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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家自2007年起加大对于高校国家奖助学金的投入力度,加之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经费,形成了庞大的奖助资源。为了更好地统筹使用各类奖助资源,本文以山东理工大学为例初步探讨了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体系的构建。
关键词:奖助学金;集中评选;规范体系
国家自2007年起加大对于高校国家奖助学金的投入力度,加之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经费,形成了庞大的奖助资源。为了统筹使用各类奖助资源,坚持资助力度与有效资助覆盖面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国家、省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对各类奖助学金进行集中评选发放,以确保优秀的学生得到充分激励,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资助。
一、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规范体系构建的指导原则
1.坚持统筹资助资源
我校将所有的奖助资源进行统筹考虑,每年9月份进行统一集中评选发放。
2.坚持资助力度与有效资助覆盖面相结合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既要考虑资助的力度即他所获得的奖助学金能否帮助他正常完成学业,又要考虑众多的奖助学金学生不能重复获得,有效地保证资助覆盖面。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行三级民主评议
我校要求各学院严格遵循评选条件,落实各个工作环节,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在奖助学金评选过程中建立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年级民主评议小组、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班级、年级、学院三级民主评议。
4.坚持择优和助困相结合
认真分析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区分资助的侧重点,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应有的资助,优秀的学生得到充分激励。
5.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
奖助学金的集中评选发放可以成为资助育人的有效载体。通过评选可以对学生形成激励机制,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通过评选可以教育、引导、培育受助学生的诚信品质、感恩意识,鼓励受助学生自立自强、克服困难、发奋学习、立志成才。
二、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规范体系构建的内容
1.综合均衡,合理分配资助资源
一是“项目均衡”。其是指学校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统筹规划,通盘考虑。
二是“学院均衡”。其是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国家、省、学校下发的额度,参照各学院总人数及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将奖助学金额度分配情况下发给各学院。然后各学院科学设计本学院的奖助学金集中评选方案。
三是“优困均衡”。其是指评审奖助学金时,对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助学金要把学习成绩和家庭困难程度综合考虑。要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习成绩较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几个群体综合交叉。
2.科学规范工作步骤与合理安排评选时间
9月底,在省资助管理中心下达分配高校奖助学金经费的通知后,学校公布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实施意见,召开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参加的工作部署会,在校内广泛宣传,建立通畅的信息渠道,确保学生的知情权。
10月,各学院根据各类资助政策和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实施意见,研究部署并开展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工作,确定各类奖助学金推荐人选。10月底,将各类奖助学金推荐人选上报审批。
11月上旬,审核各类奖助学金推荐人选并上报学校和上级机关。
12月,发放各类奖助学金及宣传各类奖助学金获得者的先进事迹。
3.公开、公平、公正推行三级评议,确保学生的参与权和决策权
(1)学院资助工作小组根据各类资助政策和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实施意见,研究部署本学院部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工作。
(2)辅导员召开主题班会,向学生宣讲相关政策和各类奖助学金的具体申请条件和相关流程,将一些评选的基本要求张贴在学院部和学生公寓布告栏,使每一个学生全面了解情况。学生按照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向学院部学生科提出书面申请。学院部学生科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排除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并告知本人,对符合申请条件没有申请的学生也了解情况,查明原因,以此为基础确定正式申请学生名单。
(3)辅导员主持召开奖助学金集中评选评定班会,介绍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民主推荐产生班级评议小组,小组以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人数要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5%,其中要有普通学生代表,评议小组成员采取回避原则。
(4)由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对申请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评议,全面掌握申请人员情况,依据各项奖助学金的不同条件要求,依据申请人员客观现实情况,公平公正评议,将评议结果存档。
(5)以辅导员为组长的年级评议小组对各班级确定的初步人选进行了解和评议,对有异议的学生要由班级评议小组再次评议。对各年级确定的初步人选由学院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评议小组可吸收任课教师参与,评议结果报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批。
(6)经学院审批的初步人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要提出处理意见,更改人选必须经由班级、年级和学院三级评议,无异议的人选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
4.齐心协力,加强过程控制,确保学生较高的满意度
奖助学金评选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优秀学生的评定,面对评议环节学生不同角度的认知,涉及人数多,金额多,让每个人都满意非常难。但如果各学院能紧紧围绕“以爱为源、以生为本”的学生工作要求,把评选的各个环节做深、做细、做到位,认真处理各种矛盾和困难,对学生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处理,使评选前、评选中和评选后各个环节相互衔接,加强过程的有效控制,就一定能提高评选质量。
三、通过奖助学金的集中评选进一步挖掘育人功效
奖助学金集中评选不仅要统筹各种奖助资源,还要统筹各种教育载体,延伸育人功效。要教育引导学生通过奖助学金的评选,树立正气,建立健康积极向上的同学关系,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树立高尚道德情操。要教育引导学生心怀感恩,有的学生认为自己家庭经济困难获得奖助学金是应该的,得不到就斤斤计较,感恩之心和正确看待得失需要引导。奖助学金评选过程中鼓励学生干部发挥表率作用。要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让学生对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如实上报,公平竞争。另外,奖助学金发放以后要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合理使用奖助学金,倡导勤俭节约,合理消费。
要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特困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案例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全体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始终是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学校要积极配合新闻媒体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和典型事例,共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广泛参与的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通过对获奖学生事迹材料的介绍,展现获奖学生风采,树立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成才的先进典型,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学习典型、鼓励优秀”的良好氛围,发挥典型教育在资助育人中的示范性和带动作用。
关键词:奖助学金;集中评选;规范体系
国家自2007年起加大对于高校国家奖助学金的投入力度,加之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经费,形成了庞大的奖助资源。为了统筹使用各类奖助资源,坚持资助力度与有效资助覆盖面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国家、省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对各类奖助学金进行集中评选发放,以确保优秀的学生得到充分激励,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资助。
一、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规范体系构建的指导原则
1.坚持统筹资助资源
我校将所有的奖助资源进行统筹考虑,每年9月份进行统一集中评选发放。
2.坚持资助力度与有效资助覆盖面相结合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既要考虑资助的力度即他所获得的奖助学金能否帮助他正常完成学业,又要考虑众多的奖助学金学生不能重复获得,有效地保证资助覆盖面。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行三级民主评议
我校要求各学院严格遵循评选条件,落实各个工作环节,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在奖助学金评选过程中建立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年级民主评议小组、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班级、年级、学院三级民主评议。
4.坚持择优和助困相结合
认真分析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区分资助的侧重点,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应有的资助,优秀的学生得到充分激励。
5.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
奖助学金的集中评选发放可以成为资助育人的有效载体。通过评选可以对学生形成激励机制,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通过评选可以教育、引导、培育受助学生的诚信品质、感恩意识,鼓励受助学生自立自强、克服困难、发奋学习、立志成才。
二、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规范体系构建的内容
1.综合均衡,合理分配资助资源
一是“项目均衡”。其是指学校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统筹规划,通盘考虑。
二是“学院均衡”。其是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国家、省、学校下发的额度,参照各学院总人数及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将奖助学金额度分配情况下发给各学院。然后各学院科学设计本学院的奖助学金集中评选方案。
三是“优困均衡”。其是指评审奖助学金时,对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助学金要把学习成绩和家庭困难程度综合考虑。要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习成绩较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几个群体综合交叉。
2.科学规范工作步骤与合理安排评选时间
9月底,在省资助管理中心下达分配高校奖助学金经费的通知后,学校公布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实施意见,召开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参加的工作部署会,在校内广泛宣传,建立通畅的信息渠道,确保学生的知情权。
10月,各学院根据各类资助政策和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实施意见,研究部署并开展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工作,确定各类奖助学金推荐人选。10月底,将各类奖助学金推荐人选上报审批。
11月上旬,审核各类奖助学金推荐人选并上报学校和上级机关。
12月,发放各类奖助学金及宣传各类奖助学金获得者的先进事迹。
3.公开、公平、公正推行三级评议,确保学生的参与权和决策权
(1)学院资助工作小组根据各类资助政策和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实施意见,研究部署本学院部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工作。
(2)辅导员召开主题班会,向学生宣讲相关政策和各类奖助学金的具体申请条件和相关流程,将一些评选的基本要求张贴在学院部和学生公寓布告栏,使每一个学生全面了解情况。学生按照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向学院部学生科提出书面申请。学院部学生科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排除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并告知本人,对符合申请条件没有申请的学生也了解情况,查明原因,以此为基础确定正式申请学生名单。
(3)辅导员主持召开奖助学金集中评选评定班会,介绍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民主推荐产生班级评议小组,小组以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人数要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5%,其中要有普通学生代表,评议小组成员采取回避原则。
(4)由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对申请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评议,全面掌握申请人员情况,依据各项奖助学金的不同条件要求,依据申请人员客观现实情况,公平公正评议,将评议结果存档。
(5)以辅导员为组长的年级评议小组对各班级确定的初步人选进行了解和评议,对有异议的学生要由班级评议小组再次评议。对各年级确定的初步人选由学院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评议小组可吸收任课教师参与,评议结果报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批。
(6)经学院审批的初步人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要提出处理意见,更改人选必须经由班级、年级和学院三级评议,无异议的人选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
4.齐心协力,加强过程控制,确保学生较高的满意度
奖助学金评选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优秀学生的评定,面对评议环节学生不同角度的认知,涉及人数多,金额多,让每个人都满意非常难。但如果各学院能紧紧围绕“以爱为源、以生为本”的学生工作要求,把评选的各个环节做深、做细、做到位,认真处理各种矛盾和困难,对学生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处理,使评选前、评选中和评选后各个环节相互衔接,加强过程的有效控制,就一定能提高评选质量。
三、通过奖助学金的集中评选进一步挖掘育人功效
奖助学金集中评选不仅要统筹各种奖助资源,还要统筹各种教育载体,延伸育人功效。要教育引导学生通过奖助学金的评选,树立正气,建立健康积极向上的同学关系,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树立高尚道德情操。要教育引导学生心怀感恩,有的学生认为自己家庭经济困难获得奖助学金是应该的,得不到就斤斤计较,感恩之心和正确看待得失需要引导。奖助学金评选过程中鼓励学生干部发挥表率作用。要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让学生对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如实上报,公平竞争。另外,奖助学金发放以后要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合理使用奖助学金,倡导勤俭节约,合理消费。
要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特困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案例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全体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始终是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学校要积极配合新闻媒体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和典型事例,共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广泛参与的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通过对获奖学生事迹材料的介绍,展现获奖学生风采,树立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成才的先进典型,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学习典型、鼓励优秀”的良好氛围,发挥典型教育在资助育人中的示范性和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