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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编辑同志,我们是医院工作人员。2002年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时,我们医院是改革试点,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办理了提前离岗手续,但仍属于医院在职人员。2002年下半年,我们与医院签订了有关《协议书》,规定我们的休养金,享受同级在岗职工应有的调资和补贴,但只作为档案工资进入档案。2007年2月,我们又与医院签订了一份关于2006年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补充协议,其中一条规定2006年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离岗休养职工的档案工资按改革后的新工资标准按在职人员正常调整。现在医院实施绩效工资,已完成首次岗位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