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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诞生必须经过创设阶段。公司成立前,设立公司的合同交易是由自然人实施的。这样便形成了设立人之间、设立人与未来公司之间、设立人与交易第三人之间,以及公司与交易第三人之间多重法律关系的复杂情形。因公司的法人格还不存在.所以公司的利益保护只能倚仗公司法上的强制规则来实现。解决公司设立阶段发生的合同纠纷,不能仅适用合同法的规定,还必须同时适用公司法的规定。本文结合公司实务操作。阐释了诉讼中常见的纠纷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