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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金融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可替代,通过调查分析县域金融服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积极探索,研究改进方法和解决方案,使得金融更好地为县域经济服务,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改变贫困地区落后面貌,是金融工作中值得关注的一个课题。
一、贫困地区县域发展及金融服务基本情况
(一)宁蒗县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宁蒗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在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得到了快速发展,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全县经济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国民经济呈平稳较快增长,经济总量跃上新的台阶,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2010年末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5亿元大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795元,五年实现翻一番,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8624元和1938元,2010年达到9592元和2387元,扣除物价增长因素后实际增幅分别为10%和17%,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质量有效改善。
宁蒗是一个由原始共耕制、奴隶制、封建领主制等多种社会形态,经过民主改革后一步跨入社会主义社会的特殊县份,由于这一特殊的县情所决定,加上地处边远贫困山区,虽然通过近年来的努力,全县经济社会发生了较大变化,但宁蒗经济总量小,发展基础差、底子薄,贫困程度深,与全省其他县相比,整体经济差距还很大,2010年全县生产总值绝对数位居全省129个县第110位。
(二)宁蒗县金融服务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截止2010年末,宁蒗县只有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四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13个网点。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22342万元,各项贷款余额50247万元,存贷比例仅为22.60%,2010年各项存贷款新增额分别为55561万元和16074万元,当年新增存款投放当地贷款的比例为29%,资金上存或外流现象严重,金融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不足。按贷款五级分类口径计算,2010年末不良贷款余额为1570万元,不良贷款率为3.12%,与往年相比处于较低水平,自2005年以来不良贷款率呈逐年下降趋势,资产质量不断得到改善。2010年末涉农贷款余额为42135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3.86%,金融机构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较大,支农服务功能不断显现。
近年来,随着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宁蒗县金融机构结合县情,在信贷投放过程中,开发出多样化的信贷品种,积极推广扶贫贴息贷款,林业贴息贷款,“贷免扶补”小额创业贷款等多种信贷产品,努力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目前宁蒗县开展扶贫贴息贷款、林业贴息贷款、“贷免扶补”小额创业贷款的金融机构主要为农村信用社,截止2010年末,扶贫贴息贷款余额为2000万元,林业贴息贷款余额2591万元,“贷免扶补”小额创业贷款余额372万元(2011年3月末为677万元),小额创业贷款增长明显。
宁蒗作为林业大县,林权抵押贷款的相关管理办法已经出台,民众林权证基本到户,交易平台已经建立,但受主客观条件的制约而无法开展,如评估人员不具备评估资质,无法评估,抵押登记手续无法完成等,加上保险公司对林业资产不开展保险业务,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致使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在宁蒗县迟迟难以开展。
(三)宁蒗县农村信用社改革情况
1.专项票据置换不良贷款处置情况。宁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05年12月1日获准认购专项中央银行票据1166万元,开始了改革进程。按置换顺序,置换不良贷款758万元,占专项中央银行票据认购额的65%,置换历年挂账亏损408万元,占专项中央银行票据认购额的35%。对置换出的不良贷款,宁蒗县农村信用社按照相关约定及要求,制定清收计划,全力处置,尽力清收。截至2011年3月末,专项央行票据置换资产处置金额656万元,剩余102万元尚未处置,专项票据置换不良资产处置比例达到86.54%;清收置换不良贷款194万元,专项票据置换不良资产清收变现比例达25.59%,清收已置换不良贷款均以现金形式清收,没有以抵贷资产清收的情况。
2.资本充足率。2010年末宁蒗县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为10.39%,达到了8%的监管标准,资本充足水平和资本稳定性较好。2011年3月末农信社资本充足率为7.95%,略低于监管标准。
3.资产质量。2010年末宁蒗县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为39776万元,五级不良贷款余额为1313万元,不良贷款率为3.3%;2011年3月末贷款余额45700万元,五级不良贷款余额1305万元,不良贷款率为2.86%,比上年末下降0.44个百分点。以改革前的2002年至2004年为例,不良贷款率(四级分类)分别为38.95%、34.86%、35.32%,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贷款收回风险较高。经过改革,置换了信用社部分不良贷款,使不良贷款得到有效控制,不良贷款率逐年下降,资产质量不断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4.贷款集中度。2011年3月末,宁蒗农信社单一客户授信集中度和最大十家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两项指标为27.57%和188.78%,高于10%和100%的监管要求,信贷资金投放不平衡、不协调,可能带来潜在的坏账风险,影响农村信用社的稳定发展。
5.支农服务。宁蒗县农村信用社结合我县实际,适时调整信贷政策,加大支农信贷工作。一是立足“三农”,服务城乡,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企业给予重点支持;二是结合“惠农一折通”工作,对信用好、经济条件好、惠农资金多的部分农户,适时发放农户小额和农户联保等多种形式的小额信用贷款;三是大力支持特色农业、烤烟、林业等支柱产业及养殖业。2010年末农村信用社涉农贷款余额为35383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8.96%,比年初增加15053万元,增长74.04%,农户贷款余额为20660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51.94%;2011年3月末涉农贷款余额为40291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8.16%,较上年末增加4908万元,增长13.87%,农户贷款余额为22604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49.46%;支农服务功能明显。宁蒗县农村信用社改革前,2002年至2004年涉农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61.11%、87.40%、88.63%,农村信用社一如既往地发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支农服务强劲。
6.盈利能力。2002年至2010年九年间,宁蒗县农村信用社税后净利润总额分别为-123、-142、-171、-120、-27、30、189、190、1148万元,经过改革,亏损不断减少,并逐步实现盈利,利润逐年增加,经营状况不断改善,但盈利水平仍有待提高。2010年末按照人行口径计算的资产利润率年度指标仅为1.79%,低于该年度全国农村信用社平均水平0.01个百分点,2011年3月末,资产利润率为0.39%,未达到监管指标要求,但月度指标只能体现现行盈利状况,不能说明整体盈利水平。
7.股金结构。2011年3月末,宁蒗县农村信用社股本金总额2326万元,投资股股金总额995万元,占股本金总额的42.78%,资格股股本金总额为1331万元,占股本金总额的57.22%,按照2011年末投资股与资格股占比分别达到80%、20%即为达标的考核标准,宁蒗农信社为实现该目标尚需进一步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此外,由于加大了资格股的清退力度,2011年1季度农信社股本金总额减少了121万元,股本金波动较大,股金稳定性差。
二、做好贫困地区县域金融服务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社会信用环境差,制约了银行信贷资金的投入
贫困地区信用环境不良,群众信用意识淡薄,还款意识不强,县域企业普遍存在信用观念淡薄,还贷意识差的现象,企业恶意逃废和悬空银行债务,致使大量银行信贷资金形成风险,商业银行依法收贷效果差,企业信用资源短缺以及地方行政干预,对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金融机构出于风险防范的考虑,“慎贷”现象普遍,贷款积极性不高,总的资金投放数量不大。以宁蒗县为例,很多县域企业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高,还贷意识差,个别企业主贷到款后寻求畸形消费,不良贷款比率呈上升趋势,金融机构不得不加大放贷审核力度。
(二)金融机构数量减少,县域金融出现萎缩,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不足
经过前几年对机构网点的撤并,目前宁蒗县金融机构只有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四家,全县15个乡镇中的11个无常设金融机构网点,金融服务只能采取流动服务的方式,服务能力不足。金融机构数量的减少,使地方企业贷款的渠道减少,金融组织体系中机构“缺位”,信贷资金运行主渠道“梗阻”,向地方经济的信贷投入逐年减少,给县域经济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同时,贫困乡镇金融机构的退出,给扶贫资金的发放和支农工作带来困难。
金融机构网点撤出后,宁蒗县农村信用社通过设立流动服务点在11个乡镇开展定期流动服务,人民银行创新POS机终端服务的功能,开展了惠农支付服务业务,缓解了农村金融服务缺失的问题,但农村群众享受基本金融服务的需求仍难以有效满足。
(三)贷款权限的上收,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基层金融机构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
由于贷款权限上收,目前基层银行办理贷款要经过支行、市分行以至省分行多个环节的把关和审批,一笔贷款从申请到办妥使用,需要时间长、程序繁琐,贷款时效性滞后,难以有效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此外,“贷款责任追究制度”也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基层行的营销力度,由于怕担风险、怕负责任,基层信贷主管部门和经办人员的营销主动性和积极性受到较大限制。基于这些原因,宁蒗有限的金融资源不能为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所充分利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四)在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下,金融机构信贷规模受限,难以有效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由于CPI高居不下,市场流动性过剩,通胀压力加大,人总行在年内已经6次上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3次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随着加息和存款准备金率的不断上调,以及国家对开发贷款的限制要求,银行资金面的缩紧给县域企业贷款带来更大的困难,进一步加剧了信贷资金的供求矛盾,对于目前正处于投资阶段的项目可能产生一定影响,特别是近期启动的重点项目可能面临融资困难,从而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三、加强和改进贫困地区县域金融服务的建议
(一)整治社会信用,营造金融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一是加大开展社会信用制度建设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信用观念,积极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和“守信获益、失信失利”的社会氛围,树立企业、个人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二是提升企业信用能力,对恶意逃废和悬空银行债务或故意不履行合同的,债权金融机构要积极收回债务;对拒不纠正的债务人,要用法律手段维护金融债权,依法追究逃废债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三是要打造浓厚的金融知识普及环境,大力开展金融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为主要内容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加大征信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金融素质。
(二)调整金融机构布局,适当增加营业网点或窗口,解决金融服务缺失问题
首先,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从县域信贷退出,客观上为农村信用社让出了信贷市场,提供了发展机遇,农村信用社要通过调整网点布局,适当增加网点,弥补当地金融服务的“盲点”和“空缺”。其次,要积极推进金融组织体系创新,根据农村金融机构设立的新政策,调整金融机构布局,着力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缺位的问题。
(三)继续完善金融机构信贷管理体制,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完善担保体系,建立多种类型的担保基金
首先,要改进银行贷款授权授信管理制度,适当扩大对基层行的授权、授信额度,同时要改进贷款决策程序,建立适合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信贷审批机制,积极进行金融业务创新,改善贷款方式,推出适应中小企业发展、新农村建设需要的金融新产品和新型信贷模式,不断满足经济发展中多样化资金需求。其次,建立约束与激励相统一的信贷管理机制,提高信贷人员的信贷营销积极性,合理确定贷款的正常损失率,改变贷款“零风险”的过高要求,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完善对信贷人员的激励机制,以调动其开展贷款营销的积极性,并以此来促进贫困地区县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第三,完善政府型信用担保、中小企业互助型担保、商业担保等三种模式,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政府协调设立财政担保基金、担保机构、担保中介机构等,促进贫困地区民间企业投资,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积极协作和配合,采用风险共担原则开展业务,形成政府、企业、银行、担保机构“共赢”的信用发展格局。
(四)正确处理宏观调控与支持地方经济的关系,人行要充分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合理引导信贷政策与贫困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有效对接
金融部门作为宏观调控的对象,必须顾全大局,自觉地服从宏观调控,但不是呆板地服从,而应该是积极地应对,找准宏观调控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最佳结合点,通过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地方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此外,积极宣传金融调控政策和货币信贷政策,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政策与贫困地区县域产业政策的有效对接,通过银企座谈会、推介会等形式做好政银企间的对接工作,引导金融机构把握信贷投放节奏,合理投放信贷资金,有力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一、贫困地区县域发展及金融服务基本情况
(一)宁蒗县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宁蒗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在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得到了快速发展,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全县经济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国民经济呈平稳较快增长,经济总量跃上新的台阶,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2010年末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5亿元大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795元,五年实现翻一番,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8624元和1938元,2010年达到9592元和2387元,扣除物价增长因素后实际增幅分别为10%和17%,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质量有效改善。
宁蒗是一个由原始共耕制、奴隶制、封建领主制等多种社会形态,经过民主改革后一步跨入社会主义社会的特殊县份,由于这一特殊的县情所决定,加上地处边远贫困山区,虽然通过近年来的努力,全县经济社会发生了较大变化,但宁蒗经济总量小,发展基础差、底子薄,贫困程度深,与全省其他县相比,整体经济差距还很大,2010年全县生产总值绝对数位居全省129个县第110位。
(二)宁蒗县金融服务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截止2010年末,宁蒗县只有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四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13个网点。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22342万元,各项贷款余额50247万元,存贷比例仅为22.60%,2010年各项存贷款新增额分别为55561万元和16074万元,当年新增存款投放当地贷款的比例为29%,资金上存或外流现象严重,金融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不足。按贷款五级分类口径计算,2010年末不良贷款余额为1570万元,不良贷款率为3.12%,与往年相比处于较低水平,自2005年以来不良贷款率呈逐年下降趋势,资产质量不断得到改善。2010年末涉农贷款余额为42135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3.86%,金融机构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较大,支农服务功能不断显现。
近年来,随着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宁蒗县金融机构结合县情,在信贷投放过程中,开发出多样化的信贷品种,积极推广扶贫贴息贷款,林业贴息贷款,“贷免扶补”小额创业贷款等多种信贷产品,努力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目前宁蒗县开展扶贫贴息贷款、林业贴息贷款、“贷免扶补”小额创业贷款的金融机构主要为农村信用社,截止2010年末,扶贫贴息贷款余额为2000万元,林业贴息贷款余额2591万元,“贷免扶补”小额创业贷款余额372万元(2011年3月末为677万元),小额创业贷款增长明显。
宁蒗作为林业大县,林权抵押贷款的相关管理办法已经出台,民众林权证基本到户,交易平台已经建立,但受主客观条件的制约而无法开展,如评估人员不具备评估资质,无法评估,抵押登记手续无法完成等,加上保险公司对林业资产不开展保险业务,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致使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在宁蒗县迟迟难以开展。
(三)宁蒗县农村信用社改革情况
1.专项票据置换不良贷款处置情况。宁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05年12月1日获准认购专项中央银行票据1166万元,开始了改革进程。按置换顺序,置换不良贷款758万元,占专项中央银行票据认购额的65%,置换历年挂账亏损408万元,占专项中央银行票据认购额的35%。对置换出的不良贷款,宁蒗县农村信用社按照相关约定及要求,制定清收计划,全力处置,尽力清收。截至2011年3月末,专项央行票据置换资产处置金额656万元,剩余102万元尚未处置,专项票据置换不良资产处置比例达到86.54%;清收置换不良贷款194万元,专项票据置换不良资产清收变现比例达25.59%,清收已置换不良贷款均以现金形式清收,没有以抵贷资产清收的情况。
2.资本充足率。2010年末宁蒗县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为10.39%,达到了8%的监管标准,资本充足水平和资本稳定性较好。2011年3月末农信社资本充足率为7.95%,略低于监管标准。
3.资产质量。2010年末宁蒗县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为39776万元,五级不良贷款余额为1313万元,不良贷款率为3.3%;2011年3月末贷款余额45700万元,五级不良贷款余额1305万元,不良贷款率为2.86%,比上年末下降0.44个百分点。以改革前的2002年至2004年为例,不良贷款率(四级分类)分别为38.95%、34.86%、35.32%,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贷款收回风险较高。经过改革,置换了信用社部分不良贷款,使不良贷款得到有效控制,不良贷款率逐年下降,资产质量不断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4.贷款集中度。2011年3月末,宁蒗农信社单一客户授信集中度和最大十家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两项指标为27.57%和188.78%,高于10%和100%的监管要求,信贷资金投放不平衡、不协调,可能带来潜在的坏账风险,影响农村信用社的稳定发展。
5.支农服务。宁蒗县农村信用社结合我县实际,适时调整信贷政策,加大支农信贷工作。一是立足“三农”,服务城乡,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企业给予重点支持;二是结合“惠农一折通”工作,对信用好、经济条件好、惠农资金多的部分农户,适时发放农户小额和农户联保等多种形式的小额信用贷款;三是大力支持特色农业、烤烟、林业等支柱产业及养殖业。2010年末农村信用社涉农贷款余额为35383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8.96%,比年初增加15053万元,增长74.04%,农户贷款余额为20660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51.94%;2011年3月末涉农贷款余额为40291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8.16%,较上年末增加4908万元,增长13.87%,农户贷款余额为22604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49.46%;支农服务功能明显。宁蒗县农村信用社改革前,2002年至2004年涉农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61.11%、87.40%、88.63%,农村信用社一如既往地发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支农服务强劲。
6.盈利能力。2002年至2010年九年间,宁蒗县农村信用社税后净利润总额分别为-123、-142、-171、-120、-27、30、189、190、1148万元,经过改革,亏损不断减少,并逐步实现盈利,利润逐年增加,经营状况不断改善,但盈利水平仍有待提高。2010年末按照人行口径计算的资产利润率年度指标仅为1.79%,低于该年度全国农村信用社平均水平0.01个百分点,2011年3月末,资产利润率为0.39%,未达到监管指标要求,但月度指标只能体现现行盈利状况,不能说明整体盈利水平。
7.股金结构。2011年3月末,宁蒗县农村信用社股本金总额2326万元,投资股股金总额995万元,占股本金总额的42.78%,资格股股本金总额为1331万元,占股本金总额的57.22%,按照2011年末投资股与资格股占比分别达到80%、20%即为达标的考核标准,宁蒗农信社为实现该目标尚需进一步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此外,由于加大了资格股的清退力度,2011年1季度农信社股本金总额减少了121万元,股本金波动较大,股金稳定性差。
二、做好贫困地区县域金融服务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社会信用环境差,制约了银行信贷资金的投入
贫困地区信用环境不良,群众信用意识淡薄,还款意识不强,县域企业普遍存在信用观念淡薄,还贷意识差的现象,企业恶意逃废和悬空银行债务,致使大量银行信贷资金形成风险,商业银行依法收贷效果差,企业信用资源短缺以及地方行政干预,对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金融机构出于风险防范的考虑,“慎贷”现象普遍,贷款积极性不高,总的资金投放数量不大。以宁蒗县为例,很多县域企业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高,还贷意识差,个别企业主贷到款后寻求畸形消费,不良贷款比率呈上升趋势,金融机构不得不加大放贷审核力度。
(二)金融机构数量减少,县域金融出现萎缩,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不足
经过前几年对机构网点的撤并,目前宁蒗县金融机构只有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四家,全县15个乡镇中的11个无常设金融机构网点,金融服务只能采取流动服务的方式,服务能力不足。金融机构数量的减少,使地方企业贷款的渠道减少,金融组织体系中机构“缺位”,信贷资金运行主渠道“梗阻”,向地方经济的信贷投入逐年减少,给县域经济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同时,贫困乡镇金融机构的退出,给扶贫资金的发放和支农工作带来困难。
金融机构网点撤出后,宁蒗县农村信用社通过设立流动服务点在11个乡镇开展定期流动服务,人民银行创新POS机终端服务的功能,开展了惠农支付服务业务,缓解了农村金融服务缺失的问题,但农村群众享受基本金融服务的需求仍难以有效满足。
(三)贷款权限的上收,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基层金融机构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
由于贷款权限上收,目前基层银行办理贷款要经过支行、市分行以至省分行多个环节的把关和审批,一笔贷款从申请到办妥使用,需要时间长、程序繁琐,贷款时效性滞后,难以有效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此外,“贷款责任追究制度”也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基层行的营销力度,由于怕担风险、怕负责任,基层信贷主管部门和经办人员的营销主动性和积极性受到较大限制。基于这些原因,宁蒗有限的金融资源不能为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所充分利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四)在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下,金融机构信贷规模受限,难以有效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由于CPI高居不下,市场流动性过剩,通胀压力加大,人总行在年内已经6次上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3次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随着加息和存款准备金率的不断上调,以及国家对开发贷款的限制要求,银行资金面的缩紧给县域企业贷款带来更大的困难,进一步加剧了信贷资金的供求矛盾,对于目前正处于投资阶段的项目可能产生一定影响,特别是近期启动的重点项目可能面临融资困难,从而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三、加强和改进贫困地区县域金融服务的建议
(一)整治社会信用,营造金融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一是加大开展社会信用制度建设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信用观念,积极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和“守信获益、失信失利”的社会氛围,树立企业、个人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二是提升企业信用能力,对恶意逃废和悬空银行债务或故意不履行合同的,债权金融机构要积极收回债务;对拒不纠正的债务人,要用法律手段维护金融债权,依法追究逃废债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三是要打造浓厚的金融知识普及环境,大力开展金融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为主要内容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加大征信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金融素质。
(二)调整金融机构布局,适当增加营业网点或窗口,解决金融服务缺失问题
首先,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从县域信贷退出,客观上为农村信用社让出了信贷市场,提供了发展机遇,农村信用社要通过调整网点布局,适当增加网点,弥补当地金融服务的“盲点”和“空缺”。其次,要积极推进金融组织体系创新,根据农村金融机构设立的新政策,调整金融机构布局,着力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缺位的问题。
(三)继续完善金融机构信贷管理体制,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完善担保体系,建立多种类型的担保基金
首先,要改进银行贷款授权授信管理制度,适当扩大对基层行的授权、授信额度,同时要改进贷款决策程序,建立适合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信贷审批机制,积极进行金融业务创新,改善贷款方式,推出适应中小企业发展、新农村建设需要的金融新产品和新型信贷模式,不断满足经济发展中多样化资金需求。其次,建立约束与激励相统一的信贷管理机制,提高信贷人员的信贷营销积极性,合理确定贷款的正常损失率,改变贷款“零风险”的过高要求,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完善对信贷人员的激励机制,以调动其开展贷款营销的积极性,并以此来促进贫困地区县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第三,完善政府型信用担保、中小企业互助型担保、商业担保等三种模式,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政府协调设立财政担保基金、担保机构、担保中介机构等,促进贫困地区民间企业投资,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积极协作和配合,采用风险共担原则开展业务,形成政府、企业、银行、担保机构“共赢”的信用发展格局。
(四)正确处理宏观调控与支持地方经济的关系,人行要充分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合理引导信贷政策与贫困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有效对接
金融部门作为宏观调控的对象,必须顾全大局,自觉地服从宏观调控,但不是呆板地服从,而应该是积极地应对,找准宏观调控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最佳结合点,通过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地方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此外,积极宣传金融调控政策和货币信贷政策,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政策与贫困地区县域产业政策的有效对接,通过银企座谈会、推介会等形式做好政银企间的对接工作,引导金融机构把握信贷投放节奏,合理投放信贷资金,有力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