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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扶贫战略的基本模式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在20多年扶贫开发的实践中,这一模式中的政府主导事实上演变成了政府“包办”,社会参与因缺乏政策工具和其他必要条件而未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尽管如此,这一模式仍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功,我国的贫困人口逐年大幅减少,累计2亿多人摆脱了贫困。为了进一步扩大和巩固扶贫成果并全面消除贫困,我国的扶贫战略面临着制度转型的新课题,现行的政府扶贫筹资机制、投资方式、运行模式都需要调整,政府包办要向政府主导回归,特别是要全面地扩大社会参与的广度和深度。
2005年开始启动的、由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起的扶贫模式创新试点项目——“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合作实施村级扶贫规划试点项目”,是国内首次由政府部门、NGO和企业三方合作开展扶贫政策研究和模式创新试点,是政府扶贫资源首次向NGO开放,标志着我国的扶贫模式从政府“包办”开始向“政府—非政府组织”携手合作转变。尚在试点中的这一新项目,其重大的开创性意义是为NGO参与扶贫开发事业提供了新的平台,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打开了思路、提供了创新模式可供参考的制度范例。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这一项目中也有企业参与,但是企业并不是这一项目实施的核心主体。然而国外的经验显示,企业在扶贫开发事业中同样能够扮演主角,这种主角角色特别适合企业所在地的扶贫开发事业。在新的扶贫形势下,我国的扶贫模式需要进一步创新,在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试点的同时,积极探索政府与企业的合作模式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甘肃省永靖县是新时期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也是刘家峡、盐锅峡、八盘峡三大库区移民安置县。全县总人口为19.9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6.26万人,农村劳动力9.92万2人,剩余农村劳动力4.9万人,有汉、回、土、东乡、保安等12个民族。农业生产从地域特征上分为东西山区和川源区两大类,川源区以灌溉农业为主,生产条件相对优越,但库区移民遗留问题十分突出,三座水库共淹没和占有耕地11.72万亩。东西山区山大沟深,十年九旱,自然条件十分恶劣,是典型的雨养农业区,群众生活比较困难。2004年以来,永靖县共投入扶贫资金3582万元,用于生产性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公益性项目。通过扶贫资金的投入作用,稳定解决了1.02万绝对贫困人口、4.16万低收入人口的温饱问题,贫困面由16.33%下降到10%。2006年,全县生产总值13.98亿元,财政收入2.25亿元,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625—865元的有10695户,共46900人,农民人均纯收入625以下的有3705户,共16300人。
2006年,永靖县的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15.2∶57.8∶27,城镇化水平为18.7,人均GDP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6993元和1433元。虽然农业比重低于592个国家扶贫重点县的平均水平,但是第三次产业所占的比重、城镇化水平和农民人均纯收入3个指标,都远远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也低于592个国家扶贫重点县的平均水平。永靖县的扶贫开发工作面临许多特殊的严峻挑战。
根据永靖县的实际,要进一步推进扶贫开发事业,促进永靖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全面贯彻开发式扶贫的基本方针,充分发挥第二次产业比重较高的优势,着重提高第二产业企业在扶贫开发中的带动辐射能力,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提高第三产业的比重,以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为抓手,通过产业化扶贫,带动“整村推进”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坚定不移地走产业化扶贫之路。为此,需要一个符合永靖县实际的具有前瞻性的产业化扶贫战略规划,需要为龙头企业的成长与发展创造良好、宽松的政策环境。
长期以来,我国参与扶贫的企业大多是发达地区的国有企业或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以异地扶贫为主要特征,企业扶贫的主要模式是单向捐赠或援助。由于贫困地区的产业结构中二、三产业比重较低,本地企业,特别是有竞争力的企业不多,所以本地企业捐赠或援助式扶贫还提不上日程。外来投资企业的目的是单纯的投资开发,对于当地的扶贫开发的贡献是间接的,通过扩大就业和增加税收是其主要方式。也就是说,目前的企业扶贫,不论是直接扶贫还是间接扶贫,对于扶贫对象而言都是外在的。如何使企业扶贫内在化,也就是说,让扶贫对象成为扶贫事业的真正参与者,成为减困脱贫的真正力量,成为企业经营成果的真正受益者,是企业扶贫需要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出发点和着力方向。
中国社科院“企业扶贫创新模式”课题组与美利亚奥共同研究设计的、试图使企业扶贫内在化的 “贫困农户—企业”融合共赢的命运共同体试点项目,旨在通过充分发挥美利亚奥作为扶贫龙头企业对当地贫困农户的扶持、辐射和带动作用,切实提高当地贫困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导贫困农户有序进入市场,有效增加贫困农户收入,促进当地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从而成为企业扶贫模式创新的示范项目。
美利亚奥是永靖县境内的一家以农产品深加工为主业的民营企业。公司拥有1万吨马铃薯变性淀粉生产线和5万吨玉米变性淀粉生产线,并拟陆续上马胡萝卜、百合、红枣等深加工项目和PLA聚乳酸(玉米塑料)项目。拟采用“公司加基地加农户”方式运作,可以消化基地内农民全部马铃薯和玉米,同时辐射永靖县全县和周边地区。按照目前价格计算,可使永靖县及周边20万以玉米和马铃薯种植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民,每户增收800元,可以提供260多个就业岗位。
美利亚奥的“贫困农户—企业”命运共同体试点项目,以该公司年产6万吨的马铃薯和玉米变性淀粉项目为依托,每年能够加工16万吨马铃薯和8万吨玉米。该试点项目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核心项目,主要针对居住相对集中(贫困村)的贫困户,为一个小范围集中的示范项目。拟选择公司周边贫困村的30到50家马铃薯种植户为合作伙伴,在自愿和协商的基础上,将种植户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折价入股,成为公司的股东,种植户的所有劳动人口通过培训合格后,招聘成为公司员工。公司将这些土地连片经营,通过引进新品种、改进种植技术和采用机械化作业等多种方式,可将马铃薯的亩产提高近1倍。种植户一方面可以取得工资收入;另一方面也可通过所拥有的公司股份取得年终分红,还可享受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提供的各种保险。这一试点项目的预期扶贫效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使参加该项目的种植户户均年收入增加2到3倍,二是使参加该项目的种植户的劳动力实现身份转换,大幅度提高他们的知识和技能。取得预期效果后,公司将进一步扩大这一项目的范围,以使更多的贫困种植户通过这一项目受益。
第二部分为附属项目,主要针对居住相对分散的贫困户,为一个小范围分散的示范项目。拟选择3到5户居住分散的贫困种植户为合作伙伴,在自愿和协商的基础上,与其签订3—5年的马铃薯或玉米长期稳定的购销协议,通过向其传授新的种植技术、更新种植品种等多种方式,提高合作种植户劳动力的知识和技能,提高马铃薯或玉米的产量,增加合作贫困种植户的收入。
这种企业扶贫创新模式,与多数企业采用的单向捐赠或援助的企业扶贫模式不同,与目前流行的政府扶持的龙头企业的企业扶贫模式也有明显的区别。在美利亚奥的企业扶贫创新模式中,美利亚奥作为龙头企业,与其签约合作的贫困农户之间的关系,并不仅仅是交换式的互惠互利的关系,而是合作伙伴的关系,其利益机制以互惠互利为前提,以合作共赢和风险共担为核心,双方在市场经济中休戚与共,更像是一个利益或者命运共同体,因此将这一模式命名为“命运共同体模式”;美利亚奥向与其签约的贫困农户提供的也不仅仅是技术、信息、农产品收购等方面的单向服务,而是在知识、能力和技术全面提高基础上的劳动力身份的根本转换。
企业扶贫“命运共同体”创新模式以商业理念为主导,以市场为导向,以贫困地区的区域资源优势为基础,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支撑和依托;其基本框架是:企业—贫困农户—政府;其基本要点是:企业根据扶贫地及其区域资源优势选择合适项目,直接经营、委托经营或合作经营,吸收贫困农户以多种方式自愿直接参与,接受扶贫地政府的指导和政策扶持;其基本宗旨是:通过让贫困人口参与企业运营,改善贫困人口的知识结构,提高他们的能力和收入水平;其关键是:使“贫困农户—企业”融合共赢。由于这一模式遵循了商业理念,是企业和贫困农户的自愿组合,也是政府乐于指导和扶持的,当地政府积极支持了美利亚奥的这一项目,在公司用地等方面提供了尽可能的支持。由于各方利益在这一模式中实现了有机捆绑,并能够通过这一模式实现最大化,因此这一模式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企业和贫困农户三个积极性,是一个具有可持续性的企业扶贫创新模式。
我们认为,“贫困农户—企业”试点颇具现实意义和推广价值。贫困地区要调整结构,贫困农户要增加收入,就一定要有龙头企业带动。重点扶持一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有较强带动和辐射能力的扶贫龙头企业,有利于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主战场,以政策支持为保障,以体制创新为动力,以扶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为重点,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化进程。企业扶贫创新模式能够坚持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开发并重的原则,有利于贫困人口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尊重贫困群体的参与权和受益权,特别适用于贫困村“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事业,而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基本完成14.8万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扶贫规划,正是国家“十一五”扶贫工作的目标之一。但需值得重视的是,农业本身的特点也使实施这一模式的企业和参与的贫困农户面临着一定的风险。在该项目中,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贫困种植户在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美利亚奥将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合作,主动在事先提取一部分土地收益风险保证金,以保证在不测情况下使参与的贫困种植户仍然能够获得必要的生活保障。然而,企业面临的风险暂时还没有相应的防范解决之道,因为这不是企业本身所能够解决的,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协助和帮助。鉴于这一模式的可行性和显著的扶贫效果,建议政府相关扶贫部门和政策研究机构给予关注。
(执笔:贾旭东)
2005年开始启动的、由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起的扶贫模式创新试点项目——“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合作实施村级扶贫规划试点项目”,是国内首次由政府部门、NGO和企业三方合作开展扶贫政策研究和模式创新试点,是政府扶贫资源首次向NGO开放,标志着我国的扶贫模式从政府“包办”开始向“政府—非政府组织”携手合作转变。尚在试点中的这一新项目,其重大的开创性意义是为NGO参与扶贫开发事业提供了新的平台,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打开了思路、提供了创新模式可供参考的制度范例。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这一项目中也有企业参与,但是企业并不是这一项目实施的核心主体。然而国外的经验显示,企业在扶贫开发事业中同样能够扮演主角,这种主角角色特别适合企业所在地的扶贫开发事业。在新的扶贫形势下,我国的扶贫模式需要进一步创新,在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试点的同时,积极探索政府与企业的合作模式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甘肃省永靖县是新时期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也是刘家峡、盐锅峡、八盘峡三大库区移民安置县。全县总人口为19.9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6.26万人,农村劳动力9.92万2人,剩余农村劳动力4.9万人,有汉、回、土、东乡、保安等12个民族。农业生产从地域特征上分为东西山区和川源区两大类,川源区以灌溉农业为主,生产条件相对优越,但库区移民遗留问题十分突出,三座水库共淹没和占有耕地11.72万亩。东西山区山大沟深,十年九旱,自然条件十分恶劣,是典型的雨养农业区,群众生活比较困难。2004年以来,永靖县共投入扶贫资金3582万元,用于生产性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公益性项目。通过扶贫资金的投入作用,稳定解决了1.02万绝对贫困人口、4.16万低收入人口的温饱问题,贫困面由16.33%下降到10%。2006年,全县生产总值13.98亿元,财政收入2.25亿元,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625—865元的有10695户,共46900人,农民人均纯收入625以下的有3705户,共16300人。
2006年,永靖县的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15.2∶57.8∶27,城镇化水平为18.7,人均GDP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6993元和1433元。虽然农业比重低于592个国家扶贫重点县的平均水平,但是第三次产业所占的比重、城镇化水平和农民人均纯收入3个指标,都远远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也低于592个国家扶贫重点县的平均水平。永靖县的扶贫开发工作面临许多特殊的严峻挑战。
根据永靖县的实际,要进一步推进扶贫开发事业,促进永靖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全面贯彻开发式扶贫的基本方针,充分发挥第二次产业比重较高的优势,着重提高第二产业企业在扶贫开发中的带动辐射能力,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提高第三产业的比重,以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为抓手,通过产业化扶贫,带动“整村推进”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坚定不移地走产业化扶贫之路。为此,需要一个符合永靖县实际的具有前瞻性的产业化扶贫战略规划,需要为龙头企业的成长与发展创造良好、宽松的政策环境。
长期以来,我国参与扶贫的企业大多是发达地区的国有企业或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以异地扶贫为主要特征,企业扶贫的主要模式是单向捐赠或援助。由于贫困地区的产业结构中二、三产业比重较低,本地企业,特别是有竞争力的企业不多,所以本地企业捐赠或援助式扶贫还提不上日程。外来投资企业的目的是单纯的投资开发,对于当地的扶贫开发的贡献是间接的,通过扩大就业和增加税收是其主要方式。也就是说,目前的企业扶贫,不论是直接扶贫还是间接扶贫,对于扶贫对象而言都是外在的。如何使企业扶贫内在化,也就是说,让扶贫对象成为扶贫事业的真正参与者,成为减困脱贫的真正力量,成为企业经营成果的真正受益者,是企业扶贫需要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出发点和着力方向。
中国社科院“企业扶贫创新模式”课题组与美利亚奥共同研究设计的、试图使企业扶贫内在化的 “贫困农户—企业”融合共赢的命运共同体试点项目,旨在通过充分发挥美利亚奥作为扶贫龙头企业对当地贫困农户的扶持、辐射和带动作用,切实提高当地贫困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导贫困农户有序进入市场,有效增加贫困农户收入,促进当地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从而成为企业扶贫模式创新的示范项目。
美利亚奥是永靖县境内的一家以农产品深加工为主业的民营企业。公司拥有1万吨马铃薯变性淀粉生产线和5万吨玉米变性淀粉生产线,并拟陆续上马胡萝卜、百合、红枣等深加工项目和PLA聚乳酸(玉米塑料)项目。拟采用“公司加基地加农户”方式运作,可以消化基地内农民全部马铃薯和玉米,同时辐射永靖县全县和周边地区。按照目前价格计算,可使永靖县及周边20万以玉米和马铃薯种植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民,每户增收800元,可以提供260多个就业岗位。
美利亚奥的“贫困农户—企业”命运共同体试点项目,以该公司年产6万吨的马铃薯和玉米变性淀粉项目为依托,每年能够加工16万吨马铃薯和8万吨玉米。该试点项目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核心项目,主要针对居住相对集中(贫困村)的贫困户,为一个小范围集中的示范项目。拟选择公司周边贫困村的30到50家马铃薯种植户为合作伙伴,在自愿和协商的基础上,将种植户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折价入股,成为公司的股东,种植户的所有劳动人口通过培训合格后,招聘成为公司员工。公司将这些土地连片经营,通过引进新品种、改进种植技术和采用机械化作业等多种方式,可将马铃薯的亩产提高近1倍。种植户一方面可以取得工资收入;另一方面也可通过所拥有的公司股份取得年终分红,还可享受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提供的各种保险。这一试点项目的预期扶贫效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使参加该项目的种植户户均年收入增加2到3倍,二是使参加该项目的种植户的劳动力实现身份转换,大幅度提高他们的知识和技能。取得预期效果后,公司将进一步扩大这一项目的范围,以使更多的贫困种植户通过这一项目受益。
第二部分为附属项目,主要针对居住相对分散的贫困户,为一个小范围分散的示范项目。拟选择3到5户居住分散的贫困种植户为合作伙伴,在自愿和协商的基础上,与其签订3—5年的马铃薯或玉米长期稳定的购销协议,通过向其传授新的种植技术、更新种植品种等多种方式,提高合作种植户劳动力的知识和技能,提高马铃薯或玉米的产量,增加合作贫困种植户的收入。
这种企业扶贫创新模式,与多数企业采用的单向捐赠或援助的企业扶贫模式不同,与目前流行的政府扶持的龙头企业的企业扶贫模式也有明显的区别。在美利亚奥的企业扶贫创新模式中,美利亚奥作为龙头企业,与其签约合作的贫困农户之间的关系,并不仅仅是交换式的互惠互利的关系,而是合作伙伴的关系,其利益机制以互惠互利为前提,以合作共赢和风险共担为核心,双方在市场经济中休戚与共,更像是一个利益或者命运共同体,因此将这一模式命名为“命运共同体模式”;美利亚奥向与其签约的贫困农户提供的也不仅仅是技术、信息、农产品收购等方面的单向服务,而是在知识、能力和技术全面提高基础上的劳动力身份的根本转换。
企业扶贫“命运共同体”创新模式以商业理念为主导,以市场为导向,以贫困地区的区域资源优势为基础,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支撑和依托;其基本框架是:企业—贫困农户—政府;其基本要点是:企业根据扶贫地及其区域资源优势选择合适项目,直接经营、委托经营或合作经营,吸收贫困农户以多种方式自愿直接参与,接受扶贫地政府的指导和政策扶持;其基本宗旨是:通过让贫困人口参与企业运营,改善贫困人口的知识结构,提高他们的能力和收入水平;其关键是:使“贫困农户—企业”融合共赢。由于这一模式遵循了商业理念,是企业和贫困农户的自愿组合,也是政府乐于指导和扶持的,当地政府积极支持了美利亚奥的这一项目,在公司用地等方面提供了尽可能的支持。由于各方利益在这一模式中实现了有机捆绑,并能够通过这一模式实现最大化,因此这一模式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企业和贫困农户三个积极性,是一个具有可持续性的企业扶贫创新模式。
我们认为,“贫困农户—企业”试点颇具现实意义和推广价值。贫困地区要调整结构,贫困农户要增加收入,就一定要有龙头企业带动。重点扶持一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有较强带动和辐射能力的扶贫龙头企业,有利于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主战场,以政策支持为保障,以体制创新为动力,以扶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为重点,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化进程。企业扶贫创新模式能够坚持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开发并重的原则,有利于贫困人口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尊重贫困群体的参与权和受益权,特别适用于贫困村“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事业,而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基本完成14.8万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扶贫规划,正是国家“十一五”扶贫工作的目标之一。但需值得重视的是,农业本身的特点也使实施这一模式的企业和参与的贫困农户面临着一定的风险。在该项目中,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贫困种植户在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美利亚奥将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合作,主动在事先提取一部分土地收益风险保证金,以保证在不测情况下使参与的贫困种植户仍然能够获得必要的生活保障。然而,企业面临的风险暂时还没有相应的防范解决之道,因为这不是企业本身所能够解决的,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协助和帮助。鉴于这一模式的可行性和显著的扶贫效果,建议政府相关扶贫部门和政策研究机构给予关注。
(执笔:贾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