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建筑物住宅小区区分所有情形下业主对一些特殊客体如楼顶平台停车场所、小区空地等的所有权属争议越来越多。由于立法的缺失,此类纠纷处理不一致的现象轻明显存在,对其所有权属的判断也存在非共有即专有的简单化倾向.根据我国现有立法.参考国外立法和建筑物区分所有之法理.笔者认为.当前确定这些特殊客体的共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