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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中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出台的滞后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电子政务的发展,要使中国电子政务的建设摆脱电子政务缺乏基本的法律和制度保障的局面,立法先行是必然选择.构建完整的电子政务法律体系,调整电子政务主体法,健全电子政务组织法和程序法,完善电子政务技术安全法、监督法和档案法,明确电子政务监督法是电子政务立法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