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终坚持诗的各种可能性

来源 :星星·诗歌理论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fenggge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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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古来今,对于诗的“敌意”和怀疑已经很多,然而却鲜有对诗真正进行了一番思考之后所作出的质疑。有研究者认为,“在今天,诗歌写作甚至包括诗歌研究与批评已经无可回避地置身于现代世界对诗歌众多的否定性语境之中。从某一方面讲,那正是我们自己心底的声音。”(耿占春著《失去象征的世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P18)我认可这样的观点,但我仍然坚持诗的各种可能性。这“可能性”包括了诗歌在功能开拓上的可能性,包括了诗歌在任何方式的写作中都可以出现“好诗”的可能性,包括了读诗和解诗在方向上声东击西或者南辕北辙的可能性,当然也包括了“诗意”无处不在的可能性。
  
  从功能的角度而言,诗的某些原始功能可能已经消失或者不再占据主流,但它依然有显耀这种功能的可能性。亚里士多德认为,诗人的职责不在于描述已发生的事,而在于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即按照可然律或必然率可能发生的事。他说:“就做诗的需要而言,一件不可能发生但却可信的事,比一件可能发生但却不可信的事更为可取。”这言语本身就充满了诗意的各种“可能”。
  在古希腊的一些哲学家眼里,诗人存在的合理性曾受到质疑。柏拉图认为诗人“没有真知识”,不能“抓住真理”,同时认为虚构的语言亵渎神明、贬低英雄,还经常模仿“人性中低劣的部分”以致造成坏的影响,为此他将诗人逐出“理想国”。但他在对诗人的看法上也留有余地,比如说对于国家“有益”,“颂神的和赞美好人的诗歌”可以入境,甚至对“甘言蜜语的抒情诗和史诗”也作出了退让。因为他似乎也领悟到了诗有着其他审美教育方式所不具有的特殊力量,为此他也不得不承认这样一种可能:“诗人们真的知道他们所表现的对象,他们的描绘是非常出色的。”
  其实,古希腊对“诗人”的指称也还是一种泛化的概念,并非今天意义上所特指的“诗人”。至于说诗的功能,古希腊人似乎更侧重现实、有用——即实用性(社会性)的一面。与古希腊放逐诗人相对,古老的中国对诗的功能却相当看重。诗歌的功能在很早的春秋战国时代就已经彰显。儒家传统诗教中的“兴观群怨”说就是对诗歌社会功能的一个经典概括。除此之外,《诗大序》中的“诗言志”说,以及后来钟嵘《诗品》中的“诗缘情”理论也为诗的个人化功能提供了依据。批评家耿占春说,“诗歌话语就处在社会象征图式与个体感受性的张力之中。”如此,诗的各种功能似乎就全部根植于社会与个人的两大阈值之内,并且无可逾越。然而,诗歌在功能上是否还有其他的可能呢?
  20世纪30年代,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历史语境的转换,西方学者对诗歌在功能上的变换似乎发出了质疑:“诗在技巧上达到了空前的高水准;他越来越脱离现实世界;越来越成功地坚持个人对生活的感知与个人的感觉,以致完全脱离社会,直至先是感知然后是感觉都全然不在了。”“诗人为生活所迫——即为个人经验所迫——集中注意力于某些词汇和起组织作用的价值,而这些对于人类整体来说已经越来越没有意义,直到最后,诗从当初作为整个社会(如在一个原始部落)中的一种必要职能,变成了现今的少数特选人物的奢侈品。”(考德威尔著《幻想与现实》,陆建德、黄梅等译,百花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P301)这段话很明显地指出了诗歌在功能上从社会层面到个人层面的转化,那就是诗歌写作越来越“坚持个人对生活的感知与个人的感觉”,不过这仍然没有超越诗歌在功能上一直延续和保留的“社会—个人”的二分法。但是细心的读者会发现,这一观点中的某些言语也暗示了诗歌面临的“危机”,那就是:“先是感知然后是感觉都全然不在了”,诗人“集中注意力于某些词汇和起组织作用的价值”。但“危机”有时就意味着出路。如果说这其间暗示了一条出路的话,那么我试着从这“危机”中找出一种诗歌的另一种功能,那就是“话语功能”。也就是说,诗歌除了社会功能、个人功能(表情达意)之外,是否可以具有一种特殊的“话语功能”?“诗歌话语一直力图保持的就是语言创始活动中对意义的敏感性,对感受自身的敏感性。就日常语言用法而言,语言的创始活动已经终结了,意义的边界已经十分清晰,确定的概念范畴已经划分与表述了一切意义领域。但对诗歌话语而言,话语活动是一个永无终结的启蒙过程,是对人类敏感性与感受性的持久的启蒙,也是语言的自我启蒙,即对意义感知领域的无限拓展。这是诗歌话语的双重功能,既参与建构社会的象征视阈,也消除那些已经固化的社会强制仪式或堕落为仪式形态的象征主义。诗歌话语忠实于感受性、敏感性,不断开启对意义新的感知方式,同时忠诚于隐秘的象征秩序,致力于未完成的象征主义视域的建构。”(耿占春著《失去象征的世界》,P14)这是一种多么的强大的“话语”!尽管它多少还是与社会性的一面链接在一起,但这无疑为诗歌在“功能”的开拓上留下了一种可能,因为它致力于语言本身的建构。绝对一点说,如果诗歌的社会功能和个人功能都不存在了,那么它是否在语言的功能上仍可以大有作为?毕竟诗歌话语与日常话语在表达上保持着不小的距离。
  
  从写作学的层面讲,诗歌有各种各样的写法,并且因人而异。但任何写法都可以出好诗,这就为好诗的“出现”提供了各种可能性。
  以表达方式而言,叙述、抒情、议论皆可以出好诗。抒情诗是历代诗的主流,议论诗也占有不小的比例,中国的宋诗尤擅此体。这两种表达方式创作出的好诗不可胜数,兹不赘举。那么叙事诗呢?中国的叙事诗如《孔雀东南飞》《木兰辞》《卖炭翁》《长恨歌》《琵琶行》,以及杜甫的“三吏”、“三别”,吴梅村的《圆圆曲》;国外的叙事诗如《巴特里克·史宾斯爵士》《兰德尔王》《古舟子之咏》《杰西·詹姆斯》和《弗朗基与约翰尼》等,也都是诗歌中难得的经典,尽管它们所占的比例较低。其实,即使没有这些经典,叙述这种表达方式本身也存在着出好诗的可能。王小妮曾说,“中国古典文学中有一些并没有变成诗的东西它本身是充满了诗意的”,她举《世说新语》中的故事为例,认为“中国古代叙事作品里是埋藏着诗意的”(王小妮著《随手》,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P303),尽管有一些东西不适合以诗的形式来表达,但诗意就在那里存在着。从新诗的领域看,其情形也大抵如此。以抒情、议论的手法出现的好诗多,叙事好诗所占的分量相对少。尽管李季的《王贵与李香香》和《杨高传》、闻捷的《复仇的火焰》、郭小川《深深的山谷》和《白雪的赞歌》等作品的经典程度远不及古典诗歌的叙事长篇,但似乎也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当然,抒情、议论、叙述常常不会单独出场,有时为了需要,创作者们往往会二、三者兼用。尽管一切表达都逃不掉这三者的有机组合,但在这些“有限的”组合中已经埋下了“好诗”出现的无穷种子。   就诗歌的题材而言,古今中外诗的题材丰赡极了。举如送别、相思、约会、悼亡、亲情、友情、爱情、咏史、咏物、怀古、明志、民生、爱国、边塞、山水、田园、都市、乡村等不一而足。尽管当下的时代环境发生了改变,但是诗歌的题材仍然呈现出丰富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这无疑为诗歌的创作提供了诸多可能。超现实主义者认为:“每个人都是诗人,而自己却不知道,人只须把眼光从狭隘的视野上移开,那使他惊讶的神奇的事物就会来到心中。”现如今,最难得的就是能从日常中发掘出那些完美和充实的诗意来。
  古今中外对于诗文的写作“技法”也多有探讨。庄子作文,讲求“言而当法”,就是言语要适合一定的法则。陆机《文赋》讲求“因宜适变”,亦即言辞应该随着需要适当地加以变化。宋人吕本中作诗讲求“活法”,后之理论家如郝经、唐顺之、刘大櫆、章学诚等论文,李东阳、谭元春、王夫之、徐增、叶燮等论诗皆以此为绳要,概括成一句话,无非即是“法无定法”,“无定法而后有法”。中国早期象征派诗歌理论甫一诞生的时候,穆木天先生曾提出建立所谓“诗的思维术”、“诗的逻辑学”的观点。其实也就是告诉作诗的人,在找诗的思想时,要用“诗的思想方法”,但是对于如何才是“用诗的思考法去思想”,他却并未指出具体实践方式。其实,正是这些所谓“活法”的观点,为后世作诗留下了太多可能。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作诗不讲求任何章法,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吕本中说,“所谓活法者,规矩备具,而能出规矩之外;变化不测,而亦不背于规矩也。”这其中充满了权变,同时也将“新造”的可能寓于其中。
  当下新诗的写作中,即有语言上的雅俗之争。最饱受争议的,当非口语诗莫属。诗评家张德明曾历数口语写作”的“十宗罪”:难度的放逐、反讽的过剩、叙述的冗赘、语感的夸大、结构的随意、诗语的泛化、张力的缺失、思想的贫乏、对读者的愚弄、对新诗形象的损毁。(《口语写作十宗罪》,《星星·诗歌理论》2014年第2期)不过,他曾自己坦诚所说的“口语写作”并不是针对所有的“口语写作”,他所谓“犯有罪行”的那些“口语写作”“是专指当下泛滥成灾的那种不加修饰、不加取舍、一味追求所谓原生态、现场感、本真性的生活话语直录式写作”。其实,他的这一“退让”或者说理性表达本身就隐含了“口语写作也可以出好诗”的契机。就口语写作的历史文本看,口语写作不仅出现了好诗,而且有冲破当时诗歌历史语境、打破写作固有樊篱、开一代诗歌之风的作用。尽管其弊端愈演愈烈,但不可否认,口语写作中充满了出“好诗”的可能。我们要做的就是要衡其利弊,我们要坚持的就是其“有出好诗的可能性”,然后择其善者而从之。
  
  从阅读的层面讲,读诗和解诗也存在着诸多可能。尽管自新诗尤其是现代派新诗产生以来,新诗就面临着难懂的质疑。尤其在当下的时代环境中,诗歌创作的自主性、内敛性得到加强,诗歌的语言越来越个人化,甚至成为了相当隐秘的私人话语,于是“大多数人不再读诗,不再觉得需要诗,不再懂得诗”(同上,考德威尔著《幻想与现实》)。但是这丝毫不影响读诗的各种可能性,反而使得这一空间可能得到加强。
  中国古代诗歌阐释学中很早就有“诗无达诂”的观念。此后,宋人刘辰翁有“观诗各随所得,或与此语本无交涉”之语;王夫之有“作者用一致之思,读者各以其情而自得”之语;谭献有“作者未必然,读者何必不然”之语。在西方,法国诗人瓦勒利有“诗中章句并无正解真旨。作者本人亦无权定夺”,“吾诗中之意,惟吾人所寓,祗为己设;他人异解,并行不悖”之语(转引自钱钟书《谈艺录(补订本)》,中华书局1984年版,P611)。后来西方出现了“接受美学”,这一理论认为,在读者和作品的关系中,读者不但不是被动的接受者,相反,他是作品创造的主动参与者,是作品的真正完成者。作品本身不过是“文本”,只有读者阅读了、参与创造了才是作品。因此,一部文学作品的意义基本上等同于接受者所赋予它的全部意义。中西的这些解诗学在理论上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它们直接面对读者、鉴赏者、欣赏者,为诗的各种可能性阅读——正确解读,延伸阅读,甚至是误读——提供了理论依据,当然也为各种“误读”提供了可乘之机。孙玉石先生研究中国的“现代解诗学”,其间便探讨到了由于思维差异、文化差异所导致的误读,并深深为讨论中所产生的误解感到痛苦。从著作的内容看,孙先生更注重“对话”这种互动形态的阐释学与解诗学。不过,从另外的层面看,“误读”有时候也可以产生重大意义,比如美国的文学理论家布鲁姆就认为“误读”乃是摆脱“影响的焦虑”的一种重要工具(布鲁姆著《影响的焦虑——一种诗歌理论》,徐文博译,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孙玉石先生的著作中还谈到了朱自清、闻一多、李健吾、卞之琳、朱光潜、废名、袁可嘉、唐湜等人的解诗观点与理论实践。他们既有对西方解诗学理论的接受,也有对古典诗歌文本的解诗实践,还有通过对“新综合传统”的探索来进行解诗的观点;既有进入文本,透过神秘、幻象和文字进行解诗的理想,也有以“现代眼光:解读原初世界”的现代意识与方法论,更有以发掘隐喻、象征和多义性为指归的“多重接受”理论;既有对神秘美诗学观念自觉探求的冲动,也有透过意象背后的文本进行关注与阐释的意愿;既有透过“追踪背景与诗的再创造”进行结合的诠释法,也有通过保持距离、丢开习惯联想来观照事物本来面目的理论设想。(孙玉石著《中国现代解诗学的理论与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这些丰富的解诗学理论不一定对解读每一种新诗都适用,但它们无疑为现当代新诗的解读提供了多元视角,至少是为我们解读新诗产生了思考的空间。另外,陈仲义先生所著《百年新诗百种解读》(安徽文艺出版社2010年版)为读解中国现代新诗“提供”了一百种解读“实践”,大而言之,他走的主要是英美盛行的“新批评”与中国阐释学中的“印象感悟”、“体验感悟”两大通道。由于英美“新批评”主张文本“细读”,中国的诗歌阐释学主张“感悟”,这也可以算得上是解诗最为“奏效”的两种途径。尽管这些方式、方法因诗而异,因人而异,不尽能适用,但它让我们对诗的解读在可能性上充满了希望。
  
  最后,简单提及一下“诗意”存在的无限可能。诗人艾青说:“人类的语言不绝灭,诗不绝灭。”这谈到了诗与语言的关系。其实我想,语言绝灭了,诗也许会绝灭,但“诗意”绝不会绝灭。“诗意”是无限存在的,在语言未有之前,“诗意”就已经存在。好比一个人面对一朵花的开落,或者忽遇江水浩荡东去,你无须任何语言,但其间的诗意已然心领神会。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诗意”无处不在,它并不依赖于语言。它就在“存在”当中,并且时时给我们以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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