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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阐述电子文档、档案及著作权的定义及关系,企业中电子文档的存档的关键性及对企业的长远发展的重要性,并结合企业中实际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法、应对策略。
关键词:电子文档;档案;著作权;发展
引言
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对自身档案建设的需求,档案管理已经从早些年的幕后发展成为企业发展的一个大前提,而信息化建设使企业的电子文档建设在整个档案管理中占了越来越大的比例,而此时衍生出了更多涉及到企业自身利益的版权、著作权问题,我们就从最基础的开始分析。
1 电子文档、档案及著作权的含义
1.1电子文档及档案的含义
电子文档是指人们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以计算机盘片、磁盘和光盘等化学磁性材料为载体的文字材料。依赖计算机系统存取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输。它主要包括电子文书、电子信件、电子报表、电子图纸等等。
档案是组织或个人在以往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清晰的、确定的、具有完整记录作用的固化信息。”(冯惠玲《档案学概论》第二版)
1.2著作权的定义
著作权又称为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称。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无体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慧所产生之权利,故属智慧财产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在中国实行自愿登记原则。
1.3电子文档、档案及著作权的关系
图1
电子文档区别于纸质档案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易修改、易删除、易复制、易损坏。
易修改,这是电子文档区别于传统的纸质档案的一个重要区别,纸质档案一旦印刷好或者写好就难于修改;而电子文档在处理很多文字和图形图像信息的时候,能很轻松的对处理的内容进行修改,来满足不同的需要。
易删除,这通常是针对电子文档来说的,而对传统方式的文档进行删除主要是对实体毁坏;但是对于电子文档,其删除是非常方便的,一般情况下,只要轻轻点击就能对其进行删除,而且事后也没有任何地证据可以说明文件丢失的时间和原因,所以恶意的删除会给电子文档的所有者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易复制,传统方式的文档进行复制往往需要一些辅助的材料和机器,如复印纸,复印机。而电子文档仅仅通过鼠标、键盘的操作就能很轻易的进行复制,所以文档最好进行加密,以免使企业受到损失。
易损坏,这是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都不可避免的问题,但电子文档损坏的原因除了与纸质文件相同的有人为破坏(有意或者无意),人力无法抗拒的因素(火灾,地震等),还有其独特的原因:硬件损坏,病毒破坏。就文件损坏原因的调查中,人为破坏占了80%,其余的20%文件损坏是因为其它的各种因素,所以不管是传统的纸质档案还是电子档案,我们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来加以防范,不然很可能会因为疏忽而造成巨大的损失;对人为破坏以外的情况,一个比较有效的措施就是做好备份。
2 电子文档中著作权问题
2.1电子文档管理的原则及基础方法
在电子文件管理的实践中要保证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的原始性、真实性、完整性、标准化。
我国目前在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中采取的主要策略有:
2.1.1 文档一体化管理
必须将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管理纳入整个办公自动化总格局中,使企业进行信息化的管理。
2.1.2 管理职能分工
文件形成部门负责电子文件的收集、积累和整理,档案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电子档案由档案部门归口管理。 如CAD电子文件从甲方提供资料开始收集积累,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
2.1.3 实施“全过程管理”理念
“电子文件全过程管理”:即档案部门应当在电子文件形成、收集、积累、鉴定、归档、归档电子文件保管、利用的全过程发挥作用。这是保证电子文件原始性、真实性的一项管理制度,已经在我国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了下来。
归档电子文件的管理不仅注重每个阶段的结果,也重视每一项工作的具體过程。并把这些过程—一记录下来,形成一张与电子文件紧密相连的电子文件生命周期表。
2.1.4 电子、纸质文件双轨制管理原则
对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是否一并归档保存,我国档案界存在不同的观点。我国目前的基本政策是,在电子文件归档保存时将相同内容的纸质文件一并保存,这样既可以保存反映历史真实面目的可靠记录的纸质档案,又可以发挥电子文件在检索、利用、传输、存储等方面的优越性。即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一并归档的所谓“双轨制”的过渡期。
2.1.5 电子文件归档时限要求
CAD电子文件的归档时限有明确要求。CAD电子文件在各研制阶段结束、产品定型、工程竣工后,由有关责任部门进行系统整理,并在3个月内完成归档。
科研课题中的电子文件则在课题验收或经评审、鉴定测试合格后立即归档。
办公自动化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件的归档,目前提出实时在线逻辑归档和定期物理归档的概念,还没有其他规定。现有电子文件随办随归、电子文件按照纸质文件归档期限规定同时归档等方法。
2.1.6 归档电子文件统一数据格式标准
对归档的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格式,要求符合GB/T17825.2国家标准。
OA电子文件尚未标准,现在一般采取2种方法解决问题:制定通用的电子文件、电子档案数据格式标准,把归档电子文件用转换软件转换到通用的数据库平台上;对于较为特殊的归档电子文件,保存归档电子文件的相关支持软硬件。
2.2 档案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及权利归属
2.2.1 著作权的保护对象 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所谓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按《著作权法》的规定,文学作品一经形成,不伦是否发表,即享有著作权,按一定程序归档保存后就成档案。2.2.2 档案著作权的权属状态 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确定档案著作权的归属,有利于明确各种档案著作权的权利享有者和义务承担者。档案的著作权可以属于国家、公民、个人、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大多数企业档案都属于职务作品,即档案的著作权属于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作者享有著作权中的署名权,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对于个人所有或通过遗赠、赠与等方式成为档案所有者的国家而言,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由其享有。同时,著作权人也必须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随着我国的成功入世和世界贸易组织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作为国家和社会重要财富的各类档案,其著作权理应受到更多的关注和保护。
3 档案与著作权的统一性
3.1电子文档在档案中的作用
3.1.1 电子文档比普通档案有一定的优越性。
信息化发展的现代,电子文档逐步进入每个企业,而这时候企业中的档案管理员的工作任务由原来繁重的体力工作,变为了简单的点击鼠标就能进行检索、编目等,从而大大减轻了档案管理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电子档案更有利于文档的保密及查阅,过去查阅档案时是整卷提供利用。利用者只是利用卷中的一份文件,却能够看到整卷档案内容。这是不符合文档管理的保密要求的。微机管理将其改为单份文件提供利用,利用者就无法接触其他无关的文件,从而达到了文件保密的要求。
3.1.2 电子文档与载体的相分离性及对设备的依赖性
电子文档的存放位置不是固定的,而是可以变化的,通过网络在不同的计算机之间相互传递,也可以在不同的载体之间相互复制,而内容却不发生任何变化,信号形态也无任何变化。但电子文档需要依赖于计算机系统,包括计算机硬件、操作系统和软件而具有生命力并发挥作用。从文件的制作、处理,以至归档后的全部管理活动都必须借助于计算机系统才能实现。离开了计算机系统,既无法识读,更无法对电子文件施加任何影响,管理活动便无从谈起。
3.1.3电子文档中信息的可变性、不安全性
电子文档虽然对于原始存档方式来说,有很大的便利性和优越性,但我们不能否认电子文档在整个信息化中稳定性和原始性不如纸质档案,而且修改后可立即形成一份新的文件且看不出改动过的痕迹。计算机系统中的静态文档已大量被动态文档所取代,而动态文档中的数据不断地被更新或补充,以反映最新的情况。如果未做备份,数据一旦被修改,原来的文档就荡然无存,毫无痕迹。电子文件档案除上述特性外,还具有载体材料和信息技术的不稳定性、电子文件的信息共享性等。
3.2 《档案法》与《著作权法》的不同与统一
《档案法》第四章第二十二条有:“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
《著作权法》规定:发表权属于权利人。
任何档案都含有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他是所有资产的依据和证明,从一定意义上说,对于资产的保值、增值起着重要的法律凭证作用。人类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原始记录,积累了数量浩繁的档案资料,是认识和把握事物发展规律的钥匙,他作为资产的重要载体,是人类最为宝贵的财富。
《著作权法》(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的著作权(署名权除外)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五十年。
档案利用过程中存在着著作权的保护问题,有相当数量的档案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如工程设计、产品图纸、艺术作品档案等。为确保档案利用过程中严格遵循著作权法,贯彻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各项规定,避免侵权纠纷,档案工作者必须仔细分析馆藏档案的著作权状态,将著作权状态作为馆藏档案一个极其重要的利用特征记录在案,在利用过程中按照不同文件的著作权状态提供可能的利用服务。但必须指出的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档案客体与一般的作品有所不同,它不仅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同时也受 《档案法》的制约。例如,我国 《档案法》规定,“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室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组织或个人无权公布。”换言之,国家所有档案的公布权被授权于档案馆或有关机关。
4 建筑业企业电子文档涉及到的著作权问题
4.1 国家调控下的建筑业企业的文档管理
随着我国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建筑业企业生产方式和组织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企业从学习鲁布革工程管理经验开始,逐步推进原始资料的积累和利用,文档管理在这个时期展现了从未有过的重要性。特别是国家开展了全国性的监督检查工作以来,以工程项目管理为核心的生产管理体制已在施工企业中基本形成。2002年建设部又颁布施行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这必将给施工企业进行规范化项目文档管理带来深远的影响。
4.2 建筑业企业对于著作权侵权的基本应对策略
我国建筑业从内部来讲,亟需提升整体技术水平,从外部来讲,国内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中国建筑业要走向世界,尽快改变目前著作权保护不到位的状况刻不容缓。
4.2.1 政府层面的对策和措施
其一,改变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制定有利于促进专利保护的政策措施,推动技术发明的产业化;其二,引导建筑业企业制定规范的内部著作权管理制度,减少因专利保护不充分、不及时造成的高新技术流失;其三,充分重视专利信息的检索、传播与运用,科研中避免重复研究,提高研究起点和水平;技术引进中避免侵犯著作权;其四,建立重大技术项目的专利申请和开发实施基金,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项目从资金上给予保障和扶持;其五,加大著作权宣传、保护及行政处罚力度,给专利权人以切实有效的保护。
4.2.2 作为建筑企业应采取以下几条措施
一是学习有关法律规定,能运用知识产权、著作权保护企业自身利益,又能规范行为,尊重他人的成果;二是无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还是设备与技术的二次开发,都应积极申请著作权与相关专利,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三是在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时明确知识产权归属与法律状态,提高建筑企业品牌意识,注重商标注册,充分发挥品牌优势,在工程招投标中要对标书采用技术进行专利检索和图纸版权登记检索,营造建筑业良好的著作权保护氛围。
5 如何树立正确的企业档案管理观
5.1建立、健全企业档案管理对企业的意义
5.1.1 档案是企业的宝贵财富。
首先,档案管理是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和和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其次,档案资料是维护企业历史真实面貌的真实写照,第三,档案资料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参谋。
5.1.2 档案管理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档案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是提高企业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科学规范的档案管理,是衡量一个企业的业绩与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企业档案记载着这个企业发展史上的优秀成果,对研究本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科学发展提供了第一手資料,是进行科学分析,扬长避短,制定发展方向的好教材。在我国经济全面发展的历史背景下,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不断地更新档案管理观念,勇敢探索和尝试新的管理手段,以全面、真实的反映企业真实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对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具有深远的意义。
5.2 企业档案意识的法律涵义
要实现档案管理的制度化,首先要依法治档,利用地方各种法律机制,建立一套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法律法规,同时,各企业、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企业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把档案管理提升到知识产权、著作权的高度上来,才能真正意义上使档案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才能为企业真正服好务。
关键词:电子文档;档案;著作权;发展
引言
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对自身档案建设的需求,档案管理已经从早些年的幕后发展成为企业发展的一个大前提,而信息化建设使企业的电子文档建设在整个档案管理中占了越来越大的比例,而此时衍生出了更多涉及到企业自身利益的版权、著作权问题,我们就从最基础的开始分析。
1 电子文档、档案及著作权的含义
1.1电子文档及档案的含义
电子文档是指人们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以计算机盘片、磁盘和光盘等化学磁性材料为载体的文字材料。依赖计算机系统存取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输。它主要包括电子文书、电子信件、电子报表、电子图纸等等。
档案是组织或个人在以往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清晰的、确定的、具有完整记录作用的固化信息。”(冯惠玲《档案学概论》第二版)
1.2著作权的定义
著作权又称为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称。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无体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慧所产生之权利,故属智慧财产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在中国实行自愿登记原则。
1.3电子文档、档案及著作权的关系
图1
电子文档区别于纸质档案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易修改、易删除、易复制、易损坏。
易修改,这是电子文档区别于传统的纸质档案的一个重要区别,纸质档案一旦印刷好或者写好就难于修改;而电子文档在处理很多文字和图形图像信息的时候,能很轻松的对处理的内容进行修改,来满足不同的需要。
易删除,这通常是针对电子文档来说的,而对传统方式的文档进行删除主要是对实体毁坏;但是对于电子文档,其删除是非常方便的,一般情况下,只要轻轻点击就能对其进行删除,而且事后也没有任何地证据可以说明文件丢失的时间和原因,所以恶意的删除会给电子文档的所有者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易复制,传统方式的文档进行复制往往需要一些辅助的材料和机器,如复印纸,复印机。而电子文档仅仅通过鼠标、键盘的操作就能很轻易的进行复制,所以文档最好进行加密,以免使企业受到损失。
易损坏,这是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都不可避免的问题,但电子文档损坏的原因除了与纸质文件相同的有人为破坏(有意或者无意),人力无法抗拒的因素(火灾,地震等),还有其独特的原因:硬件损坏,病毒破坏。就文件损坏原因的调查中,人为破坏占了80%,其余的20%文件损坏是因为其它的各种因素,所以不管是传统的纸质档案还是电子档案,我们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来加以防范,不然很可能会因为疏忽而造成巨大的损失;对人为破坏以外的情况,一个比较有效的措施就是做好备份。
2 电子文档中著作权问题
2.1电子文档管理的原则及基础方法
在电子文件管理的实践中要保证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的原始性、真实性、完整性、标准化。
我国目前在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中采取的主要策略有:
2.1.1 文档一体化管理
必须将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管理纳入整个办公自动化总格局中,使企业进行信息化的管理。
2.1.2 管理职能分工
文件形成部门负责电子文件的收集、积累和整理,档案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电子档案由档案部门归口管理。 如CAD电子文件从甲方提供资料开始收集积累,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
2.1.3 实施“全过程管理”理念
“电子文件全过程管理”:即档案部门应当在电子文件形成、收集、积累、鉴定、归档、归档电子文件保管、利用的全过程发挥作用。这是保证电子文件原始性、真实性的一项管理制度,已经在我国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了下来。
归档电子文件的管理不仅注重每个阶段的结果,也重视每一项工作的具體过程。并把这些过程—一记录下来,形成一张与电子文件紧密相连的电子文件生命周期表。
2.1.4 电子、纸质文件双轨制管理原则
对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是否一并归档保存,我国档案界存在不同的观点。我国目前的基本政策是,在电子文件归档保存时将相同内容的纸质文件一并保存,这样既可以保存反映历史真实面目的可靠记录的纸质档案,又可以发挥电子文件在检索、利用、传输、存储等方面的优越性。即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一并归档的所谓“双轨制”的过渡期。
2.1.5 电子文件归档时限要求
CAD电子文件的归档时限有明确要求。CAD电子文件在各研制阶段结束、产品定型、工程竣工后,由有关责任部门进行系统整理,并在3个月内完成归档。
科研课题中的电子文件则在课题验收或经评审、鉴定测试合格后立即归档。
办公自动化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件的归档,目前提出实时在线逻辑归档和定期物理归档的概念,还没有其他规定。现有电子文件随办随归、电子文件按照纸质文件归档期限规定同时归档等方法。
2.1.6 归档电子文件统一数据格式标准
对归档的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格式,要求符合GB/T17825.2国家标准。
OA电子文件尚未标准,现在一般采取2种方法解决问题:制定通用的电子文件、电子档案数据格式标准,把归档电子文件用转换软件转换到通用的数据库平台上;对于较为特殊的归档电子文件,保存归档电子文件的相关支持软硬件。
2.2 档案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及权利归属
2.2.1 著作权的保护对象 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所谓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按《著作权法》的规定,文学作品一经形成,不伦是否发表,即享有著作权,按一定程序归档保存后就成档案。2.2.2 档案著作权的权属状态 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确定档案著作权的归属,有利于明确各种档案著作权的权利享有者和义务承担者。档案的著作权可以属于国家、公民、个人、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大多数企业档案都属于职务作品,即档案的著作权属于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作者享有著作权中的署名权,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对于个人所有或通过遗赠、赠与等方式成为档案所有者的国家而言,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由其享有。同时,著作权人也必须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随着我国的成功入世和世界贸易组织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作为国家和社会重要财富的各类档案,其著作权理应受到更多的关注和保护。
3 档案与著作权的统一性
3.1电子文档在档案中的作用
3.1.1 电子文档比普通档案有一定的优越性。
信息化发展的现代,电子文档逐步进入每个企业,而这时候企业中的档案管理员的工作任务由原来繁重的体力工作,变为了简单的点击鼠标就能进行检索、编目等,从而大大减轻了档案管理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电子档案更有利于文档的保密及查阅,过去查阅档案时是整卷提供利用。利用者只是利用卷中的一份文件,却能够看到整卷档案内容。这是不符合文档管理的保密要求的。微机管理将其改为单份文件提供利用,利用者就无法接触其他无关的文件,从而达到了文件保密的要求。
3.1.2 电子文档与载体的相分离性及对设备的依赖性
电子文档的存放位置不是固定的,而是可以变化的,通过网络在不同的计算机之间相互传递,也可以在不同的载体之间相互复制,而内容却不发生任何变化,信号形态也无任何变化。但电子文档需要依赖于计算机系统,包括计算机硬件、操作系统和软件而具有生命力并发挥作用。从文件的制作、处理,以至归档后的全部管理活动都必须借助于计算机系统才能实现。离开了计算机系统,既无法识读,更无法对电子文件施加任何影响,管理活动便无从谈起。
3.1.3电子文档中信息的可变性、不安全性
电子文档虽然对于原始存档方式来说,有很大的便利性和优越性,但我们不能否认电子文档在整个信息化中稳定性和原始性不如纸质档案,而且修改后可立即形成一份新的文件且看不出改动过的痕迹。计算机系统中的静态文档已大量被动态文档所取代,而动态文档中的数据不断地被更新或补充,以反映最新的情况。如果未做备份,数据一旦被修改,原来的文档就荡然无存,毫无痕迹。电子文件档案除上述特性外,还具有载体材料和信息技术的不稳定性、电子文件的信息共享性等。
3.2 《档案法》与《著作权法》的不同与统一
《档案法》第四章第二十二条有:“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
《著作权法》规定:发表权属于权利人。
任何档案都含有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他是所有资产的依据和证明,从一定意义上说,对于资产的保值、增值起着重要的法律凭证作用。人类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原始记录,积累了数量浩繁的档案资料,是认识和把握事物发展规律的钥匙,他作为资产的重要载体,是人类最为宝贵的财富。
《著作权法》(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的著作权(署名权除外)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五十年。
档案利用过程中存在着著作权的保护问题,有相当数量的档案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如工程设计、产品图纸、艺术作品档案等。为确保档案利用过程中严格遵循著作权法,贯彻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各项规定,避免侵权纠纷,档案工作者必须仔细分析馆藏档案的著作权状态,将著作权状态作为馆藏档案一个极其重要的利用特征记录在案,在利用过程中按照不同文件的著作权状态提供可能的利用服务。但必须指出的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档案客体与一般的作品有所不同,它不仅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同时也受 《档案法》的制约。例如,我国 《档案法》规定,“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室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组织或个人无权公布。”换言之,国家所有档案的公布权被授权于档案馆或有关机关。
4 建筑业企业电子文档涉及到的著作权问题
4.1 国家调控下的建筑业企业的文档管理
随着我国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建筑业企业生产方式和组织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企业从学习鲁布革工程管理经验开始,逐步推进原始资料的积累和利用,文档管理在这个时期展现了从未有过的重要性。特别是国家开展了全国性的监督检查工作以来,以工程项目管理为核心的生产管理体制已在施工企业中基本形成。2002年建设部又颁布施行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这必将给施工企业进行规范化项目文档管理带来深远的影响。
4.2 建筑业企业对于著作权侵权的基本应对策略
我国建筑业从内部来讲,亟需提升整体技术水平,从外部来讲,国内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中国建筑业要走向世界,尽快改变目前著作权保护不到位的状况刻不容缓。
4.2.1 政府层面的对策和措施
其一,改变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制定有利于促进专利保护的政策措施,推动技术发明的产业化;其二,引导建筑业企业制定规范的内部著作权管理制度,减少因专利保护不充分、不及时造成的高新技术流失;其三,充分重视专利信息的检索、传播与运用,科研中避免重复研究,提高研究起点和水平;技术引进中避免侵犯著作权;其四,建立重大技术项目的专利申请和开发实施基金,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项目从资金上给予保障和扶持;其五,加大著作权宣传、保护及行政处罚力度,给专利权人以切实有效的保护。
4.2.2 作为建筑企业应采取以下几条措施
一是学习有关法律规定,能运用知识产权、著作权保护企业自身利益,又能规范行为,尊重他人的成果;二是无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还是设备与技术的二次开发,都应积极申请著作权与相关专利,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三是在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时明确知识产权归属与法律状态,提高建筑企业品牌意识,注重商标注册,充分发挥品牌优势,在工程招投标中要对标书采用技术进行专利检索和图纸版权登记检索,营造建筑业良好的著作权保护氛围。
5 如何树立正确的企业档案管理观
5.1建立、健全企业档案管理对企业的意义
5.1.1 档案是企业的宝贵财富。
首先,档案管理是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和和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其次,档案资料是维护企业历史真实面貌的真实写照,第三,档案资料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参谋。
5.1.2 档案管理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档案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是提高企业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科学规范的档案管理,是衡量一个企业的业绩与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企业档案记载着这个企业发展史上的优秀成果,对研究本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科学发展提供了第一手資料,是进行科学分析,扬长避短,制定发展方向的好教材。在我国经济全面发展的历史背景下,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不断地更新档案管理观念,勇敢探索和尝试新的管理手段,以全面、真实的反映企业真实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对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具有深远的意义。
5.2 企业档案意识的法律涵义
要实现档案管理的制度化,首先要依法治档,利用地方各种法律机制,建立一套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法律法规,同时,各企业、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企业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把档案管理提升到知识产权、著作权的高度上来,才能真正意义上使档案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才能为企业真正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