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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古诗,悟出其已经虽然很重要,领略其音乐美也不容忽视.古诗的音乐美,是由古诗的节奏、声调和用韵这三个方面来体现的。本文试从构成古诗音乐美的这三个因素来谈谈教学古诗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古诗的音乐美首先体现在诗句的节奏上,而诗句的节奏往往又是以每两个音节作为一个节奏单位的。教学中,我们在朗诵时不但要注意诗歌形成的节奏,而且也应考虑诗歌内容的意义。贾岛的《寻隐者不通》是一首问答体的古体五言绝句。其中“言师采药去”一句,就其节奏形式而言应该是“二二一”或“二三”;就语法意义所表现的语法结构而言则应该是“一四”的形式。这样节奏单位就与语法结构形成了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是语法结构。事实上,传统的吟诵或朗诵,才好保持古诗的音乐美。最近,我发现《小学语文备课手册》(第八课)关于这句诗的朗诵颇有商榷之处。其称:读这句时要注意断句却如读散文。“(诗)不能不讲节奏(朱自清《论百读不厌》)。节奏一乱,整首诗就无法协调,音乐美感就不复存在了。因此,我们在朗诵古诗时不能随意把节奏点前移。更不能随意改变节奏单位。拙见认为:在朗诵古诗时,节奏单位与语法结构如有矛盾,在不改变语法结构的前提下,就必须迁就节奏单位,用以保证古诗的音乐美。
其次,古诗的音乐美体现在字句声调的平仄互出上。以往,关于诗句中每个字的平仄有“一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说法,虽然不很完备,但概括了古诗音乐美的特征之一。一般地讲,古诗的节奏点大多是在美句的第二、四、六字的部位上。当然第七字也应“分明”,因它可以单独成为一个个节奏单位。以下,举例谈谈“二四六分明”与朗诵古诗以保持其音乐美的关系。
首先,我们来看贺知章的《咏柳》一诗: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
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此诗八个入声就有“碧”、“一”、“绿 ”、“不”四字不在节奏点上,其它在节奏点上的“玉”、“叶”、“月”三個字皆被派入去声,都不讨论:只有“出”字是句尾不压韵字,今有派入阴平且在节奏点上。此句格律是平平/仄仄/仄,“出”字在“仄”位上,应读仄声。一般的节奏点上的时值稍长,句尾音时值更长,如果“出”字与其它三句中用韵的字声调类似,时值等同,那么,无论是就整首诗来看,还是就这一句诗来看都没有抑扬顿挫的变化之美。此外,“出”字最好读去声,好让全句单调和谐。
近体诗被错读成“三平尾”和“三仄尾”。“出”字原属于入声字,当仄读,这样既解决于“谁裁出“这个”三平尾“问题又谐和了该诗的音韵美。
关于近体诗被错读成“三仄尾”的现象同样有,例如王安石的《泊船瓜舟》,其首句“京口瓜洲—水间”的“间”字在小学语文界颇有争议,上海的《小学语文教师》曾来连续几期为此展开讨论过,有主张平读的,有主张仄读的。前者以诗之律为据,后者以字义为据,各执一端。诚然,“间”仄读,作“隔着”讲亦说得通。但此诗前二句是谈距离的。首句应译为京口与瓜洲只一“水间”的距离。因此“间”应平读。或仄读,句子就成了“仄仄平平仄仄”。(一,仄声也),就犯了“三仄尾”之忌,所以语文教师仅通诗意是不够的,诗律不能不懂。
再次,古诗的音乐美体现在押韵上。大家知道,近体诗是隔句用韵的。起句有用韵的两种情况,韵字在句尾也叫韵脚。韵脚协调就具有音乐的和谐,我们在教学古诗时不一定要让学生明白每一首古诗中哪些是韵字,在音节上有什么共同点,从而知道学生在朗读中体会出古诗的音乐美。
由于汉字不是拼音文字,古今语音变化很大,使得古诗中的某些字今读起来有不押韵的感觉,如“斜”“儿”等的古音,据王力先生考证大致相当于现在上海人对这二字的发音,分别为sia(s读浊音)、ni,这就与现行普通话的读音完全不同了。唐代杜牧的《山行》其韵字分别为:是“斜”、“家”、“花”。在知道朗诵时,‘斜“字当然不能念xie就不押韵,声韵美就大为逊色。过去,小学语文《教参》上注意了这个问题,明确标音xia这说明了当时《教参》的编写者注意了古诗固有的美学特征而力求保持古诗的音乐美。
古诗的音乐美首先体现在诗句的节奏上,而诗句的节奏往往又是以每两个音节作为一个节奏单位的。教学中,我们在朗诵时不但要注意诗歌形成的节奏,而且也应考虑诗歌内容的意义。贾岛的《寻隐者不通》是一首问答体的古体五言绝句。其中“言师采药去”一句,就其节奏形式而言应该是“二二一”或“二三”;就语法意义所表现的语法结构而言则应该是“一四”的形式。这样节奏单位就与语法结构形成了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是语法结构。事实上,传统的吟诵或朗诵,才好保持古诗的音乐美。最近,我发现《小学语文备课手册》(第八课)关于这句诗的朗诵颇有商榷之处。其称:读这句时要注意断句却如读散文。“(诗)不能不讲节奏(朱自清《论百读不厌》)。节奏一乱,整首诗就无法协调,音乐美感就不复存在了。因此,我们在朗诵古诗时不能随意把节奏点前移。更不能随意改变节奏单位。拙见认为:在朗诵古诗时,节奏单位与语法结构如有矛盾,在不改变语法结构的前提下,就必须迁就节奏单位,用以保证古诗的音乐美。
其次,古诗的音乐美体现在字句声调的平仄互出上。以往,关于诗句中每个字的平仄有“一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说法,虽然不很完备,但概括了古诗音乐美的特征之一。一般地讲,古诗的节奏点大多是在美句的第二、四、六字的部位上。当然第七字也应“分明”,因它可以单独成为一个个节奏单位。以下,举例谈谈“二四六分明”与朗诵古诗以保持其音乐美的关系。
首先,我们来看贺知章的《咏柳》一诗: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
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此诗八个入声就有“碧”、“一”、“绿 ”、“不”四字不在节奏点上,其它在节奏点上的“玉”、“叶”、“月”三個字皆被派入去声,都不讨论:只有“出”字是句尾不压韵字,今有派入阴平且在节奏点上。此句格律是平平/仄仄/仄,“出”字在“仄”位上,应读仄声。一般的节奏点上的时值稍长,句尾音时值更长,如果“出”字与其它三句中用韵的字声调类似,时值等同,那么,无论是就整首诗来看,还是就这一句诗来看都没有抑扬顿挫的变化之美。此外,“出”字最好读去声,好让全句单调和谐。
近体诗被错读成“三平尾”和“三仄尾”。“出”字原属于入声字,当仄读,这样既解决于“谁裁出“这个”三平尾“问题又谐和了该诗的音韵美。
关于近体诗被错读成“三仄尾”的现象同样有,例如王安石的《泊船瓜舟》,其首句“京口瓜洲—水间”的“间”字在小学语文界颇有争议,上海的《小学语文教师》曾来连续几期为此展开讨论过,有主张平读的,有主张仄读的。前者以诗之律为据,后者以字义为据,各执一端。诚然,“间”仄读,作“隔着”讲亦说得通。但此诗前二句是谈距离的。首句应译为京口与瓜洲只一“水间”的距离。因此“间”应平读。或仄读,句子就成了“仄仄平平仄仄”。(一,仄声也),就犯了“三仄尾”之忌,所以语文教师仅通诗意是不够的,诗律不能不懂。
再次,古诗的音乐美体现在押韵上。大家知道,近体诗是隔句用韵的。起句有用韵的两种情况,韵字在句尾也叫韵脚。韵脚协调就具有音乐的和谐,我们在教学古诗时不一定要让学生明白每一首古诗中哪些是韵字,在音节上有什么共同点,从而知道学生在朗读中体会出古诗的音乐美。
由于汉字不是拼音文字,古今语音变化很大,使得古诗中的某些字今读起来有不押韵的感觉,如“斜”“儿”等的古音,据王力先生考证大致相当于现在上海人对这二字的发音,分别为sia(s读浊音)、ni,这就与现行普通话的读音完全不同了。唐代杜牧的《山行》其韵字分别为:是“斜”、“家”、“花”。在知道朗诵时,‘斜“字当然不能念xie就不押韵,声韵美就大为逊色。过去,小学语文《教参》上注意了这个问题,明确标音xia这说明了当时《教参》的编写者注意了古诗固有的美学特征而力求保持古诗的音乐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