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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过去的一个世纪,饱览群书、博古通今者大有人在;精通多国语言、学贯中西者不乏其人。但钱钟书是独特的。睿智使他进得去,出得来,升堂入室;渊博使他站得高,看得透,热爱人生而超然物外,洞达世情而不染一尘。他被学术界誉为“文化昆仑”。当我们真正走近钱钟书的时候,也许你又会生出无限感慨。
骨子里的狂狷
有一种人外表温软,内心实则十分强悍,钱钟书即是一例。钱钟书之狂,在清华读书时就大肆显露。1929年,钱钟书考入清华大学,放言要“横扫清华图书馆”。从外文系毕业时,校方决定破格录取他留校。他一口拒绝了,对人家说:“整个清华没有一个教授够资格当钱某人的导师。”钱钟书对同辈学人也多有臧否。他对胡适派的文学史考证和陈寅恪式的以诗证史,均深表不满。林语堂提倡幽默文学,钱钟书大加嘲讽,说:“自从幽默文学提倡以来,卖笑变成了文人的职业。”1992年,安迪先生到钱钟书府上拜望,请教对几位文化名人的看法,他的评价几乎全是负面的:对王国维,说一向不喜欢此人的著作;对陈寅恪,说陈不必为柳如是写那么大的书;对张爱玲,很不以为然;对鲁迅,说他的短篇小说写得非常好,《阿Q正传》则应加以修剪才好。
黄永玉在《北向之痛》中回忆,“四人帮”横行时,学部通知钱钟书去参加国宴,说“是江青同志点名要你去的”。钱钟书一再拒绝:“我很忙,我不去!”通报者只得讨饶:“可不可以说你身体不好,起不来?”钱立马回应:“不!不!不!我身体很好!哈!我很忙!”
【多维解读】
1.率真亦美。狂,容易让人想起狂妄;狷,容易让人想起耿直。当我们真正走近钱钟书这位文化大师的时候才顿然明白,他的狂,绝非通常意义上所讲的那种目空一切;相反,那是一种率真性情的自然流露。正如钱先生自己所言:“人谓我狂,不知我之实狷。”
2.艺高胆大。钱先生之狂,狂在才气,狂在学识,狂得汪洋恣肆,狂得令人折服。若非学贯中西,如何能够对林语堂、张爱玲等名家“说三道四”。姑且不论其观点是否偏颇,但能够指出其不足,没有非凡的德识学养与才情胆略,自然是做不到的。
令人惊叹的“大阿官”
钱钟书夫妇刚到牛津求学时,租住人家提供的伙食很差。妻子担心他总吃不饱影响健康,第一次独自处理活虾,剪虾须时被抽搐的虾吓得逃出厨房,说以后不吃了。他却说,虾不会像她那样痛,以后还是要吃的,由他来剪虾须好了。入住新居的第一个早晨,杨绛醒来,发现“拙手笨脚”的钱钟书竟然煮了蛋,烤了面包,热了牛奶,做了又浓又香的红茶……用一张床上用的小桌,径直将早餐端到妻子床前。从那以后,他们一同生活的日子——除了钱钟书有病的时候,这早饭总是钱钟书起来做给妻子吃的。
妻子怀孕时,他谆谆嘱咐:“我不要儿子,我要女儿——只要一个,像你的。”并郑重其事地早早陪妻子到产院订下单人病房,请院长介绍专家大夫。妻子产后住院期间,他每天到产院探望,时常苦着脸说:“我做坏事了。”不是打翻了墨水瓶,把房东家的桌布染了,就是砸了台灯,再不就是把门轴弄坏,门不能关了……幸好妻子总是回答他:“不要紧,我会洗”,“不要紧,我会修”。妻女出院的时候,他叫汽车来接。回到寓所,他炖了鸡汤,还剥了碧绿的嫩蚕豆,煮在汤里,盛在碗里,端给妻子吃。以致杨绛惊叹:钱家的人若是知道他们的“大阿官”能这般伺候产妇,不知该多么惊奇。
【多维解读】
1.真情动人。谁会想到,一个在学术上耿直得近乎狂妄的人,在家里、在妻子面前,竟然如此细腻,如此动情。通过这些细节,我们看到了这位文学大师背后芬芳四溢的美好情感。
2.美好习惯。在钱钟书一生中,有一个习惯他坚持了一生,那就是从他承诺的那一天起,一直为自己的爱人做早餐。这看起来似乎是一件小事,但对于像钱钟书这样的大忙人,这样笨手笨脚的人来讲,显得多么可爱而宝贵。
博学,已经成为一个传奇
在美国耶鲁大学为他举办的茶话会上,他洋洋洒洒,应付自如,迷倒了所有与会者。据一位与会学者回忆:“钱钟书博学强识,出口成章,把许多美国人都惊住了。他在茶话会上,提及某一位英语诗人,就用优美的英文背诵一段这位诗人的诗作;提及另一位德国诗人,就用标准德文背诵了他的一篇作品;再提及一位拉丁诗人,也能用拉丁文来背诵一段。这些诗人不见得是什么大诗人,提及的作品也未必是他们的重要之作,但钱钟书都能流利背出。”钱钟书就是这样的一位大学者,他不但能将他的才华写进书里,而且在现实生活中也时时流溢出来,令世人为之惊佩与赞叹。
钱钟书的声誉波及海外。有外国记者说:“来到中国,有两个愿望:一是看看万里长城,二是见见钱钟书。”上世纪80年代初,著作等身的哈佛大学教授哈里·莱文应邀来华,计划中就包括拜见钱钟书。见面那天,钱亲自开门,对莱文笑嘻嘻道:“啊,你是来参观这个神话动物……中国的高级知识分子……哈哈!”交流中,两人在世界文化版图上纵横驰骋,相谈甚欢。然而,回程路上,莱文坐在车里闷闷不乐,直到最后才冒出一句:“我自惭形秽!我所知道的一切,他都在行。可他还有一个世界,而我对其却一无所知!”
【多维解读】
1.海纳百川。作为学者,钱钟书无疑是一座博学的丰碑。他不仅饱览群书,博古通今,还善于借鉴,学贯中西。正是这种海纳百川的宏阔,让他拥有令世人无限仰慕的才华。
2.积淀生命。如果没有早年不懈的学习,对几个国家的语言自然做不到脱口而出;如果没有长期的积累,那些国外诗人们的妙句佳文又何以能信手拈来。生命是一杯酒,它是在时光的地窖中酿制的。长年的积累,让钱先生如佳酿般芬芳四溢。
少年时那场挨打
十四岁时,钱钟书考入苏州桃坞中学,这是美国圣公会办的教会学校。在这所几乎全部用英语讲课的学校里,钱钟书喜欢上了英语,他的英语成绩在班上总是第一。那时,他已经读了很多林纾翻译的外国小说,他把林纾翻译的哈葛德、狄更斯等人的作品读了一遍又一遍。这年,钱钟书的父亲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寒假没回家。没有严父管教,钱钟书非常快活。他借了大批的《小说世界》《红玫瑰》《紫罗兰》等刊物,读得很痛快。
骨子里的狂狷
有一种人外表温软,内心实则十分强悍,钱钟书即是一例。钱钟书之狂,在清华读书时就大肆显露。1929年,钱钟书考入清华大学,放言要“横扫清华图书馆”。从外文系毕业时,校方决定破格录取他留校。他一口拒绝了,对人家说:“整个清华没有一个教授够资格当钱某人的导师。”钱钟书对同辈学人也多有臧否。他对胡适派的文学史考证和陈寅恪式的以诗证史,均深表不满。林语堂提倡幽默文学,钱钟书大加嘲讽,说:“自从幽默文学提倡以来,卖笑变成了文人的职业。”1992年,安迪先生到钱钟书府上拜望,请教对几位文化名人的看法,他的评价几乎全是负面的:对王国维,说一向不喜欢此人的著作;对陈寅恪,说陈不必为柳如是写那么大的书;对张爱玲,很不以为然;对鲁迅,说他的短篇小说写得非常好,《阿Q正传》则应加以修剪才好。
黄永玉在《北向之痛》中回忆,“四人帮”横行时,学部通知钱钟书去参加国宴,说“是江青同志点名要你去的”。钱钟书一再拒绝:“我很忙,我不去!”通报者只得讨饶:“可不可以说你身体不好,起不来?”钱立马回应:“不!不!不!我身体很好!哈!我很忙!”
【多维解读】
1.率真亦美。狂,容易让人想起狂妄;狷,容易让人想起耿直。当我们真正走近钱钟书这位文化大师的时候才顿然明白,他的狂,绝非通常意义上所讲的那种目空一切;相反,那是一种率真性情的自然流露。正如钱先生自己所言:“人谓我狂,不知我之实狷。”
2.艺高胆大。钱先生之狂,狂在才气,狂在学识,狂得汪洋恣肆,狂得令人折服。若非学贯中西,如何能够对林语堂、张爱玲等名家“说三道四”。姑且不论其观点是否偏颇,但能够指出其不足,没有非凡的德识学养与才情胆略,自然是做不到的。
令人惊叹的“大阿官”
钱钟书夫妇刚到牛津求学时,租住人家提供的伙食很差。妻子担心他总吃不饱影响健康,第一次独自处理活虾,剪虾须时被抽搐的虾吓得逃出厨房,说以后不吃了。他却说,虾不会像她那样痛,以后还是要吃的,由他来剪虾须好了。入住新居的第一个早晨,杨绛醒来,发现“拙手笨脚”的钱钟书竟然煮了蛋,烤了面包,热了牛奶,做了又浓又香的红茶……用一张床上用的小桌,径直将早餐端到妻子床前。从那以后,他们一同生活的日子——除了钱钟书有病的时候,这早饭总是钱钟书起来做给妻子吃的。
妻子怀孕时,他谆谆嘱咐:“我不要儿子,我要女儿——只要一个,像你的。”并郑重其事地早早陪妻子到产院订下单人病房,请院长介绍专家大夫。妻子产后住院期间,他每天到产院探望,时常苦着脸说:“我做坏事了。”不是打翻了墨水瓶,把房东家的桌布染了,就是砸了台灯,再不就是把门轴弄坏,门不能关了……幸好妻子总是回答他:“不要紧,我会洗”,“不要紧,我会修”。妻女出院的时候,他叫汽车来接。回到寓所,他炖了鸡汤,还剥了碧绿的嫩蚕豆,煮在汤里,盛在碗里,端给妻子吃。以致杨绛惊叹:钱家的人若是知道他们的“大阿官”能这般伺候产妇,不知该多么惊奇。
【多维解读】
1.真情动人。谁会想到,一个在学术上耿直得近乎狂妄的人,在家里、在妻子面前,竟然如此细腻,如此动情。通过这些细节,我们看到了这位文学大师背后芬芳四溢的美好情感。
2.美好习惯。在钱钟书一生中,有一个习惯他坚持了一生,那就是从他承诺的那一天起,一直为自己的爱人做早餐。这看起来似乎是一件小事,但对于像钱钟书这样的大忙人,这样笨手笨脚的人来讲,显得多么可爱而宝贵。
博学,已经成为一个传奇
在美国耶鲁大学为他举办的茶话会上,他洋洋洒洒,应付自如,迷倒了所有与会者。据一位与会学者回忆:“钱钟书博学强识,出口成章,把许多美国人都惊住了。他在茶话会上,提及某一位英语诗人,就用优美的英文背诵一段这位诗人的诗作;提及另一位德国诗人,就用标准德文背诵了他的一篇作品;再提及一位拉丁诗人,也能用拉丁文来背诵一段。这些诗人不见得是什么大诗人,提及的作品也未必是他们的重要之作,但钱钟书都能流利背出。”钱钟书就是这样的一位大学者,他不但能将他的才华写进书里,而且在现实生活中也时时流溢出来,令世人为之惊佩与赞叹。
钱钟书的声誉波及海外。有外国记者说:“来到中国,有两个愿望:一是看看万里长城,二是见见钱钟书。”上世纪80年代初,著作等身的哈佛大学教授哈里·莱文应邀来华,计划中就包括拜见钱钟书。见面那天,钱亲自开门,对莱文笑嘻嘻道:“啊,你是来参观这个神话动物……中国的高级知识分子……哈哈!”交流中,两人在世界文化版图上纵横驰骋,相谈甚欢。然而,回程路上,莱文坐在车里闷闷不乐,直到最后才冒出一句:“我自惭形秽!我所知道的一切,他都在行。可他还有一个世界,而我对其却一无所知!”
【多维解读】
1.海纳百川。作为学者,钱钟书无疑是一座博学的丰碑。他不仅饱览群书,博古通今,还善于借鉴,学贯中西。正是这种海纳百川的宏阔,让他拥有令世人无限仰慕的才华。
2.积淀生命。如果没有早年不懈的学习,对几个国家的语言自然做不到脱口而出;如果没有长期的积累,那些国外诗人们的妙句佳文又何以能信手拈来。生命是一杯酒,它是在时光的地窖中酿制的。长年的积累,让钱先生如佳酿般芬芳四溢。
少年时那场挨打
十四岁时,钱钟书考入苏州桃坞中学,这是美国圣公会办的教会学校。在这所几乎全部用英语讲课的学校里,钱钟书喜欢上了英语,他的英语成绩在班上总是第一。那时,他已经读了很多林纾翻译的外国小说,他把林纾翻译的哈葛德、狄更斯等人的作品读了一遍又一遍。这年,钱钟书的父亲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寒假没回家。没有严父管教,钱钟书非常快活。他借了大批的《小说世界》《红玫瑰》《紫罗兰》等刊物,读得很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