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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许多学者都承认西周曾经存在过公社,至于是什么性质的公社,则众说不一,有的曰“农村公社”,有的甚或更具体地指为印度的村社和日尔曼人中的“马尔克”。然而,仔细研究马克思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草稿》中所论列的农村公社的主要特征,便会发现,它与中国西周公社的情况完全大相径庭。马克思说:“‘农业公社’是最早的没有血统关系的自由人的社会联合。”这同按血缘宗法关系组织在一起的西周公社毫无共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