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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财税政策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最有力和最直接的政策之一,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作用重大。制定合理的财税政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财税政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
中图分类号:F812.42;F1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4-0156-01
目前面临的国际和国内的复杂经济形势,对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迅速转型提出了迫切的要求,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来实现中国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发展是至关重要的,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财税政策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最有力和最直接的政策之一,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作用重大。中央提出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因此制定合理的财税政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财税政策促进高新技业发展的理论分析
(一)高新技术产品的正外部性特征要求政府部门财税政策的介入增加其供给
高新技术产品存在大量的外部收益。一方面,高新技术产品一旦被应用和推广,就会在全社会范围内产生极为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为其他企业和行业所共同分享。另一方面,高新技术产品往往要以大量的前期应用及开发性研究,甚至不得以基础性研究为前提,直接导致社会收益率得不到补偿的情况下,开发者就没有积极性来投资于代价高昂的研究与开发活动。
(二)高新技术产业的高风险性要求政府财税政策介入降低投资风险
高风险性是高新技术产业固有的特点之一,市场本身并不能提供分担风险的有效机制。从内部因素来看,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的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高新技术产业的技术创新是没有先例可行,也无经验可循的探索性开创活动。研究与开发能否成功,新产品能否被消费接受,以及潜在的市场容量是否能弥补前期所投入的研究与开发成本并获得盈利都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以上因素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
(三)高新技术产业的高投入性要求政府财税政策介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高新技术产业的高投入性,一方面使得实力有限的企业无法承担,另一方面会导致该行业的平均成本曲线在相对较大的产量范围内向下倾斜,这就是一些小企业的平均成本高于大企业的平均成本。因此,高新技术产业的高投入性全导致生产中一定程度的自然垄断性,政府如不介入,将会出现高新技术产品供给不足的现象,进而会造成社会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和资源浪费。
二、目前财税政策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政策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
财政拔款始终无法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足够的资金,政府财政应该承担的职责尚未完成。中央规定科技三项费要按法定比例10%增长在许多地方并未真正落实。2007年提出的财政科技投入的增幅要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却因缺乏硬性措施加以保证,有限的财政资金远远不能满足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需求。而且在一些专有技术领域采取直接的财政资金注入模式,可能会产生替代市场的挤出效应。创新型产品的品牌效应不强,以及可能存在的技术上的不稳定,往往形成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的缺位。
(二)税收政策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
1.税收优惠政策缺乏系统性。我国现行的有关高科技的税收均是根据特定需要制定的,鼓励中小企业科技发展,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装备、风险投资、科研机构等方面,内容庞杂,虽然针对性较强,但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优惠政策的总体目标和配合不够明确。
2.税收优惠的方式过于简单。目前我国的税收优惠方式基本局限于税率优惠和税收的定额减免,没有充分动用国际通行的加速折旧、投资抵免、加大费用开支、延期纳税、提取投资风险准备金、亏损结转等做法。
3.对企业的人力资本投资激励不够,对创新人才的支持不够。从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工具看,目前主要依靠企业所得税,而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特别是各个税种之间协调不够,导致各税种之间的政策效力相互抵消。
分税种来看,增值税方面,现行生产性增值税在鼓励企业创新广大存在着明显的制约。企业所得税方面,区域性税收优惠抑制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对高新技术人员的优惠政策仅限于个人取得的政府奖金及国务院给予的政府特殊津贴,对企业颁发的重大成就奖、科技进步奖仍然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选择
(一)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选择
1.增加科技经费投入。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取得 了诸多新进展,企业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也有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政府对于高新技术产业的扶持力度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我们应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向导作用,在编制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增强高新技术产业的竞争力的关键是要强化企业在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为此,要结合产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在大力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基础上,优化财政科技支出机构,改变目前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主体的财政科技投入模式,增加政府引导调动社会科技投入与资源配置的能力。同时,切实改进资金管理,着力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率。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与加大投入具有同样的重要作用。
3、利用财政补贴。财政补贴是国家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杠杆之一,通过补贴的诱导能够达到有计划地调节社会经济结构和协调社会供求关系的目的。发达国家通过财政补贴对企业的扶持是常见的手段之一。因此,我国财政资金扶持企业技术进步应根据WTO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调整的方向是从对企业、个别的补贴转向非专向性的补贴,将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定位于产业研究和开发活动等领域。
(二)促進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选择
1、完善税法体系。我国现行的科技税收法律的级次较低,权威性差,政策之间缺乏衔接,导致科技税收政策难以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解决上述问题的首要措施就是加强科技税收产法,提高法律层次。可行的做法是,将现有的较为成熟的条例、法规通过立法程序提升为国家法律,增强科技税收的法律权威性。
2、完善税种改革。首先,完善增值税。适当扩大高新科技行业享受增值税优惠的范围。我国现行税制仅对软件、集成电路等高科技项目增值税税负分别超过3%和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一定条件下,可适当扩大其覆盖范围,允许其他高新科技行业也享受该项税收优惠。其次,完善企业所得税。再次,完善个人所得税。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课征制,在个人所得税计征依据方面缺乏对不同行业特制的考虑。
3、对风险投资的税收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已进入第二次创业阶段,融资渠道或融资环境已成为决定高新技术发展能力的关键因素。而风险投资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和力量,并在此过程中得到快速发展。根据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风险投资进行税收政策下的扶持:第一,对风险投资者实行税收优惠。第二,允许把风险投资的损失直接用于抵减其他投资的资本利得。第三,对主要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可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允许创业投资者的创业投资损失减其他投资的资本利得;并对创业投资者实行再投资退税政策。第四,对转制科研机构、科研中介服务机构的税收扶持。
[关键词]财税政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
中图分类号:F812.42;F1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4-0156-01
目前面临的国际和国内的复杂经济形势,对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迅速转型提出了迫切的要求,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来实现中国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发展是至关重要的,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财税政策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最有力和最直接的政策之一,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作用重大。中央提出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因此制定合理的财税政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财税政策促进高新技业发展的理论分析
(一)高新技术产品的正外部性特征要求政府部门财税政策的介入增加其供给
高新技术产品存在大量的外部收益。一方面,高新技术产品一旦被应用和推广,就会在全社会范围内产生极为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为其他企业和行业所共同分享。另一方面,高新技术产品往往要以大量的前期应用及开发性研究,甚至不得以基础性研究为前提,直接导致社会收益率得不到补偿的情况下,开发者就没有积极性来投资于代价高昂的研究与开发活动。
(二)高新技术产业的高风险性要求政府财税政策介入降低投资风险
高风险性是高新技术产业固有的特点之一,市场本身并不能提供分担风险的有效机制。从内部因素来看,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的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高新技术产业的技术创新是没有先例可行,也无经验可循的探索性开创活动。研究与开发能否成功,新产品能否被消费接受,以及潜在的市场容量是否能弥补前期所投入的研究与开发成本并获得盈利都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以上因素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
(三)高新技术产业的高投入性要求政府财税政策介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高新技术产业的高投入性,一方面使得实力有限的企业无法承担,另一方面会导致该行业的平均成本曲线在相对较大的产量范围内向下倾斜,这就是一些小企业的平均成本高于大企业的平均成本。因此,高新技术产业的高投入性全导致生产中一定程度的自然垄断性,政府如不介入,将会出现高新技术产品供给不足的现象,进而会造成社会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和资源浪费。
二、目前财税政策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政策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
财政拔款始终无法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足够的资金,政府财政应该承担的职责尚未完成。中央规定科技三项费要按法定比例10%增长在许多地方并未真正落实。2007年提出的财政科技投入的增幅要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却因缺乏硬性措施加以保证,有限的财政资金远远不能满足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需求。而且在一些专有技术领域采取直接的财政资金注入模式,可能会产生替代市场的挤出效应。创新型产品的品牌效应不强,以及可能存在的技术上的不稳定,往往形成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的缺位。
(二)税收政策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
1.税收优惠政策缺乏系统性。我国现行的有关高科技的税收均是根据特定需要制定的,鼓励中小企业科技发展,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装备、风险投资、科研机构等方面,内容庞杂,虽然针对性较强,但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优惠政策的总体目标和配合不够明确。
2.税收优惠的方式过于简单。目前我国的税收优惠方式基本局限于税率优惠和税收的定额减免,没有充分动用国际通行的加速折旧、投资抵免、加大费用开支、延期纳税、提取投资风险准备金、亏损结转等做法。
3.对企业的人力资本投资激励不够,对创新人才的支持不够。从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工具看,目前主要依靠企业所得税,而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特别是各个税种之间协调不够,导致各税种之间的政策效力相互抵消。
分税种来看,增值税方面,现行生产性增值税在鼓励企业创新广大存在着明显的制约。企业所得税方面,区域性税收优惠抑制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对高新技术人员的优惠政策仅限于个人取得的政府奖金及国务院给予的政府特殊津贴,对企业颁发的重大成就奖、科技进步奖仍然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选择
(一)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选择
1.增加科技经费投入。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取得 了诸多新进展,企业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也有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政府对于高新技术产业的扶持力度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我们应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向导作用,在编制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增强高新技术产业的竞争力的关键是要强化企业在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为此,要结合产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在大力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基础上,优化财政科技支出机构,改变目前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主体的财政科技投入模式,增加政府引导调动社会科技投入与资源配置的能力。同时,切实改进资金管理,着力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率。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与加大投入具有同样的重要作用。
3、利用财政补贴。财政补贴是国家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杠杆之一,通过补贴的诱导能够达到有计划地调节社会经济结构和协调社会供求关系的目的。发达国家通过财政补贴对企业的扶持是常见的手段之一。因此,我国财政资金扶持企业技术进步应根据WTO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调整的方向是从对企业、个别的补贴转向非专向性的补贴,将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定位于产业研究和开发活动等领域。
(二)促進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选择
1、完善税法体系。我国现行的科技税收法律的级次较低,权威性差,政策之间缺乏衔接,导致科技税收政策难以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解决上述问题的首要措施就是加强科技税收产法,提高法律层次。可行的做法是,将现有的较为成熟的条例、法规通过立法程序提升为国家法律,增强科技税收的法律权威性。
2、完善税种改革。首先,完善增值税。适当扩大高新科技行业享受增值税优惠的范围。我国现行税制仅对软件、集成电路等高科技项目增值税税负分别超过3%和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一定条件下,可适当扩大其覆盖范围,允许其他高新科技行业也享受该项税收优惠。其次,完善企业所得税。再次,完善个人所得税。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课征制,在个人所得税计征依据方面缺乏对不同行业特制的考虑。
3、对风险投资的税收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已进入第二次创业阶段,融资渠道或融资环境已成为决定高新技术发展能力的关键因素。而风险投资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和力量,并在此过程中得到快速发展。根据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风险投资进行税收政策下的扶持:第一,对风险投资者实行税收优惠。第二,允许把风险投资的损失直接用于抵减其他投资的资本利得。第三,对主要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可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允许创业投资者的创业投资损失减其他投资的资本利得;并对创业投资者实行再投资退税政策。第四,对转制科研机构、科研中介服务机构的税收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