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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警过程中,警察的有些行为有时会被人误解,由此产生的种种后果很可能会对当事警察造成不小的压力,弄不好还会影响警民关系。这种伤害往往是隐性的,但却会严重影响警察的工作和生活。你是否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是如何处理的?你认为警察哪些行为容易被误解,又该如何避免呢?
邬跃武,一级警司,现供职于云南省新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云南公安文学艺术联合会会员,发表小说、诗歌、散文、评论、论文等近20万字。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曾获云南公安金盾文化小说奖和报告文学奖。
规范执法便能坦然
安徽省淮南市公安局淮舜分局 朱宗保
民警在接处警过程中,现场的紧张等级会促使民警采取一些具体行为,表情、语气乃至动作都会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有时甚至会采取一些强制措施,这就很容易造成有人对民警的误解。当然,产生误解的原因也有很多,例如有的人半路看热闹,结果断章取义;有的人不懂法律,盲目较劲;还有人为了得到偏向性利益,故意为之。
结合实际看,要正确看待误解,首先得审视民警自身的执法行为。在接处警现场,有没有乱作为,有没有不作为。如果整个执法过程都做到了依法、规范,那么便能坦然面对误解,并逐渐养成心态平和的良好习惯。毕竟,有些误解可以在现场消除,而有的则不可能在短期内化解,对于警务繁忙的民警来说,既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忙于解释。
当然,面对误解,仅仅能够承受委屈是不行的。为了防止误解的传播、发酵和破坏效应,民警在接处警时必须开启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执法过程。在必要的时候,这些影音资料既可以作为防诬证据,也可以通过媒体发布来正视听、解误会,让警方的规范执法行为得到社会大众的理解和支持。
平心静气化尴尬
江苏省连云港公安局 孙永和
面对误会或尴尬,我们首先要做到冷静、沉着,千万不能激动,甚至有什么过激言行;其次要调整心态,可以把这种事情当成是难得的锻炼机会,认真处理;最后是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秉公操作,同时也要注意执法的方式方法,尽量人性化。我想只要做到有理有据、不卑不亢、秉公执法,应该就可以化解掉大部分的误会。
今年年初,在一次消防监督检查中,我们发现一家开业不久的店铺存在安全隐患,立即要求商户整改,增添灭火器材。但商户误以为我们故意刁难,甚至以为我们是想从他那儿得到一些好处。面对这样的误解,我们耐下心来给这位商户讲解有关防火的法规和知识,并且给他发放了不少有关火灾的宣传材料,才使这位商户对我们的误解消除,之后他也及时添置了相应的防火器材。
瓜田李下,更应慎重
江苏省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堰橋派出所 王虓
有次出警,刚一到现场,就有一位以前认识的群众上来握手、寒暄。接下来处理案件时,才知道原来报警人就是因为和他在经济上的问题才产生纠纷的。经过我们的一番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协议。
本来以为这件事就算是过去了,没想到过了两天却遭到报警人的投诉,称我和另一人认识,并在处理这次经济纠纷时纵容偏袒对方。虽然这次投诉最后被证明是无效的,但也让我很是被动,情绪低落了很长一段时间。作为一名警察,公平公正这点最起码的觉悟我还是有的,只是因为握了次手,就被人冤枉,让我感到万分委屈。
后来我才想通,由于我们是去处置纠纷的警察,对于当时剑拔弩张、神经敏感的双方当事人而言,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可能给某一方以刺激。因此在这个时候我们更应谨小慎微,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从此事中我也吸取了教训,在以后的处警过程中,不管是否认识当事人,我都会不偏不倚地和双方打招呼、握手,表明警方在处理问题上的公正立场,防止留给某一方不好的印象,产生办人情案的误会。
“六多六少”语言工作法
新疆乌鲁木齐公安局 谢红
统计分析近两年的涉警投诉发现,群众投诉民警执法不公、办事拖拉、执法粗暴等占到总投诉的40%。但经过我们的逐一调查、了解、核实后发现:这些涉警投诉中绝大多数的内容并不属实,存在夸大其词、捕风捉影、歪曲事实等现象;投诉人对办案民警有很大的怨气;而被投诉的基层所队、民警也十分委屈,干了实实在在的工作,不仅没有得到认可,反而还被投诉。
通过对每件不实的涉警投诉深入分析,我们发现这些不实的涉警投诉背后多数都存在一个症结:那就是民警在接处警工作中,语言表达方式欠妥,与群众的交流不够。
针对上述症结,我通过工作实践总结出一个“六多六少”语言工作法。
一是现场处警多用规范性语言,少用随意性语言。
二是调解矛盾纠纷多用解释性语言,少用反问式语言。
三是商谈协调工伤事故、非正常死亡等事件多用认同性、安慰性语言,少用刺激性、伤害性语言。
四是社区(农村)工作多用家常式语言,少用讯问式语言。
五是案件排查走访多用迂回式语言,不用直切式语言。
六是窗口服务多用理解性语言,不用情绪性语言。
“多此一举”遭误解
河南省夏邑县公安局 宋欣杰
那个夏日的午后艳阳高照,地面就如被火烤过,我们前去处置一起因买瓜纠纷而引发的殴打案件,卖瓜人与买瓜人都是妇女。在我们做现场问询时,或许是因为之前的厮打叫嚷导致身体缺水,卖瓜妇女干张着嘴发不出声。见此情况,我就从旁边的小卖部买了一瓶水给卖瓜妇女润嗓子,没想到这么一个善意的举动却给自己带来了麻烦。
案件查清后,买瓜妇女与卖瓜妇女分别被裁决行政拘留七日与五日。但是之后买瓜妇女却到局纪委投诉我们办案不公,并说我与卖瓜妇女早就认识并故意偏袒她,理由就是我当时给卖瓜妇女买了一瓶水,所以她认定我和卖瓜妇女是亲戚或朋友关系。
接到纪委通知后我竟然感觉无言以对,谁能想到当时的“多此一举”,却被如此解读。说不窝火肯定是假的,但还是先澄清事实,摆脱误解吧。于是我先后向所长、纪委同志讲明当时的情况及这样做的出发点,这样来来回回处理了好久,这事才算解决。 事后反思,其实,给当事人送一瓶水并没有错,错就错在我忽略了另一位当事人的感受。如果当时能给双方各买一瓶水,或许这种误会就不会发生了。所以说,遇到这种被冤枉的事情,应该先正视自己的问题,查找自身的原因。多审视自己,多角度去看待问题,这样才能调整好自己的心态。
自此之后,我不再像先前那样鲁莽了,而是更重视工作手段、技巧。再遇到老张、老李这样的案件,我不会单刀直入,而是会采取迂回战术,先找到村干部或村里德高望重的人出面,借他们的影响力去更好地化解纠纷。
善用“中场休息”
修改情绪临界点
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分局 董刚
体育比赛中的“中场休息”,是为了展现公平,同时也为了调整运动员的身体机能和情绪,确保比赛能够继续有序地进行。
而对于基层公安民警来说,在接处警以及执法过程中,经常有被人误解的情况发生。假如当事人是女性或老人,警察执法会被误解为“欺负人”;如果是当地人和外地人发生纠纷,你的调解很可能被外地人误解为“欺生”;这样的情况太多了。人的情绪很容易受外界的影响,脾气再好,其实也有一个情绪爆发的临界点,或许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有一个“中场休息”的时间了。
一旦发现有误会,你可以试着短暂地离开,利用这个空隙去调整自己的情绪。当然,有些场合民警是不能随便离开的,这时你就可以试着转个身或者扭个头,暂时脱离对方情绪的影响范围,在这个属于你的“中场”里,迅速将情绪调整,避免因为生气、委屈而引发自身的不恰当言谈举止。
沉默就是最好的解释
湖北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张立勇
记得1999年的一个夏天,我因连续加班累病了。但是由于单位警力紧缺,我也不忍心给其他同志增添负担,便忍着病痛继续上班。
上午处理完几起交通事故后,我已经累得有些虚脱,再加上单位没有食堂,我又没有食欲,就想先躺在出警车后面休息一下。正当我有些迷糊的时候,我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讨论上午经我手处理的一起交通事故,话语中不但有很多侮辱性的词汇,最后说话的人还信誓旦旦地表示:处理这件事的交警一定是受贿了!但实际上,这起事故根本还没开始处理,只是对现场进行了调查。面对这盆扑面而来的污水,我真恨不得下去跟他理论一番。可我知道这只能越描越黑,再想到自己带病工作,却被人如此诬陷,心里哪能不酸楚。
回头想想这人如此诬陷我们,其目的就在于利用其他市民对相关政策及当时具体情况的不了解,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受害者。让那些不了解情况的人误以为交警胡乱作为,从而达到借助于舆论的力量来胁迫交警满足他的目的。
我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没有必要与当事人纠缠,越是纠缠不清,就越会遂了这些人的意。他们的目的就是把水搅浑,所以我们只需要履行职责,秉公办案即可,有些时候沉默就是最好的解释。
找准症结,对症下药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兴安派出所 郭军峰
去年夏天,我市举办了一次大型音乐会,我被抽调去安保,维护现场秩序。
那天现场人山人海,人们也是热情高涨。随着偶像的出现整个现场都沸腾起来。这时一名大约十五六岁的男孩或许是太激动了,狂叫着就想冲过去。我一个箭步上前拽住了他。或许我当时有些着急,加上说话声音和动作幅度都有些大,这让陪同他的大人不高兴了。“孩子毕竟是孩子,干吗说话声音这样大?”“警察对待一个孩子怎么能这么粗鲁呢?”他们你一言我一语纷纷指责起来。
见此情景,我并没有马上为自己辩解,而是等他们指责完后,带着他们来到一个稍微安静点儿的地方,很正式地和他们讲道理:“孩子追星没错,但是也得要适度,当时人那么多,万一磕着碰着多不好。大人也应该对孩子的安全负起责任来,不能一味地由他胡来。”随后又向他们解释了当时因为情急动作可能大了些,实在抱歉。听到我诚恳又有理有据的言辞,这几个大人反倒不好意思了,他们纷纷表示歉意,说当时不应该当着那么多人对我横加指责,一场误会就这样化解了。
所以,只要我们依法公正地处理事情,找准问题症结,真诚沟通,误解也就随之解开了。
三言两语: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训练支队 曾俊 只要干警察这一行,就注定了要与误解、冤枉、委屈、伤害等相伴一生。我一直认为,面对一切困难,我们都不应该退缩,更不应该沉默、忍让。我们必须借助法律赋予的权利去保护自己,如果连自己都保护不好,我们又怎么能保护群众呢?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歌乐山派出所 岳保玲 面对小误会,我们应尽快解释清楚,千万不可拖延。解释时,一定要注意说话的语气及措辞,避免因一些细节问题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引发更深误会。而面对偏执的群众,完全听不进去解释,认定就是警察的错误,那么我们过多的解释只会是“越描越黑”。只要做到问心无愧,那么沉默在這个时候应是个不错的选择。
主持人评述:
被人误会,问题不是出在我们自己身上,就是出在对方身上,要么就是出在事情的某些我们不知道或者疏忽的环节上。
产生误会后,我们首先要做的是自省,看看是不是自己的态度、情绪出了问题,是不是自己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不恰当。如果是我们自己的问题,就要及时弥补。这样也容易获得别人的理解,赢得尊重,切不可文过饰非,这会导致误会进一步加深,甚至还会影响自己的威望和警队的形象。如果自己没有问题,就要找出产生误会的“疙瘩”在哪里,想办法解开它,能快则快,不能快的则切忌操之过急,而要耐心处理。如果真是误会,那么真相迟早是要大白于天下的。
处警过程中灵活有效地应对和解决误会,需要我们有扎实的业务知识;需要我们向前辈学习经验;需要我们善于做工作总结。当我们具备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法律、法规的条文信手拈来,是非黑白分得清,为人处世的道理弄得明,那么处警时就能做到游刃有余了。
最后,我觉得的民警平时也要多注意修身养性,提高自身素质。这样遇事才能不慌不乱,面对误会和委屈也能控制情绪进而找到妥善的解决办法。
邬跃武,一级警司,现供职于云南省新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云南公安文学艺术联合会会员,发表小说、诗歌、散文、评论、论文等近20万字。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曾获云南公安金盾文化小说奖和报告文学奖。
规范执法便能坦然
安徽省淮南市公安局淮舜分局 朱宗保
民警在接处警过程中,现场的紧张等级会促使民警采取一些具体行为,表情、语气乃至动作都会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有时甚至会采取一些强制措施,这就很容易造成有人对民警的误解。当然,产生误解的原因也有很多,例如有的人半路看热闹,结果断章取义;有的人不懂法律,盲目较劲;还有人为了得到偏向性利益,故意为之。
结合实际看,要正确看待误解,首先得审视民警自身的执法行为。在接处警现场,有没有乱作为,有没有不作为。如果整个执法过程都做到了依法、规范,那么便能坦然面对误解,并逐渐养成心态平和的良好习惯。毕竟,有些误解可以在现场消除,而有的则不可能在短期内化解,对于警务繁忙的民警来说,既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忙于解释。
当然,面对误解,仅仅能够承受委屈是不行的。为了防止误解的传播、发酵和破坏效应,民警在接处警时必须开启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执法过程。在必要的时候,这些影音资料既可以作为防诬证据,也可以通过媒体发布来正视听、解误会,让警方的规范执法行为得到社会大众的理解和支持。
平心静气化尴尬
江苏省连云港公安局 孙永和
面对误会或尴尬,我们首先要做到冷静、沉着,千万不能激动,甚至有什么过激言行;其次要调整心态,可以把这种事情当成是难得的锻炼机会,认真处理;最后是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秉公操作,同时也要注意执法的方式方法,尽量人性化。我想只要做到有理有据、不卑不亢、秉公执法,应该就可以化解掉大部分的误会。
今年年初,在一次消防监督检查中,我们发现一家开业不久的店铺存在安全隐患,立即要求商户整改,增添灭火器材。但商户误以为我们故意刁难,甚至以为我们是想从他那儿得到一些好处。面对这样的误解,我们耐下心来给这位商户讲解有关防火的法规和知识,并且给他发放了不少有关火灾的宣传材料,才使这位商户对我们的误解消除,之后他也及时添置了相应的防火器材。
瓜田李下,更应慎重
江苏省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堰橋派出所 王虓
有次出警,刚一到现场,就有一位以前认识的群众上来握手、寒暄。接下来处理案件时,才知道原来报警人就是因为和他在经济上的问题才产生纠纷的。经过我们的一番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协议。
本来以为这件事就算是过去了,没想到过了两天却遭到报警人的投诉,称我和另一人认识,并在处理这次经济纠纷时纵容偏袒对方。虽然这次投诉最后被证明是无效的,但也让我很是被动,情绪低落了很长一段时间。作为一名警察,公平公正这点最起码的觉悟我还是有的,只是因为握了次手,就被人冤枉,让我感到万分委屈。
后来我才想通,由于我们是去处置纠纷的警察,对于当时剑拔弩张、神经敏感的双方当事人而言,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可能给某一方以刺激。因此在这个时候我们更应谨小慎微,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从此事中我也吸取了教训,在以后的处警过程中,不管是否认识当事人,我都会不偏不倚地和双方打招呼、握手,表明警方在处理问题上的公正立场,防止留给某一方不好的印象,产生办人情案的误会。
“六多六少”语言工作法
新疆乌鲁木齐公安局 谢红
统计分析近两年的涉警投诉发现,群众投诉民警执法不公、办事拖拉、执法粗暴等占到总投诉的40%。但经过我们的逐一调查、了解、核实后发现:这些涉警投诉中绝大多数的内容并不属实,存在夸大其词、捕风捉影、歪曲事实等现象;投诉人对办案民警有很大的怨气;而被投诉的基层所队、民警也十分委屈,干了实实在在的工作,不仅没有得到认可,反而还被投诉。
通过对每件不实的涉警投诉深入分析,我们发现这些不实的涉警投诉背后多数都存在一个症结:那就是民警在接处警工作中,语言表达方式欠妥,与群众的交流不够。
针对上述症结,我通过工作实践总结出一个“六多六少”语言工作法。
一是现场处警多用规范性语言,少用随意性语言。
二是调解矛盾纠纷多用解释性语言,少用反问式语言。
三是商谈协调工伤事故、非正常死亡等事件多用认同性、安慰性语言,少用刺激性、伤害性语言。
四是社区(农村)工作多用家常式语言,少用讯问式语言。
五是案件排查走访多用迂回式语言,不用直切式语言。
六是窗口服务多用理解性语言,不用情绪性语言。
“多此一举”遭误解
河南省夏邑县公安局 宋欣杰
那个夏日的午后艳阳高照,地面就如被火烤过,我们前去处置一起因买瓜纠纷而引发的殴打案件,卖瓜人与买瓜人都是妇女。在我们做现场问询时,或许是因为之前的厮打叫嚷导致身体缺水,卖瓜妇女干张着嘴发不出声。见此情况,我就从旁边的小卖部买了一瓶水给卖瓜妇女润嗓子,没想到这么一个善意的举动却给自己带来了麻烦。
案件查清后,买瓜妇女与卖瓜妇女分别被裁决行政拘留七日与五日。但是之后买瓜妇女却到局纪委投诉我们办案不公,并说我与卖瓜妇女早就认识并故意偏袒她,理由就是我当时给卖瓜妇女买了一瓶水,所以她认定我和卖瓜妇女是亲戚或朋友关系。
接到纪委通知后我竟然感觉无言以对,谁能想到当时的“多此一举”,却被如此解读。说不窝火肯定是假的,但还是先澄清事实,摆脱误解吧。于是我先后向所长、纪委同志讲明当时的情况及这样做的出发点,这样来来回回处理了好久,这事才算解决。 事后反思,其实,给当事人送一瓶水并没有错,错就错在我忽略了另一位当事人的感受。如果当时能给双方各买一瓶水,或许这种误会就不会发生了。所以说,遇到这种被冤枉的事情,应该先正视自己的问题,查找自身的原因。多审视自己,多角度去看待问题,这样才能调整好自己的心态。
自此之后,我不再像先前那样鲁莽了,而是更重视工作手段、技巧。再遇到老张、老李这样的案件,我不会单刀直入,而是会采取迂回战术,先找到村干部或村里德高望重的人出面,借他们的影响力去更好地化解纠纷。
善用“中场休息”
修改情绪临界点
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分局 董刚
体育比赛中的“中场休息”,是为了展现公平,同时也为了调整运动员的身体机能和情绪,确保比赛能够继续有序地进行。
而对于基层公安民警来说,在接处警以及执法过程中,经常有被人误解的情况发生。假如当事人是女性或老人,警察执法会被误解为“欺负人”;如果是当地人和外地人发生纠纷,你的调解很可能被外地人误解为“欺生”;这样的情况太多了。人的情绪很容易受外界的影响,脾气再好,其实也有一个情绪爆发的临界点,或许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有一个“中场休息”的时间了。
一旦发现有误会,你可以试着短暂地离开,利用这个空隙去调整自己的情绪。当然,有些场合民警是不能随便离开的,这时你就可以试着转个身或者扭个头,暂时脱离对方情绪的影响范围,在这个属于你的“中场”里,迅速将情绪调整,避免因为生气、委屈而引发自身的不恰当言谈举止。
沉默就是最好的解释
湖北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张立勇
记得1999年的一个夏天,我因连续加班累病了。但是由于单位警力紧缺,我也不忍心给其他同志增添负担,便忍着病痛继续上班。
上午处理完几起交通事故后,我已经累得有些虚脱,再加上单位没有食堂,我又没有食欲,就想先躺在出警车后面休息一下。正当我有些迷糊的时候,我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讨论上午经我手处理的一起交通事故,话语中不但有很多侮辱性的词汇,最后说话的人还信誓旦旦地表示:处理这件事的交警一定是受贿了!但实际上,这起事故根本还没开始处理,只是对现场进行了调查。面对这盆扑面而来的污水,我真恨不得下去跟他理论一番。可我知道这只能越描越黑,再想到自己带病工作,却被人如此诬陷,心里哪能不酸楚。
回头想想这人如此诬陷我们,其目的就在于利用其他市民对相关政策及当时具体情况的不了解,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受害者。让那些不了解情况的人误以为交警胡乱作为,从而达到借助于舆论的力量来胁迫交警满足他的目的。
我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没有必要与当事人纠缠,越是纠缠不清,就越会遂了这些人的意。他们的目的就是把水搅浑,所以我们只需要履行职责,秉公办案即可,有些时候沉默就是最好的解释。
找准症结,对症下药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兴安派出所 郭军峰
去年夏天,我市举办了一次大型音乐会,我被抽调去安保,维护现场秩序。
那天现场人山人海,人们也是热情高涨。随着偶像的出现整个现场都沸腾起来。这时一名大约十五六岁的男孩或许是太激动了,狂叫着就想冲过去。我一个箭步上前拽住了他。或许我当时有些着急,加上说话声音和动作幅度都有些大,这让陪同他的大人不高兴了。“孩子毕竟是孩子,干吗说话声音这样大?”“警察对待一个孩子怎么能这么粗鲁呢?”他们你一言我一语纷纷指责起来。
见此情景,我并没有马上为自己辩解,而是等他们指责完后,带着他们来到一个稍微安静点儿的地方,很正式地和他们讲道理:“孩子追星没错,但是也得要适度,当时人那么多,万一磕着碰着多不好。大人也应该对孩子的安全负起责任来,不能一味地由他胡来。”随后又向他们解释了当时因为情急动作可能大了些,实在抱歉。听到我诚恳又有理有据的言辞,这几个大人反倒不好意思了,他们纷纷表示歉意,说当时不应该当着那么多人对我横加指责,一场误会就这样化解了。
所以,只要我们依法公正地处理事情,找准问题症结,真诚沟通,误解也就随之解开了。
三言两语: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训练支队 曾俊 只要干警察这一行,就注定了要与误解、冤枉、委屈、伤害等相伴一生。我一直认为,面对一切困难,我们都不应该退缩,更不应该沉默、忍让。我们必须借助法律赋予的权利去保护自己,如果连自己都保护不好,我们又怎么能保护群众呢?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歌乐山派出所 岳保玲 面对小误会,我们应尽快解释清楚,千万不可拖延。解释时,一定要注意说话的语气及措辞,避免因一些细节问题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引发更深误会。而面对偏执的群众,完全听不进去解释,认定就是警察的错误,那么我们过多的解释只会是“越描越黑”。只要做到问心无愧,那么沉默在這个时候应是个不错的选择。
主持人评述:
被人误会,问题不是出在我们自己身上,就是出在对方身上,要么就是出在事情的某些我们不知道或者疏忽的环节上。
产生误会后,我们首先要做的是自省,看看是不是自己的态度、情绪出了问题,是不是自己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不恰当。如果是我们自己的问题,就要及时弥补。这样也容易获得别人的理解,赢得尊重,切不可文过饰非,这会导致误会进一步加深,甚至还会影响自己的威望和警队的形象。如果自己没有问题,就要找出产生误会的“疙瘩”在哪里,想办法解开它,能快则快,不能快的则切忌操之过急,而要耐心处理。如果真是误会,那么真相迟早是要大白于天下的。
处警过程中灵活有效地应对和解决误会,需要我们有扎实的业务知识;需要我们向前辈学习经验;需要我们善于做工作总结。当我们具备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法律、法规的条文信手拈来,是非黑白分得清,为人处世的道理弄得明,那么处警时就能做到游刃有余了。
最后,我觉得的民警平时也要多注意修身养性,提高自身素质。这样遇事才能不慌不乱,面对误会和委屈也能控制情绪进而找到妥善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