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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民事案件纳入到法制轨道治理的数量与日俱增,由于民事纠纷案件审判的难度较大,任务较多,并且民事审判的力量较为薄弱,令审判员的压力大,负担重,一直以超负荷的工作状态进行。为此在2016年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民事诉讼结案效率,同时也强调在民事案件中以"繁简分流"作为核心手段,以速裁程序来改革争议解决程序作为改革方向。该项意见的颁布,一方面提升民事办案效率,也解决了司法资源中的众多顽疾,推动了民事案件司法资源优化配置。
关键词:司法配置;繁简分流;民事案件
1 引言
近些年,针对民事案件的裁决均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予以确定,令每个审判员的手中集结了不同类型、繁简不一的案件,导致归类混乱,令原本简单的民事案件结案时间延迟,而存在疑难点的案件因为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予以处理导致其迟迟难以推动。为此急需要优化司法配置、运用繁简分流的思想来提升民事案件的处理效率。
2 繁简分流的思想内涵
所谓的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本质上是在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立案后,根据该案件的事实与法律关系之间的复杂程度、当事人之间的证据情况、案件的严重与紧急程度等进行评估后,按照复杂案件和简单案件予以划分,对复杂的案件按照一般程序予以审理,而简单的案件按照简单诉讼程序予以审理的行为。
3 民事案件中繁简分流的依据
3.1 根据案件标的额实施民事案件繁简划分
民事案件的标的额是展现在司法人员面前最直观的表象,由此来衡量民事案件的繁简程度是最为直接的方法,能够在立案起初作为判定的参数。这也是为何当下众多民事诉讼将标的额作为确定管辖界别的依据之一的原因。
3.2 根据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的复杂程度进行繁简划分
在针对民事案件的处理中,最重要是捋清当事人之间的陈诉事实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以及义务,从而做出更为准确公平的裁判。当事人之间存在法律关系数量、性质、类型等均可以作为判定案件复杂程度的有效方式,譬如在有债券担保的债务关系中,涉及到了三方利益,令案件相较普通的债权关系更为复杂。
3.3 根据当事人数量来判定是否为群体性诉讼进行繁简划分
一般简单的案件最为明显的特征是当事人的数量很少,在进入到诉讼阶段,当事人之间势必交叉着各种法律关系,为此人少则能直接令法律与事实关系更加明了。而绝大多数的群体诉讼均为复杂性案件,事件社会影响大,涉及面交广,双方利益冲突加大,为此一般判定为复杂性民事案件。
4 民事案件中优化司法配置、繁简分流的意义
4.1 提升办案效率,获得更高的社会效益
传统的民事审理流程以及结构设置并不科学,从民事诉讼案件本身角度而言,复杂以及多样性是其特征,审判人员无论是遇到复杂或者是简单的民事案件,均需要面面俱到,很难发挥最大效益。在经过调整司法结构以及繁简分流之后,能够将案件性质进行归类,令审判人员分工组合,令整体的效率提升。同时,公平高效的解决各种民事纠纷,能够为当时创造更为宽松的社会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内在需求。就目前而言,人们思想有了较大的改观,在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均希望审判员能够提升工作质量与效率,能够在尽可短的时间内得到结案。民事审判方式实施了繁简分流后按照案件的复杂与否分工分程序审理,提升质量效率,也是与社会需求不谋而合。我院从2017年底开始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到目前为止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4.2 优化司法分配,繁简分流迎合法律程序需求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在民事案件中实施繁简分流程序是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中有迹可循的。譬如在《民事诉讼法》的第13章专章作了规定,审理这类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在审理程序上根据民事诉讼特征以及案件形式予以灵活处理,并且人民法院应该在法律原则的指导下,将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能够充分利用,将民事诉讼案件与情况符合的简易民事案件审判方式找到。分开复杂和简单的民事案件,只是调整法院内部的审判结构和分工,而对于审判简易案件,并没有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轨道脱离开。
5 结论
优化司法配置、繁简分流能够极大便利当事人,设立简易的民事案件审判组,能够提升执法水平的同时提升工作效率。在繁简分流的背景下,可以通过完善纠纷诉前的调解机制(设立综合调解室,加固诉前的调解以及建构便民的诉讼网络,开展调解的载体)建设速裁法庭、优化审理程序等多种方式,以保障民事诉讼案件更加高效得以处理。
参考文献:
[1]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权利保障抑或效率优先:民事案件繁简分流中的简案识别机制研究[C]//深化司法改革与行政审判实践研究.2017.
[2]梁振彪.“繁简分流”与民事诉讼程序简化[D].西南政法大学,2010.
[3]唐克.对我国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探讨[J].管理观察,2017(26):67-68.
[4]黃忠任.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新举措之繁简分流的探索[J].法制与社会,2017(30).
关键词:司法配置;繁简分流;民事案件
1 引言
近些年,针对民事案件的裁决均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予以确定,令每个审判员的手中集结了不同类型、繁简不一的案件,导致归类混乱,令原本简单的民事案件结案时间延迟,而存在疑难点的案件因为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予以处理导致其迟迟难以推动。为此急需要优化司法配置、运用繁简分流的思想来提升民事案件的处理效率。
2 繁简分流的思想内涵
所谓的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本质上是在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立案后,根据该案件的事实与法律关系之间的复杂程度、当事人之间的证据情况、案件的严重与紧急程度等进行评估后,按照复杂案件和简单案件予以划分,对复杂的案件按照一般程序予以审理,而简单的案件按照简单诉讼程序予以审理的行为。
3 民事案件中繁简分流的依据
3.1 根据案件标的额实施民事案件繁简划分
民事案件的标的额是展现在司法人员面前最直观的表象,由此来衡量民事案件的繁简程度是最为直接的方法,能够在立案起初作为判定的参数。这也是为何当下众多民事诉讼将标的额作为确定管辖界别的依据之一的原因。
3.2 根据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的复杂程度进行繁简划分
在针对民事案件的处理中,最重要是捋清当事人之间的陈诉事实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以及义务,从而做出更为准确公平的裁判。当事人之间存在法律关系数量、性质、类型等均可以作为判定案件复杂程度的有效方式,譬如在有债券担保的债务关系中,涉及到了三方利益,令案件相较普通的债权关系更为复杂。
3.3 根据当事人数量来判定是否为群体性诉讼进行繁简划分
一般简单的案件最为明显的特征是当事人的数量很少,在进入到诉讼阶段,当事人之间势必交叉着各种法律关系,为此人少则能直接令法律与事实关系更加明了。而绝大多数的群体诉讼均为复杂性案件,事件社会影响大,涉及面交广,双方利益冲突加大,为此一般判定为复杂性民事案件。
4 民事案件中优化司法配置、繁简分流的意义
4.1 提升办案效率,获得更高的社会效益
传统的民事审理流程以及结构设置并不科学,从民事诉讼案件本身角度而言,复杂以及多样性是其特征,审判人员无论是遇到复杂或者是简单的民事案件,均需要面面俱到,很难发挥最大效益。在经过调整司法结构以及繁简分流之后,能够将案件性质进行归类,令审判人员分工组合,令整体的效率提升。同时,公平高效的解决各种民事纠纷,能够为当时创造更为宽松的社会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内在需求。就目前而言,人们思想有了较大的改观,在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均希望审判员能够提升工作质量与效率,能够在尽可短的时间内得到结案。民事审判方式实施了繁简分流后按照案件的复杂与否分工分程序审理,提升质量效率,也是与社会需求不谋而合。我院从2017年底开始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到目前为止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4.2 优化司法分配,繁简分流迎合法律程序需求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在民事案件中实施繁简分流程序是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中有迹可循的。譬如在《民事诉讼法》的第13章专章作了规定,审理这类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在审理程序上根据民事诉讼特征以及案件形式予以灵活处理,并且人民法院应该在法律原则的指导下,将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能够充分利用,将民事诉讼案件与情况符合的简易民事案件审判方式找到。分开复杂和简单的民事案件,只是调整法院内部的审判结构和分工,而对于审判简易案件,并没有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轨道脱离开。
5 结论
优化司法配置、繁简分流能够极大便利当事人,设立简易的民事案件审判组,能够提升执法水平的同时提升工作效率。在繁简分流的背景下,可以通过完善纠纷诉前的调解机制(设立综合调解室,加固诉前的调解以及建构便民的诉讼网络,开展调解的载体)建设速裁法庭、优化审理程序等多种方式,以保障民事诉讼案件更加高效得以处理。
参考文献:
[1]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权利保障抑或效率优先:民事案件繁简分流中的简案识别机制研究[C]//深化司法改革与行政审判实践研究.2017.
[2]梁振彪.“繁简分流”与民事诉讼程序简化[D].西南政法大学,2010.
[3]唐克.对我国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探讨[J].管理观察,2017(26):67-68.
[4]黃忠任.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新举措之繁简分流的探索[J].法制与社会,2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