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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将职业教育作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2005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京政发[2006]11号),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不断优化结构,坚持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别是在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的全面指导下,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管理、凝练特色,办学质量持续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首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基本情况
北京目前有独立设置高职院校25所,其中北京地方教育部门所属高等职业院校4所、其他委办局或总公司所(属)高等职业院校9所、区县政府所属高等职业院校3所、民办院校9所。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总数达到12.65万人,招生数4.38万人,毕业生数4.68万人。独立设置高职院校总占地面积约7,000亩,产权建筑面积200多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3亿元,教职工总数1.2万人,其中专任教师5,800余人。
北京现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4所,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两所,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6所。17所院校的26个实训基地获中央财政支持,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4项,北京市教学成果奖27项,国家级精品课程24门,北京市级精品课程94门,北京市教学名师21人,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30个,北京市精品教材(含立项项目)225项。在近两年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共获得一等奖7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9项。高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3年保持在96%以上。
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十一五”以来,北京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均GDP已达到1万美元,北京正向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迈进。随着产业结构的快速调整和优化升级,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结构、特色、成效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北京高等职业教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期。
1 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要求高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
实现首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高等职业院校紧密结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自身优势,为金融、物流、文化创意、旅游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为现代制造业、都市型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养了大量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2 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要求高等职业教育进一步突出办学特色
随着北京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人民群众对于高等职业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兼具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属性的“首都高职”必须进一步认清发展形势,找准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发展需要,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3 建设世界城市的战略部署要求高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伴随首都建设世界城市战略目标的实施,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是“首都高职”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必然选择,在提供更多跨国企业、组织就业机会的同时,更加开放、更加多元的北京将会对市民跨文化交流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高等职业院校必须适应这一发展趋势,拓展国际交流合作的形式与内容,积极融入这一进程当中,为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4 构建学习型城市的战略构想要求高等职业教育主动为社会提供适合的培训服务
产业结构持续升级、城镇化进程加速是今后一个时期需要面对的形势,做好在职人员技术更新培训和农民工转岗培训是应对这些挑战的必然选择。高等职业院校应充分发挥职业性和区域性的独特优势,主动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满足社会成员多样化学习和发展的需要。把北京高等职业教育办成紧贴和服务首都国际化大都市建设需要、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教育,应成为我们努力奋斗的目标。
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
1 大力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
北京市在开展市级示范性专业建设的同时,积极推动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国家及北京市产业政策导向,紧密结合地区、行业经济发展需要调整专业结构和布局,经过几年来的持续调整,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所开设专业中,第一产业占0.2%,第二产业占27.5%,第三产业占72.3%,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布局、结构、人才培养工作基本上适应了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优化整体结构与布局的同时,引导高等职业院校顺应经济发展大势与特色办学的关系,有多所院校由于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升级或行业准入条件变化退出了原有优势领域,成功实现了转型,并在新领域创出办学特色。此外,积极引导各高等职业院校进行错位竞争,避免重复投入、资源浪费,目前大多数院校都已初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优势专业。
2 积极推进示范高职院校建设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是引导高等职业院校更新高职教育理念、把握改革重点方向、凝练办学特色优势的重要抓手,为充分发挥示范校建设在推动高等职业院校综合办学水平提高中的重要作用,北京市一方面积极推进国家级示范校申报及建设,在保障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国家级示范校经费投入按时足额到位的同时,通过中期检查等形式加强对立项建设单位的过程管理,确保圆满完成建设目标,目前已有两所院校通过国家级验收;另一方面认真总结国家级示范校建设经验,积极开展市级示范校建设,先后有8所院校被列入北京市示范校建设计划,通过示范校申报及建设方案论证,相关院校进一步明确了办学定位,找准了改革重点,理清了发展思路。3年来,各校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高水平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和突出办学特色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
为充分发挥示范院校的示范辐射作用,北京市在积极推动国家级示范校对西部地区院校对口支援的同时,通过召开示范院校院长汇报会、组织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交流建设经验、展示建设成果,推动区域高等职业院校协调发展。2010年,北京市启动了高等职业院校“携手共进计划”,根据各校专业优势及特色,建立12所示范院校与其他院校的一对一帮扶关系,在管理人员挂职、师资培训、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共享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已形成了以国家级示范校为引领,市级示范校为标杆,各高等职业院校特色发展、错位发展的新格局。
3 充分发挥评估的基础导向作用
北京市高度重视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对引导高等职业院校实现科学发展、特色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将过程指导与集中评估相结合,注重建设,淡化结 果,在原评估方案指导下,截至2008年底,共有19所高等职业院校参评,其中优秀6所,良好6所,合格7所。通过评估,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定位更加准确,办学条件也有了很大改善,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得以广泛推行,高等职业院校服务区域经济的意识和能力都得到显著提升。
北京市深入学习领会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评估工作,推进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常态化。认真做好新评估方案等文件制定,并采取多项措施保证新评估方案“更加注重人才培养工作过程,更加重视对学校发展指导”的理念落到实处。一是组织评估专家培训班、院校培训班,开展评估观摩学习,认真领会高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理念与程序;二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拨付专项经费建设网络版“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平台功能集采集、管理、共享、统计分析和决策支持于一体,保证了数据采集的真实性、实时性、便捷性,为实现评估常态化、帮助学校开展自我评价提供了有力支持,目前平台软件已开发完成并交付部分院校试用。
4 深化高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2006年北京4所高等职业院校试点自主招生改革,2010年增加到12所,自主招生比例占高职教育招生总数的11%,2010年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试点“高 会”改革。通过“高 会”、自主招生、单考单招等一系列招生方式的改革,建立了比较符合各高职院校实际的招生录取制度,给予了高职院校更多的招生自主权,差异化录取方式,注重考查学生的专业潜质,满足了高等职业院校选拔培养职业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同时,也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
5 大力推动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
为促进高职院校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服务行业企业发展,北京市积极引导高职院校不断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大胆尝试校企深度融合机制创新,校企合作正在向体制创新的纵深方向发展。通过成立校企合作理事会、组建职教集团,为校企合作提供机制保障。近期开展的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有两所学校与所在区政府和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最大限度地实现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在资金筹措、教师和管理人员互聘或兼职、实训基地建设、实习实训、技术开发、人员培训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近期,北京市将成立“校企合作办公室”,实现政府责任,为学校和企业的合作提供服务。
6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2006年,北京市启动了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市财政累计投入1.5亿元,建设了5个教师培训基地,16所教师培训学校,逐步形成高质量、有特色的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体系;重点支持了59个专业创新团队,选拔了1,000名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提高了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增强教师的竞争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计划地组织和资助2,500名左右教师接受专业培训,选派500名左右教师到国外接受专业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国际视野;支持职业院校从行业企业引进、聘任一批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水平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有计划地组织专业教师深入企业实践;鼓励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不断提高教师技术应用能力和实践教学能力。3年来,各示范校共派出200多名教师到德国进行职业教育的培训与交流,引进和聘请了一批行业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对学校聘请的兼职教师进行补贴资助。教师的双师素质得到明显增强,双师结构队伍得到明显改善。
2007年,北京市启动了不同于学术标准的高职高专教师职务聘任改革工作,对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教师在申请高一级职务时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同时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加强编制管理,由学校自主制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遵循按需设岗、以岗定薪、择优聘任的原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7 加强实训基地建设
“十一五”以来,北京市进一步加大对实训基地建设投入。2005年以来,共评选北京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50个,其中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6个。为规范实训基地建设行为,2007年制定并印发了《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对于实训条件、师资队伍、实训教学实施、实训基地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8 积极推进双证书教育
“双证书”教育是高等职业教育的显著特征。为推进双证书教育,北京市教委近年来进行了一系列探索与改革。鉴于劳动部门的职业技能鉴定项目单一、工种多,与高等职业教育的相对宽口径的专业学习有一定差距。按单一工种进行的技能鉴定,不能核定复合型岗位人员的职业资格,市教委开展了《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与职业(工种)对照指南》研究。为简化学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程序,降低取证成本,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商定,在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市级示范校的专业中,推行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双免”模式。
9 认真做好高职毕业生就业工作
北京市积极引导各高职院校加大大学生职业生涯设计的指导工作力度,更新择业观念,推动多种形式就业,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建立人才预测、招生就业信息发布制度,开展毕业生工作状况信息追踪,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入伍预征”等项目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加大创业教育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毕业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各高职院校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北京地区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毕业生就业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2008年,北京市共评选出北京地区高校示范性就业中心25个,其中有4所独立设置高职学院。2009年,独立设置高职院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已达到98.3%。近3年,北京高职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
10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为适应首都经济结构调整升级需要,满足大型企业特别是跨国企业对于高技能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借鉴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经验,北京市部分高职院校就引进德国“IHK职业资格证书”与莱比锡德国工商业联合会、德累斯顿工业大学签署了合作协议,首期引进汽车机电师、数控切削师、机电一体化师、技术制图师、仓储物流师5个资格证书,在职业资格证书标准和要求不变的前提下,将德国职业资格证书的教育教学、实践、考试等环节汉化,实现德国职业标准要求与我国现有教学资源的整合融通;由德方对项目院校教师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IHK职业资格考官证,由我方师资完成德国职业资格要求的教学任务。目前已完成66名教师首期1个月的培训工作,各院校已分别制定了师资培训计划及人才培养方案草案,这种合作模式对于系统借鉴德国职业标准体系、课程体系、方法体系、考试评价体系,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1 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水平
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北京市坚定不移的战略选择。北京地区高校目前已全部建成了技术先进、覆盖面广的校园网,完成了高校光纤建设工程,信息点已覆盖全部的办公、教学区域和部分的学生公寓,初步满足了学生通过网络自主学习和教师查阅资料、网上备课的需求。为进一步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高等职业院校教学与管理中的广泛应用,围绕发挥信息技术在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宣传推广中的优势,北京市投入专项建立了北京高职教育门户网站,作为展示北京高职院校办学特色的窗口、校企之间信息交流的平台,目前已开始试运行;建立了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平台,对教学资源进行动态分布式管理,能实现资源的检索服务,建立了资源BBS讨论区,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交流空间,鼓励院校师生共同参与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建设,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
12 加强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北京市积极引导高等职业院校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建立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质量保障与评价机制,形成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长效机制。2007年,北京市建立了高等职业教育年度报告制度,截至目前已连续出版《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报告》3期,内容包含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发展情况、院校发展情况及专项研究、政策文件及统计数据等。3年来各院校已建立了稳定、专业的报告编撰队伍,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质量评价体系,对于引导高等职业院校总结经验、凝练特色、加强研究,分析把握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态势、加强质量评价与监控、促进院校间交流学习发挥了重要作用。
(执笔人:张富宇)
[责任编辑:张雯]
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基本情况
北京目前有独立设置高职院校25所,其中北京地方教育部门所属高等职业院校4所、其他委办局或总公司所(属)高等职业院校9所、区县政府所属高等职业院校3所、民办院校9所。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总数达到12.65万人,招生数4.38万人,毕业生数4.68万人。独立设置高职院校总占地面积约7,000亩,产权建筑面积200多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3亿元,教职工总数1.2万人,其中专任教师5,800余人。
北京现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4所,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两所,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6所。17所院校的26个实训基地获中央财政支持,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4项,北京市教学成果奖27项,国家级精品课程24门,北京市级精品课程94门,北京市教学名师21人,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30个,北京市精品教材(含立项项目)225项。在近两年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共获得一等奖7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9项。高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3年保持在96%以上。
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十一五”以来,北京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均GDP已达到1万美元,北京正向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迈进。随着产业结构的快速调整和优化升级,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结构、特色、成效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北京高等职业教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期。
1 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要求高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
实现首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高等职业院校紧密结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自身优势,为金融、物流、文化创意、旅游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为现代制造业、都市型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养了大量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2 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要求高等职业教育进一步突出办学特色
随着北京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人民群众对于高等职业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兼具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属性的“首都高职”必须进一步认清发展形势,找准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发展需要,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3 建设世界城市的战略部署要求高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伴随首都建设世界城市战略目标的实施,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是“首都高职”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必然选择,在提供更多跨国企业、组织就业机会的同时,更加开放、更加多元的北京将会对市民跨文化交流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高等职业院校必须适应这一发展趋势,拓展国际交流合作的形式与内容,积极融入这一进程当中,为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4 构建学习型城市的战略构想要求高等职业教育主动为社会提供适合的培训服务
产业结构持续升级、城镇化进程加速是今后一个时期需要面对的形势,做好在职人员技术更新培训和农民工转岗培训是应对这些挑战的必然选择。高等职业院校应充分发挥职业性和区域性的独特优势,主动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满足社会成员多样化学习和发展的需要。把北京高等职业教育办成紧贴和服务首都国际化大都市建设需要、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教育,应成为我们努力奋斗的目标。
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
1 大力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
北京市在开展市级示范性专业建设的同时,积极推动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国家及北京市产业政策导向,紧密结合地区、行业经济发展需要调整专业结构和布局,经过几年来的持续调整,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所开设专业中,第一产业占0.2%,第二产业占27.5%,第三产业占72.3%,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布局、结构、人才培养工作基本上适应了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优化整体结构与布局的同时,引导高等职业院校顺应经济发展大势与特色办学的关系,有多所院校由于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升级或行业准入条件变化退出了原有优势领域,成功实现了转型,并在新领域创出办学特色。此外,积极引导各高等职业院校进行错位竞争,避免重复投入、资源浪费,目前大多数院校都已初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优势专业。
2 积极推进示范高职院校建设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是引导高等职业院校更新高职教育理念、把握改革重点方向、凝练办学特色优势的重要抓手,为充分发挥示范校建设在推动高等职业院校综合办学水平提高中的重要作用,北京市一方面积极推进国家级示范校申报及建设,在保障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国家级示范校经费投入按时足额到位的同时,通过中期检查等形式加强对立项建设单位的过程管理,确保圆满完成建设目标,目前已有两所院校通过国家级验收;另一方面认真总结国家级示范校建设经验,积极开展市级示范校建设,先后有8所院校被列入北京市示范校建设计划,通过示范校申报及建设方案论证,相关院校进一步明确了办学定位,找准了改革重点,理清了发展思路。3年来,各校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高水平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和突出办学特色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
为充分发挥示范院校的示范辐射作用,北京市在积极推动国家级示范校对西部地区院校对口支援的同时,通过召开示范院校院长汇报会、组织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交流建设经验、展示建设成果,推动区域高等职业院校协调发展。2010年,北京市启动了高等职业院校“携手共进计划”,根据各校专业优势及特色,建立12所示范院校与其他院校的一对一帮扶关系,在管理人员挂职、师资培训、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共享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已形成了以国家级示范校为引领,市级示范校为标杆,各高等职业院校特色发展、错位发展的新格局。
3 充分发挥评估的基础导向作用
北京市高度重视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对引导高等职业院校实现科学发展、特色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将过程指导与集中评估相结合,注重建设,淡化结 果,在原评估方案指导下,截至2008年底,共有19所高等职业院校参评,其中优秀6所,良好6所,合格7所。通过评估,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定位更加准确,办学条件也有了很大改善,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得以广泛推行,高等职业院校服务区域经济的意识和能力都得到显著提升。
北京市深入学习领会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评估工作,推进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常态化。认真做好新评估方案等文件制定,并采取多项措施保证新评估方案“更加注重人才培养工作过程,更加重视对学校发展指导”的理念落到实处。一是组织评估专家培训班、院校培训班,开展评估观摩学习,认真领会高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理念与程序;二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拨付专项经费建设网络版“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平台功能集采集、管理、共享、统计分析和决策支持于一体,保证了数据采集的真实性、实时性、便捷性,为实现评估常态化、帮助学校开展自我评价提供了有力支持,目前平台软件已开发完成并交付部分院校试用。
4 深化高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2006年北京4所高等职业院校试点自主招生改革,2010年增加到12所,自主招生比例占高职教育招生总数的11%,2010年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试点“高 会”改革。通过“高 会”、自主招生、单考单招等一系列招生方式的改革,建立了比较符合各高职院校实际的招生录取制度,给予了高职院校更多的招生自主权,差异化录取方式,注重考查学生的专业潜质,满足了高等职业院校选拔培养职业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同时,也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
5 大力推动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
为促进高职院校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服务行业企业发展,北京市积极引导高职院校不断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大胆尝试校企深度融合机制创新,校企合作正在向体制创新的纵深方向发展。通过成立校企合作理事会、组建职教集团,为校企合作提供机制保障。近期开展的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有两所学校与所在区政府和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最大限度地实现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在资金筹措、教师和管理人员互聘或兼职、实训基地建设、实习实训、技术开发、人员培训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近期,北京市将成立“校企合作办公室”,实现政府责任,为学校和企业的合作提供服务。
6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2006年,北京市启动了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市财政累计投入1.5亿元,建设了5个教师培训基地,16所教师培训学校,逐步形成高质量、有特色的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体系;重点支持了59个专业创新团队,选拔了1,000名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提高了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增强教师的竞争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计划地组织和资助2,500名左右教师接受专业培训,选派500名左右教师到国外接受专业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国际视野;支持职业院校从行业企业引进、聘任一批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水平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有计划地组织专业教师深入企业实践;鼓励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不断提高教师技术应用能力和实践教学能力。3年来,各示范校共派出200多名教师到德国进行职业教育的培训与交流,引进和聘请了一批行业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对学校聘请的兼职教师进行补贴资助。教师的双师素质得到明显增强,双师结构队伍得到明显改善。
2007年,北京市启动了不同于学术标准的高职高专教师职务聘任改革工作,对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教师在申请高一级职务时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同时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加强编制管理,由学校自主制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遵循按需设岗、以岗定薪、择优聘任的原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7 加强实训基地建设
“十一五”以来,北京市进一步加大对实训基地建设投入。2005年以来,共评选北京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50个,其中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6个。为规范实训基地建设行为,2007年制定并印发了《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对于实训条件、师资队伍、实训教学实施、实训基地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8 积极推进双证书教育
“双证书”教育是高等职业教育的显著特征。为推进双证书教育,北京市教委近年来进行了一系列探索与改革。鉴于劳动部门的职业技能鉴定项目单一、工种多,与高等职业教育的相对宽口径的专业学习有一定差距。按单一工种进行的技能鉴定,不能核定复合型岗位人员的职业资格,市教委开展了《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与职业(工种)对照指南》研究。为简化学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程序,降低取证成本,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商定,在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市级示范校的专业中,推行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双免”模式。
9 认真做好高职毕业生就业工作
北京市积极引导各高职院校加大大学生职业生涯设计的指导工作力度,更新择业观念,推动多种形式就业,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建立人才预测、招生就业信息发布制度,开展毕业生工作状况信息追踪,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入伍预征”等项目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加大创业教育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毕业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各高职院校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北京地区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毕业生就业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2008年,北京市共评选出北京地区高校示范性就业中心25个,其中有4所独立设置高职学院。2009年,独立设置高职院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已达到98.3%。近3年,北京高职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
10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为适应首都经济结构调整升级需要,满足大型企业特别是跨国企业对于高技能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借鉴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经验,北京市部分高职院校就引进德国“IHK职业资格证书”与莱比锡德国工商业联合会、德累斯顿工业大学签署了合作协议,首期引进汽车机电师、数控切削师、机电一体化师、技术制图师、仓储物流师5个资格证书,在职业资格证书标准和要求不变的前提下,将德国职业资格证书的教育教学、实践、考试等环节汉化,实现德国职业标准要求与我国现有教学资源的整合融通;由德方对项目院校教师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IHK职业资格考官证,由我方师资完成德国职业资格要求的教学任务。目前已完成66名教师首期1个月的培训工作,各院校已分别制定了师资培训计划及人才培养方案草案,这种合作模式对于系统借鉴德国职业标准体系、课程体系、方法体系、考试评价体系,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1 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水平
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北京市坚定不移的战略选择。北京地区高校目前已全部建成了技术先进、覆盖面广的校园网,完成了高校光纤建设工程,信息点已覆盖全部的办公、教学区域和部分的学生公寓,初步满足了学生通过网络自主学习和教师查阅资料、网上备课的需求。为进一步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高等职业院校教学与管理中的广泛应用,围绕发挥信息技术在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宣传推广中的优势,北京市投入专项建立了北京高职教育门户网站,作为展示北京高职院校办学特色的窗口、校企之间信息交流的平台,目前已开始试运行;建立了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平台,对教学资源进行动态分布式管理,能实现资源的检索服务,建立了资源BBS讨论区,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交流空间,鼓励院校师生共同参与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建设,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
12 加强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北京市积极引导高等职业院校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建立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质量保障与评价机制,形成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长效机制。2007年,北京市建立了高等职业教育年度报告制度,截至目前已连续出版《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报告》3期,内容包含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发展情况、院校发展情况及专项研究、政策文件及统计数据等。3年来各院校已建立了稳定、专业的报告编撰队伍,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质量评价体系,对于引导高等职业院校总结经验、凝练特色、加强研究,分析把握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态势、加强质量评价与监控、促进院校间交流学习发挥了重要作用。
(执笔人:张富宇)
[责任编辑: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