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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法制教育的主阵地,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做好学生的普法工作,自觉地学法、知法、守法,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核心课题。
一、学生学习法律的重要性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是当今法治社会的需要。学校教育中的道德与法制是相辅相承的关系,学生的一些不良的道德行为,很可能是导致违法犯罪的导火索。小学生的年龄小,心理、身理都还不够成熟,经验不足,加上他们好动的性格,因而在学习中会出现很多缺点和错误,在生活中会出现一些不加思维的不良的行为。毋以善小而不为,毋以恶小而为之。从小加强教育,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是做好教育的前题条件。
二、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一,加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学习,自觉做到知法、懂法、护法。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犯罪,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例如:有的个别学生经常欺负别的学生,从学校的角度,他违反了《小学生就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从法律角度,同时他也违法了,他侵犯了别人的人身自由权。学生知道了法律,就会运用法律正确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违法与犯罪,从而保护自己的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合法权益。
第二,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作为在校学生,他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6至12周岁之间,18周岁以下均為未成年人,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这一阶段的法律与道德教育至关重要,两条腿走路,走好了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走错了路也许会贻误终身,“一失足便成千古恨”。因而,作为教育工作者,要不时教给学生一定的法律知识,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学校重点要让学生知道一些法律法规,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违法者必究其责任,教师应通晓《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教师应经常给学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教给学生乘车时的安全和行走时的安全,注意学生的生命安全,保障他人的人身安全。
三、学校如何实施法制教育
第一、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从学习生活中抓起。
班主任是学校与学生进行沟通的主渠道,班主任的工作要做到细心、耐心,细心观察学生平时的一举一动,处理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要有耐心,晓之以礼,动之以情,要向你母一样送给学生春天般的温暖,你给予学生亲近,学生才能接受你的任何帮助,相信所有学生都成才,你信任学生,学生才能和你交谈心里话。任何时候,你都要设身处地为学生着想,你的学生还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要以健康的心理,从保护的角度对待学生的每一件小事。我们有一个学生,爱讲话,很调皮,一次活动中,老师有意让他参加活动,这位学生尽力去做了,并在活动中取得好成绩。这是一件让学生参与的小事,学生发展是多样化的,通过这次活动,学生潜移默化受到教育,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二,不良行为习惯是学生长期养成的,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下形成的。一些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源于家庭教育缺失,父母溺爱、外出务工、教育方式老化、本身文化素质不高等等诸多原因,是造成孩子心理歪曲的主要因素。教师是学生的第二任父母,要积极创造条件,多让学生参加一些的意义的活动,从正面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法制教育要经常化。心理学研究表明,学生的成长过程是一个曲线成长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学生的自我控制能力弱,容易出现反弹现象。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要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因而,法制教育要至始至终贯穿于整个教育活动过程中。
一、学生学习法律的重要性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是当今法治社会的需要。学校教育中的道德与法制是相辅相承的关系,学生的一些不良的道德行为,很可能是导致违法犯罪的导火索。小学生的年龄小,心理、身理都还不够成熟,经验不足,加上他们好动的性格,因而在学习中会出现很多缺点和错误,在生活中会出现一些不加思维的不良的行为。毋以善小而不为,毋以恶小而为之。从小加强教育,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是做好教育的前题条件。
二、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一,加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学习,自觉做到知法、懂法、护法。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犯罪,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例如:有的个别学生经常欺负别的学生,从学校的角度,他违反了《小学生就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从法律角度,同时他也违法了,他侵犯了别人的人身自由权。学生知道了法律,就会运用法律正确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违法与犯罪,从而保护自己的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合法权益。
第二,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作为在校学生,他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6至12周岁之间,18周岁以下均為未成年人,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这一阶段的法律与道德教育至关重要,两条腿走路,走好了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走错了路也许会贻误终身,“一失足便成千古恨”。因而,作为教育工作者,要不时教给学生一定的法律知识,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学校重点要让学生知道一些法律法规,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违法者必究其责任,教师应通晓《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教师应经常给学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教给学生乘车时的安全和行走时的安全,注意学生的生命安全,保障他人的人身安全。
三、学校如何实施法制教育
第一、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从学习生活中抓起。
班主任是学校与学生进行沟通的主渠道,班主任的工作要做到细心、耐心,细心观察学生平时的一举一动,处理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要有耐心,晓之以礼,动之以情,要向你母一样送给学生春天般的温暖,你给予学生亲近,学生才能接受你的任何帮助,相信所有学生都成才,你信任学生,学生才能和你交谈心里话。任何时候,你都要设身处地为学生着想,你的学生还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要以健康的心理,从保护的角度对待学生的每一件小事。我们有一个学生,爱讲话,很调皮,一次活动中,老师有意让他参加活动,这位学生尽力去做了,并在活动中取得好成绩。这是一件让学生参与的小事,学生发展是多样化的,通过这次活动,学生潜移默化受到教育,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二,不良行为习惯是学生长期养成的,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下形成的。一些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源于家庭教育缺失,父母溺爱、外出务工、教育方式老化、本身文化素质不高等等诸多原因,是造成孩子心理歪曲的主要因素。教师是学生的第二任父母,要积极创造条件,多让学生参加一些的意义的活动,从正面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法制教育要经常化。心理学研究表明,学生的成长过程是一个曲线成长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学生的自我控制能力弱,容易出现反弹现象。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要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因而,法制教育要至始至终贯穿于整个教育活动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