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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学专业在全国高校普遍设置,但法学实践教育仍然滞后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尤其是在地理位置和政治资源不占优势的地方高校,如何走一条符合自身实际的特色法学实践教育之路,是本文希望探讨并尝试提出若干解决途径的关键所在。构建一个具有地方特色的法学网状实践教学体系,将有助于地方高校探索一条法学高等教育的创新之路。
【关键词】地方高校;特色法学;网状实践教学体系。
Approach a characteristic netted texture of law practicality teaching system in locality university
【Abstract】The Law speciality has been set up generally all over ourcountry. But the law practicality teaching can not adapt to thedevelopment of university education. Locality university has not gain the upper hand in geographical position and political resuorces. So the letter approach a characteristic netted texture of law practicality teaching system, and brings out some new ideas for locality university.
【Key words】 Locality University, characteristic law, netted texture of practicality teaching system.
【中图分类号】G25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128(2010)10-0039-03
所谓特色法学既体现在高校及其主导专业的特色上,培养出来的学生既懂专业技术,也要懂法律规制;又体现在适应该专业产业化过程中的国内外人才市场对该类人才的需求上。而本文提出的网状实践教学体系一方面强调法学实践教学,因为实践教学作为法学教育系统工程的组成部分和重要途径,既能够检查和巩固理论学习成果,又能够帮助法科学生训练自身专业思维、培养法律职业道德修养,还能加强法律专业应用能力;另一方面,网状实践教学体系还注重高校与地方社会需求的协调,充分利用区域资源和地方特色,实现高校专业建设与地方社会发展的和谐“共赢”。
1 地方高校构建特色法学网状实践教学体系现状
1978年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在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得到空前发展,形成了本科、硕士、博士教育的三级体系。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已近630所,每年有数十万的法科毕业生走向社会。与此同时,法学教育普遍受到市场的压力。一方面,法学本科的法律基础教育和创新能力不足,学生的综合素质还不完全适应社会的需要;另一方面,法科学生在求职时,选择太多,定位不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就业。面对上述问题,作为承担区域高等教育大众化任务的重要力量的地方高校的法学专业,要寻求更好的发展出路,必须从自身的实际出发,量体裁衣,树立独特的法学理念,开创特色法学,依托这类高校的优势学科,发挥法学的独特魅力,探索出一条既能培养出高素质法律素养又具有一定的创新思维和实践操作能力的法律人才的实践教学之路。
1.1 构建特色法学网状实践教学体系是重视和尊重通识教育占主流思想的需要
1998年教育部高教司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规定法学专业四年期间的通识教育的内容包括:公共政治理论课、外语、计算机、公共体育、专业必修课等。以湖南某地方高校2009年在其网上供教师讨论的法学专业培养计划中,总学分160,通识教育课80学分,占总学分的50%;专业基础课50学分,约占30%;实践教学环节24学分,占15%。相比原来版本的培养计划(法学专业学生毕业总学分为140学分,必修课,含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91学分,占65%;选修课39学分,占28%;实习2学分,占1.4%等[1]),我们可以明显发现,目前我国法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由原来的课时少、形式单一,转而为适应通识教育占主流思想的教育逐步发展起来,学分和课时逐步增加,形式也出现了多样化,体现了地方高校对高等教育中通识教育的重视和尊重。
1.2 构建特色法学网状实践教学体系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整合资源的需要
就高校内部而言,从事法学专业教学的老师中有实务经验的较少,即便是从事实践教学的法学教师主要精力也用在搞科研、跑项目上,真正把法律实务的经验用于实践教学的教师微乎其徽。地方高校对法学实践教学投入也很少,因为是小院系,学生人数少,师资弱,影响力有限,学校在人力、物力、财力和基地建设上思想上不够重视投入非常有限,使提供给法学专业学生搞实践教学的场地、教室、案例案源极其有限,有些地方高校连—个像样的模拟法庭也未建立起来,实习基地则不是过少就是范围过窄。另外,高校与地方资源的整合程度也非常有限,一方面是由于资金的缺乏,另一方面也是由于长期以来习惯于在“象牙塔”里单纯进行理论灌输的结果。
1.3 构建特色法学网状实践教学体系是加强实践教学管理与监督的需要
尽管有许多高校都有必要的实践教学管理与考评方案或细则,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流于形式。例如在法学专业实习上,笔者所在的高校法学专业接近70%的学生以自择单位的方式选择实习,这就大大增加了实习管理和监督的难度。同时,严峻的就业形势对法学专业实习形成极大的冲击,法学专业的实践课程大多集中在第四学年,而第四学年恰恰是学生就业、考研以及各类考试时间最集中的时候,学生在这种两难的选择上,只好抱着应付交差的态度来对待。鉴于这种矛盾和状况,法学院校只好在管理上和监督上流于形式,疏于严格要求。
2 网状实践教学体系横向构成的若干环节
2.1 完善特色法学实习基地:
法学专业实习基地是培养法学专业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司法实践的桥梁,也是实现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保证。地方高校搞好法学实习基地的特色建设既是地方学校教学发展的需要,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是学校与社会互动的需要。要建设好特色法学专业实习基地,首先要选择适当的能够作为实习基地建设的实习单位.由于学生来源复杂和地域广泛,能够作为学生实习单位的司法实践部门是很多的。在确定选择哪一家实习单位作为实习基地时,首先要充分考虑地方高校的地域特点,挖掘本土资源,打破传统的高校人才培养体系的“院墙”界限,积极促使“学校培养”与“社会需求”的互动。其次,实习基地应具备满足和符合法学专业学生实习的条件,如必须是从事法律适用或应用的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能一次性接纳10名以上的实习学生;能为实习学生配备业务能力强、法律执业经验丰富的实习指导教师等等。实习基地建设要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参与实践和创新的机会,把是否能够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作为评价教学效果和质量的重要标准。同时重视校外特色法学实习基地的内涵扩张,以点带面,建设示范性特色法学实习基地以起到引导作用,推动实习基地建设不断向前发展,实现高校与地方资源的共建、共享、共赢。
2.2 促进特色法学课题研究:
借助学生参与特色法学项目研究,从理论与实践层面,进一步强化学生对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实践证明,这确实是培养大学生科研能力的有效途径。但目前适用范围非常有限,只有极少数本科生有机会参与研究。所以扩大学生的受益面和参与程度应成为关注的问题。笔者建议地方高校推广校院两级共同立项,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使更多学生有机会参加特色法学研究,让更多学生受益;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更多的教师关心、支持特色法学课题研究。其次,鼓励学生自主立项。大学生研究活动主要是为了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科研创新意识,并为此尽可能给每个学生提供充分的训练机会。同时为配合特色法学研究而搭建坚实的实践教学平台。地方高校应加强实践教学改革和实验设施的投入,基础实验、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应纳入本科人才培养计划,成为其重要成分和环节。低年级重点放在观摩学习、专业见习和社会实践上,使学生的基础素质和基本技能得到充分的训练。高年级把重点移到专业实习、法律援助和课题研究上,使学生的专业技能得到锻炼,科研能力得到提高[3]。
2.3 以司法考试培训凸显特色法学:
理论法学教育在培养学生和法律职业者的法律思维、坚定其法律信仰以及教会他们合理判断等方面意义重大,必须高度重视高校的高等法学教育,并保持法学教育的独立性;但法学教育是通识教育,所以培养合格的法律专门人才仅靠高校的法学教学是很难圆满完成。优秀法律人才的培养还必须依靠充分、完善和全方位的职业培训来补充高等院校法学教育的不足,从而实现法律人从理论学习到实践操作的顺利、合理过渡。“职业化、专业性”的司法考试制度在考生面前竖起了一个标竿,对学生的应变能力、思维的机敏性方面的加强了训练。所以高校法学实践教学应在帮助学生了解现行法律规范、传授法律知识和特定思维方式以及正确价值观的同时,增加职业课程部分和司法考试中的内容,增加一些实践领域的知识和环节,以便有效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司法考试的过关率。这样,既有利于法学教育的自身发展,也适应了司法考试对实践能力的需求[4]。同时司法考试也在不断改革和完善过程中,通过追随司法考试改革的发展方向,寻求有效的司法考试培训机制,能够把高校的人才资源与地方的人才需求较好地结合起来,使通过司法考试的学生在毕业后能够尽快进入地方需要的工作岗位,这也是网状实践教学体系中横向联系不可或缺的一环。
3 网状实践教学体系纵向构成的若干环节
3.1 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模式的推进:
在建立地方特色的法学网状实践教学体系中,借助模拟法庭路径,促使校外的诉讼机制在校内的体验与实践。
①邀请司法实践部门的富有经验的法官现场指导,制定开庭计划指导书,现场指导,现场评价,以纠正模拟实践环节中的不足之处。将模拟法庭实践教学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列入人才培养计划,使其具有自己的特色,摆脱作为其它课程附庸的角色与地位。课程建设申要有独立的教学大纲,明确本门课程的性质、内容、特点、教学对象等项目,制定相应学期的教学进度计划,使课程有步骤地按计划进行,避免流于形式。要建立对教师的评价制度和学生的课程考核体系.对教师在模拟法庭教学活动中的评价要从课程准备、教学效果、现实意义三个方面进行,在课程准备中教师是否认真负责,是否严格按照教学环节进行,教学效果是否达到,是否与理论教学相适应,开庭审理的过程是否流畅,本次活动所选案例是否具有现实意良等因素进行评价。对学生的课程成绩考核要从严把握。要根据学生在本次活动中酌具体体现,参照该学生对材料的准备、角色的塑造、对案件的理解、同学的评价以及在本活动中的具体工作和所起到的作用给出一定的成绩和学分。
②模拟法庭的设置应当具有真实的场景,需要营造一个法律的氛围,创造一个法律的环境,体现特定的法律文化。这就要求课堂布置应达到真实的司法审判庭的布置要求和标准。要配备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所需要的器材和物品,如模拟法庭所需要的相关服装、徽章、设施均要求专业,而不能模仿。除要具有法庭应有的审判设备外,还应具有一些先进的设备与仪器,如电脑,投影仪,录放机等[5]。
③建立固定的、合格的教师队伍。实践教学对教师能力的要求更高。指导模拟法庭教学的教师需要有综合的素质,既要有较深的理论功底,又要有实践经验;既要对法律知识有一个系统的理解与掌握,又要学有专长;既要掌握理论的前沿知识,又要了解实际办理案件的情况。教师队伍的建设要重视实践能力的水平,要给教师充足的时间保证,让教师有机会接触社会司法实践。这就要求对教师队伍进行系统的培养与训练。
3.2 案例教学方法的进一步完善:
目前各高校的法学专业案例教学存在诸多问题。如市场上相关法学案例教材参差不齐,要么是事例汇编,要么是经验论证。或局限于知识点案例,缺乏综合案例;或案例陈旧,没有新意:或有意编造,无真实性可言;或相关国外案例很多,国内案例很少,且都着重于叙述说明,忽略提供背景材料,这无疑是教师授课辅导的巨大障碍。另外,举例教学与案例教学区分不清。很多教师对案例教学的理解仅停留在对课本知识的解释和说明层次,这样的案例往往过于直白和简单,而学生很轻易的就能得出结论,更不会积极思考,久而久之学生就没了参与课堂讨论的热情。所以,首先要提高法学教师的理论知识与执教水平,不仅要站在相关学科的立法前沿,掌握最新的立法动态.最回重要的充分利用“双师”(教师兼职律师)型教师优势,结合在当地办案的资源与信息,帮助学生接触真实案例甚至真实的当事人,使学生掌握专业学科知识的同时,了解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当中的实际运用及效果,了解人情世故,增加社会经验,为将来真正走入社会后尽快融入社会奠定基础。此外,法学教师不能安于当“老古董”,要熟悉多媒体学的各种技术,包括制作电子课件,在网上接收、批改、回复作业、论。浏览、下载教学所需的资料,制作多媒体教学平台,甚至于可以利用双向视频系统、博客等最新的技术与学生进行互动式的交流、答疑、解惑。
3.3 毕业论文的网络化改革:
由于学生毕业一次性就业率的高低成为评价高等教育水平和办学能力的主要标准之一,高校在四年时间内,既要完成高等法学教育的内容,还要帮助学生在毕业时尽可能地就业。学生从第七学期起就已经开始忙于寻找用人单位,联系就业,安排撰写毕业论文的第八学期时的学生们很难专心于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所有学生遵循在校内撰写论文、定期接受指导教师面授机宜的统一管理模式已不现实。所以急需建立一个毕业论文远程指导网络平台,这样既能保证集中实践性教学的进展有序和高质量,又兼顾学生的合理就业需求。比如,毕业论文开始时,毕业论文管理员在网上发布相关管理文件、工作总体进度和安排、更新动态信息,指导教师在网上上报论文参考选题,学生也可结合自己的兴趣、实习经验自选题目进行上报。经毕业论文指导小组讨论审查题目的价值和可行性并通过后由管理员汇总发布。学生按意愿顺序选择题目,由计算机完成题目、学生和指导教师的一一对应关系。学生、教师可以通过网上查看毕业论文分配表。在开题环节,由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给出的指导任务书撰写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并网上提交,经导师组评审通过并反馈意见后继续下一阶段的工作。在过程管理环节中,导师和学生在网上进行充分及时的交流和个性化指导,并应按顺序提交各阶段相应的工作文档。导师需针对每一个学生所选的题目提交设计任务书、设计进度具体安排、论文参考书目和资料以及论文多次修改意见等。经过以上的步骤,学生完成正式的毕业论文定稿并提交。由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分别作出论文评价意见。经过现场答辩后,由毕业论文指导小组综合评定学生的成绩,再由管理员发布。督导组可上网查看论文指导全过程记录[6]。计算机软件程序特有的严密逻辑促进了实践教学管理流程的细致完善;信息的及时交互和反馈增加了监管的时效性;个性化的指导可以有效激发学生参与实践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教学资源共享则有助于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较之已有的联系沟通和监管方法,网络化管理平台以其强大灵活的功能满足了教学管理创新的迫切需要和现实的要求。
参考文献
[1] 江军辉,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研究,《安康学院学报》2009年第6期
[2] 肖磊,钭晓东,生态文明背景下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网状模式研究,《中国成人教育》,2009年第4期
[3] 蔡玲丽,改革培养机制提高大学生的科研能力,《中国校外教育(理论)》,2008年第12期
[4] 雷群安张小平,司法考试条件下我国法学教育的应对与协调,《中国电力教育》,2009年第7期
[5] 罗时贵等,高校模拟法庭建设与法学实践教学的配置要求,《中国成人教育》2008年第18期
[6] 王宇红,秦丙星:基于网络化的法学专业集中实践性教学管理《现代远距离教学》2006年第2期
【关键词】地方高校;特色法学;网状实践教学体系。
Approach a characteristic netted texture of law practicality teaching system in locality university
【Abstract】The Law speciality has been set up generally all over ourcountry. But the law practicality teaching can not adapt to thedevelopment of university education. Locality university has not gain the upper hand in geographical position and political resuorces. So the letter approach a characteristic netted texture of law practicality teaching system, and brings out some new ideas for locality university.
【Key words】 Locality University, characteristic law, netted texture of practicality teaching system.
【中图分类号】G25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128(2010)10-0039-03
所谓特色法学既体现在高校及其主导专业的特色上,培养出来的学生既懂专业技术,也要懂法律规制;又体现在适应该专业产业化过程中的国内外人才市场对该类人才的需求上。而本文提出的网状实践教学体系一方面强调法学实践教学,因为实践教学作为法学教育系统工程的组成部分和重要途径,既能够检查和巩固理论学习成果,又能够帮助法科学生训练自身专业思维、培养法律职业道德修养,还能加强法律专业应用能力;另一方面,网状实践教学体系还注重高校与地方社会需求的协调,充分利用区域资源和地方特色,实现高校专业建设与地方社会发展的和谐“共赢”。
1 地方高校构建特色法学网状实践教学体系现状
1978年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在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得到空前发展,形成了本科、硕士、博士教育的三级体系。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已近630所,每年有数十万的法科毕业生走向社会。与此同时,法学教育普遍受到市场的压力。一方面,法学本科的法律基础教育和创新能力不足,学生的综合素质还不完全适应社会的需要;另一方面,法科学生在求职时,选择太多,定位不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就业。面对上述问题,作为承担区域高等教育大众化任务的重要力量的地方高校的法学专业,要寻求更好的发展出路,必须从自身的实际出发,量体裁衣,树立独特的法学理念,开创特色法学,依托这类高校的优势学科,发挥法学的独特魅力,探索出一条既能培养出高素质法律素养又具有一定的创新思维和实践操作能力的法律人才的实践教学之路。
1.1 构建特色法学网状实践教学体系是重视和尊重通识教育占主流思想的需要
1998年教育部高教司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规定法学专业四年期间的通识教育的内容包括:公共政治理论课、外语、计算机、公共体育、专业必修课等。以湖南某地方高校2009年在其网上供教师讨论的法学专业培养计划中,总学分160,通识教育课80学分,占总学分的50%;专业基础课50学分,约占30%;实践教学环节24学分,占15%。相比原来版本的培养计划(法学专业学生毕业总学分为140学分,必修课,含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91学分,占65%;选修课39学分,占28%;实习2学分,占1.4%等[1]),我们可以明显发现,目前我国法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由原来的课时少、形式单一,转而为适应通识教育占主流思想的教育逐步发展起来,学分和课时逐步增加,形式也出现了多样化,体现了地方高校对高等教育中通识教育的重视和尊重。
1.2 构建特色法学网状实践教学体系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整合资源的需要
就高校内部而言,从事法学专业教学的老师中有实务经验的较少,即便是从事实践教学的法学教师主要精力也用在搞科研、跑项目上,真正把法律实务的经验用于实践教学的教师微乎其徽。地方高校对法学实践教学投入也很少,因为是小院系,学生人数少,师资弱,影响力有限,学校在人力、物力、财力和基地建设上思想上不够重视投入非常有限,使提供给法学专业学生搞实践教学的场地、教室、案例案源极其有限,有些地方高校连—个像样的模拟法庭也未建立起来,实习基地则不是过少就是范围过窄。另外,高校与地方资源的整合程度也非常有限,一方面是由于资金的缺乏,另一方面也是由于长期以来习惯于在“象牙塔”里单纯进行理论灌输的结果。
1.3 构建特色法学网状实践教学体系是加强实践教学管理与监督的需要
尽管有许多高校都有必要的实践教学管理与考评方案或细则,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流于形式。例如在法学专业实习上,笔者所在的高校法学专业接近70%的学生以自择单位的方式选择实习,这就大大增加了实习管理和监督的难度。同时,严峻的就业形势对法学专业实习形成极大的冲击,法学专业的实践课程大多集中在第四学年,而第四学年恰恰是学生就业、考研以及各类考试时间最集中的时候,学生在这种两难的选择上,只好抱着应付交差的态度来对待。鉴于这种矛盾和状况,法学院校只好在管理上和监督上流于形式,疏于严格要求。
2 网状实践教学体系横向构成的若干环节
2.1 完善特色法学实习基地:
法学专业实习基地是培养法学专业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司法实践的桥梁,也是实现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保证。地方高校搞好法学实习基地的特色建设既是地方学校教学发展的需要,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是学校与社会互动的需要。要建设好特色法学专业实习基地,首先要选择适当的能够作为实习基地建设的实习单位.由于学生来源复杂和地域广泛,能够作为学生实习单位的司法实践部门是很多的。在确定选择哪一家实习单位作为实习基地时,首先要充分考虑地方高校的地域特点,挖掘本土资源,打破传统的高校人才培养体系的“院墙”界限,积极促使“学校培养”与“社会需求”的互动。其次,实习基地应具备满足和符合法学专业学生实习的条件,如必须是从事法律适用或应用的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能一次性接纳10名以上的实习学生;能为实习学生配备业务能力强、法律执业经验丰富的实习指导教师等等。实习基地建设要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参与实践和创新的机会,把是否能够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作为评价教学效果和质量的重要标准。同时重视校外特色法学实习基地的内涵扩张,以点带面,建设示范性特色法学实习基地以起到引导作用,推动实习基地建设不断向前发展,实现高校与地方资源的共建、共享、共赢。
2.2 促进特色法学课题研究:
借助学生参与特色法学项目研究,从理论与实践层面,进一步强化学生对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实践证明,这确实是培养大学生科研能力的有效途径。但目前适用范围非常有限,只有极少数本科生有机会参与研究。所以扩大学生的受益面和参与程度应成为关注的问题。笔者建议地方高校推广校院两级共同立项,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使更多学生有机会参加特色法学研究,让更多学生受益;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更多的教师关心、支持特色法学课题研究。其次,鼓励学生自主立项。大学生研究活动主要是为了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科研创新意识,并为此尽可能给每个学生提供充分的训练机会。同时为配合特色法学研究而搭建坚实的实践教学平台。地方高校应加强实践教学改革和实验设施的投入,基础实验、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应纳入本科人才培养计划,成为其重要成分和环节。低年级重点放在观摩学习、专业见习和社会实践上,使学生的基础素质和基本技能得到充分的训练。高年级把重点移到专业实习、法律援助和课题研究上,使学生的专业技能得到锻炼,科研能力得到提高[3]。
2.3 以司法考试培训凸显特色法学:
理论法学教育在培养学生和法律职业者的法律思维、坚定其法律信仰以及教会他们合理判断等方面意义重大,必须高度重视高校的高等法学教育,并保持法学教育的独立性;但法学教育是通识教育,所以培养合格的法律专门人才仅靠高校的法学教学是很难圆满完成。优秀法律人才的培养还必须依靠充分、完善和全方位的职业培训来补充高等院校法学教育的不足,从而实现法律人从理论学习到实践操作的顺利、合理过渡。“职业化、专业性”的司法考试制度在考生面前竖起了一个标竿,对学生的应变能力、思维的机敏性方面的加强了训练。所以高校法学实践教学应在帮助学生了解现行法律规范、传授法律知识和特定思维方式以及正确价值观的同时,增加职业课程部分和司法考试中的内容,增加一些实践领域的知识和环节,以便有效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司法考试的过关率。这样,既有利于法学教育的自身发展,也适应了司法考试对实践能力的需求[4]。同时司法考试也在不断改革和完善过程中,通过追随司法考试改革的发展方向,寻求有效的司法考试培训机制,能够把高校的人才资源与地方的人才需求较好地结合起来,使通过司法考试的学生在毕业后能够尽快进入地方需要的工作岗位,这也是网状实践教学体系中横向联系不可或缺的一环。
3 网状实践教学体系纵向构成的若干环节
3.1 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模式的推进:
在建立地方特色的法学网状实践教学体系中,借助模拟法庭路径,促使校外的诉讼机制在校内的体验与实践。
①邀请司法实践部门的富有经验的法官现场指导,制定开庭计划指导书,现场指导,现场评价,以纠正模拟实践环节中的不足之处。将模拟法庭实践教学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列入人才培养计划,使其具有自己的特色,摆脱作为其它课程附庸的角色与地位。课程建设申要有独立的教学大纲,明确本门课程的性质、内容、特点、教学对象等项目,制定相应学期的教学进度计划,使课程有步骤地按计划进行,避免流于形式。要建立对教师的评价制度和学生的课程考核体系.对教师在模拟法庭教学活动中的评价要从课程准备、教学效果、现实意义三个方面进行,在课程准备中教师是否认真负责,是否严格按照教学环节进行,教学效果是否达到,是否与理论教学相适应,开庭审理的过程是否流畅,本次活动所选案例是否具有现实意良等因素进行评价。对学生的课程成绩考核要从严把握。要根据学生在本次活动中酌具体体现,参照该学生对材料的准备、角色的塑造、对案件的理解、同学的评价以及在本活动中的具体工作和所起到的作用给出一定的成绩和学分。
②模拟法庭的设置应当具有真实的场景,需要营造一个法律的氛围,创造一个法律的环境,体现特定的法律文化。这就要求课堂布置应达到真实的司法审判庭的布置要求和标准。要配备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所需要的器材和物品,如模拟法庭所需要的相关服装、徽章、设施均要求专业,而不能模仿。除要具有法庭应有的审判设备外,还应具有一些先进的设备与仪器,如电脑,投影仪,录放机等[5]。
③建立固定的、合格的教师队伍。实践教学对教师能力的要求更高。指导模拟法庭教学的教师需要有综合的素质,既要有较深的理论功底,又要有实践经验;既要对法律知识有一个系统的理解与掌握,又要学有专长;既要掌握理论的前沿知识,又要了解实际办理案件的情况。教师队伍的建设要重视实践能力的水平,要给教师充足的时间保证,让教师有机会接触社会司法实践。这就要求对教师队伍进行系统的培养与训练。
3.2 案例教学方法的进一步完善:
目前各高校的法学专业案例教学存在诸多问题。如市场上相关法学案例教材参差不齐,要么是事例汇编,要么是经验论证。或局限于知识点案例,缺乏综合案例;或案例陈旧,没有新意:或有意编造,无真实性可言;或相关国外案例很多,国内案例很少,且都着重于叙述说明,忽略提供背景材料,这无疑是教师授课辅导的巨大障碍。另外,举例教学与案例教学区分不清。很多教师对案例教学的理解仅停留在对课本知识的解释和说明层次,这样的案例往往过于直白和简单,而学生很轻易的就能得出结论,更不会积极思考,久而久之学生就没了参与课堂讨论的热情。所以,首先要提高法学教师的理论知识与执教水平,不仅要站在相关学科的立法前沿,掌握最新的立法动态.最回重要的充分利用“双师”(教师兼职律师)型教师优势,结合在当地办案的资源与信息,帮助学生接触真实案例甚至真实的当事人,使学生掌握专业学科知识的同时,了解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当中的实际运用及效果,了解人情世故,增加社会经验,为将来真正走入社会后尽快融入社会奠定基础。此外,法学教师不能安于当“老古董”,要熟悉多媒体学的各种技术,包括制作电子课件,在网上接收、批改、回复作业、论。浏览、下载教学所需的资料,制作多媒体教学平台,甚至于可以利用双向视频系统、博客等最新的技术与学生进行互动式的交流、答疑、解惑。
3.3 毕业论文的网络化改革:
由于学生毕业一次性就业率的高低成为评价高等教育水平和办学能力的主要标准之一,高校在四年时间内,既要完成高等法学教育的内容,还要帮助学生在毕业时尽可能地就业。学生从第七学期起就已经开始忙于寻找用人单位,联系就业,安排撰写毕业论文的第八学期时的学生们很难专心于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所有学生遵循在校内撰写论文、定期接受指导教师面授机宜的统一管理模式已不现实。所以急需建立一个毕业论文远程指导网络平台,这样既能保证集中实践性教学的进展有序和高质量,又兼顾学生的合理就业需求。比如,毕业论文开始时,毕业论文管理员在网上发布相关管理文件、工作总体进度和安排、更新动态信息,指导教师在网上上报论文参考选题,学生也可结合自己的兴趣、实习经验自选题目进行上报。经毕业论文指导小组讨论审查题目的价值和可行性并通过后由管理员汇总发布。学生按意愿顺序选择题目,由计算机完成题目、学生和指导教师的一一对应关系。学生、教师可以通过网上查看毕业论文分配表。在开题环节,由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给出的指导任务书撰写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并网上提交,经导师组评审通过并反馈意见后继续下一阶段的工作。在过程管理环节中,导师和学生在网上进行充分及时的交流和个性化指导,并应按顺序提交各阶段相应的工作文档。导师需针对每一个学生所选的题目提交设计任务书、设计进度具体安排、论文参考书目和资料以及论文多次修改意见等。经过以上的步骤,学生完成正式的毕业论文定稿并提交。由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分别作出论文评价意见。经过现场答辩后,由毕业论文指导小组综合评定学生的成绩,再由管理员发布。督导组可上网查看论文指导全过程记录[6]。计算机软件程序特有的严密逻辑促进了实践教学管理流程的细致完善;信息的及时交互和反馈增加了监管的时效性;个性化的指导可以有效激发学生参与实践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教学资源共享则有助于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较之已有的联系沟通和监管方法,网络化管理平台以其强大灵活的功能满足了教学管理创新的迫切需要和现实的要求。
参考文献
[1] 江军辉,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研究,《安康学院学报》2009年第6期
[2] 肖磊,钭晓东,生态文明背景下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网状模式研究,《中国成人教育》,2009年第4期
[3] 蔡玲丽,改革培养机制提高大学生的科研能力,《中国校外教育(理论)》,2008年第12期
[4] 雷群安张小平,司法考试条件下我国法学教育的应对与协调,《中国电力教育》,2009年第7期
[5] 罗时贵等,高校模拟法庭建设与法学实践教学的配置要求,《中国成人教育》2008年第18期
[6] 王宇红,秦丙星:基于网络化的法学专业集中实践性教学管理《现代远距离教学》200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