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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高院、人社厅商定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长效工作机制,以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人事关系。一是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保厅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设区市法院、人保部门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县(区、市)级法院、人保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仲裁和审理等程序性、实体性问题以及重大、疑难案例进行双向沟通和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