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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针对档案学术理性评价的构成问题展开研究,从哲学社会学的视角出发,通过对比“科学主义”与“科学精神”的核心内涵,透视档案学术理性评价的本真。在此基础上,全文剖析档案学术评价的非理性现象及原因,并从同行评议制度、专门评价机构制度、“代表作”制度、准入和退出制度、回避和监督制度五方面提出档案学术理性评价的制度保障。
关键词:档案学术理性评价评价制度
Abstract:This article studies the composition of academic rational evaluation of archiv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hilosophical sociology, through the comparisonofthe"coreconnotationsofsci? entism"and "scientific spirit", we can find out the true meaning of academic evaluation of archives. On this basis, it analyzes the irrational phenomena and causes of academic evaluation of archives.And from the peer review system, special evaluation agency system, "representative work" system, access and exit system, avoidance and supervision system, the system guarantee of academic rational evaluation of archives is put forward.
Keywords: Archives academic;Rational evalua? tion; Evaluation system
一、科学与理性的概念辨析
西方启蒙运动开启了以科学为标签的理性时代,然而随着理性时代的发展,科学的内涵发生了“科学主义”与“科学精神”的分化。“科学主义”与“科学精神”有着本质的区别。“科学精神”是科学活动中必须遵循的理性精神,即对理性、客观、公正、批判的不懈追求;“科学主义”是将自然科学的研究理念与方法无差别地强加于社会科学的刻板主义。复旦大学教授俞吾金曾提到:“科学精神”是一个褒义词,是一种在科学活动中认为真理高于一切的精神,而“科学主义”是在科学技术大发展的背景下产生的,是把只适合于自然科学研究的观念和方法无条件地推广到所有的领域中的刻板主义。这种学术价值观直接导致了中国人文科学的盲目科学化和人文精神的弱化,学术评价也开始误入了“科学主义”的歧途,产生了以评价主体局限、评价方式过度量化、评价内容单一、评价指标片面为具体表现的学术评价失范现象,这种“科学主义”的评价显然是一种非理性的评价方式。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最先提出理性的概念,他指出理性的概念是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两种“合理性”概念的统一。工具理性是指“通过精确计算功利的方法最有效达至目的的理性,是一种以工具崇拜和技术主义为生存目标的价值观,所以又叫功效理性。”[1]价值理性是“人类对价值和价值追求的一种自觉意识,是在理性认知基础上对价值及价值追求的自觉理解和把握。”[2]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是合理性评价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而“科学主义”的指导思想会导致评价体系中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断裂,出现工具理性凌驾于价值理性之上的理性异化。因此,本文通过剖析档案学术评价中的非理性现象及其原因,试图从中探索“科学精神”指引下档案学术理性评价的导向。
二、档案学术的非理性评价
(一)档案学术非理性评价的表现
1.评价队伍结构失衡。现有的档案学术评价主体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高校、科研机构、图书馆、出版社等学术机构通过发布档案学术权威排名目录的形式确定档案学科的核心期刊及高质量论文。这种以机构为单位的档案学术评价主体数量较丰富,且发展较完善。如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共同发起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研究中心和书报资料中心共同研制的《“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等。另一类是档案学者以文章和专著的形式对档案学术进行评价,这种以个人学者为单位的学术评价主体数量较少。目前活跃于档案学术评价的档案学者有严永官、马仁杰、胡鸿杰、陈永生、李财富、王协舟、周林兴等人,参与学术评价的学者队伍结构较为单一,整体呈现“南方多、北方少,高校学者多、实践部门少,资深学者多、青年学者少”的态势。
2.评价对象比例失调。档案学界普遍重视对档案学研究成果的评价,轻视对档案学人和档案学现象的评价。“对档案学术研究的评价,不单是对成果自身与社会效用的判断,更应当上升到主体认识的视野,从学术研究的主体性角度,去评价和剖析档案学术研究主体在认识和研究档案及档案现象过程中的行为合理性与科学性。”[3]档案学术主体是档案学术成果的创造者,他们的价值观和职业素养直接决定了档案学人的学术行为。依靠外在的约束条件净化学术环境,远没有唤醒档案学人的本心立竿见影。此外,档案学术的环境越来越复杂,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学术现象,而学界对于这些学术现象的评价意识还不是很高。这些现象的存在根源在哪里、是否有利于学术发展以及学界该如何应对等问题,都需要学者们集思广益的探讨与评价,这样才能够在新的历史时期引导档案学术健康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3.评价指标不够全面。档案学术的评价指标缺乏对研究程序、研究方法的关注,导致了学术研究中的程序失范现象。有学者将科研程序归纳为:“选定课题—调研文献—提出假说或观点—选择研究方法—制订计划—搜集专题资料—分析资料—撰写研究成果—发表成果等几个阶段。”[4]由于现有的档案学术评价没有将研究方法和前期调研等作为学术评价的硬性标准,所以档案学的研究通常会跳过研究方法和文献综述的环节,“在研究方法上,过多采用罗列法、移植法和哲學法”,[5]借用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而不讨论适用性,将辩证法原理当做万能模板。这种“百宝箱”式的研究方法,造成了论文重复率高和论文结构大同小异的学术现象。 4.评价方法不够多样。在以往的中国档案学理论评价过程中,人们习惯采用要求理论与事实相符合的事实评价的方法,然而档案管理实践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而非形成理论。“档案学理论研究虽取决于档案管理实践,但并不必要完全和档案管理实践形成绝对的映射关系,所以这种评价标准是存在逻辑及困境的,导致无法说明学科结构、功能等深层次的问题。”[6]此外,现有的档案学术评价方法基本上是以定量的工具评价为主,定性的价值评价不足。现有的档案学术评价中一项重要的指标就是影响因子。美国文献学家尤金·加菲尔德提出了著名的加菲尔德引文集中定律,认为大量的引文都集中在某一学科的一小部分核心期刊中,核心期刊的集合可代表所有学科的核心。这种评价方式以评价数据库中的引文数据为基础,仅凭引文数据作为参考数据不够全面,会导致评价结果的片面。
(二)档案学术非理性评价产生的原因
1.评价体制的行政化。学术评价是资源流向档案科研机构或高校档案专业的中介,一方面关系到以政府为代表的权力机关对学术资源的分配;另一方面关系到档案学术研究机构和人员即学术的生产,而评价体制是规范和约束两者关系的关键。“我国国家科研资源的配置由行政权力部门主导,学术机构缺乏独立性,行政权力的膨胀侵蚀学术权力的空间。”[7]学术评价作为学术资源竞争的中介,必然会受到行政权力的控制,这种行政干预下的评价体制导致学术评价的目的发生偏转,档案学者们的学术初心和现实利益之间产生博弈,容易造成档案学术评价中的投机现象,出现评价不公、监督缺位、暗箱操作的问题。
2.评价手段的信息化。信息技术的发展为量化提供了条件。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曾经说过:“在大量无法掌握的合理性的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面前,机器越来越聪明,人越来越笨。”[8]随着学科间交叉地带的增多,越来越多的跨学科研究超出了专家的认知范围。论文数量的海量增长也让传统的内容评议、定性分析变得力不从心。而信息技术可以帮助人们对这些海量的信息进行分析存储,保证了数据的客观准确,于是各种学术机构都开始借助信息技术研制期刊排行榜,“1992年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诞生后中国已产生了七大人文社会科学评价机构与体系。”[9]这种过度依赖粗颗粒的量化指标评价学术成果,对传统的定性评价造成了冲击。
3.评价理论的机械化。“一个国家的档案学理论,应根植于本国档案实践与文化的土壤,对于西学理论的推崇,遮蔽了我们对中国档案实践异构性的认识。”[10]相对于欧美国家,我国学术评价的官学关系更加紧密。“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黄安年教授曾从十方面总结过当时官学一体化的倾向,其中提到了学术机构管理的衙门化和学术评价中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11]目前,档案学术评价本土化理论数量较少,代表性著作有李财富的《中国档案学史论》、胡鸿杰的《化腐朽为神奇:中国档案学评析》、周林兴的《中国档案学术生态研究》等。档案学术评价理论的类型不够丰富、实践应用性偏弱,还没有发展成完善统一的理论体系。发挥主要作用的还是西方学术期刊定量评价的三大理论基础:“文献离散定律”“引文集中定律”和“文献老化指数及引文峰值理论”。
三、档案学术理性评价的制度保障
(一)建立健全同行评议制度
2011年11月7日教育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意见》中提出,要建立透明公开的评价机制,采取同行评价的同时推进国际同行评价。美国高校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同行评议制度广泛应用于教师学术水平评价,在教师进行人员聘用、岗位晋升和职称评定时充分吸取本专业和校外学术同行的建议。参考美国高校的做法,我国档案学术同行评议制度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规定:第一,要推进档案学术评议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对区域和国家范围内的档案同行评议委员会数量做出具体要求,出台鼓励档案学术同行参与档案学术评议专门委员会的政策。第二,要明确委员会成员的设置要求。可采用民主选举的形式,从资质较高的档案学专家中选举,也可将选举范围扩大至区域内全体档案专业学者包括档案实践部门人员。但是要将申请学术评价的人员排除在委员会备选人员之外。第三,要保障同行评议程序的透明公开,对委员会成员选举和同行评议的过程做出定期公示的要求,加大媒体曝光,为委员会内外的专家学者提供追溯和建议的依据。第四,要综合考量外界同行的评判结果。可通过聘请外部评议员或问函形式征求外部专家意见,评价过程中可要求被评者提供一定数量的外部推荐人及推荐信,推荐信数量设定随级别提升而增多。
(二)逐步试行专门评价机构制度
“目前国内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评价机构大多有政府部门管理和控制,但是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已经为我们提供了建立专门评价机构的经验。”[12]第三方评价机构独立于政府和高校,同时接受政府和高校的监督,能够保障学术评价结果的专业和评价过程的透明、公正。档案专门评价机构制度需要从机构构成要素、确立条件的划定、权力的行使范围、监督管理部门等方面筹谋,通过福利待遇吸引同行专家的加入,为保障第三方评价机构的人员素质,应对其对进行能力认定和培训。通过官方档案学术评价机构的改造,鼓励档案学术社团开展学术评价,培育高校间的档案学术评价机构,推动政府和高校外的第三方学术评价机构的建立。在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框架下,将档案学术评价机构从行政部门和科研机构中剥离出来,解除隶属关系,重建治理结构。发挥档案学术社团的作用,利用学术社团的专业资源自主开展学术评价。大力培育高校间的自治评价机构,例如北美研究型大学联盟,任何学校都可以申请加入,联盟学校共同建立一套自己的标准开展学术评价。在档案专门评价机构制度的制定过程中,要严格规范机构专家成员的聘用和选拔条件,从不同地域、不同高校或科研机构选拔成员,并实行定期的轮换制,保障专门评价机构内部成员的廉洁。
(三)引入学术评价的“代表作”制度
学术评价的“代表作”制度在国外高校学术评估中早已通行,是指基于对参评者提交的代表性成果的评价,以此评价科研人员的学术能力和贡献力。“被评者自行提交代表成果,经相关评价机构或专家评审,判断其代表成果在专业领域内的质量水平和学术贡献,不再以量化的指标进行科研成果的考核。”[11]近年来,国内高校和学界对“代表作”制度产生了极大的关注,以复旦大学为代表的高校已经率先开始尝试“代表作”制度。2011年复旦大学开始在全校针对教授职称的评定推行“代表作”制度,要求被评人选择1-3篇代表性学术成果进行提交。学术成果首先在校内进行学院级别的学术评价,评估质量达标后,再由学校提交给校外知名专家以匿名形式进行二次评价,外审专家的选择是随机抽选,可以保障评价主体的流动性,防止徇私舞弊。最后学校根据校外专家意见,形成评价结果。[13]档案学术的评价也可引入这种做法:“被评者自行提交代表成果,经相关档案评价机构或专家评审进行内部和外部两次匿名评审,判断其代表成果在专业领域内的质量水平和学术贡献,不再以量化的指标进行档案科研成果的考核。”[14]外审专家进行随机抽选,保障评价主体的流动性,防止徇私舞弊。相较于之前参评者必须在规定年限内撰写一部著作、一定数量的核心期刊論文并主持两个省部级以上项目的要求,“代表作”制度的设置充分尊重了学术研究的规律,打破了固定年限内的评价周期,是一种“重质量、轻数量”的评价制度,能够引导档案学术的创新发展,打造档案学术精品。 (四)建立学术评价机构准入和退出制度
“机构准入制度是国家对评价机构主体资格的确立及审核的法律制度。”[15]档案学术评价机构制度中应明确公开评价机构的确立条件、责任、要求以及违规惩处机制,同时应该说明评价机构资格审查的主管单位,审查流程和规范。政府职能部门通过控制评价机构的注册条件,决定是否批准评价机构的确立,防止出现评价机构之间无序竞争、无资竞争和过度竞争的局面,还可避免由于评价机构源头控制不严出现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退出制度是政府职能部门对于已经具备评价机构资格,却出现违反评价制度或评价质量低等问题,对档案学术评价体系造成不良影响,从而取消其学术评价资格并强制其退出学术评价体系的制度。档案学术评价机构退出制度的建立,可以实现档案学术评价机构之间的优胜劣汰,优化档案学术评价资源配置,保护档案学术评价生态环境,准入和退出制度的建立要秉持“入口严、出口松”的原则,依据档案学术评价机构的发展情况不断更新细化,与时俱进地把控档案学术评价机构的资质,加大档案学术评价违规成本,保障档案学术评价的有序性和规范性,提升档案学术评价机构的良性竞争和创新发展。
(五)加强学术评价的回避和监督制度
档案学术评价的回避与监督制度的建立是对评价专家、评价机构等评价主体的一种权力控制。档案学术评价关乎档案学术发展的各个方面,关乎档案学者的切身利益,档案学术的评价权控制着中国档案学术的导向。“目前开展档案学术评价的机构以受官权控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教育部下属高等院校为主,科研和高校与学术研究、学术期刊联系密切。”[14]为解决评价权力的過于集中,需要通过评价过程的监督实现评价权力的制衡。档案学术评价的回避和监督制度是档案学术评价程序正义的保障。回避制度要求与被评价主体有裙带关系或利害关系的人群不得参与相关学术评价活动,要加强学术思想引领,培养档案学术共同体的学术自觉,规避社会关系的影响,保障参评者之间的公平竞争。监督制度是档案学术评价民主性的充分发挥,通过制度形式要求评价机构公开评价的规则、程序和结果,接受来自国内外档案学术群体和个人的监督、批评和质疑,制约档案评价机构的权力。要通过积极创造良好的学术交流环境,畅通学术交流渠道,调动档案学者的参与性,为档案学术评价的监督提供有效保障。
结语
档案学术的理性评价关乎档案学术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得到学界更多的关注。除了档案学术理性评价的制度保障之外,档案学术的理解性评价还可以从评价共同体的建构、评价指标的设计、评价对象的拓展等诸多方面继续探索,然而最重要的是培养档案学者的学术自觉,重拾档案学者的学术初心,继承档案学前辈的学术精神,正如冯惠玲教授对《档案学经典著作(丛书)》的评价:“去除偏激与盲从,以温情与敬意,接过前贤留下的珍贵学术遗产,领略其中的学识智慧和创新精神,以解决时代发展面临的新的学术问题,建立新的学术典范。”[17]
注释及参考文献:
[1]邢丽泉.工具理性的滥觞对大学生思想的冲击及应对策略分析[J].经济师,2010(6):125.
[2]陈燕,崔金贵.学术评价中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主导成因及平衡机制[J].清华大学学报,2012(6):145.
[3]任越.基于主体认识视角的当代中国档案学术研究[M].上海:上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0:2.
[4]叶继元.学术规范通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47.
[5]傅荣校,何嘉荪.关于建国后我国档案学若干问题的评论:两个学者的对话[J].档案管理,2007(1):12-20.
[6]胡鸿杰.化腐朽为神奇:中国档案学评析[M].上海:上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1:149.
[7]吕红,毕红静.我国高校的被行政化、自行政化与去行政化[J].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48(2):128-132.
[8]霍克海默,阿多尔诺.启蒙辩证法[M].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260.
[9][11]张耀铭.学术评价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其治理[J].清华大学学报,2015(6):79.
[10]宗培岭.档案学理论与理论研究批评[J].档案学通讯,2006(2):4-10.
[12]袁清,姚威.国外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制度及其启示[J].评价与管理,2016,14(1):55-58.
[13][14]梁亚民.大学学术评价与期刊评价之反思[J].图书与情报,2013(1):84-89.
[15][16]张耀铭.学术评价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其治理[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30(6):73-88.
[17]《档案学通讯》杂志社.档案学经典著作:第1卷[M].上海:上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3:3.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图书情报档案系
关键词:档案学术理性评价评价制度
Abstract:This article studies the composition of academic rational evaluation of archiv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hilosophical sociology, through the comparisonofthe"coreconnotationsofsci? entism"and "scientific spirit", we can find out the true meaning of academic evaluation of archives. On this basis, it analyzes the irrational phenomena and causes of academic evaluation of archives.And from the peer review system, special evaluation agency system, "representative work" system, access and exit system, avoidance and supervision system, the system guarantee of academic rational evaluation of archives is put forward.
Keywords: Archives academic;Rational evalua? tion; Evaluation system
一、科学与理性的概念辨析
西方启蒙运动开启了以科学为标签的理性时代,然而随着理性时代的发展,科学的内涵发生了“科学主义”与“科学精神”的分化。“科学主义”与“科学精神”有着本质的区别。“科学精神”是科学活动中必须遵循的理性精神,即对理性、客观、公正、批判的不懈追求;“科学主义”是将自然科学的研究理念与方法无差别地强加于社会科学的刻板主义。复旦大学教授俞吾金曾提到:“科学精神”是一个褒义词,是一种在科学活动中认为真理高于一切的精神,而“科学主义”是在科学技术大发展的背景下产生的,是把只适合于自然科学研究的观念和方法无条件地推广到所有的领域中的刻板主义。这种学术价值观直接导致了中国人文科学的盲目科学化和人文精神的弱化,学术评价也开始误入了“科学主义”的歧途,产生了以评价主体局限、评价方式过度量化、评价内容单一、评价指标片面为具体表现的学术评价失范现象,这种“科学主义”的评价显然是一种非理性的评价方式。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最先提出理性的概念,他指出理性的概念是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两种“合理性”概念的统一。工具理性是指“通过精确计算功利的方法最有效达至目的的理性,是一种以工具崇拜和技术主义为生存目标的价值观,所以又叫功效理性。”[1]价值理性是“人类对价值和价值追求的一种自觉意识,是在理性认知基础上对价值及价值追求的自觉理解和把握。”[2]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是合理性评价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而“科学主义”的指导思想会导致评价体系中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断裂,出现工具理性凌驾于价值理性之上的理性异化。因此,本文通过剖析档案学术评价中的非理性现象及其原因,试图从中探索“科学精神”指引下档案学术理性评价的导向。
二、档案学术的非理性评价
(一)档案学术非理性评价的表现
1.评价队伍结构失衡。现有的档案学术评价主体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高校、科研机构、图书馆、出版社等学术机构通过发布档案学术权威排名目录的形式确定档案学科的核心期刊及高质量论文。这种以机构为单位的档案学术评价主体数量较丰富,且发展较完善。如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共同发起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研究中心和书报资料中心共同研制的《“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等。另一类是档案学者以文章和专著的形式对档案学术进行评价,这种以个人学者为单位的学术评价主体数量较少。目前活跃于档案学术评价的档案学者有严永官、马仁杰、胡鸿杰、陈永生、李财富、王协舟、周林兴等人,参与学术评价的学者队伍结构较为单一,整体呈现“南方多、北方少,高校学者多、实践部门少,资深学者多、青年学者少”的态势。
2.评价对象比例失调。档案学界普遍重视对档案学研究成果的评价,轻视对档案学人和档案学现象的评价。“对档案学术研究的评价,不单是对成果自身与社会效用的判断,更应当上升到主体认识的视野,从学术研究的主体性角度,去评价和剖析档案学术研究主体在认识和研究档案及档案现象过程中的行为合理性与科学性。”[3]档案学术主体是档案学术成果的创造者,他们的价值观和职业素养直接决定了档案学人的学术行为。依靠外在的约束条件净化学术环境,远没有唤醒档案学人的本心立竿见影。此外,档案学术的环境越来越复杂,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学术现象,而学界对于这些学术现象的评价意识还不是很高。这些现象的存在根源在哪里、是否有利于学术发展以及学界该如何应对等问题,都需要学者们集思广益的探讨与评价,这样才能够在新的历史时期引导档案学术健康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3.评价指标不够全面。档案学术的评价指标缺乏对研究程序、研究方法的关注,导致了学术研究中的程序失范现象。有学者将科研程序归纳为:“选定课题—调研文献—提出假说或观点—选择研究方法—制订计划—搜集专题资料—分析资料—撰写研究成果—发表成果等几个阶段。”[4]由于现有的档案学术评价没有将研究方法和前期调研等作为学术评价的硬性标准,所以档案学的研究通常会跳过研究方法和文献综述的环节,“在研究方法上,过多采用罗列法、移植法和哲學法”,[5]借用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而不讨论适用性,将辩证法原理当做万能模板。这种“百宝箱”式的研究方法,造成了论文重复率高和论文结构大同小异的学术现象。 4.评价方法不够多样。在以往的中国档案学理论评价过程中,人们习惯采用要求理论与事实相符合的事实评价的方法,然而档案管理实践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而非形成理论。“档案学理论研究虽取决于档案管理实践,但并不必要完全和档案管理实践形成绝对的映射关系,所以这种评价标准是存在逻辑及困境的,导致无法说明学科结构、功能等深层次的问题。”[6]此外,现有的档案学术评价方法基本上是以定量的工具评价为主,定性的价值评价不足。现有的档案学术评价中一项重要的指标就是影响因子。美国文献学家尤金·加菲尔德提出了著名的加菲尔德引文集中定律,认为大量的引文都集中在某一学科的一小部分核心期刊中,核心期刊的集合可代表所有学科的核心。这种评价方式以评价数据库中的引文数据为基础,仅凭引文数据作为参考数据不够全面,会导致评价结果的片面。
(二)档案学术非理性评价产生的原因
1.评价体制的行政化。学术评价是资源流向档案科研机构或高校档案专业的中介,一方面关系到以政府为代表的权力机关对学术资源的分配;另一方面关系到档案学术研究机构和人员即学术的生产,而评价体制是规范和约束两者关系的关键。“我国国家科研资源的配置由行政权力部门主导,学术机构缺乏独立性,行政权力的膨胀侵蚀学术权力的空间。”[7]学术评价作为学术资源竞争的中介,必然会受到行政权力的控制,这种行政干预下的评价体制导致学术评价的目的发生偏转,档案学者们的学术初心和现实利益之间产生博弈,容易造成档案学术评价中的投机现象,出现评价不公、监督缺位、暗箱操作的问题。
2.评价手段的信息化。信息技术的发展为量化提供了条件。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曾经说过:“在大量无法掌握的合理性的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面前,机器越来越聪明,人越来越笨。”[8]随着学科间交叉地带的增多,越来越多的跨学科研究超出了专家的认知范围。论文数量的海量增长也让传统的内容评议、定性分析变得力不从心。而信息技术可以帮助人们对这些海量的信息进行分析存储,保证了数据的客观准确,于是各种学术机构都开始借助信息技术研制期刊排行榜,“1992年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诞生后中国已产生了七大人文社会科学评价机构与体系。”[9]这种过度依赖粗颗粒的量化指标评价学术成果,对传统的定性评价造成了冲击。
3.评价理论的机械化。“一个国家的档案学理论,应根植于本国档案实践与文化的土壤,对于西学理论的推崇,遮蔽了我们对中国档案实践异构性的认识。”[10]相对于欧美国家,我国学术评价的官学关系更加紧密。“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黄安年教授曾从十方面总结过当时官学一体化的倾向,其中提到了学术机构管理的衙门化和学术评价中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11]目前,档案学术评价本土化理论数量较少,代表性著作有李财富的《中国档案学史论》、胡鸿杰的《化腐朽为神奇:中国档案学评析》、周林兴的《中国档案学术生态研究》等。档案学术评价理论的类型不够丰富、实践应用性偏弱,还没有发展成完善统一的理论体系。发挥主要作用的还是西方学术期刊定量评价的三大理论基础:“文献离散定律”“引文集中定律”和“文献老化指数及引文峰值理论”。
三、档案学术理性评价的制度保障
(一)建立健全同行评议制度
2011年11月7日教育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意见》中提出,要建立透明公开的评价机制,采取同行评价的同时推进国际同行评价。美国高校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同行评议制度广泛应用于教师学术水平评价,在教师进行人员聘用、岗位晋升和职称评定时充分吸取本专业和校外学术同行的建议。参考美国高校的做法,我国档案学术同行评议制度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规定:第一,要推进档案学术评议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对区域和国家范围内的档案同行评议委员会数量做出具体要求,出台鼓励档案学术同行参与档案学术评议专门委员会的政策。第二,要明确委员会成员的设置要求。可采用民主选举的形式,从资质较高的档案学专家中选举,也可将选举范围扩大至区域内全体档案专业学者包括档案实践部门人员。但是要将申请学术评价的人员排除在委员会备选人员之外。第三,要保障同行评议程序的透明公开,对委员会成员选举和同行评议的过程做出定期公示的要求,加大媒体曝光,为委员会内外的专家学者提供追溯和建议的依据。第四,要综合考量外界同行的评判结果。可通过聘请外部评议员或问函形式征求外部专家意见,评价过程中可要求被评者提供一定数量的外部推荐人及推荐信,推荐信数量设定随级别提升而增多。
(二)逐步试行专门评价机构制度
“目前国内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评价机构大多有政府部门管理和控制,但是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已经为我们提供了建立专门评价机构的经验。”[12]第三方评价机构独立于政府和高校,同时接受政府和高校的监督,能够保障学术评价结果的专业和评价过程的透明、公正。档案专门评价机构制度需要从机构构成要素、确立条件的划定、权力的行使范围、监督管理部门等方面筹谋,通过福利待遇吸引同行专家的加入,为保障第三方评价机构的人员素质,应对其对进行能力认定和培训。通过官方档案学术评价机构的改造,鼓励档案学术社团开展学术评价,培育高校间的档案学术评价机构,推动政府和高校外的第三方学术评价机构的建立。在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框架下,将档案学术评价机构从行政部门和科研机构中剥离出来,解除隶属关系,重建治理结构。发挥档案学术社团的作用,利用学术社团的专业资源自主开展学术评价。大力培育高校间的自治评价机构,例如北美研究型大学联盟,任何学校都可以申请加入,联盟学校共同建立一套自己的标准开展学术评价。在档案专门评价机构制度的制定过程中,要严格规范机构专家成员的聘用和选拔条件,从不同地域、不同高校或科研机构选拔成员,并实行定期的轮换制,保障专门评价机构内部成员的廉洁。
(三)引入学术评价的“代表作”制度
学术评价的“代表作”制度在国外高校学术评估中早已通行,是指基于对参评者提交的代表性成果的评价,以此评价科研人员的学术能力和贡献力。“被评者自行提交代表成果,经相关评价机构或专家评审,判断其代表成果在专业领域内的质量水平和学术贡献,不再以量化的指标进行科研成果的考核。”[11]近年来,国内高校和学界对“代表作”制度产生了极大的关注,以复旦大学为代表的高校已经率先开始尝试“代表作”制度。2011年复旦大学开始在全校针对教授职称的评定推行“代表作”制度,要求被评人选择1-3篇代表性学术成果进行提交。学术成果首先在校内进行学院级别的学术评价,评估质量达标后,再由学校提交给校外知名专家以匿名形式进行二次评价,外审专家的选择是随机抽选,可以保障评价主体的流动性,防止徇私舞弊。最后学校根据校外专家意见,形成评价结果。[13]档案学术的评价也可引入这种做法:“被评者自行提交代表成果,经相关档案评价机构或专家评审进行内部和外部两次匿名评审,判断其代表成果在专业领域内的质量水平和学术贡献,不再以量化的指标进行档案科研成果的考核。”[14]外审专家进行随机抽选,保障评价主体的流动性,防止徇私舞弊。相较于之前参评者必须在规定年限内撰写一部著作、一定数量的核心期刊論文并主持两个省部级以上项目的要求,“代表作”制度的设置充分尊重了学术研究的规律,打破了固定年限内的评价周期,是一种“重质量、轻数量”的评价制度,能够引导档案学术的创新发展,打造档案学术精品。 (四)建立学术评价机构准入和退出制度
“机构准入制度是国家对评价机构主体资格的确立及审核的法律制度。”[15]档案学术评价机构制度中应明确公开评价机构的确立条件、责任、要求以及违规惩处机制,同时应该说明评价机构资格审查的主管单位,审查流程和规范。政府职能部门通过控制评价机构的注册条件,决定是否批准评价机构的确立,防止出现评价机构之间无序竞争、无资竞争和过度竞争的局面,还可避免由于评价机构源头控制不严出现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退出制度是政府职能部门对于已经具备评价机构资格,却出现违反评价制度或评价质量低等问题,对档案学术评价体系造成不良影响,从而取消其学术评价资格并强制其退出学术评价体系的制度。档案学术评价机构退出制度的建立,可以实现档案学术评价机构之间的优胜劣汰,优化档案学术评价资源配置,保护档案学术评价生态环境,准入和退出制度的建立要秉持“入口严、出口松”的原则,依据档案学术评价机构的发展情况不断更新细化,与时俱进地把控档案学术评价机构的资质,加大档案学术评价违规成本,保障档案学术评价的有序性和规范性,提升档案学术评价机构的良性竞争和创新发展。
(五)加强学术评价的回避和监督制度
档案学术评价的回避与监督制度的建立是对评价专家、评价机构等评价主体的一种权力控制。档案学术评价关乎档案学术发展的各个方面,关乎档案学者的切身利益,档案学术的评价权控制着中国档案学术的导向。“目前开展档案学术评价的机构以受官权控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教育部下属高等院校为主,科研和高校与学术研究、学术期刊联系密切。”[14]为解决评价权力的過于集中,需要通过评价过程的监督实现评价权力的制衡。档案学术评价的回避和监督制度是档案学术评价程序正义的保障。回避制度要求与被评价主体有裙带关系或利害关系的人群不得参与相关学术评价活动,要加强学术思想引领,培养档案学术共同体的学术自觉,规避社会关系的影响,保障参评者之间的公平竞争。监督制度是档案学术评价民主性的充分发挥,通过制度形式要求评价机构公开评价的规则、程序和结果,接受来自国内外档案学术群体和个人的监督、批评和质疑,制约档案评价机构的权力。要通过积极创造良好的学术交流环境,畅通学术交流渠道,调动档案学者的参与性,为档案学术评价的监督提供有效保障。
结语
档案学术的理性评价关乎档案学术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得到学界更多的关注。除了档案学术理性评价的制度保障之外,档案学术的理解性评价还可以从评价共同体的建构、评价指标的设计、评价对象的拓展等诸多方面继续探索,然而最重要的是培养档案学者的学术自觉,重拾档案学者的学术初心,继承档案学前辈的学术精神,正如冯惠玲教授对《档案学经典著作(丛书)》的评价:“去除偏激与盲从,以温情与敬意,接过前贤留下的珍贵学术遗产,领略其中的学识智慧和创新精神,以解决时代发展面临的新的学术问题,建立新的学术典范。”[17]
注释及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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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上海大学图书情报档案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