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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从认知角度分析了话语交际过程中信息引入所经历的阶段和具体步骤,并通过不同语料实例提出此过程所遵守的“最大价值原则”, 即在信息發出者看来,发出信息的量与详尽程度应在话语接收者的认知域中引起最大限度的共鸣与响应,从而使其在最大限度上发挥价值。本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讨论了信息引入过程中的语用修正过程和极限状态。
【关键词】信息引入;交际;最大价值原则
1 引言
人们的交际过程一直是语用领域学者们研究的重点和热点,学者们致力于总结交际过程中所应遵守的各种规律和原则,尤其对交际过程中信息发出者发出信息的量进行了探讨。“Logic and Conversation”一文认为人们在谈话中遵守的合作原则包括四个范畴,每个范畴又包括一条准则和一些次准则,即:量的准则;质的准则;关系准则;方式准则。(Grice 1975)列文森在对格赖斯理论进行发展的基础上提出了会话含义三原则:(1)量原则;(2)信息原则;(3)方式原则(Levinson, 1987:12)。
我们发现格赖斯理论与以列文森提出的会话含义三原则为代表的新格赖斯理论对人们言语交往过程中会话参与者所遵循的原则进行了探讨,并分别涉及了说话人与受话人所遵循的原则。并对说话人所发出信息的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合作原则中量的准则规定:(1)所说的话应该满足交际所需的信息量;(2)所说的话不应超出交际所需的信息量。
会话含义三原则的信息原则中说话人准则规定了最小极限化准则,即在交际过程中,交际双方只发出最小极限的语言信息,只要能达到交际目的即可。
审视这些原则我们发现,相应的准则都是从交际结果的语用角度去总结信息发出的规律,并未从信息发出的过程进行分析。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仍然会面对一些问题,如:如何去判定格赖斯理论中所阐述的交际所需信息量?如何确定会话含义三原则中说话人对交际过程中所发出语言信息的极限?我们将在本文中讨论这些问题。
2 信息引入的“最大价值原则”
通过对会话语料的调查和分析,我们认为在言语交际过程中,对信息量的判断由说话者来完成,该信息量的判断依据为说话人对听话人身份与所说主题相关度的判定。若从认知角度对说话人发出信息的量进行分析,说话人在言语交际过程中对自己发出信息的量与详尽程度进行控制不仅受到上述准则和经济原则的作用,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希望所发出的信息在对方认知域中发挥最大价值”这一理念的影响,我们在这里可以姑且将之命名为“最大价值原则”,即在信息发出者看来,发出信息的量与详尽程度应在话语接收者的认知域中引起最大限度的共鸣与响应,从而使其在最大限度上发挥价值。
在信息发出者向交际语境中引入新信息之前,他会对信息接收者认知域中的百科知识和信息接收者身份与谈论主题相关度进行估计判断,并断定此处引入的信息在对方的百科知识和认知域情景语境中也一定存在并能够引起最大限度的共鸣与回应。这一判断是信息发出者对其话语价值衡量的基础,也是决定所发出信息量多少的依据。信息价值的衡量结果将直接决定新信息是否发出与量的多少。在言语交际过程中,一方问题的提出往往是篇章中新信息出现的标志,但对于相同的问题,相同的答案,经常会由于问话人身份的不同而出现不同的答案表现形式,这便是由于说话人对不同听话人认知域与身份相关度的判断结果有所不同。我们通过例子对此进行说明:
(1)A:昨天下午你和谁打球了?
B:说了你也不认识。
(2) C:昨天下午你和谁打球了?
B:一个同学。
(3) D:昨天下午你和谁打球了?
B:张三。
(1)(2)(3)分别为三个不同的人所提出的问题,由于问题回答者对话语接收者的认知域与身份相关度进行估测所得的结果不一样,所以在新信息引入过程中的选择也是不同的(在此处不考虑特殊的语用意图)。
(1)中A为一个与所问及话题没有关系的人(至少在B看来是这样)B在话语交际过程确定答案的形式和引入新信息之前对A的认知域进行了推测,结果判定A的认知域中不包括该问题答案的概念实体,该信息的引入并不会使A产生任何共鸣,如此评估结果使B对新信息引入过程的价值评判为低,所以取消了新信息引入的过程。
(2)中C为B的朋友但却不认识张三(至少在B看来是这样),B在话语交际过程进行新信息引入前对C的认知域和身份相关度进行了估测,结果判定C的认知域中不包括该问题的具体答案所对应的概念实体或对作为新信息引入的问题答案不感兴趣,该信息的引入不会使C产生共鸣,但问题答案“张三”所属群体概念存在于C的认知域中,此群体概念作为答案引入有可能会引起C的兴趣并使其产生共鸣,如此的评估结果使B对“张三”这一概念的引入过程评价为低,而对“张三所属群体”这一概念的引入过程评价为高,所以B选择“一个同学”这一信息作为答案引入交际过程,以尽可能引起对方的共鸣。
(3)中D为张三的妻子(这一点B是知道的或至少B认为是这样)B在话语交际过程中引入新信息前对D的认知域与身份相关度进行了估测,结果评定D的认知域中包括该问题的答案张三,并且“张三”这一概念实体与D有着紧密的联系很有可能引起D的巨大共鸣,如此评估结果使B对引入“张三”这一概念的过程的评价为高,于是B引入“张三”这一概念作为回答,以期在D那里取得最大限度的共鸣。
我们可以再去设想一个特殊的语用场景,E是一名警察,B是一名犯罪嫌疑人,昨天下午正是案发时间,B曾告诉E案发时间自己不在作案现场,在与人打球,此时发生如下对话:
E:昨天下午你和谁打球了?
B:张三,我小学同学,就住我家隔壁,我们每周都打,不信你们可以问他,我有他手机号码。
B在回答过程中,在确定所要引入的信息之前,对话语接收者进行评估,认为警察E会对自己提供的信息进行取证核实,E的认知域中现在也许不包括“张三”这一概念实体,但在审讯过程中,这些信息均将得到重视并加以核实从而出现在E的认知域并引起共鸣、发挥价值,从而证明自己不在案发现场的事实,所以B才会在引入新信息的过程中通过对答案相关细节信息的阐述,尽可能增加话语的信息量与清晰度。 3 信息引入过程中的语用修正过程
正如前文所述,交际过程中由一方提出的问题常常是新信息即将引入的标志,信息发出者对信息接收者认知域的判断是一个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过程,该过程完全由信息发出者凭借自己的认知结果去判断,这说明这一过程是一个主观的过程,但判断的结果基于与信息接收者相关的客观事实,这说明这一过程也是一个客观的过程。所以,我们认为当向语境中引入新信息之前,信息发出者对接收者认知域的判断是一个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相互结合的过程。正是由于这一过程中有主观因素的存在,所以,在信息引入的过程中存在信息发出者主观判断失误的可能性。
在交际的过程中,如果信息发出者对信息接收者认知域和信息接收者身份与话题相关度判断有误,信息接收者会继续发出信息对信息发出者的判断结果进行调整进而对整个交际过程进行语用修正。
下面我们通过以下交际场景对上述过程进行分析。
A:同学,请问王建去哪里了?
B:他出去了。
A:我是他父亲,特地来北京看他。
B:啊,叔叔,王建去上体育课了,今天他们系体能测试,(看看手表)應该半小时后回来,这是他的床。
A:好,谢谢你。
这是以宿舍为背景进行的对话,该交际过程以A提出的问题作为起始,问题的提出是新信息即将出现的标志,此后B一直处于答案即新信息发出者的状态。当A提出问题:“请问王建去哪里了”时,B在回答即引入新信息之前先对信息接收者A的认知域和身份与话题相关度进行了判断与评估,由于此时B对A的身份与来访目的一无所知,所以认为A是一个陌生人,与所谈论的话题“王建”呈现出低相关性,在B对A的认知域进行判断的过程中,认为对于陌生人A而言,“王建现在所处的具体位置”并不会引起A的共鸣与响应。于是,B仅向A提供了一个模糊的回答:“他出去了”,并认为这一回答所包含的较少的信息量与较差的清晰度与在B看来A的“陌生人”身份是相符的,足以在A的认知域中发挥最大的价值。正如前文所述,B对A的这一判断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主观的过程,所以存在判断失误的可能性。当B对A的判断出现失误与客观事实不相符时,这一失误便直接表现在交际过程中B所引入的信息中,以使信息接收者A有所了解。当A在交际过程中未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时,便会向B提供更多的信息对B的判断结果进行调整进而对整个交际过程进行语用修正。此时,A说:“我是他父亲,特地来北京看他”,这一信息的提供使B对A的认知域和与身份相关度有了重新的判断,这一判断使信息发出者B意识到,他只有提供与话题相关的具有更大信息量和更高清晰度的信息才能够在信息接收者A的认知域中引起最大限度的共鸣与响应,于是他尽可能地引入与话题相关的信息:“王建去上体育课了,今天他们系体能测试,应该半小时后回来,这是他的床。”
由此例我们看出,交际过程中新信息的引入是信息发出者对信息接收者反复认知、判断的过程;当信息发出者在该过程中出现判断失误,交际过程中会有相应的语用过程进行修正,直至信息发出者对信息接收者认知域与身份相关度的判断符合客观实际,使所发出的信息在信息接收者的认知域中引起最大限度的共鸣与响应。
4 信息引入的极限状态
我们可以设想两种极端的话语接收者,在这种信息引入的极限状态下,我们发现“最大价值原则”仍然适用。第一种:信息发出者认为信息接收者的认知域为零,这样,话语发出者进行任何信息引入都是没有价值的,所以话语发出者不会引入任何信息,即“信息发出者”与“接收者”之间不会发生言语行为,这就好比在正常的语境下,没有人会“对牛弹琴”。第二种:信息发出者认为信息接收者的认知域无限大,或者信息发出者认为信息接收者的认知域与自己的认知域完全重合,这样,信息发出者所引入的任何信息都能够引起共鸣并具有最大价值,所以在交际过程中信息发出者会“不假思索”地引入任何信息。在实际生活中确实存在这样的现象,如对于信仰者而言,“神”往往是全知全能的,当二者处于交际双方的地位时,信息发出者会认为信息接收者的认知域是无限大的,所以在信仰者与神进行“交际”(如“祈祷”、“忏悔”的过程中),信仰者所要传递的信息选择是不受限制的,可以涉及信仰者所思所想所愿的任何方面和细节。此外,人们常常出现自言自语的情况,在此“交际”过程中,信息发出者认为信息接收者的认知域与自己的认知域完全重合(实际上也的确是完全重合的,因为信息接收者就是信息发出者自身),所以当人们自言自语时,这种“自身交际”过程中所引入信息的选择也是不受限制的,可以做到像“意识流”一样行进。
5 结语
综上,在人们交际过程中将信息引入交际语境时,信息发出者会依据“最大价值原则”在对信息接收者认知域和身份与话题相关度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发出信息的量和详尽程度,以保证在交际过程中所发出的信息能够引起信息接收者最大限度的响应与共鸣。当在此过程中信息发出者对信息接收者的情况判断出现失误时,信息接收者会通过新信息的引入对原信息发出者的判断进行语用修正,直至信息发出者的判断与客观实际相符。
参考文献
[1]吴炳章, 徐盛桓.认知语用学研究[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1.
[2]Grice H. Paul. Logic and Conversation[C]// Cole and J. L. Morgan(eds.). Syntax and Semantics. New York: Academic Press,1975.
[3]Levinson S. C. Pragmatics and the grammar of anaphora: A pragmatic reduction of binding and control phenomena[J]. Journal of Linguistics, 1987,23.
[4]Shen Zhiqi. The pragmatic study of deliberate misinterpretation in verbal communication[M].科学出版社,2011.
【关键词】信息引入;交际;最大价值原则
1 引言
人们的交际过程一直是语用领域学者们研究的重点和热点,学者们致力于总结交际过程中所应遵守的各种规律和原则,尤其对交际过程中信息发出者发出信息的量进行了探讨。“Logic and Conversation”一文认为人们在谈话中遵守的合作原则包括四个范畴,每个范畴又包括一条准则和一些次准则,即:量的准则;质的准则;关系准则;方式准则。(Grice 1975)列文森在对格赖斯理论进行发展的基础上提出了会话含义三原则:(1)量原则;(2)信息原则;(3)方式原则(Levinson, 1987:12)。
我们发现格赖斯理论与以列文森提出的会话含义三原则为代表的新格赖斯理论对人们言语交往过程中会话参与者所遵循的原则进行了探讨,并分别涉及了说话人与受话人所遵循的原则。并对说话人所发出信息的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合作原则中量的准则规定:(1)所说的话应该满足交际所需的信息量;(2)所说的话不应超出交际所需的信息量。
会话含义三原则的信息原则中说话人准则规定了最小极限化准则,即在交际过程中,交际双方只发出最小极限的语言信息,只要能达到交际目的即可。
审视这些原则我们发现,相应的准则都是从交际结果的语用角度去总结信息发出的规律,并未从信息发出的过程进行分析。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仍然会面对一些问题,如:如何去判定格赖斯理论中所阐述的交际所需信息量?如何确定会话含义三原则中说话人对交际过程中所发出语言信息的极限?我们将在本文中讨论这些问题。
2 信息引入的“最大价值原则”
通过对会话语料的调查和分析,我们认为在言语交际过程中,对信息量的判断由说话者来完成,该信息量的判断依据为说话人对听话人身份与所说主题相关度的判定。若从认知角度对说话人发出信息的量进行分析,说话人在言语交际过程中对自己发出信息的量与详尽程度进行控制不仅受到上述准则和经济原则的作用,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希望所发出的信息在对方认知域中发挥最大价值”这一理念的影响,我们在这里可以姑且将之命名为“最大价值原则”,即在信息发出者看来,发出信息的量与详尽程度应在话语接收者的认知域中引起最大限度的共鸣与响应,从而使其在最大限度上发挥价值。
在信息发出者向交际语境中引入新信息之前,他会对信息接收者认知域中的百科知识和信息接收者身份与谈论主题相关度进行估计判断,并断定此处引入的信息在对方的百科知识和认知域情景语境中也一定存在并能够引起最大限度的共鸣与回应。这一判断是信息发出者对其话语价值衡量的基础,也是决定所发出信息量多少的依据。信息价值的衡量结果将直接决定新信息是否发出与量的多少。在言语交际过程中,一方问题的提出往往是篇章中新信息出现的标志,但对于相同的问题,相同的答案,经常会由于问话人身份的不同而出现不同的答案表现形式,这便是由于说话人对不同听话人认知域与身份相关度的判断结果有所不同。我们通过例子对此进行说明:
(1)A:昨天下午你和谁打球了?
B:说了你也不认识。
(2) C:昨天下午你和谁打球了?
B:一个同学。
(3) D:昨天下午你和谁打球了?
B:张三。
(1)(2)(3)分别为三个不同的人所提出的问题,由于问题回答者对话语接收者的认知域与身份相关度进行估测所得的结果不一样,所以在新信息引入过程中的选择也是不同的(在此处不考虑特殊的语用意图)。
(1)中A为一个与所问及话题没有关系的人(至少在B看来是这样)B在话语交际过程确定答案的形式和引入新信息之前对A的认知域进行了推测,结果判定A的认知域中不包括该问题答案的概念实体,该信息的引入并不会使A产生任何共鸣,如此评估结果使B对新信息引入过程的价值评判为低,所以取消了新信息引入的过程。
(2)中C为B的朋友但却不认识张三(至少在B看来是这样),B在话语交际过程进行新信息引入前对C的认知域和身份相关度进行了估测,结果判定C的认知域中不包括该问题的具体答案所对应的概念实体或对作为新信息引入的问题答案不感兴趣,该信息的引入不会使C产生共鸣,但问题答案“张三”所属群体概念存在于C的认知域中,此群体概念作为答案引入有可能会引起C的兴趣并使其产生共鸣,如此的评估结果使B对“张三”这一概念的引入过程评价为低,而对“张三所属群体”这一概念的引入过程评价为高,所以B选择“一个同学”这一信息作为答案引入交际过程,以尽可能引起对方的共鸣。
(3)中D为张三的妻子(这一点B是知道的或至少B认为是这样)B在话语交际过程中引入新信息前对D的认知域与身份相关度进行了估测,结果评定D的认知域中包括该问题的答案张三,并且“张三”这一概念实体与D有着紧密的联系很有可能引起D的巨大共鸣,如此评估结果使B对引入“张三”这一概念的过程的评价为高,于是B引入“张三”这一概念作为回答,以期在D那里取得最大限度的共鸣。
我们可以再去设想一个特殊的语用场景,E是一名警察,B是一名犯罪嫌疑人,昨天下午正是案发时间,B曾告诉E案发时间自己不在作案现场,在与人打球,此时发生如下对话:
E:昨天下午你和谁打球了?
B:张三,我小学同学,就住我家隔壁,我们每周都打,不信你们可以问他,我有他手机号码。
B在回答过程中,在确定所要引入的信息之前,对话语接收者进行评估,认为警察E会对自己提供的信息进行取证核实,E的认知域中现在也许不包括“张三”这一概念实体,但在审讯过程中,这些信息均将得到重视并加以核实从而出现在E的认知域并引起共鸣、发挥价值,从而证明自己不在案发现场的事实,所以B才会在引入新信息的过程中通过对答案相关细节信息的阐述,尽可能增加话语的信息量与清晰度。 3 信息引入过程中的语用修正过程
正如前文所述,交际过程中由一方提出的问题常常是新信息即将引入的标志,信息发出者对信息接收者认知域的判断是一个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过程,该过程完全由信息发出者凭借自己的认知结果去判断,这说明这一过程是一个主观的过程,但判断的结果基于与信息接收者相关的客观事实,这说明这一过程也是一个客观的过程。所以,我们认为当向语境中引入新信息之前,信息发出者对接收者认知域的判断是一个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相互结合的过程。正是由于这一过程中有主观因素的存在,所以,在信息引入的过程中存在信息发出者主观判断失误的可能性。
在交际的过程中,如果信息发出者对信息接收者认知域和信息接收者身份与话题相关度判断有误,信息接收者会继续发出信息对信息发出者的判断结果进行调整进而对整个交际过程进行语用修正。
下面我们通过以下交际场景对上述过程进行分析。
A:同学,请问王建去哪里了?
B:他出去了。
A:我是他父亲,特地来北京看他。
B:啊,叔叔,王建去上体育课了,今天他们系体能测试,(看看手表)應该半小时后回来,这是他的床。
A:好,谢谢你。
这是以宿舍为背景进行的对话,该交际过程以A提出的问题作为起始,问题的提出是新信息即将出现的标志,此后B一直处于答案即新信息发出者的状态。当A提出问题:“请问王建去哪里了”时,B在回答即引入新信息之前先对信息接收者A的认知域和身份与话题相关度进行了判断与评估,由于此时B对A的身份与来访目的一无所知,所以认为A是一个陌生人,与所谈论的话题“王建”呈现出低相关性,在B对A的认知域进行判断的过程中,认为对于陌生人A而言,“王建现在所处的具体位置”并不会引起A的共鸣与响应。于是,B仅向A提供了一个模糊的回答:“他出去了”,并认为这一回答所包含的较少的信息量与较差的清晰度与在B看来A的“陌生人”身份是相符的,足以在A的认知域中发挥最大的价值。正如前文所述,B对A的这一判断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主观的过程,所以存在判断失误的可能性。当B对A的判断出现失误与客观事实不相符时,这一失误便直接表现在交际过程中B所引入的信息中,以使信息接收者A有所了解。当A在交际过程中未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时,便会向B提供更多的信息对B的判断结果进行调整进而对整个交际过程进行语用修正。此时,A说:“我是他父亲,特地来北京看他”,这一信息的提供使B对A的认知域和与身份相关度有了重新的判断,这一判断使信息发出者B意识到,他只有提供与话题相关的具有更大信息量和更高清晰度的信息才能够在信息接收者A的认知域中引起最大限度的共鸣与响应,于是他尽可能地引入与话题相关的信息:“王建去上体育课了,今天他们系体能测试,应该半小时后回来,这是他的床。”
由此例我们看出,交际过程中新信息的引入是信息发出者对信息接收者反复认知、判断的过程;当信息发出者在该过程中出现判断失误,交际过程中会有相应的语用过程进行修正,直至信息发出者对信息接收者认知域与身份相关度的判断符合客观实际,使所发出的信息在信息接收者的认知域中引起最大限度的共鸣与响应。
4 信息引入的极限状态
我们可以设想两种极端的话语接收者,在这种信息引入的极限状态下,我们发现“最大价值原则”仍然适用。第一种:信息发出者认为信息接收者的认知域为零,这样,话语发出者进行任何信息引入都是没有价值的,所以话语发出者不会引入任何信息,即“信息发出者”与“接收者”之间不会发生言语行为,这就好比在正常的语境下,没有人会“对牛弹琴”。第二种:信息发出者认为信息接收者的认知域无限大,或者信息发出者认为信息接收者的认知域与自己的认知域完全重合,这样,信息发出者所引入的任何信息都能够引起共鸣并具有最大价值,所以在交际过程中信息发出者会“不假思索”地引入任何信息。在实际生活中确实存在这样的现象,如对于信仰者而言,“神”往往是全知全能的,当二者处于交际双方的地位时,信息发出者会认为信息接收者的认知域是无限大的,所以在信仰者与神进行“交际”(如“祈祷”、“忏悔”的过程中),信仰者所要传递的信息选择是不受限制的,可以涉及信仰者所思所想所愿的任何方面和细节。此外,人们常常出现自言自语的情况,在此“交际”过程中,信息发出者认为信息接收者的认知域与自己的认知域完全重合(实际上也的确是完全重合的,因为信息接收者就是信息发出者自身),所以当人们自言自语时,这种“自身交际”过程中所引入信息的选择也是不受限制的,可以做到像“意识流”一样行进。
5 结语
综上,在人们交际过程中将信息引入交际语境时,信息发出者会依据“最大价值原则”在对信息接收者认知域和身份与话题相关度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发出信息的量和详尽程度,以保证在交际过程中所发出的信息能够引起信息接收者最大限度的响应与共鸣。当在此过程中信息发出者对信息接收者的情况判断出现失误时,信息接收者会通过新信息的引入对原信息发出者的判断进行语用修正,直至信息发出者的判断与客观实际相符。
参考文献
[1]吴炳章, 徐盛桓.认知语用学研究[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1.
[2]Grice H. Paul. Logic and Conversation[C]// Cole and J. L. Morgan(eds.). Syntax and Semantics. New York: Academic Press,1975.
[3]Levinson S. C. Pragmatics and the grammar of anaphora: A pragmatic reduction of binding and control phenomena[J]. Journal of Linguistics, 1987,23.
[4]Shen Zhiqi. The pragmatic study of deliberate misinterpretation in verbal communication[M].科学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