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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入校严禁携带、使用手机,若发现一律没收公开销毁!5月12日,在河南登封一中例行升国旗时,学校将“没收”的21部手机,当着3000名师生的面摔进水盆销毁。此举一出引发学生热议。校方相关人士受访时称,当众销毁的是老师们不用的手机,并非没收学生的;校方高调“禁机”,是想营造出浓烈学习氛围。(5月13日《大河报》)
在通信技术发达的当下社会,手机无疑已经成为一个人类基本生活用品。但说到底,手机依然算不上是生活必需品。特别是对于中学生而言,在校期间使用手机,不仅会干扰学校教学,影响其他学生学习,而且一旦沉迷手机与网络,极容易影响学业或者造成自身性格甚至人格的缺陷。因此,学校禁止学生入校携带、使用手机,出发点良好,是可以理解的。但没收学生手机,甚至声称一律公开销毁,无论是真是假,明显都是极为不妥的。
真没收与真销毁显然是不行的。手机是学生个人用品,而且一般都是家长出钱买的。学校可以禁止携带,对违反禁令规定的学生,也可以给予警告等处分,但学校显然没有权力没收学生的手机,更没有权力没收之后,进行公开销毁。正如当事的登封一中工会主席李海军所言,“学校只能代为保管,无权处置。那样的话,违反法律不说,而且会激化学生的情绪”。
也就是说,学校事实上并没有销毁学生的手机,甚至连真的去销毁的想法也没有。只是在“净化学习环境,营造出浓烈学习氛围”的初衷支配下,用老师们提供的不用的手机进行了一番“杀鸡儆猴”式的演示。
那么即便是如此,学校的做法也是极不妥当的。一是出台公开禁令称“一律没收公开销毁”,但事实上却没有销毁,禁令是一套,做法是一套,使得禁令本身失去约束力倒在其次,让学校陷入言而无信的尴尬境地恐怕就不是学校管理者所能挽回的了!二是背离了科学、合理的教育规则,看似是仅仅让学生产生了误会,实际上传递给了学生一种恐吓有理、说话可以不算数的错误思想。
教育是一门需要智慧的科学。学生在校期间携带与使用手机固然是需要给予约束与禁止的,但还得注意方式与方法。至少,真销毁的违法也好,还是假儆猴的恐吓也罢,不管其有什么样的立竿见影的效果,都明显不如循循善诱的引导,苦口婆心的劝解以及出台科学与合理约束和规定!
在通信技术发达的当下社会,手机无疑已经成为一个人类基本生活用品。但说到底,手机依然算不上是生活必需品。特别是对于中学生而言,在校期间使用手机,不仅会干扰学校教学,影响其他学生学习,而且一旦沉迷手机与网络,极容易影响学业或者造成自身性格甚至人格的缺陷。因此,学校禁止学生入校携带、使用手机,出发点良好,是可以理解的。但没收学生手机,甚至声称一律公开销毁,无论是真是假,明显都是极为不妥的。
真没收与真销毁显然是不行的。手机是学生个人用品,而且一般都是家长出钱买的。学校可以禁止携带,对违反禁令规定的学生,也可以给予警告等处分,但学校显然没有权力没收学生的手机,更没有权力没收之后,进行公开销毁。正如当事的登封一中工会主席李海军所言,“学校只能代为保管,无权处置。那样的话,违反法律不说,而且会激化学生的情绪”。
也就是说,学校事实上并没有销毁学生的手机,甚至连真的去销毁的想法也没有。只是在“净化学习环境,营造出浓烈学习氛围”的初衷支配下,用老师们提供的不用的手机进行了一番“杀鸡儆猴”式的演示。
那么即便是如此,学校的做法也是极不妥当的。一是出台公开禁令称“一律没收公开销毁”,但事实上却没有销毁,禁令是一套,做法是一套,使得禁令本身失去约束力倒在其次,让学校陷入言而无信的尴尬境地恐怕就不是学校管理者所能挽回的了!二是背离了科学、合理的教育规则,看似是仅仅让学生产生了误会,实际上传递给了学生一种恐吓有理、说话可以不算数的错误思想。
教育是一门需要智慧的科学。学生在校期间携带与使用手机固然是需要给予约束与禁止的,但还得注意方式与方法。至少,真销毁的违法也好,还是假儆猴的恐吓也罢,不管其有什么样的立竿见影的效果,都明显不如循循善诱的引导,苦口婆心的劝解以及出台科学与合理约束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