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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证据法体系中居核心地位,其价值在于防范国家刑罚权特别是侦查权的滥用,以保障受追诉者的人权,杜绝冤假错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轫于美国判例法,现大多数国家的刑事立法均确立了该规则。由于法律体制及文化背景的差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两大法系的演进中呈现出微妙的差异,但在价值追求上却未曾分道扬镳。其中德国和美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体系对于中国证据法体系的完善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