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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为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与社会进步相适应的新思想新观念正在丰富着中小学生的精神世界。与此同时,也存在种种不利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和消极因素: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假冒伪劣、欺骗欺诈活动有所蔓延;一些地方封建迷信、邪教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沉渣泛起,成为社会公害;一些成年人价值观发生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长,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等等,也给中小学生的成长带来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快速发展,给中小学生学习和娱乐开辟了新的渠道,与此同时,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也通过网络传播腐蚀着中小学生的心灵。在各种消极因素影响下,少数中小学生精神空虚、行为失范,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加强法制教育,全面提升中学生的德育素质,是预防他们犯罪的最好办法。
存在的问题
问题之一:重视不够,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化。学校是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主阵地,法制教育应从小抓起。但在学校教育中,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制教育仍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因为法制教育没有纳入教学大纲,应试教育的影子仍然挥之不去,升学率还是家长、社会以至学校自身对教育成果的评判标准,学校的法制教育由于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因而也就没有明确的职责和目标,形成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上坏一个样的状况。
问题之二:形式简单,教育方法缺乏多样化。法制教育仅仅局限于校园和课堂之内。由于对法制课的重视程度和经费等原因,现在的法制教育在大多数学校里往往局限于校园之中和45分钟的课堂之内,且教学方法简单,经常是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进行教学,缺乏直观的教育,很少有学校能把学生带出去学习,或邀请其他单位参加,最多也就是每个学期邀请有关单位作一次法制演讲,平时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尚处于理想化,不利于增强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
问题之三:质量不高,教师队伍缺乏专业化。目前绝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上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个别学校是由班主任或校长兼任,其中很多教师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更缺乏实践经验,仅依靠自学课本掌握一些理论知识,只能照本宣科、填鸭式教学,缺乏案例教学和课堂的灵活性。遇到实际问题,就显得束手无策,甚至解答不了学生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使学生没有任何积极性可言,教学质量大打折扣。有的学校虽然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兼职法律教师,但因受课程安排和兼职教师时间、精力的制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问题之四:过于短视,家庭教育片面化。当今家庭教育潜存着一种可怕的倾向,注重实力、注重财富、注重比较和竞争,这种文化观及其衍生出来的价值观已经影响了许多家长,最为集中和典型的反映就是大部分家长对子女的智力发展非常关注,对孩子的学习成绩极为重视,忽视对孩子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或者往往把希望寄托在学校,或者交给本身溺爱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进行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模式的落后、家庭教育重点的偏颇,再加上有些父母本身的法制素质不高使得本应列为第一位的家庭法制教育位置缺失。
问题之五:学生压力太大,心理教育缺失化。学校、家庭、社会对分数的片面追求导致中小学生在心理上承担着过重的压力,特别是在学习上不能适应家庭或学校期望的孩子更是承受着成人难以想象的压力。有的孩子一直处于压抑状态,而自身又没有合理的宣泄途径,有的孩子产生抑郁心理,有的孩子滋生反抗心理,甚至报复心理。这样的孩子遇事不够冷静,做事不计后果,因为突发性事件的刺激就极容易一时冲动而造成恶果,这样的例子已屡见不鲜。
问题之六:职责不清,教育管理缺乏整体化。法制教育的责任不仅仅在学校,还需要家庭和社会的共同配合。但目前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不能有机结合,在教育管理中由于缺乏合力大大降低了教育效果。比如对学生不在校的时间,由于学校鞭长莫及,家庭管不好,需要依靠社会环境的约束。而目前社会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各地区各不相同,有的尚处于起步阶段,有的参与较少,因为诸多因素的存在,造成法制教育脱节、死角现象突出。
可以采取的对策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搞好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中学生违法犯罪,它不仅是提高中小学生自身素质,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同时也是振兴中华民族的需要。抓好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几方面的共同努力,形成教育合力,加强教育效果。
对策之一:有关部门和领导要重视开展法制教育。要增强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减少和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教育决策部门应当把法制教育列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及时修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建立法制教育课程体系,让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要学科纳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当中,把“软任务”变成“硬任务”。同时,司法、教育等部门要根据学生的不同年龄、心理特点、接受能力、知识结构编写出统一标准、通俗易懂的法制课教材。另外,要加快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在法学院校开设一定比重的教育学科,在师范院校增加一定比重的法律课程,从而使法律专业人员能够有机会进入教师队伍,使师资队伍具有相应的法律素质,最终使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具有可靠的资源保证。
对策之二:法制教育内容和形式要丰富。各学校不能只注重知识的灌输和概念的掌握,而应注意学生法制观念的养成教育。由于中小学生正处于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形成时期,理性思维比较弱,所以要注重借助于形象思维的方法。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可以通过举办文艺演出、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播放法制教育电视片、电影和专题广播,开办法制宣传园地,印发普法小册子,组织撰写读后感和编辑《法制小报》,定期召开法制主题班会,举行升国旗仪式和重大节日庆祝及重要法规颁布周年纪念活动,组织旁听司法公审大会,参观监狱,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请政法干警讲法制课,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普法实践等活动,通过生动、直观、形象的活动形式,使中小学生从中接受潜移默化的法律熏陶。
对策之三:家庭法制教育要跟上。不管社会竞争如何激烈,家长望子成龙如何心切,在家庭教育中,决不能只强调孩子的智育而忽视德育,对孩子进行有效的法治教育,让孩子学会遵守人生路上的“红绿灯”,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不仅是重要的,而且是必需的。拔苗助长、溺爱教育、棍棒代教育、放纵教育、怂恿教育酿成的苦果已不胜枚举;一些家长不注意自身修养,恣意妄为,身教不当,导致孩子出污染污,应了“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的箴言。家长必须具备现代道德观念与法治意识,了解相关的法规、增强法治意识,平时注重自身修养,对孩子的发展重视全面素质,真正担当起孩子教育的发源地作用。
对策之四:关注心灵,适时心理疏导学业的压力。同学间的交往、家庭等因素都可能导致中小学生的心理不适。家庭和学校应时时关注孩子的心灵,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和合理的负面情绪宣泄途径教育,可以帮助孩子尽快摆脱不良情绪,以冷静客观的态度面对学习和他人,减少因为心理因素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给心灵留下一扇窗,吸纳新鲜空气、沐浴灿烂阳光,多一点理智和关怀,少一点冲动和责备,让我们时时关注孩子心灵。
对策之五:社会担起法制教育的担子。法制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参与。要建立起由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的网络体系,在社区建立横向由党委领导、教办和司法所具体实施、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法制教育格局;纵向由社区管委会、居民小组长和家庭组成的法制教育三个层级。建立起以社区为依托,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化法制教育运行机制,各级公、检、法、司、工商、文化、团委、青教办、关工委、综治办、新闻传媒等部门也应该通过不同形式,配合社区共同做好法制教育工作,要努力创办好各类法制教育中心、法制橱窗、板报、墙报、有线广播、法制观摩活动等宣传阵地,构建立体化的法制教育网络。
(作者单位:江苏张家港职业教育中心校)
存在的问题
问题之一:重视不够,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化。学校是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主阵地,法制教育应从小抓起。但在学校教育中,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制教育仍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因为法制教育没有纳入教学大纲,应试教育的影子仍然挥之不去,升学率还是家长、社会以至学校自身对教育成果的评判标准,学校的法制教育由于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因而也就没有明确的职责和目标,形成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上坏一个样的状况。
问题之二:形式简单,教育方法缺乏多样化。法制教育仅仅局限于校园和课堂之内。由于对法制课的重视程度和经费等原因,现在的法制教育在大多数学校里往往局限于校园之中和45分钟的课堂之内,且教学方法简单,经常是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进行教学,缺乏直观的教育,很少有学校能把学生带出去学习,或邀请其他单位参加,最多也就是每个学期邀请有关单位作一次法制演讲,平时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尚处于理想化,不利于增强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
问题之三:质量不高,教师队伍缺乏专业化。目前绝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上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个别学校是由班主任或校长兼任,其中很多教师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更缺乏实践经验,仅依靠自学课本掌握一些理论知识,只能照本宣科、填鸭式教学,缺乏案例教学和课堂的灵活性。遇到实际问题,就显得束手无策,甚至解答不了学生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使学生没有任何积极性可言,教学质量大打折扣。有的学校虽然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兼职法律教师,但因受课程安排和兼职教师时间、精力的制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问题之四:过于短视,家庭教育片面化。当今家庭教育潜存着一种可怕的倾向,注重实力、注重财富、注重比较和竞争,这种文化观及其衍生出来的价值观已经影响了许多家长,最为集中和典型的反映就是大部分家长对子女的智力发展非常关注,对孩子的学习成绩极为重视,忽视对孩子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或者往往把希望寄托在学校,或者交给本身溺爱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进行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模式的落后、家庭教育重点的偏颇,再加上有些父母本身的法制素质不高使得本应列为第一位的家庭法制教育位置缺失。
问题之五:学生压力太大,心理教育缺失化。学校、家庭、社会对分数的片面追求导致中小学生在心理上承担着过重的压力,特别是在学习上不能适应家庭或学校期望的孩子更是承受着成人难以想象的压力。有的孩子一直处于压抑状态,而自身又没有合理的宣泄途径,有的孩子产生抑郁心理,有的孩子滋生反抗心理,甚至报复心理。这样的孩子遇事不够冷静,做事不计后果,因为突发性事件的刺激就极容易一时冲动而造成恶果,这样的例子已屡见不鲜。
问题之六:职责不清,教育管理缺乏整体化。法制教育的责任不仅仅在学校,还需要家庭和社会的共同配合。但目前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不能有机结合,在教育管理中由于缺乏合力大大降低了教育效果。比如对学生不在校的时间,由于学校鞭长莫及,家庭管不好,需要依靠社会环境的约束。而目前社会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各地区各不相同,有的尚处于起步阶段,有的参与较少,因为诸多因素的存在,造成法制教育脱节、死角现象突出。
可以采取的对策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搞好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中学生违法犯罪,它不仅是提高中小学生自身素质,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同时也是振兴中华民族的需要。抓好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几方面的共同努力,形成教育合力,加强教育效果。
对策之一:有关部门和领导要重视开展法制教育。要增强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减少和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教育决策部门应当把法制教育列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及时修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建立法制教育课程体系,让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要学科纳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当中,把“软任务”变成“硬任务”。同时,司法、教育等部门要根据学生的不同年龄、心理特点、接受能力、知识结构编写出统一标准、通俗易懂的法制课教材。另外,要加快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在法学院校开设一定比重的教育学科,在师范院校增加一定比重的法律课程,从而使法律专业人员能够有机会进入教师队伍,使师资队伍具有相应的法律素质,最终使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具有可靠的资源保证。
对策之二:法制教育内容和形式要丰富。各学校不能只注重知识的灌输和概念的掌握,而应注意学生法制观念的养成教育。由于中小学生正处于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形成时期,理性思维比较弱,所以要注重借助于形象思维的方法。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可以通过举办文艺演出、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播放法制教育电视片、电影和专题广播,开办法制宣传园地,印发普法小册子,组织撰写读后感和编辑《法制小报》,定期召开法制主题班会,举行升国旗仪式和重大节日庆祝及重要法规颁布周年纪念活动,组织旁听司法公审大会,参观监狱,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请政法干警讲法制课,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普法实践等活动,通过生动、直观、形象的活动形式,使中小学生从中接受潜移默化的法律熏陶。
对策之三:家庭法制教育要跟上。不管社会竞争如何激烈,家长望子成龙如何心切,在家庭教育中,决不能只强调孩子的智育而忽视德育,对孩子进行有效的法治教育,让孩子学会遵守人生路上的“红绿灯”,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不仅是重要的,而且是必需的。拔苗助长、溺爱教育、棍棒代教育、放纵教育、怂恿教育酿成的苦果已不胜枚举;一些家长不注意自身修养,恣意妄为,身教不当,导致孩子出污染污,应了“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的箴言。家长必须具备现代道德观念与法治意识,了解相关的法规、增强法治意识,平时注重自身修养,对孩子的发展重视全面素质,真正担当起孩子教育的发源地作用。
对策之四:关注心灵,适时心理疏导学业的压力。同学间的交往、家庭等因素都可能导致中小学生的心理不适。家庭和学校应时时关注孩子的心灵,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和合理的负面情绪宣泄途径教育,可以帮助孩子尽快摆脱不良情绪,以冷静客观的态度面对学习和他人,减少因为心理因素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给心灵留下一扇窗,吸纳新鲜空气、沐浴灿烂阳光,多一点理智和关怀,少一点冲动和责备,让我们时时关注孩子心灵。
对策之五:社会担起法制教育的担子。法制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参与。要建立起由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的网络体系,在社区建立横向由党委领导、教办和司法所具体实施、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法制教育格局;纵向由社区管委会、居民小组长和家庭组成的法制教育三个层级。建立起以社区为依托,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化法制教育运行机制,各级公、检、法、司、工商、文化、团委、青教办、关工委、综治办、新闻传媒等部门也应该通过不同形式,配合社区共同做好法制教育工作,要努力创办好各类法制教育中心、法制橱窗、板报、墙报、有线广播、法制观摩活动等宣传阵地,构建立体化的法制教育网络。
(作者单位:江苏张家港职业教育中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