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近来,国内频频爆出文物受损事件,这些事件影响了我国国民在世界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同时,对我国文化遗产乃至世界文化遗产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为了从源头上防止这种不文明,甚至违反法律的行为频繁出现,本文从思想政治教育视角出发,探讨更好的保护我国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及措施。
关键词:物质文化遗产;思想政治教育
一、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
物质文化遗产,也叫有形文化遗产”即传统意义上的“文化遗产”,包括历史文物、历史建筑、人类文化遗址。其中历史文物是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碑刻和雕塑、书籍、书法与绘画、具有考古性质成份或结构、铭文、洞窟以及联合体。历史建筑群是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单立或连接的建筑群。历史文化遗址是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联合工程以及考古等区域。
二、我国在保护本国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存在不足
新中国建立之初,国内物质非常匮乏,极端贫困,因此,国家主要集中力放在了工业化建设方面,在文化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并不多。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文化建设的需求越来越高。
保护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建设当中的重要一环,我国政府也下了不少功夫,比如1982年11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我国文化领域里的第一部专门法律,奠定了国家文物保护法律制度的基础。之后,与 1997年3月30日,发布《关于加强和完善文物工作的通知》、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以及为引起社会大众的关注从2006年起,规定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文化遗产日”。尽管我国政府在保护我国物质文化遗产做了许多工作,但是还有许多不足的地方。例如,我国在保护物质文化遗产采用多重委托代理制,即由多个行业部门(如国家文物局、建设部、林业部、旅游局等)由国家授权共同管理和开发。这样使各地国家遗产管理机构与旅游规划部门、地方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矛盾不断,有的当地政府为发展经济,以物质文化遗产为招牌,不适当的招商引资;有的主管部门为增加财政收入,超负荷使用文化遗产发展旅游;还有的由于职能重叠,出现有关部门监管不力,部门之间责任相互推诿等情况。正是由于这些因素的存在导致了,有的文化遗产被强拆,有的遭受刻画涂鸦,还有的不科学的管理带来的文化遗产价值流失,比如山东曲阜发生的用水清洗“三孔”文物、张家界被联合国黄牌警告,都是其中典型的案例。基于此,我觉得很有必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当中。
三、如何从思想政治的角度加强我国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一)加强法制教育
2013年6月29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章第六十四条就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文物所在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加强法制教育可以由学校来承担,例如在大学要开设法律基础课,至少要有一节以上的专题讲授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课堂,每学年至少要有一次相关方面的讲座。在中小学学习法律课堂当中,或者思想品德课中,也应该从法律的角度引导学生,破坏文化遗产的严重性。比如,教师可以把损坏物质文化遗产,就像是做了小偷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
(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
平时我们讲爱国主义,会觉得踊跃参军扛起钢枪保家卫国,才是爱国主义;抗议日本在钓鱼岛上的言行所进行的游行示威也是爱国主义;当然,这的确是一种爱国主义的表现,但是爱国并不仅仅表现这些方面。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热爱祖国灿烂的文化也是爱国主义的表现。当然,爱护我国珍贵的物质文化遗产也是一种比较具体实际的爱国主义体现。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可以由社区、居委会或者村委会来承担。社区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具有群众基础的机构,也是一个与居民群众生活有着息息相关的基层组织。它具有教育功能,尤其是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比如居住在同一个社区的人们一般来讲具有语言、风俗和文化等多方面的认同感。另一方面,它虽然不属于国家的一级行政组织,但是对上,它与政府有着密切的联系,对下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
社区可以通过开展各种活动,把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热爱祖国灿烂的文化等内容融入到活动中去,让他们感受我国文化的博大精深,激发群众保护物质文化的意识,形成爱国主义在文化方面的认同感。
(三)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可以由父母承担。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孩子产生很大影响。因此,父母应该言传身教,给孩子树立榜样,从一点一滴做起,使孩子养生良好的思想品德。比如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爱护公物等,如果这些都养生习惯,在参观名胜古迹自然就不会搞破坏。当然,如果父母带着孩子去参观一些名胜古迹的时候,更应该有意识的去引导。例如,告诉孩子这些文物古迹的由来以及它们存在的价值等。
总之,我国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实现在我国政府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显然保护好物质文化遗产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只有把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融化在物质文化的基因里,才能从根本上防止我国物质文化遗产不断遭到破坏这种现象的发生。同时,把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融化在物质文化保护当中,还可能会有意外的收获,比如激发青少年爱祖国、爱家乡的热情,对中华文化形成一种认同感,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参考文献: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十七届会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R].1972年11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6月29日实施
作者简介:
周文书(1986~),男,汉族,江苏徐州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关键词:物质文化遗产;思想政治教育
一、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
物质文化遗产,也叫有形文化遗产”即传统意义上的“文化遗产”,包括历史文物、历史建筑、人类文化遗址。其中历史文物是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碑刻和雕塑、书籍、书法与绘画、具有考古性质成份或结构、铭文、洞窟以及联合体。历史建筑群是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单立或连接的建筑群。历史文化遗址是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联合工程以及考古等区域。
二、我国在保护本国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存在不足
新中国建立之初,国内物质非常匮乏,极端贫困,因此,国家主要集中力放在了工业化建设方面,在文化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并不多。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文化建设的需求越来越高。
保护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建设当中的重要一环,我国政府也下了不少功夫,比如1982年11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我国文化领域里的第一部专门法律,奠定了国家文物保护法律制度的基础。之后,与 1997年3月30日,发布《关于加强和完善文物工作的通知》、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以及为引起社会大众的关注从2006年起,规定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文化遗产日”。尽管我国政府在保护我国物质文化遗产做了许多工作,但是还有许多不足的地方。例如,我国在保护物质文化遗产采用多重委托代理制,即由多个行业部门(如国家文物局、建设部、林业部、旅游局等)由国家授权共同管理和开发。这样使各地国家遗产管理机构与旅游规划部门、地方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矛盾不断,有的当地政府为发展经济,以物质文化遗产为招牌,不适当的招商引资;有的主管部门为增加财政收入,超负荷使用文化遗产发展旅游;还有的由于职能重叠,出现有关部门监管不力,部门之间责任相互推诿等情况。正是由于这些因素的存在导致了,有的文化遗产被强拆,有的遭受刻画涂鸦,还有的不科学的管理带来的文化遗产价值流失,比如山东曲阜发生的用水清洗“三孔”文物、张家界被联合国黄牌警告,都是其中典型的案例。基于此,我觉得很有必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当中。
三、如何从思想政治的角度加强我国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一)加强法制教育
2013年6月29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章第六十四条就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文物所在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加强法制教育可以由学校来承担,例如在大学要开设法律基础课,至少要有一节以上的专题讲授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课堂,每学年至少要有一次相关方面的讲座。在中小学学习法律课堂当中,或者思想品德课中,也应该从法律的角度引导学生,破坏文化遗产的严重性。比如,教师可以把损坏物质文化遗产,就像是做了小偷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
(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
平时我们讲爱国主义,会觉得踊跃参军扛起钢枪保家卫国,才是爱国主义;抗议日本在钓鱼岛上的言行所进行的游行示威也是爱国主义;当然,这的确是一种爱国主义的表现,但是爱国并不仅仅表现这些方面。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热爱祖国灿烂的文化也是爱国主义的表现。当然,爱护我国珍贵的物质文化遗产也是一种比较具体实际的爱国主义体现。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可以由社区、居委会或者村委会来承担。社区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具有群众基础的机构,也是一个与居民群众生活有着息息相关的基层组织。它具有教育功能,尤其是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比如居住在同一个社区的人们一般来讲具有语言、风俗和文化等多方面的认同感。另一方面,它虽然不属于国家的一级行政组织,但是对上,它与政府有着密切的联系,对下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
社区可以通过开展各种活动,把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热爱祖国灿烂的文化等内容融入到活动中去,让他们感受我国文化的博大精深,激发群众保护物质文化的意识,形成爱国主义在文化方面的认同感。
(三)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可以由父母承担。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孩子产生很大影响。因此,父母应该言传身教,给孩子树立榜样,从一点一滴做起,使孩子养生良好的思想品德。比如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爱护公物等,如果这些都养生习惯,在参观名胜古迹自然就不会搞破坏。当然,如果父母带着孩子去参观一些名胜古迹的时候,更应该有意识的去引导。例如,告诉孩子这些文物古迹的由来以及它们存在的价值等。
总之,我国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实现在我国政府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显然保护好物质文化遗产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只有把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融化在物质文化的基因里,才能从根本上防止我国物质文化遗产不断遭到破坏这种现象的发生。同时,把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融化在物质文化保护当中,还可能会有意外的收获,比如激发青少年爱祖国、爱家乡的热情,对中华文化形成一种认同感,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参考文献: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十七届会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R].1972年11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6月29日实施
作者简介:
周文书(1986~),男,汉族,江苏徐州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