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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反分裂国家法》(以下简称《反分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于2005年3月14日由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施行。笔者建议其内容应该在制裁“台独”分子、规定统一时间、划定外国军事合作红线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予以补充和细化。
关键词:台湾问题反分裂国家国家统一司法解释
《反分法》实施至今,该法在反对台独分裂势力、维护台海和平稳定以及维护国家统一等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是,该法宪法性和框架性较强,在面对“台独”分子层出不穷的分裂举动,“呈现出政治宣誓效果强,法律实施效果弱,立法体系严重滞后于两岸关系发展实际,对台反分裂司法实践匮乏等不足之处”
参见周叶中:《论反分裂国家法律機制的问题意识与完善方向》,载《法学评论》2018年第1期
,因此,该法急需将其内容予以补充细化,同时加强对现实案件的直接适用。
一、将“台独”分子纳入惩治范围
《反分法》出台的背景是“台独”分裂势力活动日益猖獗,国家因应形式在总结对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颁布了该法。其条目不多但循序渐进,将该法出台目的、台湾的地位、两岸人民在统一过程中的作用、目前经贸交流的方式、政治谈判的构想步骤以及国家以非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底线等内容清晰表述。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人的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反分法》也是如此,不过目前仍未将“台独”分子纳入惩治范围。“台独”分子公然否认“九二共识”,否认一个中国,推行“入联公投”、“冬奥正名“等等分裂行径,可谓花样百出、有恃无恐,将本来台湾当地法律已经规定的一个中国扭曲成“谈中色变”,逐渐导致民意结构“偏独化”,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国家对其没有一个有力的惩治。国家立法部门应该尽快以出台司法解释的方式或者以《反分法》为依据形成针对立法,将“台独”分子纳入惩治范围,从法律角度,推进反分裂国家斗争。
二、增加台湾外部军事交流红线
目前,世界各国(除了美国)很少有和台湾保持这官方正式的军事交流,即使美国多年来也和大陆有着不成文的默契与底线,但新一届美国政府似乎在尝试突破底线,以增加同中国博弈的筹码。默契终究替代不了法律,一旦因为政治原因被打破,国家届时反倒被动,比如一旦台湾引进国外驻军,会对解决统一问题,增加更多难度,可能更加推迟祖国统一的进程。《反分法》通过司法解释或者修正,立法机关可以增加台湾同外部军事交流的红线,这条红线和《反分法》第八条中规定的三条红线一同,构筑国家对台湾问题的最大容忍限度。
三、体现国家统一时间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的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们有坚定的意志、充分的信心、足够的能力挫败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图谋”。《反分法》提出了国家关于平等协商谈判和平统一的阶段和步骤,体现出了极大的耐心和诚意。但是经过台湾当局两次正当轮替,台湾社会“去中国化”道路越走越远,即使在承认“九二共识”的国民党执政期间,台湾也是奉行“不独、不统、不武”的方针,很难和大陆积极探讨政治统一议题。
随着我国在全球范围内崛起,政治经济等全方位实力的增强,因应台海现状及台湾两党对统一的实质态度,应该在《反分法》中增加国家统一时间的限定性表述,即不会选择永远维持现状,表述可以是弹性的,这样既可以让台当局感受到和谈的紧迫性,又能在无论是和平还是武力解决台湾问题的时候,提供法理基础和法律依据。
四、增强《反分裂国家法》的适用
法律适用是法的实施的一个重要内容,法律适用的结果体现了法律的权威,为台湾问题的解决提供有力的、可信服的、法理性的特殊表达方式。
目前,依据《反分法》进行的法律适用处于缺失状态,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这种缺失状态极大削弱了《反分法》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台独”形式时,及时的法律应对功能,也不能对“台独”分子起到有效震慑作用。
国家立法部门应该尽快以出台司法解释的方式或者以《反分法》为依据形成针对立法,对台当局带有分裂性质执政措施,对“台独”分子的分裂行径,从法律角度予以违法定性,进而引进刑法对首要分子进行定罪和量刑,进而生成“台独通缉名单”予以全方位的司法制裁。这样让岛内少数极端分裂分子,对“台独”成本有所忌惮,最终形成“谈独色变”的政治氛围。
综上所述,《反分法》应该在未来国家反分裂具体斗争中被更多的重视,《反分法》的内容需要补充细化,同时,增加更多的法律适用。反分裂的斗争,即是对分裂分子的斗争,对分裂分子就应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作者简介:车忠艳,硕士研究生,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台湾问题反分裂国家国家统一司法解释
《反分法》实施至今,该法在反对台独分裂势力、维护台海和平稳定以及维护国家统一等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是,该法宪法性和框架性较强,在面对“台独”分子层出不穷的分裂举动,“呈现出政治宣誓效果强,法律实施效果弱,立法体系严重滞后于两岸关系发展实际,对台反分裂司法实践匮乏等不足之处”
参见周叶中:《论反分裂国家法律機制的问题意识与完善方向》,载《法学评论》2018年第1期
,因此,该法急需将其内容予以补充细化,同时加强对现实案件的直接适用。
一、将“台独”分子纳入惩治范围
《反分法》出台的背景是“台独”分裂势力活动日益猖獗,国家因应形式在总结对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颁布了该法。其条目不多但循序渐进,将该法出台目的、台湾的地位、两岸人民在统一过程中的作用、目前经贸交流的方式、政治谈判的构想步骤以及国家以非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底线等内容清晰表述。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人的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反分法》也是如此,不过目前仍未将“台独”分子纳入惩治范围。“台独”分子公然否认“九二共识”,否认一个中国,推行“入联公投”、“冬奥正名“等等分裂行径,可谓花样百出、有恃无恐,将本来台湾当地法律已经规定的一个中国扭曲成“谈中色变”,逐渐导致民意结构“偏独化”,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国家对其没有一个有力的惩治。国家立法部门应该尽快以出台司法解释的方式或者以《反分法》为依据形成针对立法,将“台独”分子纳入惩治范围,从法律角度,推进反分裂国家斗争。
二、增加台湾外部军事交流红线
目前,世界各国(除了美国)很少有和台湾保持这官方正式的军事交流,即使美国多年来也和大陆有着不成文的默契与底线,但新一届美国政府似乎在尝试突破底线,以增加同中国博弈的筹码。默契终究替代不了法律,一旦因为政治原因被打破,国家届时反倒被动,比如一旦台湾引进国外驻军,会对解决统一问题,增加更多难度,可能更加推迟祖国统一的进程。《反分法》通过司法解释或者修正,立法机关可以增加台湾同外部军事交流的红线,这条红线和《反分法》第八条中规定的三条红线一同,构筑国家对台湾问题的最大容忍限度。
三、体现国家统一时间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的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们有坚定的意志、充分的信心、足够的能力挫败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图谋”。《反分法》提出了国家关于平等协商谈判和平统一的阶段和步骤,体现出了极大的耐心和诚意。但是经过台湾当局两次正当轮替,台湾社会“去中国化”道路越走越远,即使在承认“九二共识”的国民党执政期间,台湾也是奉行“不独、不统、不武”的方针,很难和大陆积极探讨政治统一议题。
随着我国在全球范围内崛起,政治经济等全方位实力的增强,因应台海现状及台湾两党对统一的实质态度,应该在《反分法》中增加国家统一时间的限定性表述,即不会选择永远维持现状,表述可以是弹性的,这样既可以让台当局感受到和谈的紧迫性,又能在无论是和平还是武力解决台湾问题的时候,提供法理基础和法律依据。
四、增强《反分裂国家法》的适用
法律适用是法的实施的一个重要内容,法律适用的结果体现了法律的权威,为台湾问题的解决提供有力的、可信服的、法理性的特殊表达方式。
目前,依据《反分法》进行的法律适用处于缺失状态,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这种缺失状态极大削弱了《反分法》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台独”形式时,及时的法律应对功能,也不能对“台独”分子起到有效震慑作用。
国家立法部门应该尽快以出台司法解释的方式或者以《反分法》为依据形成针对立法,对台当局带有分裂性质执政措施,对“台独”分子的分裂行径,从法律角度予以违法定性,进而引进刑法对首要分子进行定罪和量刑,进而生成“台独通缉名单”予以全方位的司法制裁。这样让岛内少数极端分裂分子,对“台独”成本有所忌惮,最终形成“谈独色变”的政治氛围。
综上所述,《反分法》应该在未来国家反分裂具体斗争中被更多的重视,《反分法》的内容需要补充细化,同时,增加更多的法律适用。反分裂的斗争,即是对分裂分子的斗争,对分裂分子就应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作者简介:车忠艳,硕士研究生,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