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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互联网走向物联网极大推进了数字经济向纵深发展,特别是在信息通讯技术和数字数据技术深度融合的场景下传统的从生产到消费的科层式结构出现了变化。当前,以数据为核心的消费(者)主导模式正在形成。从“互联网+”到“区块链+”,去中心化和扁平化已经成为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样态和行动路向。在这一过程中以消费(者)数据为核心和中心的消费者社会已经到来,传统的以政府为主导的单一倾斜保护的消费者保护模式正面临严峻挑战。产消者及其团体的出现和发展促使传统消费者保护模式改革,具体体现为“科学合理增减政府治理消费者保护的功能和职权”、“鼓励和推动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共同参与彼此权利保护”、“构建以政府为引导,消费者(团体)和经营者(团体)为中心的多元合作保护”等。以“主动之举”避“被动之困”,充分释放法治创新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价值和意义,实现数据时代消费者保护的良法善治。