保资金来源渠道
建立广泛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必然要求以雄厚的资金为基础。如何筹措资金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成功与否的关键。除农民个人应缴部分外,要广辟融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筹措农村社保资金。一是中央财政、地方财政都要适当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社保资金支出比例,加大对农村社保资金的投入。二是借鉴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经验,发行社会保障彩票,从社会广泛募集资金。三是开征社会保障税。
三、结语
总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晚会上与健全有利于经济发展模式从外向型向内需型转化。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社会保障事业、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良好局面。
参考文献
[1]于素芳.构建城乡一体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分析[J].社会科学论坛,2006(3).
[2]江忠默.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泰山乡镇企业职工大学学报,2006(3).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问题;对策
伴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也处于改革探索阶段,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中国广大农村的社保体系建设还比较滞后,能够真正享受到国家社会保障政策的农村人口还较少,这制约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快速进步。
一、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不够科学与规范
首先,管理体制不顺,表现为政出多门,管理多头。民政部门、计生委、基金会等机构涉及了农村社会保障,导致相互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状况。其次,有些地方的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难以保证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再次,国内尚未立法,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由于多家分割,条块分割,职权不分,缺乏监督,使本来已经够乱的管理体制更加混乱。在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农村社会保障法的制定长期被忽略。
2.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整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由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四部分组成,四部分保障主体各不相同,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不同的功能,对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保险是核心,它具有强制性,强调责、权、利对等,具有分散社会风险的功能。社会保障体系的其他三个组成部分是国家财政的单方面转移,不强调责、权、利的对等,具有福利性、普遍性特点,分散社会风险的能力较弱。我国现存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最重要的社会保险几乎缺失,绝大部分农民几乎没有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包容的对象也非常有限。因此,对农民而言,普遍享受社会保障还比较遥远。
3.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不尽合理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部分:一是国家承担的社会保障金,主要来自税收拨款,让税、让利以及资金运营的增值。二是集体负担的社会保障金,主要来自乡镇、村办企业利润及乡统筹和村提留的集体经济积累。三是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障金,主要是个人支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为社会保障所作的个人捐赠。三部分中除国家承担的社会保障金外,其他两部分都面临难以支付的困境。我国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是以农民个人缴纳为主,集体次之,国家为补充。这使国家和集体所体现的社会责任过小,不仅造成了资金来源的不足,降低了保障标准,而且也影响了农村参加养老和医疗等保障的积极性,加大了保障工作的难度。所以我国应尽快改变目前这种资金来源方式,寻找适合我国贫困地区实际情况的多渠道的来源方式。
二、构建中国特色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
1.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与法律制度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及其相关体系的建立,首先要在科学调查研究,充分认识国情、民情的基础上,借鉴世界各国成功经验,制定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依据法律和社会实际制定有关的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然后严格依照执行。这将为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行科学的管理,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制度基础。从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历史与现状看,加快农村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主要应该抓好以下两项工作:其一是要抓好单项法规的建设,如农民养老社会保险法、农民医疗社会保险法、农村工伤社会保险法、农村扶贫与灾害救济、社会保险法和农村残疾人保险法等等;其二是要抓好地方性法规的建设,鼓励与提倡各地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保障办法。
2. 加快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民收入水平低,是制约农村社会保障能力的最重要因素。因此,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是增强农村社会保障能力的首要途径。从长远来看,决定农民收入水平高低的主要因素仍然是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是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根本。对大多数农村地区而言,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处于重要的地位,是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也是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大力发展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对发展农村经济以及提高农民收入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可以充分发挥农村劳动力富余的比较优勢和原材料(即农产品) 供给充足、价格便宜的优势,回避其资本稀缺的劣势,使资源获得最大限度的利用。还可以推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就地转移,同时实现农民收入的增加。
3. 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意识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居民一般认为社会保障是对一部分人的特殊待遇,而不是所有社会成员的权利,社会保障的权利不被看作是普遍人权。由于社会保障更多地被看作是“待遇”而非权利,待遇享受者并没有相应的义务。我国原有的社会保障费用全部由国家和集体单位包下,没有个人的参与、积累,或者虽有一点点却无法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因为没有个人的参与和积累,全社会缺乏社会保障意识,至于农村居民,由于社会保障长期与他们几乎无缘,许多农民根本不知道社会保障是何含义。观念滞后和认识上的偏差是制约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的主观原因。
4.拓宽农村社保资金来源渠道
建立广泛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必然要求以雄厚的资金为基础。如何筹措资金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成功与否的关键。除农民个人应缴部分外,要广辟融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筹措农村社保资金。一是中央财政、地方财政都要适当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社保资金支出比例,加大对农村社保资金的投入。二是借鉴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经验,发行社会保障彩票,从社会广泛募集资金。三是开征社会保障税。
三、结语
总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晚会上与健全有利于经济发展模式从外向型向内需型转化。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社会保障事业、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良好局面。
参考文献
[1]于素芳.构建城乡一体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分析[J].社会科学论坛,2006(3).
[2]江忠默.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泰山乡镇企业职工大学学报,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