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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省安康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检察姓党,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紧扣“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跟上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提出的更高要求,聚力“生态检察”品牌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安康市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政治建检放在首位,强化党的绝对领导政治原则,通过深入开展“五学”系列活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守以人民为中心政治立场,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2015年以来,安康市检察院通过每年选定一个主题、购买五本书,组织干警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在持续开展“读好五本书,践行五个有”“读好五本书,提升五种能力”“做好五件事,检验五种能力”“读好五本书,落实五个新”系列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上,2019年,该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读好五本书,践行五个心”学习实践活动,通过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刑事诉讼法》《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经典著作》《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培训学程》《做新时代党的好干部》,努力践行对党忠心、执法公心、群众暖心、工作细心、法纪在心。
安康市检察机关突出以上率下,突出思想政治建设,两级院将“五本书”作为党组中心组必学内容,纳入三会一课学习,各院成立了学习兴趣小组、学习俱乐部等,通过举办“道德讲堂”“检察大讲堂”“检察长讲党课”“书香支部、好书共读”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出实效,强力推进两级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安康市检察机关积极将“读好五本书”学习实践活动同“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将学思践悟作为提升履职能力的重要途径,作为加强检察隊伍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方法。通过开展“读好五本书,践行五个心”系列学习实践活动,全市检察干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政治自觉达到新的高度,勤学习、善思考、苦钻研的良好学习习惯正在养成,检察队伍整体业务能力和执法监督水平进一步提高。一年来,全市共有28个集体和30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1人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个人一等功,1人荣获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个人二等功,2个县人民检察院荣获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集体二等功。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安康市检察院近年来把“生态检察”作为品牌工作在全市部署和打造,把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嘱托,主动将公益诉讼工作与实现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建设目标相融合。
作为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区,安康市检察机关根据地域特点,将保护“山”“水”“林”作为着力点,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为抓手,擦亮“生态检察”品牌,奋力打造检察公益诉讼安康样板。
在打造“生态检察”品牌工作中,安康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一是以专项活动为依托,凝聚检察公益诉讼合力。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开展了秦岭南麓地区、化龙山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以及“生态检察汉江行”,“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发挥地域优势,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加强与周边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平利、镇坪、岚皋等县检察院与重庆城口县检察院、湖北竹溪县检察院建立了陕渝鄂三省份五县检察机关化龙山及毗邻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紫阳县检察院与四川万源市检察院、重庆城口县检察院建立了跨区域任河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镇坪县检察院与重庆巫溪县检察院、湖北竹溪县检察院及神农架林区检察院建立了陕渝鄂跨区域林业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形成环境资源保护联动网格化管理,共同保护好境内河水、大气、植被、山峦和毗邻区域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二是改变过去“重惩罚轻修复”的简单办案模式,持续打造“专业化法律监督 恢复性司法实践 社会化综合治理 警示性预防教育”生态检察品牌。汉阴县检察院探索生态修复性司法机制,联合县农林科技局建立陕西省首个补植复绿基地,确保受损生态及时得到修复;紫阳县检察院设立陕西省首家驻县环保局检察室,确保及时有效发现环境问题,监督环境执法;石泉县检察院“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的“1244”工作法,在为汉江流域(安康段)生态环境守好“桥头堡”的同时,确保一江清水供京津。
安康市检察机关立足生态,主动作为,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和守护安康蓝天、碧水、净土做出了积极贡献。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批捕生态领域刑事犯罪16人,立案10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2件,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入资金500余万元清理违法占用的河道,清理被污染或非法占用的河道150余公里,修复被损生态公益林300余亩,补植林木5万余株,复垦被非法占用的耕地900余亩,督促收回人防易地建设费508.68万元。
安康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把人民牢记心中,把为人民服务贯彻到具体检察工作中”的要求,始终坚持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引领服务大局方向,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寻求维护群众利益的最大公约数,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把严格依法办案作为维护好人民利益的坚强保障。安康市检察机关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扎实做好民生检察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厉依法打击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康市检察机关紧跟中央要求,牢牢把握“深挖根治”目标,注重“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标本兼治。安康市检察院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线索移送管理办法》等制度,联合有关部门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财断血”联动协作机制》等机制,受理报请逮捕涉黑恶案件49件130人,依法批捕28件71人,提起公诉34件184人。将“检察长带头办案”确定为市检察院亮点特色,形成了经验材料,为安康创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培育市贡献了检察力量。
认真办理各类侵犯民生的刑事案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校园贷”、“套路贷”等危害全市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安康市检察机关依法批捕金融诈骗、集资诈骗等犯罪56件90人,起诉70件143人,依法办理了“东辉珠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一批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严惩影响公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或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729件1089人,提起公诉1512件2160人;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联合市场监管、教育、卫生等部门开展排查整治,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80余件,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安康市检察机关坚持以“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和“企业有需求,检察机关就有行动”的服务意识, 认真落实来信来访均7日内回复和3个月答复制度,打造“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高效便捷的检察服务。安康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走访百家民营企业”专项活动和“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协助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受理涉民营经济案件28件95人,起诉11件41人,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及时、精准、普惠的检察服务和法治产品,共促“法治理念立起来”“法治企业建起来”“法律服务强起来”“营商环境优起来”。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安康市检察院与市教体局印发了《关于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性侵害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加大对“校园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引诱利用未成年人参与实施黑恶势力犯罪以及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等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涉未成年人案件61件106人,起诉76件126人。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安康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专项督导工作和“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为预防未成年犯罪普法起到良好示范引导作用;平利县检察院还建成全市首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先后被授予“安康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陕西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點”;汉滨区检察院开设未成年人法治讲堂,有效提升了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落实司法救助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安康市检察机关注重“案结事不了”,延伸监督触角,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工作,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安康市岚皋县检察院几任检察长“接力”司法救助,将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程,积极对因刑事案件而致贫、致病、致残的困难家庭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形成了系列贫困户救助案特色。2019年,两级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5件186人,发放救助资金45万余元,通过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切实解决被救助人家庭实际困难,让困难群众在司法救助中感受到温暖,安康检察工作影响力、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
昔日已展千重锦,今朝再进百尺竿。安康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把群众的困难和诉求记在心里,努力让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更实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读五本书”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安康市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政治建检放在首位,强化党的绝对领导政治原则,通过深入开展“五学”系列活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守以人民为中心政治立场,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2015年以来,安康市检察院通过每年选定一个主题、购买五本书,组织干警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在持续开展“读好五本书,践行五个有”“读好五本书,提升五种能力”“做好五件事,检验五种能力”“读好五本书,落实五个新”系列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上,2019年,该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读好五本书,践行五个心”学习实践活动,通过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刑事诉讼法》《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经典著作》《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培训学程》《做新时代党的好干部》,努力践行对党忠心、执法公心、群众暖心、工作细心、法纪在心。
安康市检察机关突出以上率下,突出思想政治建设,两级院将“五本书”作为党组中心组必学内容,纳入三会一课学习,各院成立了学习兴趣小组、学习俱乐部等,通过举办“道德讲堂”“检察大讲堂”“检察长讲党课”“书香支部、好书共读”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出实效,强力推进两级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安康市检察机关积极将“读好五本书”学习实践活动同“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将学思践悟作为提升履职能力的重要途径,作为加强检察隊伍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方法。通过开展“读好五本书,践行五个心”系列学习实践活动,全市检察干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政治自觉达到新的高度,勤学习、善思考、苦钻研的良好学习习惯正在养成,检察队伍整体业务能力和执法监督水平进一步提高。一年来,全市共有28个集体和30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1人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个人一等功,1人荣获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个人二等功,2个县人民检察院荣获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集体二等功。
打造“生态检察”特色品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安康市检察院近年来把“生态检察”作为品牌工作在全市部署和打造,把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嘱托,主动将公益诉讼工作与实现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建设目标相融合。
作为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区,安康市检察机关根据地域特点,将保护“山”“水”“林”作为着力点,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为抓手,擦亮“生态检察”品牌,奋力打造检察公益诉讼安康样板。
在打造“生态检察”品牌工作中,安康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一是以专项活动为依托,凝聚检察公益诉讼合力。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开展了秦岭南麓地区、化龙山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以及“生态检察汉江行”,“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发挥地域优势,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加强与周边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平利、镇坪、岚皋等县检察院与重庆城口县检察院、湖北竹溪县检察院建立了陕渝鄂三省份五县检察机关化龙山及毗邻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紫阳县检察院与四川万源市检察院、重庆城口县检察院建立了跨区域任河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镇坪县检察院与重庆巫溪县检察院、湖北竹溪县检察院及神农架林区检察院建立了陕渝鄂跨区域林业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形成环境资源保护联动网格化管理,共同保护好境内河水、大气、植被、山峦和毗邻区域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二是改变过去“重惩罚轻修复”的简单办案模式,持续打造“专业化法律监督 恢复性司法实践 社会化综合治理 警示性预防教育”生态检察品牌。汉阴县检察院探索生态修复性司法机制,联合县农林科技局建立陕西省首个补植复绿基地,确保受损生态及时得到修复;紫阳县检察院设立陕西省首家驻县环保局检察室,确保及时有效发现环境问题,监督环境执法;石泉县检察院“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的“1244”工作法,在为汉江流域(安康段)生态环境守好“桥头堡”的同时,确保一江清水供京津。
安康市检察机关立足生态,主动作为,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和守护安康蓝天、碧水、净土做出了积极贡献。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批捕生态领域刑事犯罪16人,立案10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2件,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入资金500余万元清理违法占用的河道,清理被污染或非法占用的河道150余公里,修复被损生态公益林300余亩,补植林木5万余株,复垦被非法占用的耕地900余亩,督促收回人防易地建设费508.68万元。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安康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把人民牢记心中,把为人民服务贯彻到具体检察工作中”的要求,始终坚持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引领服务大局方向,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寻求维护群众利益的最大公约数,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把严格依法办案作为维护好人民利益的坚强保障。安康市检察机关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扎实做好民生检察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厉依法打击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康市检察机关紧跟中央要求,牢牢把握“深挖根治”目标,注重“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标本兼治。安康市检察院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线索移送管理办法》等制度,联合有关部门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财断血”联动协作机制》等机制,受理报请逮捕涉黑恶案件49件130人,依法批捕28件71人,提起公诉34件184人。将“检察长带头办案”确定为市检察院亮点特色,形成了经验材料,为安康创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培育市贡献了检察力量。
认真办理各类侵犯民生的刑事案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校园贷”、“套路贷”等危害全市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安康市检察机关依法批捕金融诈骗、集资诈骗等犯罪56件90人,起诉70件143人,依法办理了“东辉珠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一批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严惩影响公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或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729件1089人,提起公诉1512件2160人;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联合市场监管、教育、卫生等部门开展排查整治,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80余件,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安康市检察机关坚持以“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和“企业有需求,检察机关就有行动”的服务意识, 认真落实来信来访均7日内回复和3个月答复制度,打造“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高效便捷的检察服务。安康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走访百家民营企业”专项活动和“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协助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受理涉民营经济案件28件95人,起诉11件41人,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及时、精准、普惠的检察服务和法治产品,共促“法治理念立起来”“法治企业建起来”“法律服务强起来”“营商环境优起来”。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安康市检察院与市教体局印发了《关于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性侵害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加大对“校园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引诱利用未成年人参与实施黑恶势力犯罪以及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等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涉未成年人案件61件106人,起诉76件126人。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安康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专项督导工作和“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为预防未成年犯罪普法起到良好示范引导作用;平利县检察院还建成全市首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先后被授予“安康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陕西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點”;汉滨区检察院开设未成年人法治讲堂,有效提升了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落实司法救助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安康市检察机关注重“案结事不了”,延伸监督触角,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工作,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安康市岚皋县检察院几任检察长“接力”司法救助,将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程,积极对因刑事案件而致贫、致病、致残的困难家庭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形成了系列贫困户救助案特色。2019年,两级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5件186人,发放救助资金45万余元,通过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切实解决被救助人家庭实际困难,让困难群众在司法救助中感受到温暖,安康检察工作影响力、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
昔日已展千重锦,今朝再进百尺竿。安康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把群众的困难和诉求记在心里,努力让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更实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