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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十一五”,或是展望“十二五”,都不可能回避改革这一关键词。在坚持和深化改革的宏观语境下,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的的社会体制改革日益获得与经济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等相匹配的话语权,这成为过去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鲜明特征。“十一五”时期,江苏社会事业在改革创新精神引领下,不仅发展成果更广泛更优质地惠及全民,而且改革共识进一步凝聚,改革取向进一步明确,改革路径在坚持不懈的探索中更加清晰,一些重要的制度架构在形成完善,为下一阶段深化改革奠定了基础。
社会体制改革共识形成
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居于前列,到2009年全省实现GDP34061.2亿元,人均GDP今年已越过7000美元大关,步入国际公认的中等发达地区门槛。与其他地区相比,江苏在社会建设上遇事更早,群众对加快发展社会事业的要求更为迫切。早在“十五”规划中,我省已提出“富民强省”的口号,“十一五”规划进一步提出富民优先、科教优先、环保优先和节约优先“四个优先”方针,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在经济发展基础上让广大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的基本思路。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无疑是回馈群众的最直接途径。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给我省制造业和外贸经济造成了巨大冲击,也使我们从另一个角度认识到发展社会事业、改善民生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之间的内在逻辑。无论从现实需要还是环境倒逼看,加快发展社会事业都已经是不容回避的重要任务。
在新形势下发展江苏社会事业,不仅需要财富积累的支撑,更需要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社会事业涉及的内容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个层面属于“基本需要”。另一个层面属于“非基本需要”。一般来说,在现代社会里,“基本需要”这一较低的层面主要以政府提供为主,市场进行补充;而“非基本需要”这一更高的层面则由市场提供,政府进行调控。改革开放以来,大多地方政府注意力较多地投入到经济建设上,社会领域的改革相对滞后于经济改革,正如温家宝总理指出的“政府责任不到位和包揽过多同时并存,该管的没有管到位,该放的没有真正放下去”,解决政府责任错位的问题,也正是当下江苏社会体制改革面临的核心任务。可以这样说,“十一五”时期全省上下、社会各阶层对于改革社会体制,加快发展社会事业的疑议在消除,共识在加深,主题更加明确,这是推进社会改革的重要思想基础。
基本公共服务凸显公益性
党中央提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既指明了当前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所在,也体现了政府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决心。“十一五”时期我省以体制创新为先导,在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上做了大量工作,如率先在全国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率先在全国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率先在全国探索实施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生活补贴制度等,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成效明显,亮点纷呈。
【亮点一:就业带动富民】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省连续5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超百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连续多年保持动态为零,农村劳动力转移率超过65%。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警三项制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连续3年增长15%以上。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出台各项增收减负政策,发展高效农业和非农产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创造条件支持城乡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2005年 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2319元增加到20552元,增长66.8%;农民人均纯收入从5276元增加到8004元,增长51.7%。今年前三季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现金收入分别比去年同期再增11.4%和13.2%。
【亮点二:社会保障全覆盖】
到2009年底,全省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387.8万人、1701.1万人、1079.1万人、1118.1万人和962.4万人。13个省辖市全部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农民工参加工伤、医疗、养老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438.3万人、392.3万人和358.5万人。2009年我省13个省辖市和90个涉农县(市、区)出台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文件,2010年全省确保所有涉农县(市、区)全部实行新农保,新农保全覆盖目标的实现比国家规定提前了10年,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乡低保“三个全覆盖”基础上,将实现城乡社会保障第四个“全覆盖”。
【亮点三:公共服务趋向均等化】
在促进群众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方面,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行免收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了从小学到大学的扶困助学体系,基本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在保障人人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全省城乡医疗保障已覆盖7030万人,占全省户籍总数的95%。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在制度规定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60%;新农合实际住院费用补偿比达到45%以上。在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方面,从2008年开始,组织实施住房保障三年行动计划。到2009年底,已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15万套,实现了三年计划两年完成;新增廉租住房2.6万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07万户。2010年全省还将新增廉租房1.4万套、新开工经适房10万套、新增公租房10万间(套),完成危旧房改造730万平方米。
探索政府作为和市场作为相补充途径除了省一级的统一部署外,全省各地结合实际,一些局部性的改革实验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这些改革中的突出亮点就在于部分地区引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为政府办社会事业的补充,使社会事业发展活力得到了释放。
【关键词:管办分离、集团化】
在医改领域,无锡在全国率先试水“管办分离”,打破原有卫生行政机构对医疗事业和医疗市场的垄断,把管医院的职能转移给新成立的医院管理中心,卫生局不再既管医院又办医院,只负责宏观的卫生发展规划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此举不仅解决了政府卫生管理部门职能“错位”问题,而且使医院国有资产经营效益得到了提升。镇江市在公立医院改革中,从整合医疗资源入手,以“集团化”管理求解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效率提高难题,通过组建医疗集团,引入适度竞争,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进行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社会满意度,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费用,使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大大增强,群众的医疗负担切实减轻。
【关键词:货币化补贴、市场化投入】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常州市相继出台创新之举,一是创新经济适用房补贴方式。以“补人头”代替 “补砖头”,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实行每户8万元的购房货币化补贴,申请家庭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在全市所有普通商品房楼盘内自由选购住房。此举克服了因经济适用房规划盲目,配套不完善等原因造成大量投入打“水漂”的弊端,提供了一种让保障与市场对接的新机制。二是创新资金筹集途径。除正常的财政预算安排以外,常州市还成立了“公共住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社会融资,为住房保障筹集资金。2009年融资达30亿元,解决了公租房建设的头号难题—一资金制约问题。这种借鉴自香港公屋制度的做法,为今后成立可以长效运行的房地产信托基金埋下了伏笔,开启了公租房建设市场化投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监督新局面。
【关键词:民办教育】
在教育改革发展上,地处全省经济洼地的宿迁市,大力实施以“一保三放开”为核心的教育改革创新,即在政府确保九年义务教育健康稳步发展的前提下,逐步放开学前、高中和职业教育等非义务教育市场,“存量公办,增量民办”,引入民间资本大力发展民办教育,逐步摆脱总量不够,规模不大,机制不活,动力不强,经费不足,渠道不畅,质量不高,后劲不力的“八不”窘境,探索出了一条穷市办大教育、强教育和人民满意教育的新路子,教育事业在总量扩张、质量提高、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改革意味着突破陈规,总是会遭遇种种风险,江苏各地此前所进行的一系列局部实验,并非都一帆风顺,但没有在反馈基础上的动态调整和试错,改革就无以推进,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支持和宽容是改革之火生生不息的源泉。
“十二五”:新起点,新任务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指出,“必须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使上层建筑更加适应经济基础发展变化,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这是执政党首次将“社会体制改革”纳入经济社会全面改革布局,为今后一个时期如何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指明了方向。
经过前一阶段的努力,江苏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已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但也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难题,如居民收入区域差距、城乡差距还比较大,教育资源配置还不尽合理,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享有各类社会保障的水平还不够高、衔接还不顺畅,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各种经济社会问题亟需破解,针对困难地区、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仍需进一步深化社会体制改革。
3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我们已走出了计划经济的泥淖。但在社会领域,由于传统思维的惯性,在总体上仍没有摆脱“计划社会”的路径依赖。社会学的“结构一功能”理论告诉我们,社会是一个有“自组织能力”的有机体,天然地会作出趋利避害的理性选择。如果说前一阶段社会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是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那么“十二五”时期除了继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还要着力解决社会发育不足,社会自组织管理能力弱的问题,唯此才能真正形成提倡多年的“小政府大社会”格局。从江苏目前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阶段和在全国的位置来看,有必要也有能力在“强社会”改革上率先突破。为此就要首先把组织架构搭建好,改革事业单位体制,发展民间社会组织,搞好基层社区建设——让这些社会的、民间的力量成长起来,通过发挥他们的作用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提高社会服务效能。
改善民生永无止境,从这个意义上讲,江苏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仍然任重而道远。
社会体制改革共识形成
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居于前列,到2009年全省实现GDP34061.2亿元,人均GDP今年已越过7000美元大关,步入国际公认的中等发达地区门槛。与其他地区相比,江苏在社会建设上遇事更早,群众对加快发展社会事业的要求更为迫切。早在“十五”规划中,我省已提出“富民强省”的口号,“十一五”规划进一步提出富民优先、科教优先、环保优先和节约优先“四个优先”方针,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在经济发展基础上让广大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的基本思路。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无疑是回馈群众的最直接途径。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给我省制造业和外贸经济造成了巨大冲击,也使我们从另一个角度认识到发展社会事业、改善民生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之间的内在逻辑。无论从现实需要还是环境倒逼看,加快发展社会事业都已经是不容回避的重要任务。
在新形势下发展江苏社会事业,不仅需要财富积累的支撑,更需要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社会事业涉及的内容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个层面属于“基本需要”。另一个层面属于“非基本需要”。一般来说,在现代社会里,“基本需要”这一较低的层面主要以政府提供为主,市场进行补充;而“非基本需要”这一更高的层面则由市场提供,政府进行调控。改革开放以来,大多地方政府注意力较多地投入到经济建设上,社会领域的改革相对滞后于经济改革,正如温家宝总理指出的“政府责任不到位和包揽过多同时并存,该管的没有管到位,该放的没有真正放下去”,解决政府责任错位的问题,也正是当下江苏社会体制改革面临的核心任务。可以这样说,“十一五”时期全省上下、社会各阶层对于改革社会体制,加快发展社会事业的疑议在消除,共识在加深,主题更加明确,这是推进社会改革的重要思想基础。
基本公共服务凸显公益性
党中央提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既指明了当前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所在,也体现了政府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决心。“十一五”时期我省以体制创新为先导,在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上做了大量工作,如率先在全国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率先在全国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率先在全国探索实施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生活补贴制度等,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成效明显,亮点纷呈。
【亮点一:就业带动富民】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省连续5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超百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连续多年保持动态为零,农村劳动力转移率超过65%。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警三项制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连续3年增长15%以上。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出台各项增收减负政策,发展高效农业和非农产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创造条件支持城乡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2005年 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2319元增加到20552元,增长66.8%;农民人均纯收入从5276元增加到8004元,增长51.7%。今年前三季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现金收入分别比去年同期再增11.4%和13.2%。
【亮点二:社会保障全覆盖】
到2009年底,全省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387.8万人、1701.1万人、1079.1万人、1118.1万人和962.4万人。13个省辖市全部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农民工参加工伤、医疗、养老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438.3万人、392.3万人和358.5万人。2009年我省13个省辖市和90个涉农县(市、区)出台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文件,2010年全省确保所有涉农县(市、区)全部实行新农保,新农保全覆盖目标的实现比国家规定提前了10年,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乡低保“三个全覆盖”基础上,将实现城乡社会保障第四个“全覆盖”。
【亮点三:公共服务趋向均等化】
在促进群众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方面,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行免收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了从小学到大学的扶困助学体系,基本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在保障人人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全省城乡医疗保障已覆盖7030万人,占全省户籍总数的95%。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在制度规定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60%;新农合实际住院费用补偿比达到45%以上。在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方面,从2008年开始,组织实施住房保障三年行动计划。到2009年底,已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15万套,实现了三年计划两年完成;新增廉租住房2.6万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07万户。2010年全省还将新增廉租房1.4万套、新开工经适房10万套、新增公租房10万间(套),完成危旧房改造730万平方米。
探索政府作为和市场作为相补充途径除了省一级的统一部署外,全省各地结合实际,一些局部性的改革实验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这些改革中的突出亮点就在于部分地区引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为政府办社会事业的补充,使社会事业发展活力得到了释放。
【关键词:管办分离、集团化】
在医改领域,无锡在全国率先试水“管办分离”,打破原有卫生行政机构对医疗事业和医疗市场的垄断,把管医院的职能转移给新成立的医院管理中心,卫生局不再既管医院又办医院,只负责宏观的卫生发展规划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此举不仅解决了政府卫生管理部门职能“错位”问题,而且使医院国有资产经营效益得到了提升。镇江市在公立医院改革中,从整合医疗资源入手,以“集团化”管理求解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效率提高难题,通过组建医疗集团,引入适度竞争,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进行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社会满意度,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费用,使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大大增强,群众的医疗负担切实减轻。
【关键词:货币化补贴、市场化投入】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常州市相继出台创新之举,一是创新经济适用房补贴方式。以“补人头”代替 “补砖头”,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实行每户8万元的购房货币化补贴,申请家庭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在全市所有普通商品房楼盘内自由选购住房。此举克服了因经济适用房规划盲目,配套不完善等原因造成大量投入打“水漂”的弊端,提供了一种让保障与市场对接的新机制。二是创新资金筹集途径。除正常的财政预算安排以外,常州市还成立了“公共住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社会融资,为住房保障筹集资金。2009年融资达30亿元,解决了公租房建设的头号难题—一资金制约问题。这种借鉴自香港公屋制度的做法,为今后成立可以长效运行的房地产信托基金埋下了伏笔,开启了公租房建设市场化投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监督新局面。
【关键词:民办教育】
在教育改革发展上,地处全省经济洼地的宿迁市,大力实施以“一保三放开”为核心的教育改革创新,即在政府确保九年义务教育健康稳步发展的前提下,逐步放开学前、高中和职业教育等非义务教育市场,“存量公办,增量民办”,引入民间资本大力发展民办教育,逐步摆脱总量不够,规模不大,机制不活,动力不强,经费不足,渠道不畅,质量不高,后劲不力的“八不”窘境,探索出了一条穷市办大教育、强教育和人民满意教育的新路子,教育事业在总量扩张、质量提高、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改革意味着突破陈规,总是会遭遇种种风险,江苏各地此前所进行的一系列局部实验,并非都一帆风顺,但没有在反馈基础上的动态调整和试错,改革就无以推进,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支持和宽容是改革之火生生不息的源泉。
“十二五”:新起点,新任务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指出,“必须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使上层建筑更加适应经济基础发展变化,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这是执政党首次将“社会体制改革”纳入经济社会全面改革布局,为今后一个时期如何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指明了方向。
经过前一阶段的努力,江苏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已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但也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难题,如居民收入区域差距、城乡差距还比较大,教育资源配置还不尽合理,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享有各类社会保障的水平还不够高、衔接还不顺畅,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各种经济社会问题亟需破解,针对困难地区、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仍需进一步深化社会体制改革。
3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我们已走出了计划经济的泥淖。但在社会领域,由于传统思维的惯性,在总体上仍没有摆脱“计划社会”的路径依赖。社会学的“结构一功能”理论告诉我们,社会是一个有“自组织能力”的有机体,天然地会作出趋利避害的理性选择。如果说前一阶段社会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是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那么“十二五”时期除了继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还要着力解决社会发育不足,社会自组织管理能力弱的问题,唯此才能真正形成提倡多年的“小政府大社会”格局。从江苏目前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阶段和在全国的位置来看,有必要也有能力在“强社会”改革上率先突破。为此就要首先把组织架构搭建好,改革事业单位体制,发展民间社会组织,搞好基层社区建设——让这些社会的、民间的力量成长起来,通过发挥他们的作用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提高社会服务效能。
改善民生永无止境,从这个意义上讲,江苏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仍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