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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作为统一高考制度完善性的重要补充,高考保送生制度已历经多次改革(以下简称保送生制度),其影响意义深远。但在目前高等教育大众化、上大学不再难的情况下,保送生制度面临了很多新的问题与挑战。特别是在部分高校拥有自主招生权以后,保送生制度应该如何抉择?那么,回顾研究保送生制度是很有必要的。笔者回顾并归纳整理了我国专家、学者们关于“保送生制度”含义的理解,实行保送生制度的意义,保送生制度所存在的问题,保送生制度存在的合理性,保送生制度为何出现舞弊现象以及如何完善保送生制度等方面的研究。
关键词:保送生制度 多元综合评价 改革
多年来,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主要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一个是大规模的全国统一高考,另一个是各地的免试推荐保送生制度,还有现在部分学校的自主招生考试。高考“保送生”是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才开始出现的招生政策,它是我国高校招生自主权改革最早的开端,2008年教育部对于保送生制度又有了新的规定。那么,在这种新形势下,保送生制度究竟应该存乎?废乎?如果要继续实行这种招生方式,那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去完善它?如何确保保送生的质量?众专家、学者们对此的态度与看法可谓是见仁见智。现将见诸文献的观点综述如下。
一、关于对“保送生制度”含义的理解
蒋丽珠在《保送生制度:从政治化到人本化》一文中讲到,保送生制度是指某一方面符合要求的考生经推荐,免予他们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的招生考试,经高等学校考核同意而直接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制度。
郑若玲认为保送生制度是我国借鉴国外的多元(综合)评价制度的一种表现方式。保送生制度是为克服高考笔试的局限性,于1988年正式实施的一种招生辅助制度,由确定的中等学校推荐、保举成绩优秀或有特长的学生,经高等学校考核同意,免予他们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而直接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制度。保送生制度既要全面考核保送生在中学阶段的德、智、体情况,又要通过面试了解其专长,从本质上说,它就是一种多元(综合)评价制度。
二、关于实行保送生制度的意义的讨论
关于保送生制度的意义的讨论,没有什么争议,学者们一般集中于以下几个看法:实行保送生制度有利于将中学的应试教育转为素质教育;有利于克服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制度的弊端,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使考试与保送两种形式优势互补;实行保送生制度有利于加强高等学校与中学的联系;实行保送生制度可以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使高校选拔出具有较好的专业适应性的优秀人才,有利于在高校树立全面发展的榜样。
三、关于保送生制度所存在问题的争论
郑若玲、蒋丽珠都认为,在制度实施的过程中,保送生制度存在一些异化,保送生制度的现实与理想渐行渐远,乃至于令人触目惊心。例如,一些中学为保升学率,“荐良不荐优”;一些中学“送官不送民”,很多人因此指责保送生制度是中国教育领域最大的腐败。另外有学者认为招收保送生所实行的综合能力测试和高校自主组织的考试耗时费力,保送生工作难以监控。
四、关于保送生制度存在合理性的讨论
自隆回保送生舞弊案曝光以后,社会上对保送生制度的批评此起彼伏,废除保送生制度的呼声越来越强烈。特别在有舞弊案发生的地方,许多人认为保送生很大程度上已成了社会关系和金钱联合作用的产品,而作为制造这种产品的制度就应该摒弃。陈杰人就认为保送制度打破了公平竞争的秩序,要被扫进历史垃圾堆。2001年3月,在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期间,上海政协委员瞿世镜质疑保送生制度,要求在教育系统内取消保送生。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传德也认为保送应该逐步取消。还有学者认为,近年来很多高校都获得了自主招生权,自主招生的作用也在于克服单一笔试的弊端。在功能定位上,高校自主招生制度完全可以代替高考保送制度。
但也有专家学者认为,舞弊现象毕竟是极少数,是有限度的行为。保送生制度不应该被取缔,保送生制度在实行的二十几年里,作为一种录取方式的补充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的,特别是为高校选拔到了一些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劳凯声就认为保送生制度是无辜的。
厦门大学郑若玲则认为各所高校固然有采行保送生制度与否的自主权,但也不能因噎废食。保送生制度作为对统一高考制度的一种补充,如果操作得当,确能在选拔特长生、消除应试的片面性和促进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作用。因此,在高考进行多元入学和多样化改革的今天,保送生制度仍有其存在的必要,但必须进行革新。实际上,笔者非常赞同这个观点。我们应该客观分析问题,保送生制度本身是具有意义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只是因为环境等各方面因素,导致其在实施过程中产生了一些问题。我们应该认识到,制度是需要在实践中加以完善的。
五、关于保送生制度存在舞弊现象原因的分析
有学者认为,保送生制度出现舞弊现象,造成现实与矛盾之间有差距,这既受制于我国的政治、经济和教育国情,亦有传统文化影响之根源。其中,政治、经济、教育等因素的影响是显性的,文化因素的影响则是潜在、隐性的,且对政治、经济等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具有中介或折射作用。中国的多元(综合)评价制度——保送生制度的命运,便受传统文化这只“看不见的手”所牵制。也有学者通过高校——中学关系的特点来进行舞弊行为的理论分析,认为保送生制度中所出现的舞弊问题从根本上说是由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造成的,中学有从事道德风险的动机,而各参与者的寻租活动加剧了道德风险问题的严重性。
六、关于完善保送生制度对策的研究
郑若玲认为保送生制度的出路也就在于标准的重新定位和制度的全面革新。除控制保送规模,继续进行保送生综合能力测试外,在保送生资格上应只保留“硬条件”。具体而言,除特招少数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的尖子生和个别特长生以及优秀运动员外,其他任何有可能被人为因素所异化的“软标准”都应取消。徐向东、孙永红提出推荐保送生的过程要透明、公开,要将保送生的条件资格、选拔办法、录取人数、录取章程向社会公布。被保送的学生要公示,听从师生及各方面的意见。最后,对保送生实行试读考核制度,对试读考核不合格的保送生一律退回,并取消该生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同时要在中小学加强诚信教育,制定具体明确、可操作的学生诚信条例,对考试作弊、抄袭等行为都有明确的判别标准和惩罚措施。使学生从小树立起诚信为本的做人标准和价值观,以至终身受益。这种“试读考核”究竟能不能采用,笔者认为还有待于商榷。有学者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保送生的私有信息能够真实有效地显示或者取消中学推荐这一环节,建立学生直接面向高校的保送制度。实际上,这种学生直接面向高校的保送有点类似于高校自主招生的方式。史敏、吕兴君运用东北大学的实例来阐明如何通过完善保送生录取机制来保证保送生录取质量。他们主要强调完善录取环节的工作,此外,他们认为,高校做好保送生跟踪调查工作并把信息及时反馈给各中学,是保送生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但昭彬则认为保送生制度应该保送那些成绩特别优异,能够考上大学,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上不起大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可见,保送生制度改革的理想与现实之间,似乎总有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保送生制度究竟何去何从,争议很多,但对于保送生制度的相关问题研究,很多学者都是通过文本进行分析,缺少调查实证分析。此外,几乎没有文章探讨中学应该做好的工作,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在了各高校。笔者认为,应该加强中学环节的工作,从而完善保送生制度。
参考文献:
[1]王占奎,李贵.对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探讨.北京科技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8,(2):59-64.
[2]史敏,吕兴君.完善保送生录取机制保证保送生录取质量.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10):47-49.
[3]易杳.保送生制度:存乎?废乎?.瞭望新闻周刊,2000,(42):21-22.
[4]郑若玲.保送生制度:异化与革新.教育发展研究,2002,(6):43-45.
[5]晓言.我國高校保送生制度进行部分调整.河南科技,2002,(6):9.
[6]李俊福,孔淑红.保送生制度为何必须改革?.继续教育与人事,2002,(11):35.
[7]郑若玲.保送生制度:异化与革新.湖北招生考试,2003,(4):64.
[8]郑若玲.高考改革的理想与现实.高等教育学刊,2004,(1):8-11.
[9]蒋丽珠.保送生制度:从政治化到人本化.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83-84.
[10]08年高考政策解读:六类考生可保送上大学.http://edu.QQ.com,2007年10月25日.
关键词:保送生制度 多元综合评价 改革
多年来,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主要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一个是大规模的全国统一高考,另一个是各地的免试推荐保送生制度,还有现在部分学校的自主招生考试。高考“保送生”是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才开始出现的招生政策,它是我国高校招生自主权改革最早的开端,2008年教育部对于保送生制度又有了新的规定。那么,在这种新形势下,保送生制度究竟应该存乎?废乎?如果要继续实行这种招生方式,那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去完善它?如何确保保送生的质量?众专家、学者们对此的态度与看法可谓是见仁见智。现将见诸文献的观点综述如下。
一、关于对“保送生制度”含义的理解
蒋丽珠在《保送生制度:从政治化到人本化》一文中讲到,保送生制度是指某一方面符合要求的考生经推荐,免予他们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的招生考试,经高等学校考核同意而直接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制度。
郑若玲认为保送生制度是我国借鉴国外的多元(综合)评价制度的一种表现方式。保送生制度是为克服高考笔试的局限性,于1988年正式实施的一种招生辅助制度,由确定的中等学校推荐、保举成绩优秀或有特长的学生,经高等学校考核同意,免予他们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而直接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制度。保送生制度既要全面考核保送生在中学阶段的德、智、体情况,又要通过面试了解其专长,从本质上说,它就是一种多元(综合)评价制度。
二、关于实行保送生制度的意义的讨论
关于保送生制度的意义的讨论,没有什么争议,学者们一般集中于以下几个看法:实行保送生制度有利于将中学的应试教育转为素质教育;有利于克服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制度的弊端,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使考试与保送两种形式优势互补;实行保送生制度有利于加强高等学校与中学的联系;实行保送生制度可以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使高校选拔出具有较好的专业适应性的优秀人才,有利于在高校树立全面发展的榜样。
三、关于保送生制度所存在问题的争论
郑若玲、蒋丽珠都认为,在制度实施的过程中,保送生制度存在一些异化,保送生制度的现实与理想渐行渐远,乃至于令人触目惊心。例如,一些中学为保升学率,“荐良不荐优”;一些中学“送官不送民”,很多人因此指责保送生制度是中国教育领域最大的腐败。另外有学者认为招收保送生所实行的综合能力测试和高校自主组织的考试耗时费力,保送生工作难以监控。
四、关于保送生制度存在合理性的讨论
自隆回保送生舞弊案曝光以后,社会上对保送生制度的批评此起彼伏,废除保送生制度的呼声越来越强烈。特别在有舞弊案发生的地方,许多人认为保送生很大程度上已成了社会关系和金钱联合作用的产品,而作为制造这种产品的制度就应该摒弃。陈杰人就认为保送制度打破了公平竞争的秩序,要被扫进历史垃圾堆。2001年3月,在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期间,上海政协委员瞿世镜质疑保送生制度,要求在教育系统内取消保送生。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传德也认为保送应该逐步取消。还有学者认为,近年来很多高校都获得了自主招生权,自主招生的作用也在于克服单一笔试的弊端。在功能定位上,高校自主招生制度完全可以代替高考保送制度。
但也有专家学者认为,舞弊现象毕竟是极少数,是有限度的行为。保送生制度不应该被取缔,保送生制度在实行的二十几年里,作为一种录取方式的补充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的,特别是为高校选拔到了一些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劳凯声就认为保送生制度是无辜的。
厦门大学郑若玲则认为各所高校固然有采行保送生制度与否的自主权,但也不能因噎废食。保送生制度作为对统一高考制度的一种补充,如果操作得当,确能在选拔特长生、消除应试的片面性和促进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作用。因此,在高考进行多元入学和多样化改革的今天,保送生制度仍有其存在的必要,但必须进行革新。实际上,笔者非常赞同这个观点。我们应该客观分析问题,保送生制度本身是具有意义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只是因为环境等各方面因素,导致其在实施过程中产生了一些问题。我们应该认识到,制度是需要在实践中加以完善的。
五、关于保送生制度存在舞弊现象原因的分析
有学者认为,保送生制度出现舞弊现象,造成现实与矛盾之间有差距,这既受制于我国的政治、经济和教育国情,亦有传统文化影响之根源。其中,政治、经济、教育等因素的影响是显性的,文化因素的影响则是潜在、隐性的,且对政治、经济等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具有中介或折射作用。中国的多元(综合)评价制度——保送生制度的命运,便受传统文化这只“看不见的手”所牵制。也有学者通过高校——中学关系的特点来进行舞弊行为的理论分析,认为保送生制度中所出现的舞弊问题从根本上说是由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造成的,中学有从事道德风险的动机,而各参与者的寻租活动加剧了道德风险问题的严重性。
六、关于完善保送生制度对策的研究
郑若玲认为保送生制度的出路也就在于标准的重新定位和制度的全面革新。除控制保送规模,继续进行保送生综合能力测试外,在保送生资格上应只保留“硬条件”。具体而言,除特招少数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的尖子生和个别特长生以及优秀运动员外,其他任何有可能被人为因素所异化的“软标准”都应取消。徐向东、孙永红提出推荐保送生的过程要透明、公开,要将保送生的条件资格、选拔办法、录取人数、录取章程向社会公布。被保送的学生要公示,听从师生及各方面的意见。最后,对保送生实行试读考核制度,对试读考核不合格的保送生一律退回,并取消该生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同时要在中小学加强诚信教育,制定具体明确、可操作的学生诚信条例,对考试作弊、抄袭等行为都有明确的判别标准和惩罚措施。使学生从小树立起诚信为本的做人标准和价值观,以至终身受益。这种“试读考核”究竟能不能采用,笔者认为还有待于商榷。有学者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保送生的私有信息能够真实有效地显示或者取消中学推荐这一环节,建立学生直接面向高校的保送制度。实际上,这种学生直接面向高校的保送有点类似于高校自主招生的方式。史敏、吕兴君运用东北大学的实例来阐明如何通过完善保送生录取机制来保证保送生录取质量。他们主要强调完善录取环节的工作,此外,他们认为,高校做好保送生跟踪调查工作并把信息及时反馈给各中学,是保送生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但昭彬则认为保送生制度应该保送那些成绩特别优异,能够考上大学,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上不起大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可见,保送生制度改革的理想与现实之间,似乎总有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保送生制度究竟何去何从,争议很多,但对于保送生制度的相关问题研究,很多学者都是通过文本进行分析,缺少调查实证分析。此外,几乎没有文章探讨中学应该做好的工作,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在了各高校。笔者认为,应该加强中学环节的工作,从而完善保送生制度。
参考文献:
[1]王占奎,李贵.对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探讨.北京科技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8,(2):59-64.
[2]史敏,吕兴君.完善保送生录取机制保证保送生录取质量.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10):47-49.
[3]易杳.保送生制度:存乎?废乎?.瞭望新闻周刊,2000,(42):21-22.
[4]郑若玲.保送生制度:异化与革新.教育发展研究,2002,(6):43-45.
[5]晓言.我國高校保送生制度进行部分调整.河南科技,2002,(6):9.
[6]李俊福,孔淑红.保送生制度为何必须改革?.继续教育与人事,2002,(11):35.
[7]郑若玲.保送生制度:异化与革新.湖北招生考试,2003,(4):64.
[8]郑若玲.高考改革的理想与现实.高等教育学刊,2004,(1):8-11.
[9]蒋丽珠.保送生制度:从政治化到人本化.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83-84.
[10]08年高考政策解读:六类考生可保送上大学.http://edu.QQ.com,200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